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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 星期四

「嚴肅會」是什麼?

⭕️「嚴肅會」是什麼?

有人問我說:「牧師,嚴肅會是什麼?」喔!原來是有新噱頭。

十幾年前某些靈恩教派喜歡搞「七山頭」,目標是有朝一日可以實現在七大領域影響世界(野心),之後又流行「拿細耳人」,近年又有出現「嚴肅會」。

「嚴肅會」(Solemn Assembly,希伯來文 עֲצָרָה, ʿaṣārâ)一詞,源自希伯來動詞 ʿāṣar,意為「停止」、「約束」、「聚集」。因此,它並非單指一種情緒上的莊重,而是一種被上主召喚、暫停日常運作、進入神聖時刻的集體行動。在舊約中,嚴肅會常出現在重要節期的最後一天,如住棚節與無酵節的結束(參利未記23章、申命記16章),象徵古代猶太人民的節慶生活的高峰與總結。同時,在先知傳統中,例如約珥書2章,嚴肅會更被用來呼召整個群體面對危機、悔改更新,重新調整生命的方向。

因此,嚴肅會至少包含三重深意:
第一,是「停止」——從日常的忙碌、權力競逐與物質追求中抽離,重新將生命定向於上主。
第二,是「集體性」——信仰不是孤立的個人體驗,而是整個群體共同承擔與回應。
第三,是「悔改與更新」——不是形式上的宗教儀式,而是真實的生命轉化。

先知如阿摩司嚴厲批判空洞的敬拜,正提醒人們:若沒有公義與憐憫,再莊嚴的聚會也失去意義。那麼,對於今日的基督徒而言,「嚴肅會」還有意義嗎?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從基督信仰的角度加以理解與轉化。我們如果不在意公義、不在意轉型正義,還舉辦什麼嚴肅會呢?

新約明確指出:「一切節期都是將來之事的影兒,實體卻是基督」(歌羅西書2:16–17)。這意味著,舊約的節期與禮儀並非被廢棄,而是在基督裡得以成全。因此,基督徒不再需要按字面遵守節期,因為我們已經活在它們所指向的真實之中。

從改革宗神學的觀點來看,律法可分為道德律、禮儀律與民事律。道德律,如十誡,仍具持續效力;而節期與嚴肅會則屬於禮儀律的一部分,已在基督裡完成其功能。約翰·加爾文曾指出,這些禮儀如同「訓蒙的教師」,引導人走向基督,一旦真理顯明,影子便不再需要。

然而,「不再守節」並不意味著信仰生活失去節奏與深度。相反地,嚴肅會的精神已轉化為教會持續的生命樣態。每一次主日崇拜,都是從日常中「被分別出來」的時刻;每一次聖餐,都是對救恩的記念與更新;每一次認罪與公共祈禱,都是群體性的悔改行動。真實的行公義、好憐憫,都可視為嚴肅會在新約時代的具體展現。

更重要的是,在當代社會的處境中,「嚴肅會」具有深刻的公共意義。在一個逐漸走向「無緣化」、關係疏離的社會裡,人們容易陷入孤立與冷漠;在歷史創傷尚未完全被正視的地方,記憶也可能被掩蓋或扭曲。此時,教會若能承擔「嚴肅會」的角色,召聚群體一同記憶、反省、祈禱與行動,便成為對抗遺忘與不義的重要力量。

例如,在面對歷史事件與集體傷痛時,這樣的聚集不是為了延續仇恨,而是為了追求轉化與醫治;在面對社會結構性不公時,嚴肅會提醒我們,信仰不能只停留在個人靈性,而必須進入公共領域,關懷受壓迫者,實踐公義與憐憫。

換句話說,嚴肅會不只是古代以色列的宗教制度,而是一種跨越時代的屬靈洞見:人需要被召喚,從日常的洪流中停下來,重新對焦於生命的根源與方向;社群需要被聚集,重新確認彼此的連結與責任;歷史需要被記憶,才能避免不義的循環。

在這樣的理解下,今日的教會其實不需要恢復舊約的節期形式(如嚴肅會),卻迫切需要重建「嚴肅會」的精神。當教會能在混亂的時代中,成為一個願意停下、傾聽、悔改並實踐公義的群體,那麼,這個古老的詞彙,便不再只是歷史中的遺跡,而會成為引領未來的力量。

畢竟,有時候最深刻的更新,不是來自更多的行動,而是來自一個勇敢的「停止」。停止、拒絕黨國時期的威權傷害及遺緒,而這樣的停止,才是拾回嚴肅會的信仰精神。

2026年1月28日 星期三

創世記裡「神子」是指什麼?

 ⭕️創世記裡「神子」是指什麼?

黃春生牧師

創世記6:1-4「神子」是指什麼?這一題也是聖經難解經文。

在第二節告訴我們「失去秩序」的原因,是因為「神子」,「隨自己所喜歡的」恣意妄為。

「神子」是指什麼?從希伯來文“בְנֵי־הָֽאֱלֹהִים֙”來看,意思是「眾神的眾子」(Sons of the Gods),這裡的「神」與「子」都是「複數」,因此也可以譯為「神明的兒子」(參考現代中文譯本的加註)。

關於「神子」在傳統上有三種解釋:
第一種指的是塞特的子孫,蒙揀選的族裔,神子的墮落代表塞特的後裔與該隱的後裔通婚。但是,這種解釋忽略塞特乃是人類的事實,而硬將塞特的後裔當成「神」。這是奧古斯丁(St. Augustine)的見解。

第二種解釋指的是「天使」,當天使不守本分而墮落世間與人類的女子發生關係。殉道者尤斯丁(Justin Martyr)、優西比烏(Eusebius)持此看法。但是耶穌說:「在死人復活的時候,他們要跟天上的天使一樣,也不娶也不嫁。」(馬太福音22:30)況且天使沒有性別只是一種靈的存在。希伯來書就如此說:「那麼,天使是甚麼呢?他們都是事奉上帝的靈;上帝派遣他們來幫助那些要承受拯救的人。」(希伯來書1:14)換言之,將這裡的「神子」解釋成天使也不正確。

第三種是將「神子」解釋成「地上的君王或掌權者」,這樣的解釋合乎各古代民族的見解。公元前第一世紀的亞蘭語聖經也是耶穌時代所用的聖經「他爾根」(Targum)裡面,註釋「神子」是具有崇高社會地位的人、貴族、統治者。就像在古代中國,稱君王為「天子」,而在古埃及、米索不達米亞一帶也將君王貴族視為神明的後裔或代言人。

在詩篇裡面也有類似的描述,對於掌握統治權、司法權的權貴,也稱之為「神子」。「我說過:你們是神;你們都是至高者的兒子。」(詩篇82:6)

我認為第三種解釋最適當。我們若以此解釋來看第二節時,我們就更清楚第二節的意思。第二節說:「有些『神子』看見人類的女子美麗,就隨自己所喜歡的娶她們為妻。」注意「隨自己所喜歡的」這句話,正好在說明有權、有勢的統治者,以自己的權勢隨自己所喜歡的奪取美麗的女子為妻,注意在此,神子的女人還是「複數」,換言之不是只有強娶一個,而是強娶許多女子。例如,北韓金正恩會精挑細選「歡樂組」,北韓政府每年會從校園徵召10幾歲的女生,還要體檢確定是「處女之身」,然後送給金正恩當玩物,曾出版過《為了活下去》一書的「最美脫北者」朴延美(Park Yeonmi)也爆料金正恩的淫靡生活。這正如有句話所說的:「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
https://huangchunsheng-biblestudy.blogspot.com/2020/06/61-22.html

2025年11月5日 星期三

耶穌消失的18年

耶穌消失的18年

🍀黃春生牧師|傳送門: https://portaly.cc/chunsheng

黃春生牧師

有位教會長老傳給我一個影片,「耶穌消失的18年去了哪裡?」要詢問我關於此事的看法。這影片與說法在台灣已經流傳了好幾十年,宣稱耶穌消失18年去學佛法,這是流傳很久的造假說法。在此,我將透過歷史批判、宗教比較與知識流變來談談這件造假說法。


一、歷史批判層面:尼可拉斯‧諾圖維茲(Nicolas Notovitch)的「伊薩傳說」起源與破綻

俄羅斯探險家諾圖維茲在19世紀末出版《伊薩生平》(The Life of Saint Issa),聲稱根據他在印度拉達克(Ladakh)地區的赫米斯寺(Hemis Monastery)所見的藏文古卷,記載耶穌(音譯:伊薩)青年時期前往東方(印度與西藏)學習佛法的經歷。然而這種說法至少有三項疑點:

1.考古與年代不符:

赫米斯寺建立於11世紀,比耶穌時代晚了一千年,因此不可能收藏任何關於「伊薩」的耶穌紀錄。

2.宗教傳入的時間矛盾:

佛教在西藏的建立約於公元7世紀唐朝文成公主與吐蕃贊普松贊干布聯姻之後,距耶穌出生約六百年後,顯然不可能成為其學習對象。

3.文本真偽問題:

後來的探險家如 J. Archibald Douglas(1896)及芝加哥大學教授Edgar J. Goodspeed(Famous Biblical Hoaxes., 1931, reprinted 1956)皆確認赫米斯寺並無此類手稿存在,顯示諾圖維茲的說法屬於自我杜撰。學術界普遍認為他可能意圖以「東方神秘主義」包裝基督形象,以迎合歐洲當時對「神秘亞洲」的浪漫幻想。


二、宗教比較層面:佛教與基督教的「相似敘事」與誤解

這種「耶穌學佛」的傳說之所以流傳,乃源自19世紀歐洲宗教學界對「普遍宗教」或「宗教融合」的想像。部分人觀察到佛教與基督信仰之間的道德教訓相似(如慈悲、捨己、寬恕),便推論兩者之間可能有歷史連結。

然而,根據比較宗教學(Comparative Religion)與文本批判(Textual Criticism)方法:

《福音書》的語境與猶太預言傳統緊密相關,而非印度哲學;

佛教「無我」與基督信仰的「在基督裡成為新人」雖在倫理層面有共鳴,但神學本體上完全不同;

因此「相似」不等於「源自」,而是宗教倫理在不同文明中對人性與苦難的普遍回應。


三、知識流變層面:從殖民敘事到新時代神話

諾圖維茲的故事後來在20世紀被不斷改寫,從1890年的《伊薩生平》(The Life of Saint Issa)到1994年的《耶穌佚史》(The Unknown Life of Jesus Christ),再被新時代運動(New Age Movement)以《耶穌的失蹤年代》(The Lost Years of Jesus)之名重新包裝。這反映了現代人對宗教神祕與智慧融合的渴望,卻也顯示出一種後殖民時期的文化挪用現象——將「東方」作為西方靈性焦慮的療癒對象。


四、神學省思:真理的普世性與歷史的誠實性

從神學立場來看,基督信仰並不需要透過異文化借鏡來「增添神秘性」。耶穌的真實性不在於地理移動,而在於他啟示的「道成肉身」——上主親臨歷史、進入貧窮、共苦、受難的現實。

基督的生命軌跡,正如腓立比書2章所揭示的:「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這樣的信仰核心不是追求神祕,而是呼召人類學習耶穌謙卑的行動,致力行公義、好憐憫,認同受苦的生靈,並以誠實服事苦難的世間。


五、結語:學術誠信與靈性分辨

因此,「耶穌消失十八年去學佛」這一說法屬於偽歷史(pseudo-history)。它的存在提醒我們:靈性追求若失去史實根基,將容易滑入神話化與文化挪用。信仰的成熟,不在於追尋異國的神秘,而在於於真理中成長、於現實中實踐上主的公義與慈愛。

神學家Walter Brueggemann提醒我們,上主的作為常在「隱微之處」發生(the hiddenness of Yahweh)。耶穌的隱居歲月顯示上帝國不是以權勢臨到,而是取了奴僕的形像從平凡的生活中萌芽。祂在沉默中認同人的處境,體驗勞苦,建立同理——為後來的牧養與受苦作預備。



2025年9月11日 星期四

聖餐,作為上帝國革命的行動

 聖餐,作為上帝國革命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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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餐在基督宗教禮拜中是神聖奧秘的禮儀,神學討論的焦點都關心餅和杯的本質有否被轉化,衍生出「變質說」、「同質說」、「紀念說」、「臨在說」等。但是,聖餐不只是基督宗教禮儀,而是一場寧靜卻強而有力的上帝國革命行動。


我們先來查看幾則核心經文關於聖餐的記載:

一、聖經經文的核心

1. 路加福音 22:19–20

「然後他拿起餅,向上帝感謝了,擘開,分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這樣做來記念我。」飯後,他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上帝的新約,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設立的。』」

在此,耶穌將最平常的餐桌行動轉化為新的盟約記號,顛覆了世人對於權力與榮耀的理解。

2. 哥林多前書 11:23–26

「我所傳授給你們的是我從主所領受的: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拿起餅,感謝上帝,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犧牲的;你們要這樣做,來記念我。』吃過後,他照樣拿起杯,說:『這杯是上帝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的時候,應該這樣做,來記念我。』這樣,每逢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你們是在宣告主的死,直到主再來。」

耶穌基督死於羅馬帝國的政治迫害,死於猶太的宗教謀害,死於世上的暴力與權勢。使徒保羅強調:聖餐是對「主的死」的公開宣告。這不僅是回憶,更是持續的抗議——對抗世上一切的不公義,對抗暴力與權勢所建立的墮落國度。

3. 使徒行傳 2:42, 44–45

「他們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聖餐與團契緊密相連,形成一種「共享經濟」與「社群平等」的信仰新群體。


二、當時處境的洞見

1. 羅馬帝國的餐桌文化對比

在羅馬帝國的「宴會文化」中,餐桌常是權力、階級、榮耀的展示。富人坐上位、享用佳餚,窮人則被排除。聖餐卻徹底不同:所有人在主的桌前都是平等的,沒有奴隸與自由人、沒有猶太人與希臘人、沒有男與女的隔閡(加拉太書 3:28)。這是對帝國秩序與價值的顛覆。

2. 記念耶穌受死的「反抗」意涵

在羅馬世界,十字架是極致羞辱與政治處決的工具。基督徒卻在餐桌上「記念主的死」,等於不斷公開宣示:上帝國不是靠凶狠的武力,而是靠捨己的愛。這是最溫柔卻堅定的抵抗。

3. 聖餐作為「新群體」預嚐上帝國的滋味

初代教會的聖餐,並非只是一小片餅和一小口杯,而是建立上帝國的「新群體」。人們在同桌吃飯,跨越社會階級的隔閡,建立了一個新的生命共同體,預嚐上帝國的滋味——這是對帝國「以財富和權勢劃分階級」的直接挑戰。


三、聖餐革命的本質

1. 從「記念」到「實踐」

聖餐不只是靈性內在的紀念,而是一種生活方式的再現:分享、平等、彼此服事。更是對個人生命與價值的革命。

2. 從「個人」到「群體」

聖餐塑造的是一個「新造的群體」,這群體活在帝國壓迫下,卻見證另一種秩序——上帝國度的秩序。

3. 寧靜卻堅決

它不像起義那樣流血,但卻在日常生活中持續挑戰不義,建立一個屬於上帝國的「先知性群體」。


在聖餐禮儀中,領受小小的餅與杯,看似微不足道,卻成為上帝國度的「顛覆性符號」。聖餐提醒我們:真正的權力不在刀劍,而在捨己的愛;真正的革命,不是喧囂的暴力,而是溫柔而持續的分享基督的生命,直到基督再來。





2025年6月22日 星期日

被問到「義工」、「志工」的差異

被問到「義工」、「志工」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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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工」即「義務工作者」,強調「出於義務感或道德責任」來服務社會的人。臺灣早期比較常用,常帶有一種「回饋社會」、「為善不求回報」的意味。「義」在此多指社會道義或倫理層面的「正義」或「善行」。

「志工」是「志願工作者」的簡稱,強調「出於自願與熱心」來參與公益服務。後來臺灣較多使用「志工」,這個詞語更貼近英文的「volunteer」,強調的是主動性、意願與熱忱。

人被神看為「義」,不是因為行為或善行,而是因信耶穌基督而被神算為義。「稱義」中的「義」是什麼意思?希臘文 "δικαιοσύνη"(dikaiosynē) 指的是「義」、「正直」、「在神面前被看為正」。這不是人靠自己行為得來的道德義,而是「神所賜的義」。基督徒也不會因為做「義工」而被稱為義。

雖然字面上都有「義」,但「義工」與「因信稱義」的「義」在神學上是不同層次的。
二者無直接關聯:義工與志工屬於人對人、對社會的道德行為;稱義則是人與神之間的屬靈狀態。雖然我們不是靠行善(如作義工)得救,但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參《雅各書》2:17)。因此,信心真實的人會自然流露出善行,包括自願服務等行為。

備註:volunteer 源自於拉丁文 voluntarius,意思是「出於自願的、自發的」,來自動詞 volo,意思是「我願意、我想要」。volunteer(大約16世紀)最早的用法是在軍事上,指「自願參軍者」,即不是被徵召,而是出於自願服役的人。19世紀以後,漸漸廣泛指任何「自願提供服務,不求報酬的人」,尤其在慈善、非營利、社會服務中廣泛使用。

2024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對於誤信投資詐騙損失慘重,以及遭遇詐騙集團,牧師或教會可以如何協助?

對於誤信投資詐騙損失慘重,以及遭遇詐騙集團,牧師或教會可以如何協助?
大概想到幾項:
1. 提供心理支持與關懷
使受害者感到被愛與被接納,以避免他們陷入自責或絕望。

2. 強化理財知識的教育
邀請專業的理財顧問或金融專家舉辦講座,幫助青年了解合法投資和詐騙手法的區別,教導基本的理財知識。

3. 強調聖經中的理財觀念
藉由聖經教導正確的金錢觀,強調聖經中關於智慧管理財務、避免貪婪,提醒投資應是建立在正當與穩健的原則上,而非一夜致富的誘惑。

4. 開展法律協助
為受害者提供法律諮詢,以便他們了解自己的權益和追討損失的可能性。避免在不知所措的情況下做出更錯誤的決定。

5. 建立反詐騙的宣導與預防機制
教會可以定期進行反詐騙宣導,提醒青年詐騙行為的特徵。

6. 重申依靠上帝的供應
提醒信徒在財務方面不應完全依賴自己或世俗的機會,而是應當依靠上帝的供應與引導。

派出所都有防詐宣導,可以邀請警察到教會或團契中分享。

2021年3月28日 星期日

為何每年復活節的時間都不固定?

為何每年復活節的時間都不固定?
黃春生

復活節的算法是在春分第一個月圓之後的主日。

「春分」是白天與夜晚剛好各佔12小時的日子,日期大致上是在3月20-21日之間。由於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主日的日期不固定,因此復活節的日期大概是在3月22日至4月25日之間。1573年3月21日春分是星期六又逢月圓,隔日3月22日即春分月圓後第一個主日,算是最早的復活節起算日。

今日(3/28)是2021年春分第一個月圓,因此,2021年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主日(4/4)則是復活節。

ps.2021年春分之後的月圓精準是在3/29凌晨2:50。




2020年9月19日 星期六

婚禮一定要揭紗嗎?

婚禮一定要揭紗嗎? 
黃春生牧師

牧師請問,剛剛結婚的新人怎麼沒有蓋頭紗、沒有揭紗?

「戴婚紗」最早在東漢時期開始的,東漢魏晉時期,社會動盪不安,人們來不及履行繁瑣的婚姻儀式,時局紛亂而匆忙完婚。這種「拜時婚」不符合當時「禮教」的禮儀,又怕被人指指點點,因而就用紗布蒙住新娘頭臉以遮羞。這在當時本屬權宜之計,後人卻慢慢地沿襲了下來,使之成為世代傳承的婚姻習俗。 

而在南北朝時的齊國,那裡的婦女普遍用頭巾來避風禦寒。而發展到唐朝初期,蓋頭便演變成一種用以遮羞的從頭披到肩的帷帽。甚至,以紅色頭巾為主,因為「紅布」被視為「獻祭」、「辟邪」之物,可以保平安。此外,在封建社會裡,未出閣的女子按禮教而言,幾乎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所謂養在深閨人未識。因此,常以羅扇遮臉,出嫁時以婚紗蓋頭。 

古代遊牧民族或以色列人傳統裡,裹頭巾、蒙帕子是榮耀(參考耶利米書13:18;出埃及記39:28)。西方的頭紗由來不可考,比較接近現代婚紗的概念是在1499年法國路易十二的婚禮。近代女性主義者認為,接紗代表著新郎揭開「禮物」,在性別意識提升之後,許多新娘選擇不蓋婚紗、不揭婚紗,我覺得新人自在自然即可。要蓋婚紗或不蓋婚紗,都不是婚禮的重點,婚禮的重點在於彼此在上帝面前的敬拜與誓約,以及對誓約的委身。



英國劍橋公爵威廉王子2011年4月29日,與交往8年的女友凱薩琳·密道頓於西敏寺結婚。
進入教堂之前有蓋頭紗,進入教堂之後,自己掀開頭紗。誓約時,二人右手相握。

2016年9月3日 星期六

上帝既然創造萬物,為何創造魔鬼(撒但)?

上帝既然創造萬物,為何創造魔鬼(撒但)?
黃春生牧師

創世記開宗明義地說,一切萬物都是上帝所造,並且上帝看祂所造的一切都甚為美好。那麼「古蛇」(撒但)從哪裡來?「古蛇」若是上帝所造的,那怎麼算是「美好」呢?
難道上帝創造「撒但」來敗壞世界與人心,是為了讓祂可以來拯救世界嗎?

上帝創造萬物,並看為好
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 
你配接受榮耀、尊貴,和權能。 
你創造了萬物; 
萬物被造、得以生存, 
全憑你的旨意。(啟示錄4:11)


我要宣揚上主的名; 
要歌頌我們上帝的偉大。 

上主是大能的衛護者; 
他的作為完全、公正。 
上帝信實、可靠; 
他的判斷正確、公平。(申命記32:3-4)


魔鬼是什麼?
牠沒有在真理中站穩
你們原是魔鬼的兒女,只想隨從你們父親的慾念行事。從起初他就是謀殺者,從不站在真理一邊,因為他根本沒有真理。他撒謊是出於本性;因為他本是撒謊者,也是一切虛謊的根源。(約翰福音8:44)

牠是古蛇、魔鬼、撒但,是墮落的天使
於是,那條大戾龍被摔下來;牠就是那條古蛇,名叫魔鬼或撒但,是迷惑全人類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都跟被摔下來。(啟示錄12:9)

「巴比倫王啊,你這明亮的晨星,你已經從天上墜下來了。你征服過列國,現在你卻被摔倒在地上。你一度夢想爬到天上去,把你的寶座放在上帝的眾星之上;你想坐在北極山上,那眾神聚會的地方。你說,你要爬上雲端,在那裏跟至高者共比高。哪曉得你一跤跌進陰間,掉入深淵。(以賽亞書14:12-15)

他說:「必朽的人哪,你要為泰爾王唱輓歌。要告訴他,我─至高的上主這樣說:你曾經是完美的典範,充滿智慧,多麼英俊。你住在上帝的園子─伊甸園裏,用紅寶石、鑽石、黃寶石、綠寶石、紅玉髓、碧玉、藍寶石、綠寶石等妝飾自己,也用金首飾打扮。你被造那一天,我就為你準備了這一切。我差令人畏懼的基路伯保護你。你住在我的聖山,行走在閃耀的珠寶之間。(以西結書28:12-15)

三分之一的天使隨撒但墮落世間
牠用尾巴捲起天上三分之一的星辰,摔在地上。牠站在那快要生產的女人面前,等嬰兒一生下,就要把他吞下去。(啟示錄12:4)

墮落的天使,即背叛上帝犯罪的天使
不要忘記那些不守本份、離開崗位的天使們,他們被永遠解不開的鎖鍊鎖在黑暗的深淵裏;上帝把他們囚禁在那裏,等待審判的大日子。(猶大書6)

魔鬼是靈的存在,他們能以人形顯現(哥林多後書 11:14-15 )
魔鬼 / 墮落天使是上帝的敵人,是敵基督。 

上帝應許基督徒:那在我們裡面的神,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翰一書 4:4)

魔鬼的別稱?
邪靈(馬太福音 10:1)
污鬼(馬可福音 1:27)
撒旦的使者(啟示錄 12:9)

撒但、魔鬼的工作?
尋找機會摧毀、欺騙跟隨和敬拜上帝的人(彼得前書 5:8;哥林多後書 11:14-15)
欺騙世人(哥林多後書 4:4 )
攻擊基督徒(哥林多後書 12:7 ;彼得前書 5:8)
與聖潔的天使爭戰(啟示錄 12:4-9 )


2016年5月26日 星期四

為甚麼祈禱文用寫的?

為甚麼祈禱文用寫的? 
黃春生牧師(2016.6.5濟南牧函)

以前牧會時,曾有長老問我:「司會祈禱可不可以寫祈禱文,並照稿祈禱?」也曾有會友向我反映說:「為甚麼許多司會者在祈禱時,常看著稿子唸?不像在禱告,反而像是在賣弄文章,很做作。」遇到類似的信仰問題,我們必須來看聖經的教導,甚至參考歷代教會的傳統見解。 

論到祈禱首先必須要談《主禱文》。根據路加福音11:1的記載,耶穌教導主禱文的原因,是因為有門徒要求耶穌教他們祈禱。很奇怪,耶穌的門徒都出身自猶太家庭,按理從小都會祈禱,為何需要耶穌另外教導他們祈禱,而且要「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一樣」。因為,當時猶太拉比習慣將信仰的內涵言簡意賅地寫成祈禱文,並授與門徒,而施洗約翰的門徒也用「約翰的祈禱文」祈禱,大家一聽就知道他們是約翰的學生,因此耶穌的學生才會向耶穌請求:「請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一樣」。因為,門徒若用「耶穌的祈禱文」祈禱就是表明他們是屬耶穌的,而主禱文可說是耶穌基督對祈禱言簡意賅的教導,也是信仰的告白。總之,主禱文是「文字化」的祈禱詞,就像將祈禱寫成「稿子」一樣。 

不僅主禱文是文字化的禱詞,聖經中也有許多文字化的祈禱詞,如創世記24:12-14敘述文的禱詞,或是先知的禱詞何西阿書14:2-3,約拿書4:2-3。而禱詞記載最多的要算是詩篇,例如求助的禱詞、信靠的禱詞、懇求赦免的禱詞,也有祈求向仇敵報復的禱詞,甚至也有病人的禱詞(詩篇第41篇)。這些禱詞的性質有個人的,也有民族的,也有表達個人內心的感受,也有反映上帝全體子民的願望。 

而個人懺悔的禱詞,要以詩篇第51篇最為著名,此禱詞是大衛與拔示芭通姦之後,大衛祈求赦免所作,他甚至將此禱詞交給宮廷的樂長作成詩歌來吟唱。其實有許多的詩歌,原先都是祈禱詞,所以每吟頌一次,就如祈禱一次。而早期教會的禮拜中,就常吟唱詩篇來祈禱。就如某些教會在禮拜中,當司會祈禱完之後,會眾同心吟唱聖詩第329首「主,聽我祈禱」,或是吟唱聖詩第348首「求主教示阮祈禱」的複歌。 甚至,猶太拉比這樣說:「不會祈禱,就要去讀詩篇;不會做人,就要去讀箴言。」

在初代教父中以希坡主教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年11月13日-430年8月28)的《懺悔錄》的禱詞最撼動人心,因為他將自己的罪惡完全說出,寫成一本信仰的懺悔實錄。許多人都因為他的懺悔禱詞而深感痛悔,因而轉向耶穌基督。 甚至,在教會歷史中也有許多著名且感人的禱詞流傳於世。例如聖法蘭西斯的禱詞、麥克阿瑟給兒子的禱詞、德蕾莎修女的加爾各答禱詞等。 

通過聖經的教導,以及參考歷代教會的傳統。牧師要告訴各位,可以寫祈禱詞,也可以「照稿」祈禱,特別是帶領會眾祈禱更需如此。 其實我更希望司會的長執,都能夠將祈禱文寫下,因為司會者是代表全體會眾向三一上帝祈禱,所以更需要清楚所祈求的內容。特別是禮拜司會祈禱,首先必須表達會眾的懺悔,因為我們必須以心靈和真誠來敬拜上帝(約翰福音4:23),特別是抱持一顆謙卑懺悔的心。接著,懇求聖靈光照,使我們明白聖經—上帝的話語。比較仔細的兄姐可能會發現,我們教會第一場禮拜中,司會長老帶領會眾有二次祈禱,第一次祈禱全體站立,祈禱內容是「懺悔祈禱」;第二次祈禱全體坐著,祈禱的內容是懇求「聖靈光照」。 

司會祈禱不是自己的私禱,而是帶領會眾祈禱,這樣的祈禱應該談的事是屬於公眾的。如果有寫出來,至少在寫的時候,已經知道自己要祈禱甚麼了。再者,也因為有寫出來,可以讓公禱的事項更加周延,若禱詞的內容有欠缺時,也可以即時補正過來。在寫禱詞時,至少會看過祈禱文數次,這樣看來,寫禱詞,比沒有寫禱詞,在準備上是認真且嚴謹了許多。 當然,有些傳統教會採用「公禱書」優美的禱詞,牧師及司會者只要按著公禱書「唸」,我認為這樣容易淪為「形式」,也無法將當下社會處境、教會實況的反省納入禱詞中,這也是長老教會沒有採用「公禱書」的主要原因,但我們也不用排斥公禱書,或許可以參考公禱書的優美禱詞,就像我們有時也會以詩篇中優美的詞句來祈禱。

祈禱,雖然不是在重視詞句是否優雅,也不在乎長短。但是,真實的心是非常重要的。不論是帶領人祈禱,或是自己祈禱,或是聽帶領祈禱者的祈禱,都是一樣。失落敬虔、謙卑與真實的心的祈禱,即使是很美麗的祈禱文,也是枉然。因為上帝聽的是人內心真實的話語。沒有準備的祈禱,不會是出自真心的祈禱;沒有經過思考的祈禱,不會說出生命裡面的聲音。若是,司會者如果能夠在寫好祈禱文後,又將所寫的背起來,那樣就會更完美,期待司會的長老、執事能夠如此預備心。 

最後,也要讓兄姊知道不僅帶領會眾祈禱才需寫禱詞,就連個人的私禱也可以寫。牧師以前就習慣在日記裡寫上禱詞,多年之後拿來看,可以看到許多祈禱的事項都有上帝美好的應許。如此,記錄個人的禱詞就成為信仰最美好的回憶錄。願我親愛的主內弟兄姊妹們,不妨學習寫禱詞,使我們的祈禱得到更美的操練。

2015年7月9日 星期四

同性婚姻是基督信仰的「試金石」

同性婚姻是基督信仰的「試金石」
黃春生牧師

同性戀議題是世紀末最能引起教會分裂的議題,過去歷史中,教會歷經諸多的信仰歧見導致分裂,這包括教義上的分裂,使得東西教會分裂千年,一次是1054年的大分裂(The Great Schism),另一次是1517年宗教改革運動(含1534年的英國國教)。

除了教義引發的分裂,還有神學實踐上導致的分裂。希特勒、蔣介石、共黨集團...等政治獨裁者引發的黨國宗教。有人蓄奴,有人反蓄奴。有人禁止婦女穿長褲,有人贊同。有人禁止聖經翻譯,有人翻譯聖經。有人順從不義政權,有人起義革命。有人支持種族隔離,有人爭取自由。

如今,教會不再支持君主專制、反對獨裁、不再反對女性領導人(某些教會還是反對的)、不再視女性為次等且不潔、不再支持蓄奴、不再主張夫妻在特定節期不得行房、不再反對避孕(天主教會仍然反對)。基督教的教義在這些議題上,不斷在調整基督徒有限的眼光,好讓基督的愛更具廣大的寬容與愛。

兩千年來,教會不斷地修正立場、改變「罪」的清單,而且,都以宣示以「聖經」為根據,我們真的確定,今天教會所大聲指摘的罪行,不會被明天的教會所廢棄嗎?所謂「聖經無誤」、「奉行聖經」,過去曾經是保守、掌握教會權力者的誑言,他們選擇性的遵守聖經的教導,不願意謙卑如基督愛世人,而是高舉審判的旗幟,似乎在扮演「上帝」。

世紀末最能夠引起分裂教會的是同性戀議題,同時也是最能夠檢驗基督徒是否擁有基督之愛的試金石。基督教學者James Hanigan在1988年指出,「同性愛」是當代基督教性道德成敗的測試點,同志議題是檢視基督教能否切合時代脈動,進而令基督信仰成為當代人助益的試金石。

前美國總統吉米.卡特,曾針對美國基督徒恐懼同性戀(簡稱「恐同」)的現象,提出深切批判。他認為一個奉耶穌基督是主的教會,會以耶穌的心懷為心懷,而不會用自己的方式來事奉上帝。許多恐同教會在同志議題上的苛責,是不符合耶穌的做法而有問題的,有不少基督教領袖聲稱愛滋病是上帝對於同性戀的懲罰,同志罪有應得。然而,「在耶穌所處的時代,大多數的人對於痲瘋病也抱持著相同的觀念與態度…雖然如此,耶穌仍為我們立下了良好的榜樣,因為他不但伸手去碰觸他們、愛他們,還醫治了他們的病痛。可是有些基督徒與社會大眾卻無法像耶穌一樣寬待同性戀者…這種論斷、批判他人的態度經常都是受到少數幾名宗教與政治領導人的蠱惑煽動而激昂灼烈的。這種貿然的定罪行為,通常具有高度個人偏見。」(引自:吉米.卡特著,〈擊破人我藩籬〉,收錄於《張老師月刊》,1999年8月1日,頁132-133。)

河畔教會(Riverside Church)
《紐約時報(NY Times)》1985.5.26以顯著篇幅報導發生在紐約「河畔教會(Riverside Church)」的一件事件〈SEX ISSUE DIVIDES RIVERSIDE CHURCH〉,使得同性戀的議題在這個歷史悠久的教會中引發衝突。最後,河畔教會發表了526個字的聲明,強調河畔教會接納同性戀者為教會屬靈家庭的一份子,也是耶穌基督肢體的一員。


1985年5月5日,在紐約「河畔教會(Riverside Church)」,一名副牧師查寧.菲利普(Rev. Channing Phillips)負責講道,題目是:「論人類的性」。菲利普無論在教會還是在公共生活中,都是引人注目的人物。講到《創世記》1:27「神……造男造女」時,他評論道:「想要避免這樣的結論是很困難的,這就是異性戀……被提升為人類性的典範……這話語氣很重……它意味著上帝對婚姻所規定的就是異性戀方式,其他都是偏離違背了上帝的意志,是罪惡的……無論多麼精巧的神學、釋經學手法,都無法抹去上帝的話。」

河畔教會(Riverside Church)內部
講道後舉行聖餐,也由副牧菲利普主持。不料一個年輕的異性戀男子從會眾中站了出來,走到前台,打斷了儀式。他對會眾說,他不能支持牧師剛剛的講道。他聲明自己將在唱最後一首聖詩時,站在聖餐桌旁,支持那些同性戀者。他要所有與他有同樣負擔的人加入他。菲利普牧師說:「我不在乎。」

大約五百名敬拜者,包括唱詩班的成員和其他服事人員,離開他們的座位,擠到講台前面,直到唱最後一首聖詩結束禮拜。《紐約時報》以顯著篇幅報導了這件事。

教會的長老們立即決定對此事進行神學和教牧方面的討論。接下來的幾個月中,他們邀請了幾位神學家共同探討性取向的問題,並決定由其他三位牧師在以後三個星期天裡,做關於人類的性──包括同性戀──的講道。

一星期後,主任牧師威廉.斯隆.考芬(William Sloane Coffin)在他的講道中這樣說:「我可以想像你們當中的一些人所感覺的傷害和憤怒。因為你們曾想,盡管在别處難尋,畢竟在此地找到:不論我們文化如何地充滿無知、迷信和偏見,在河畔教會,不僅黑人和白人能感覺為一體,在耶穌基督的名下,慶賀並鞏固彼此的存在,並且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也能够如此。」

Senior Minister William Sloane Coffin
「我也能理解其他人對同性戀懷有的道德恐懼──在教堂中被質疑的恐懼!天上仁慈的主啊,我們的教會已經被同性戀如此鮮明地分裂開,或者叫恐同症──對同性戀者的恐懼和蔑視。無論怎麼稱呼,它已經成為蓄奴時代以來,美國教會所遇到的最具有分裂性的問題。」他又說,他看不出為什麼基督徒可以根據性取向來劃分和排除異己。

幾個月後,經過不同意見的討論,教會舉行投票,決定河畔教會應成為一個「開放的、彼此包容的教會」,包括女同性戀、男同性戀和雙性戀者。在信仰的光照下,當時河畔教會先行了一步,盡管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很多其他的教會在這個過程中,也遇到了種種神學和道德上的問題。怎樣解決這些問題呢?

※美聯社報導:RIVERSIDE CHURCH VOTES FOR PRO-GAY POLICY


男女、性別平權:教會儼然落後

教會歷史學者、女性主義神學家Mimi Haddad教授說,歷史上每次教會更新和改變自己的神學觀念時,都帶來重要的社會變革。例如,哥白尼關於行星軌道的發現迫使教會改變了地球中心的教義,從此認定科學帶來的挑戰不會影響信徒的基本信仰,使得科學大大發展;宗教改革針對當時的販售贖罪券大聲抨擊,要求信徒回到聖經,重新檢視基督的救贖;最初提倡廢除奴隸制的信徒重新用新的眼光看待聖經中的信息,挑戰教會內所秉持的不平等責任賦予論(Ascriptivism),而強調人人受造平等;主張男女平權的信徒再次從聖經的信息全面挑戰了女人比男人次等的傳統價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63年前(1950年)封立首位女牧師,正式宣示男女平權在台灣起步。但是,性別平權顯然在台灣教會中仍有極大落後。

1986年,人權大師Bayard Rustin在去世的前一年,在一次演說中講了一句推動同志平等權利運動的話,迄今仍饒富意義:「今天,黑人的處境不再是社會變革的試金石。黑人已經進入社會每一環節,並且有法律保障他們的權益。同志已經成為今日的地底泥、niggers。在這個意義上,同志取代了黑人,成為社會變革的風向標。當我們以後思考社會改良的時候,要把同志這個最弱勢社群放在心裏。」今天,我們的世代正面對這一場同志運動、性別平權所引發的新觀念與神學反省時,已有許多神學家從聖經重新詮釋。雖然如此,我們仍需要更多的對話來取代對立。

清教徒幾乎總是會先問:「《聖經》上怎麼說?」羅馬天主教徒則會問:「教會(教宗)怎麼說?」按照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四大神學支柱理論來看,或許能夠提供我們更寬廣的視野,四大神學支柱即聖經權威、傳統權威、理性權威和經驗權威。具體說,就是《聖經》必須在聖靈的光照下進行理解,而不是只按照字面意思簡單化地去理解;教會的傳統則提供豐富的見證,讓我們檢驗自己對經文的理解;理性思考則防止我們理解中的偏狹和武斷;個人内在的經驗幫助我們理解和接近福音。

※河畔教會是紐約甚至是美國的「指標型教會」,是以信仰影響政治、思潮的教會,也被稱為進步主義的中心。
※馬丁路德金恩牧師、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南非總統曼德拉...,他們都曾在河畔教會發表重要的演說。1967年4月4日馬丁路德金恩牧師就在此發表長達一個小時的反越戰演講《A Time to Break Silence》。
※河畔教會有全世界最大的「鐘琴」(carillon)。

◆聖經
同性戀被定義為「罪」,最常被引用的是「所多瑪」,但是聖經對這種「罪」的最清楚定義不是在《創世記》的故事裡,而是在《以西結書》裡面:

以西結書16:48-49直接了當的交代所多瑪的罪:「我─至高的上主指著我永恆的生命發誓: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周圍的村鎮沒有犯過你和你周圍村鎮所犯的罪惡。她跟她的女兒吃得飽,過著安逸的日子,就驕傲起來,不照顧那些困苦貧窮的人。」

看到沒,所多瑪的罪不是「同性戀」,而是「不照顧那些困苦貧窮的人」,更何況「天使」沒有所謂的生育性別(雖然在文法上有陰性、陽性),要說成是同性戀,就錯讀聖經了。至少他們沒有「戀」,反倒是「強暴」。《創世記》裡的所多瑪和蛾摩拉故事是常被引用來譴責同性戀的聖經章節,可是這個故事的中心意旨是針對陌生人、弱勢族群、邊緣人(outsiders)的敵意、歧視、強暴等的不義性。所多瑪人不但沒有「好客」,反倒要強暴他們,拒絕他們即將傳的信息。

耶穌對所多瑪毀滅的脈絡也是延續先知以西結的信息,耶穌引用所多瑪不接待客旅,來責備不接待福音傳道者的人。耶穌說:「無論進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街上去,說:『就是你們城裏的塵土黏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着你們擦去。雖然如此,你們該知道上帝的國臨近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路加福音‬ ‭10:10-12‬)耶穌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並且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裏也不要帶錢,除了柺杖以外,甚麼都不要帶」(馬可福音6:8),藉此也可以幫助門徒分辨哪些是所多瑪?哪些是願意接受福音的人?這是「所多瑪之罪」最有聖經脈絡的詮釋,聖經也鼓勵初代信徒說:「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換言之,如果敵意、歧視、強暴陌生人、弱勢族群、邊緣人時,這樣的人就是所多瑪人。

至於同性性行為,受到譴責的是同性強姦、強暴。無論是同性之間的強暴,或異性之間的強暴,都是聖經中所要譴責的罪行。

另外,有人告訴我:「同性戀遊行出現很多性解放的標語、畫面,真的很罪惡。」確實,我也反對「性放縱」(性解放不等同性放縱),但不要忘了巴西嘉年華會及許多異性戀的性放縱,我們也應當以同樣的標準來檢視。

當我們從《聖經》中得知關於同性戀的說法時,或任何别的問題,我們總是需要提兩個問題:

一、經文本身所要傳遞的意義是什麼?作者試圖表達什麼?作者所針對的問題是什麼?歷史背景是什麼?用了什麼樣的文學形式?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我們就得去接觸聖經學者的以不同的批判研究方法所取得的對這些問題的最好理解。

二、經文對於今天的我們有何意義?這部分要依據第一個問題所作的經文詮釋,來類比今日的處境,才能對今日的讀者有意義。

如果我們不做上述兩個問題的功課,我們就會誤解聖經。

關於「同性性行為」,《聖經》並沒有涉及很多──大概最多只有七處。沒有證據表明耶穌對這個問題有何教訓。這個問題顯然不是《聖經》所關注的主要課題,而有關經濟正義、平等的經文則有上百處。仔細研究僅有的幾處涉及的經文,我們能得到什麼結論呢?


根據一些當代聖經學者的工作,我們可以得到以下幾點結論:

關於性取向的問題,我們從《聖經》上沒有得到任何具體的教導。「同性戀」──一個心理性取向,根本不是一個聖經問題。實際上,關於性取向的問題直到十九世紀中葉才出現。聖經作者知道同性性行為,但顯然他們認為這些行為是由異性戀者所為,因為他們認為所有的人都是異性戀。當異性戀者進行同性性活動時,他們偏離了自己自然的天生取向。我們所理解的性取向與聖經作者的理解有著極大不同。

的確,對於觸犯希伯來律法上清潔和聖潔的同性性行為、同性賣淫、以同性戀方式表達的偶像崇拜、戀童癖、成年人用男孩滿足自己的慾望等,《聖經》都進行了譴責,但有幾點值得注意。首先,對同樣性質的異性性行為,《聖經》也進行了同樣的譴責。如月經期間性交(破壞聖潔律法)、商業性行為、獻祭的行淫(偶像崇拜性質的異性性行為),對未成年少女的性侵犯。其次,《聖經》根本沒有提及我們現在所爭論的問題,即沒有針對同性性取向問題的神學和道德評價,沒有涉及兩個成年人間的相互愛慕、確定的同性戀關係。

關於這幾段經文的詮釋,可以參考我下列的文章:
不要成為所多瑪!(教會應該成為「好客之家」,而不是成為所多瑪。)



◆傳統
封面使用第七世紀 Serge and Bacchus 的聖像,
中間還有耶穌見證。
一、關於教會傳統
關於教會的傳統,耶魯大學歷史教授 John Boswell 在1994年出版的書 Same -Sex Unions in Pre -Modern Europe 提出豐富的驚人論據。指出在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會對同性婚姻是很包容的,如果兩男或兩女想要廝守終身,還可在教堂舉行神聖的婚約儀式。

John Boswell 這本書的封面使用的是第七世紀聖像 Serge and Bacchus,他們是第四世紀一起殉教的羅馬士兵,依據傳記兩人生前形影不離,死刑前曾被迫穿女裝遊街,臨終誓言靈魂要永遠相伴,他們到底只是拜把兄弟還是情人?這不重要。到了中世紀,教會為兩男結合舉行神聖儀式時,使用的就是 Serge and Bacchus 聖像,中間還有耶穌見證。

二、關於關於文化的傳統
「家庭」是人類社會自然的基本單元,但什麼才是傳統家庭(the family)?是數千年來的一夫多妻妾多人家庭制,或一妻多夫(例如明朝溫州樂清縣近海的村莊手巾嶴即以一妻多夫聞名。古代藏族普遍流行一妻六夫制)?還是僅僅在1930年制定,1985年才修正的《民法》中所謂的一夫一妻制?哪一種家庭模式比較傳統?

三、關於現行法令的傳統
就以近年來台灣現行法令的修正來看,約略如下:
1985年以前,表兄妹可以結婚,堂兄妹不行。
1985年以前,除了繼承、贈與跟婚前財產外,妻的所有財產都是夫的。
1985年以前,孩子一定跟父親住。
1985年以前,可一夫多妻。1985.6.5正式宣佈重婚無效。
1998年以前,原則上妻要冠夫姓,例外可以書面約定不用。
1998年以前,原則上妻以夫之戶籍為住所,例外才可以自行約定。
1998年以前,因為通姦被判刑的人,永遠不能結婚。
1998年以前,女人在離婚後,六個月內不能再婚。男人無限制。
2007年以前,原則上孩子從父姓,除非母無兄弟,而且父同意,才可從母姓。
2007年以前,生母於受胎期間內,曾與他人通姦或為放蕩之生活者,無權讓孩子跟生父認領。
2008年5月23日起台灣改採結婚登記制,由雙方至戶政事務所共同登記始能生效。
在台灣,透過一次又一次的修法,我們國家才讓性別平等有些許進步。如果沒有這些法律制度的修正與保障,現在女人婚後的財產,還通通都是男人的。表兄妹可以結婚、堂兄妹不行。孩子一定要從父姓。女人要是生活放蕩,無權讓孩子認祖歸宗、曾經外遇的人,即使相愛也永遠不能結婚。
婚姻的制度,可給予相愛的人,有法律上的約束、忠誠的義務,使人在生存上擔負起彼此委身的責任。



◆理性


◆經驗

大法官會議:2019.5.24自動生效
立法院:2019.5.17
(待續...)


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
根據Pew Research Center(皮爾研究中心)2015.6月的統計,目前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有23個。
荷蘭,2001 (2000年通過,2001年1月實施)
比利時,2003
加拿大,2005
西班牙,2005
南非,2006
挪威,2009
瑞典,2009
葡萄牙,2010
阿根廷,2010
冰島,2010
丹麥,2012
巴西,2013
英格蘭,2013 (2013年英國通過,但蘇格蘭、愛爾蘭有自主權)
法國,2013
紐西蘭,2013
烏拉圭,2013
盧森堡,2014
蘇格蘭,2014
芬蘭,2015
斯洛維尼亞,2015
愛爾蘭,2015
墨西哥,2015 (墨西哥高等法院裁決,規定婚姻只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為歧視行為,違反憲法)
美國,2015.6.26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做出判決)

精彩演說




「舉例來說,聖經曾經被引用來支持奴隸制,來否認科學,來拒絕女性平等。在這三個議題上,聖經都是錯的。那你們現在引用它來鞏固自己邪惡的恐同心理,也沒有正確到哪裡去。」-John Shelby Spong,美國聖公會退休主教。
Bishop Spong On: Homosex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