2010年3月19日 星期五

為家庭祈禱17《離開父母》

為家庭祈禱17《離開父母》
經文:馬可福音10:7-9
金句:兩個人成為一體。既然這樣,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可10:8)

婚姻的結合是上帝賜福家庭的開始,而夫妻的結合首先被吩咐要「離開父母」,這造成許多人的困擾與不解。「離開父母」意義何在?

「離開父母」是教導即將結婚成家的「男孩」,從此以後要當家作主,要學會決策,要承擔責任,要保護妻小,要奉養父母,要成為一個獨立的男人…,絕非只是結婚時,離開父母親,搬到外面住而已。因此,新婚夫妻在心理獨立性沒有困難時,與父母親在一起,沒有甚麼不可。

「離開父母」對父母親的意義是放棄對新家庭的主權。當子女結婚時,對父母親而言,更意味著你要把多年來對小孩的「掌控權」,交給他們自己來學習和承擔。孩子的經驗沒你豐富,當父母的很容易會看不慣而介入,這都不適宜的。

「離開父母」的用意是夫妻相愛,夫妻相愛的功能是孝敬父母。離開父母使夫妻兩人在新的環境,不受干擾的空間儘速培養默契,建立溝通模式,建構解決問題的機制與原則,使兩人的價值觀及愛情建立在較穩固的基礎上。大家都知道猶太人嚴守安息日的習慣,但耶穌卻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的。同樣的,離開父母的原則是為了夫妻相愛,而夫妻相愛的功能之一是為了孝敬父母。

祈禱:親愛的上帝,求祢的話語幫助我們建立一個合乎上帝旨意的家庭,教導我們彼此相愛的關係,而非管轄與控制。讓我們學習到三一上帝彼此愛的關係,並成為我們家庭的新關係。幫助我們獨立,也幫助我們孝敬父母。也同樣幫助我們在屬靈的大家庭-教會,得以彼此相愛,有共同的目標,同樣的愛心,相同的情感,和一致的想法,好讓我們充滿聖靈的喜樂。奉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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