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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3日 星期日

1541年9月13日|約翰.加爾文返回日內瓦

 ⭕️1541年9月13日|約翰.加爾文返回日內瓦

改革不是掌權,而是讓信仰進入公共生活

黃春生牧師


1541年9月13日,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重新踏進日內瓦。這不是一位宗教領袖凱旋回城的故事。三年前,正是這座城市把他趕出去;三年後,也是這座城市請他回來。


十六世紀的日內瓦是一個具有高度自治傳統的城邦。加爾文抵達以前,法惹勒(Guillaume Farel)、Pierre Viret等改革者已經推動改革運動。1536年5月,日內瓦公民大會正式接受宗教改革。因此,加爾文不是帶著改革「征服」日內瓦,而是進入一座已經改革、卻仍在尋找新秩序的城市。


▋第一次來到日內瓦:改革者被改革城市驅逐


1536年,加爾文原本只是因戰爭阻斷道路,繞道經過日內瓦。法惹勒卻極力挽留這位剛出版《基督教要義》的年輕學者,要他留下來協助改革。


1537年,法惹勒與加爾文等人提出教會改革方案,主張規範聖餐、教會紀律、詩篇歌唱與信仰教育等。


問題很快出現了:究竟誰有權管理教會?是市議會?還是教會?


改革若只是把「教宗管理教會」換成「政府管理教會」,那麼教會真的自由了嗎?


加爾文與日內瓦政府在教會紀律、聖餐以及伯恩禮儀規範等問題上發生激烈衝突。1538年4月23日,日內瓦決定驅逐加爾文與法惹勒。


加爾文於是前往史特拉斯堡,在布塞珥(Martin Bucer)影響下牧養法語難民教會。這三年的流亡,反而成為他重要的牧會學校。


他自己也是難民,因此更深理解流亡者、宗教迫害者與離鄉者的生命。後來的日內瓦也逐漸成為歐洲宗教難民的重要避難城市,大批來自法國、義大利及其他地區的改革宗難民進入日內瓦,使這座城市的人口快速增加。


▋被趕出去的人,卻成為日內瓦需要的人


1539年,天主教樞機主教薩杜里多(Jacopo Sadoleto)致函日內瓦,勸這座城市重新回到羅馬教會管轄。


諷刺的是,日內瓦需要一位神學家回應這位人文主義學養深厚的樞機主教時,想起的竟然是那個一年前才被自己驅逐的人——加爾文。


加爾文雖然人在史特拉斯堡,仍然寫下著名的《致薩杜里多書》,為日內瓦的宗教改革辯護。


政治局勢改變後,日內瓦開始邀請加爾文回去。加爾文其實並不想回去。他知道等待他的不是掌聲,而是衝突、責任與一個尚未完成的改革。


但最後他把這件事理解為上帝的呼召。1541年9月13日,加爾文重新回到日內瓦。


▋加爾文返回日內瓦後,首先做什麼?——講道


加爾文回到日內瓦後,最值得注意的不是建立自己的宗教王國,而是重新站上講台。


他的基本方法很簡單:打開聖經,接著三年前停止的地方繼續講。


他採取連續釋經式講道,逐卷、逐章、逐段解釋聖經。後來形成相當固定的模式:主日主要講新約,週間主要講舊約;在他後期典型的服事節奏中,主日講道兩次,並在隔週的週間密集講道。


這透露出加爾文改革思想最重要的核心:真正的宗教改革,不是換一批人掌權,而是不斷讓人重新接受上帝話語的檢驗。


因此,改革宗教會真正的中心不是改革者本人,而是上帝的話語。


牧師不能成為新的教宗,政治領袖不能成為新的皇帝,國家更不能取代上帝。


所有權力都必須受到限制,也都必須接受上帝話語的檢驗與批判。


▋改革不只發生在禮拜堂


回到日內瓦後,加爾文很快推動《教會法規》(Ecclesiastical Ordinances)。1541年11月,日內瓦議會正式通過。


其中建立四種主要職分:

牧師負責講道與聖禮

教師負責教育與神學教導

長老負責教會紀律與群體生活

執事則照顧窮人、難民、病人與有需要者


照顧脆弱處境的人,尤其值得今日教會重新思想。在加爾文的教會論裡,照顧脆弱處境的人不是教會可有可無的慈善活動,而是教會制度本身的一部分。


一間教會若只有講台,卻沒有照顧受苦者的手;只有正確教義,卻對貧窮、疾病、難民與被排除者漠不關心,那麼它的改革仍然是不完整的。今天台灣接納離散的香港人、烏克蘭人、中國受壓迫者及其他難民,更是加爾文派的信仰實踐。


因此,加爾文的日內瓦改革不只是「宗教改革」,也是教育、社會救濟、公共倫理與城市治理的改革。


▋日內瓦不是完美的「基督教城市」


然而,我們也不應浪漫化加爾文的日內瓦。


十六世紀的日內瓦不是今日自由民主、人權與宗教自由意義下的現代社會。教會紀律與市政權力彼此交錯,也產生嚴重問題;1553年塞維特斯(Michael Servetus)遭處死,更成為加爾文生涯中無法迴避的歷史污點。


因此,紀念加爾文,不應把他塑造成沒有錯誤的宗教英雄。


改革宗真正值得繼承的精神,恰恰不是「加爾文永遠正確」,而是「教會永遠需要改革」。


Ecclesia reformata, semper reformanda——改革的教會,必須不斷被上帝的話改革。


如果十六世紀的改革者也有盲點,那麼二十一世紀的教會當然更不能把自己的制度、神學、民族認同或政治立場絕對化。


▋宗教改革最危險的時候,就是改革者自己成為權威


1564年5月27日,加爾文在日內瓦離世,未滿55歲。


按照他的意願,他的葬禮極為簡樸,也沒有建立一座供後人悼念的宏偉墓碑。這或許正好成為他一生最適切的註腳。


加爾文真正想留下來的,不應該是「加爾文」三個字,而是一個問題:教會今天是否仍然願意讓上帝的話改革自己?


當教會親近政治權力,聖經是否仍然能夠批判權力?

當國家要求宗教效忠,教會是否仍敢宣告「耶穌基督是主」?

當城市裡出現難民、窮人、受迫害者與被社會排除的人,教會是否只關心自己的聚會人數,還是願意成為他們的避難所?


當民主社會充滿仇恨、假訊息、貧富差距與權力誘惑時,改革宗信仰能否再次提醒我們:沒有任何政治領袖是救世主,沒有任何政權是上帝國,也沒有任何教會可以宣稱自己已經完成改革。


1541年9月13日,加爾文回到日內瓦。


真正值得紀念的,不是一位偉人「回來了」,而是一個更困難的信仰功課重新開始:


回到聖經,改革教會;限制權力,建立制度;教育下一代,照顧貧窮者;接納流亡者,守護人的尊嚴。


改革從來不是完成式。


一間真正改革的教會,永遠是一間仍願意被改革的教會。




2024年11月2日 星期六

1533年11月2日,加爾文開始逃亡,過著難民生活

⭕ 1533年11月2日,加爾文開始逃亡,過著難民生活

~如果沒有關心難民,就沒有加爾文及長老教會

《難民地位公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後簡稱"日內瓦公約")於1951年7月28日在聯合國日內瓦特別大會上通過,1964年起生效。1967年,該公約增加了《難民法律地位備忘錄(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難民公約會選在日內瓦簽署,是因為日內瓦在十六世紀時就是著名的難民之都,當時宗教改革時,許多支持宗教改革者受到迫害,紛紛逃到瑞士聯邦的境內,又因為日內瓦鄰近法國,難民紛紛湧入這個城市。五百多年來,日內瓦又被稱為「難民之都」(Geneva, City of Refuge)。

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 的好友,同時也是宗教改革家尼古拉‧珂柏(Nicolas Cop)1533年10月10日就任巴黎大學校長,在11月1日萬聖節發表就職演說,演講中他發表對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肯定,並敦促天主教會更新與改革,因此觸怒法國天主教會與當局,不得不亡命巴塞爾(Basel)。珂柏演說稿似乎是加爾文所攥,加爾文為躲避當局的搜捕,11月2日深夜用床單繩從窗戶跳下,偽裝成農民,肩上扛著鋤頭,逃離了巴黎。在定居日內瓦之前,他逃亡了三年,過著難民生活。

1534年難民期間,加爾文寫了《靈魂待甦說》(Psychopannychia),主要是駁斥某些重洗派認為「人死後靈魂睡著了,要等到最後審判時才醒來」的說法。書中也呈現出他作為難民的省思,他以希伯來書11:8-12 說:

「使徒談到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在陌生人中居住在異國他鄉,不僅是流亡者,當然也是外國人,在簡陋的棚子裡幾乎沒有屋頂。亞伯拉罕順服上帝的召喚,去到上帝應許要賜給他的地方。他離開本國的時候,並不知道要到哪裡去。他們並沒有領受到上帝所應許的;可是從遠處觀望,心裡歡喜,又承認他們在世上不過是異鄉人和旅客。他們信上帝會持守他的應許。他們所渴慕的是那在天上更美好的家鄉。」(Psychopannychia, Co 5.218)

1535年1月加爾文抵達瑞士的巴塞爾,1536年3月加爾文在巴塞爾出版《基督教要義》(Institutio Christianae Religionis)。1536年7月抵達日內瓦,9月1日加爾文受法惹勒(Guillaume Farel)邀請,開始在日內瓦的工作,當日並在彼得大教堂向一群牧師及信徒講道。

 圖:日內瓦舊城門上面的浮雕與文字"Geneve cite de refuge"


2021年5月18日 星期二

蘇格蘭自由教會

蘇格蘭自由教會(Free Church of Scotland )


查麥士牧師(Rev.Thomas Chalmers),1843年5月18日領導成立蘇格蘭自由教會。
畫家:約翰·華生·戈登爵士(Sir John Watson Gordon PRSA RA),蘇格蘭肖像畫家,曾任蘇格蘭皇家學院院長。

⭕1560年12月,蘇格蘭長老教會成立。(註1,4)
加爾文的學生約翰·諾克斯(John Knox)在蘇格蘭帶領宗教改革,他擔任愛丁堡上議院議長,帶領蘇格蘭以長老教會體制1560年進行宗教改革,並在8月初制定「蘇格蘭信仰告白」(Scots Confession of Faith)。1560年12月20日第一屆蘇格蘭長老教會總會成立,頒布《教會法規》(Book of Common Order)。而蘇格蘭教會也成為全世界長老教會的母會。
1840年代,蘇格蘭教會體制分成了1847年成立的聯合長老教會、1843年從國教教會分裂出來的蘇格蘭自由教會、蘇格蘭國教教會,若細看就會發現三者都實行長老教會制度、崇拜儀式雷同、每年在5月同樣選在愛丁堡召開總會,唯一差別就是如何詮釋政教關係,據1851年宗教普查,這三個教會信徒占蘇格蘭總人口83%。

⭕1843年5月18日,蘇格蘭自由教會成立。(註1,2,3)
查麥士牧師(Rev.Thomas Chalmers)於1780年3月17日,生於Anstruther, N.B. Scotland。1802年畢業於聖安得列(St. Andrew)大學,履修數學、自然哲學及神學。1799年在他19歲時獲得教會教職(可講道)執照。1803年任Kilmany的牧師,在職12年,並兼任聖安得利大學的數學助理教授。

1823年查麥士就任聖安得烈大學倫理學教授。1828年改任愛丁堡大學的神學教授(Professor of Divinity in the University of Edinburgh),在任15年。期間於1834年被選為愛丁堡院士會會員,1835年獲牛津大學民法博士。

1712年蘇格蘭議會通過「信徒任命權法案」(Lay Patronage Act,又稱「領主法案」),准許地主得以任命教會牧師的權利。明顯地,這與長老教會所主張的「代議制度」精神相違背。長期下來,它更容易導致傳道人與財主或權位者利益掛勾之弊病。當時蘇格蘭國教會(the "established" Church of Scotland)共有牧師1,203名,在查麥士牧師大聲疾呼教會改革的必要性,並在1843年開總會時,帶領474位牧師集體離席,反對世俗政權干涉及控制教會的做法,5月18日另外組成「蘇格蘭自由教會」(Free Church of Scotland),查麥士牧師也成為該會首屆總會議長。

這些牧師的集體離席出走,為的並不是要爭取自身的權益,反倒是放棄自己所有的權益。他們放棄了教會的財產,他們放棄了牧師館,他們也放棄了牧師的謝禮,但他們沒有放棄的是上帝對他們的呼召,以及改革教會的心志。雖然草創時歷盡艱辛,像是在嚴寒的冬天,牧師與信徒聚集在戶外做禮拜及講道,但這新成立的教會受到當地信徒的廣大支持,更獲得英格蘭和愛爾蘭長老教會的正式接納。在短短四年內就建立超過七百間的教會,並在1847年在愛丁堡創設新學院(New College)。

馬偕牧師(Rev. George Leslie MacKay,1844-1901)在加拿大的家鄉「左拉教會」麥肯齊牧師 (Rev. Donald MacKenzie) ,在1844年(即馬偕出生的那年) 帶領該教會加入查麥士牧師所組成的「蘇格蘭自由教會」。無論是蘇格蘭或加拿大的自由教會,它們都有一些共通點:都強調「志願」(volunteer)及「捨己」的精神,且都成為「宣教的教會」,投入本地及海外的宣教事工,熱切傳福音拯救靈魂。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宣教師大多都來自蘇格蘭自由教會。

⭕1920年,蘇格蘭教會(CoS)合一。(註4)
1874年領主法案廢除,1895年蘇格蘭聯合長老教會與蘇格蘭自由教會開始討論整併事宜,在1900年整併成為聯合自由教會(The United Free Church)。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1916年蘇格蘭國教教會因應世界大戰設立戰爭委員會,專門處理與戰爭相關靈性、道德、社會議題。1919年,該委員會轉型成為教會與國家委員會,希望在戰後重建以基督信仰為根柢的國家共同體。1920年開始商談教會整併草案,1929年聯合自由教會與蘇格蘭國教教會合併,成為今日的蘇格蘭教會(CoS)。這也使得今日蘇格蘭教會對於彼此存在差異,能有更多包容與理解。

摘錄及延伸閱讀:
2.《台灣教會公報》2634期 2002年8月25日 p.13
3.《台灣教會公報》2635期  2002年9月1日 p.13

4.宋訡瑄,蘇格蘭教會的正反合,《台灣教會公報》第3525期

5.《台灣教會公報》 2632期 2002年8月11日 p.13
6.其他


The first Free Church of Scotland General Assembly, May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