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

為家庭祈禱15《勿使心靈黑暗》

為家庭祈禱15《勿使心靈黑暗》
經文:路加福音11:33-36
金句:所以,要當心,免得你裏面的光變成黑暗。(路11:35)

耶穌的比喻清楚明白,用來提醒門徒要成為黑暗中的明燈來照耀別人。但是在照耀別人之前,自己的內心必須光明。如何使自己的內心明亮,就是需要上帝的話語來照耀我們的內心,如此我們全身就充滿光明,毫無黑暗。接著,我們才能成為燈台上的燈,照耀別人。

有人做一個實驗:在水桶中放一隻魚,之後把水的溫度以每秒華氏0.0036度的慢速升高,發現魚在水中仍悠然自得,但兩個半小時後,魚竟一點也沒有掙扎地死了。其實,罪的誘惑也是如此,一點小罪我們不以為意,漸漸地我們的生命將被罪所吞吃。就如同「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不知不覺中我們就被罪惡的癌細胞所吞噬,屆時危害整個生命就來不及了。若是基督徒不喜愛以上帝的話語來光照我們的心靈,我們勢必對罪惡遲鈍,勢必被罪惡所同化。

活在犯罪率極高的社會,我們的挑戰特別大。父母不僅要保守心靈,更要讓心靈充滿光明。為人父母親,更需要幫助孩子的心靈因有上帝的話而明亮,因有上帝的話而有力量拒絕誘惑。

祈禱:親愛的救主耶穌基督,求祢的靈來光照我,使我常省察自己,使我意愛上帝的話語帶給我的生命有光明,使內心之光常常燃點。求聖靈保守孩子們,得以抗拒誘惑,保守孩子的心懷意念,總是對罪惡敏感,總是能倚靠聖靈的幫助來勝過黑暗的權勢。因為祢的光為著義人在黑暗中照耀,為著慈愛、憐憫、正直的人照耀。奉耶穌的名感恩祈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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