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再見」同志

「再見」同志
黃春生牧師
(編按:本篇文章是應教會公報邀稿而寫。「再見」有二個意涵,10/24遊行是希望「不再見到」,10/31的遊行是希望「再次見到」。)
連結至教會公報:http://weekly.pctpress.org/2009/3009/3009_09.pdf
由於10/31週六下午,同性戀者將在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聚集,並舉行第七屆台灣同志大遊行。他們預定繞行的路線,涵蓋了公園路(同性戀者經常來往處)、火車站週邊商圈、西門町一帶等數條道路,都是年輕學子、青少年常去的地方。去年台灣的同志遊行是亞洲人數最多的,約有一萬八千人參加;今年主辦單位預計要吸引逾兩萬名來自全台灣、全世界同志上街,訴求讓同志愛被重視,同性婚姻合法化。為達此目標的造勢,有相關電影播放、藝人代言,更在國家音樂廳有以同志為主題的古典音樂會演出。
我曾經在男同志經常聚集的台北二二八公園裡,就遇到前來「搭訕」的同志,我與他聊了幾句,我發現同志在尋找可「嘗試」的對象其實很難。一旦找著就會緊黏不放,因為要找到另一個對象是極困難的。今天,同志要站出來,是為了要改變社會的認知與氛圍,更是要擴大可「嘗試」的對象。
有些基督徒與教會基於信仰的認識與堅持,提出不一樣的思考,並提早一週在10/24發起「反同性戀遊行」,而這消息更在網路上引發討論。網友就問我,作為一位牧師,我的想法為何?
我在網路上與網友互動討論時,我表示台灣教會界對於同志問題尚需要神學上的釐清。就我知道的幾位神學院倫理學的老師都持反對意見,但也有非倫理學的老師站在聖經新詮釋及人道的立場來看待。甚至,歐美有些教派也因為此問題而鬧分裂。支持同性戀者,大概的論點是我們對同性戀認識有限,因此認為「不要丟第一顆石頭」,對同志採取接納的立場。但是,站在此立場者有些認為同性戀是罪,與一般的罪性是一樣的,也因為我們都是罪人,都需要福音而接納。
但更多的立場是,我們要接納罪人,包括你、我及任何人,但是我們應該摒除在犯罪的行為。雖然不丟第一顆石頭,但也要聆聽耶穌的教導:「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11)當然這句話適用任何人。問題是,如果同性性傾向是天生,誰又能說這是罪呢?
網友問到是否贊成「反同性戀遊行」的舉辦?我認為,首先要清楚「反」的用意在哪裡?是製造對立就不必了。當然,主辦單位中有許多是從同志恢復成異性戀者,他們願意將自己的感受與心路歷程分享出來,希望藉由「反同性戀遊行」來訴求聖經關於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教導。若是,僅是表達立場而非「反對」會比較好。總而言之,我認為用「反」這個字眼是不好的,是製造對立,是表達上帝棄絕同志。如果可以,改個名稱與目的就會有不一樣的關注,例如可以舉行「為同志祈禱、走出彩虹面向陽光…」等活動可能會比較好,也不會被扣上「反人道」的帽子。
最後,也是最需要面對的問題,就是教會的神學立場應該更為一致,就像我前面講到的,我們不要丟石頭,但我們都需要回應耶穌的邀請。特別是台灣主流教會,缺乏對於同性戀的研究與神學論述,嚴格說起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此議題上,也缺乏有共識的神學立場及聖經倫理上的回應。因此,
強烈建議各基督教派,應該就此議題舉行研討會,發表共同的告白或教派的宣言,讓基督徒在聖經倫理、神學上有更明確的認識。


備註:
在同志議題上,長老教會曾在2004年發表了一份「 同性戀議題研究方案報告書 」,雖然長老教會2004年做了這份研究,而美國長老教會更是以將近三十年來研究及對話,顯然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此議題上,也落後美國長老教會許多。
這份報告書也是台灣基督教會唯一的研究報告書,這也顯示各教派在認識同志及牧養同志的議題上,明顯落後及不用心。這份報告書集結各領域菁英,分為醫學組、神學組、社會組三個小組來進行對同性戀人權與同志相關議題的專業研究、訪談與分析。但很可惜的,這份報告書出版後,並沒有舉行各區的說明會,因此長老教會大部分的牧師、信徒並不清楚這份報告書的內容。
此份報告書神學組的結論並未對同性戀教義上的問題選邊站,而是期待以相對開放的態度在愛中建立對話的空間,有別於其他教派不願溝通、不惜違反人權的暴力手段。

2009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以誠實心來選舉長執

以誠實心來選舉長執
黃春生牧師
從2000年起我們教會開始實施「長執輪休」,也就是擔任一任四年後,可以休息一年。但是休息絕對不是「不服事」,而是要讓同工有一個「安息」,就像舊約設有「安息年」一樣;此外,還有個目的,就是讓更多人可以有機會擔任長執。
很多會友都不曉得長執的服事內容,有時難免會有抱怨。一旦自己擔任執事時,才驚覺責任重大,才知道擔任長老、執事需要更加的委身,包括時間、奉獻也需要以教會為重。因此,有更多人有機會擔任一任執事,就會更清楚教會的運作,但更需要選出有委身、具信仰典範的長執。
今年小會訂於10月25日舉行執事提名投票,11月1日召開臨時會員和會改選長老和執事。長老和執事是教會的核心同工,有好的委身同工,才能推動教會的宣教事工。
這二年來,我們將團契的型態轉型為牧區牧養的型態,我們邀請委身的弟兄姊妹接受訓練、栽培,逐漸認識「小組」牧養的過程與要領,一路走來也逐漸與教會的長執制度連結。我們也看到,許多長執委身在牧養部門的牧區小組中,也有長執委身在行政部門、社區部門、敬拜部門、裝備部門等服事中。

關於提名
原本小會可以按照教會法規直接來提名長老和執事的候選人,但是我們深信「你若被聖靈帶領」,必會選出合上帝心意的長執。因此,我們訂有「執事提名辦法」,通過在籍會友的投票,再將這結果提供給小會作為提名的參考。在正式選舉時,小會仍會將具有被選資格的名單全部列在選票上,只將被提名者放在選票的最前面。因為,具有被選長老資格者少,因此小會已經連續數年議決「不擬推薦長老候選人」,當然,這些過程都值得檢討改進。
按照我們的提名辦法,小會要對提名者作書面介紹,包括近半年主日出席次數,曾參與服事項目,曾參加過小會認可之訓練,及個人專長等。加入主日出席次數,無非是要提醒大家「委身」的最基本態度就是參加禮拜來敬拜上帝,因為一個人口口聲聲說愛上帝,那就從委身敬拜上帝開始吧。若是,一個不經常出席禮拜的信徒,說他多麼的有能力,也很難在服事上奉獻自己。
當然也有人會認為一個人的委身也會表現在十一奉獻或其他奉獻上,因為耶穌說:「你的錢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對所歸屬的教會奉獻是種認同感,這也很重要,但是小會為了要避免信徒以金錢來衡量人,因此不作此統計。
11/1就要選舉長執了,若你的心目中沒有符合上述的人選,或是沒有更理想的人選,沒有令你感動的人選,沒關係,「不圈選」或許是更好的選擇,相信上帝此刻不預備,時間滿足了上帝必親自預備祂的僕人。

關於長老
在教會的組織裡,小會由牧師和長老組成,依據總會法規規定,小會的職責是:傳道,執行禮拜和聖禮典,維護教會風紀和信徒的信德,管理教會財政,管理會員籍,辦理選舉及任免長執等,也是教會對外行文的代表。依據法規第九章第95條規定:長老、執事的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在選舉規則第二章第12條規定:長老候選資格需曾任執事二任以上者。
有長老制度的產生,應可追溯到摩西時代,他選立長老70人來協助他處理百姓的事務(民11:16-17),而在耶穌時代每個會堂都設有長老來維持信徒的信仰生活與風紀。在初代教會時,將長老分成「教訓的長老」和「治理的長老」(提前5:17)。教訓的長老就是「牧師」,治理的長老就是現今教會所稱的「長老」,而「治理」不是管轄,是服務(可10:12-45)。
長老教會的體制,就是依據聖經選派長老來治理教會。依照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法規記載,地方教會是由牧師和長老共同組成「小會」治理教會。
教會法規規定「小會」辦理的事項有下列幾項:
一、宣揚福音和關懷社會。
二、禮拜和聖禮典。
三、辦理會員籍,維護教會紀律及培養會員信德。
四、管理教會附屬機構。
五、管理財政。
六、召開會員和會。
七、辦理牧師及長老、執事之選舉。
八、辦理牧師續聘事宜以及長老、執事之任免。
九、向中會申請有關事宜。
十、選派代議長老。
十一、其它有關教會行政。
長老可說是整個教會運作的中心,也因此,我們教會幾乎每個月都會召開小會,討論教會各種大小事務。但基本上,長老們有兩項非常基本的職責,就是第一項:宣揚福音與關懷社會,和第二項:禮拜和聖禮典。
說到「宣揚福音」就有很多事工可討論。說到討論,擔任長老的對福音的內涵一定要清楚明白才可能討論,否則就會使宣揚福音有了偏差。因此,長老必須在信仰上是老練的門徒,明確認識:教會是以耶穌為中心,祂就是教會要見證上帝拯救的記號。這也是教會法規憲法第一條所寫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係基於聖經,相信耶穌為救主,遵從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及本教會信仰告白,而依本憲法組織之教會。」
我們的信仰是基於聖經,所以,身為一位長老,就必須先有穩固的聖經基礎,且要清楚告白教會的主,就是耶穌。而這兩項也是獻身為傳道者(牧師)的基本要件。若是沒有這樣的信仰告白,當長老的人,就會很容易把自己當作教會的主,傳道者更容易把自己當作神明一樣,這是非常危險的。

關於執事
長執會則是由傳教師、長老、執事組成。依據總會行政法規定:長執會的任務在於辦理庶務、慈善、社會服務等事工。依據選舉規則第二章第12條規定:執事的資格必須陪餐滿二年者才具備候選資格。
執事的職責偏重在教會的庶務工作和對外的慈善工作。因此,身為執事應該清楚教會的需要,如教會內的器材設備、環境清潔、禮拜用品等,甚至人力的調配,教會的維修等。此外執事也需知道教區或社區裡面有哪些亟需幫助的人,以便辦理對外的慈善工作。從現代譯本裡特別將執事翻譯成「教會領袖的助手」(提前3:8)也反映出執事的定位。此外,為了擴大同工參與服事的層面,我們教會召開長執會時都會邀請牧區的小組長,社區部門負責的同工等一同參與。

讓聖靈感動的選舉
使徒保羅一再提醒我們,身為長老、執事,應該知道在信仰生活上有好的見證,這樣才能成為信徒的「領袖」(提前3:1-13)。
教會與社會中的社團、公司不同,教會是一群受耶穌基督呼召的人所組成,是傳揚上帝國和基督的救贖之信仰團體,講的是奉獻自己,以及「對上帝有信、對厝邊有愛、對鄉土有情」。因此,在教會裡談不上有何利益可謀,也扯不上有何地位可圖。
我們每位兄姊必須認識到,選舉長執不能以世俗的眼光為標準。我發現許多信徒不是看信仰來選,而是看社會地位來選。因此我們有必要再次思考保羅對教會領袖的要求,以深切的祈禱來面對長執的選舉,並讓聖靈感動我們所作的決定。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進入五十的黃金歲月

進入五十的黃金歲月
幾天前與一位牧者分享,他說到他已經要進入五十歲了,語氣中似乎有種歲月催人老的意味,但也有著期待打人生下半場的豪邁。這問題我也想了好幾天,我想寫下我的想法,但不希望是多愁善感的牢騷,而是希望思考如何預備人生的下半場。

五十歲在英文稱為「Prime age」譯為「黃金歲月」,一個人到了五十歲就逐步進入老年,在羅馬帝國時代五十歲就可以除役,可以好好發揮他的人生下半場。在聖經裡面五十也有著特別的意涵,根據上帝吩咐摩西的話,每一個廿五歲以上的利未人要在聖幕前任職,到了五十歲時退休,然後才可以擔任守護約櫃的工作(參閱民數記8:24-26)。這也難怪教宗葛利果一世(Gregor the Great)認為到了五十歲的時候人會變得有智慧,也會變成一個屬聖靈的人。

人一旦到了四十歲,人生的中年時常會陷入精神的危機、情感安全的惶恐、存在的緊張。四十歲以前,人心中上帝的形象常被許多不同的投射所混淆,然而聖靈會幫助屬祂的人在四十到五十歲之間時,會轉變個人與上帝的關係,讓他能夠瞭解上帝,並且經驗上帝就是他的好朋友。一旦人有此靈性的挑戰與轉變之後,到了五十歲終能成為屬聖靈的,成為眾人得著祝福的泉源,並能引領人進入智慧和上帝的經驗裡。

有一回耶穌向猶太人啟示他的身份時,受到猶太人質疑說:「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翰福音8:57-58)
猶太人為何在此提出「五十歲」的說法?因為那是利未人退休的年齡(民數記4:3)。猶太人對耶穌說:「你是一個正值英年的年輕人,根本還不到退休的時候,豈有可能見過亞伯拉罕呢?這簡直是胡說!」但耶穌在此是要啟示他本身的神性,才作了這項重大的宣佈:「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這句話很重要,它要提醒我們一項真理,「生命的黃金歲月需要有耶穌的啟示才能完全」。

在以色列,第五十年被稱為「禧年」,是「聖年」(利未記25:11-17),同時要解除所有的債務,作奴隸的可以得自由。進入第五十年是何等的神聖,人們應該遵從,用來思考人生有過什麼不對的事,有過什麼不符合個人本質的作為,以及有哪些不符合上帝心意的事。每個人要免除別人的債務、罪與惡,化解與他人之間的糾紛、嫌隙、仇恨,也要與自己的生命和好。同時,也要讓自己與他人從奴隸的處境之下得自由,將壓抑在內心的愁苦釋放開來。

你是否將屆黃金歲月,或是已進入黃金歲月。過了黃金歲月,人生再走就越來越接近終站,越接近與上帝面對面的時刻。我們可以在黃金歲月中,讓聖靈在我們個人的心裡成就美意,調適自己的生命,走向平安和喜樂,更可像約櫃的守護者一樣,意思是引導他人,同時也成為他人的伴隨者。就像耶穌謙卑自己降世,引導我們、伴隨我們。耶穌是在我們心中說話的導師,聖靈接續祂在世間的工作,使我們回歸自我,然後喚醒我們的能力和潛力,幫助我們在黃金歲月裡走向一個更為豐富、完滿的生命。家庭要因為黃金歲月者的成熟而得到祝福,教會也要因為有一群成熟的黃金歲月者的委身而得到興起。黃金歲月成熟的屬靈人可以是他人的祝福,是年輕一代的「良師益友」,盼望自己到那年紀的時候,也能讓聖靈帶領地這麼成熟呢!

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夢‧殘影‧明天》

《夢‧殘影‧明天》
望著蒼靈晦暗的天,聽風雨中的吵雜。
啜一口已涼的咖啡,辛辣刺鼻的苦澀。
曾經妳的美麗湧進心房,夜裡妳的呼吸震動迴盪。
沈寂。殘影。淚濕的心擱淺在漫漫長夜的淺灘。
捧著。望著。怨妳是影是夢是稍縱即逝的精靈。
歲月的孤寂,
只為這沈醉一壺的香醇。
亙古的跋涉,
只為這輕輕叩門的腳步。
答應我預設的夢還有明天,
答應我纏綿的愛還有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