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屬靈遮蓋?
黃春生牧師 (2016.4.17濟南牧函)
黃春生牧師 (2016.4.17濟南牧函)
面對現今教會流行的「新名詞」、「新教義」,我們常常會聽不懂。甚至,這些新名詞造成教義上的混亂、誤解。新興的教派或靈恩運動出現以來,一大堆新名詞、新教義紛紛出籠,若是沒有正確的認識,真的會使信仰的本質改變。
古典的教義與名詞,是兩千年來基督徒所傳承下來的。當我閱讀一百多年前馬偕博士的日記,我發現我能清楚知道他所講的教義與真理。他講的,和我信的,和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加爾文講的是一樣的東西。我從小所學習的聖經與教義,和那些信仰前輩所傳講的教義是一樣的。
說真的,假使今天加爾文、馬丁路德、馬偕牧師在世,他們聽到這些「新名詞」,大概也會愣住,發現自己「才疏學淺」,雖然聖經非常熟、雖然可以寫出許多信仰真理的曠世巨著,但他們面對這些「新名詞」,大概也會發現自己好像一個無知的三歲小孩一樣,必須重新學習新教義。
一般來說,「教義名詞」有三項判準:1. 聖經有沒有這個詞彙?2. 此詞彙是否抵觸其他教義?3. 假使聖經無此詞彙,那麼此新創詞彙(如,三位一體、原罪)是否合乎全本聖經的檢驗?
我發現,現代出現的「新名詞」若不加以詮釋,可能會誤導純正的教義。就舉「屬靈遮蓋」一詞來說,這句話的意義為何?有聖經依據嗎?
我查閱神學辭典查不到,利用電腦搜尋所有中文翻譯的聖經都找不到。查閱十種英文版聖經,也沒有發現「Spiritual Covering」。換言之,這詞彙是過去兩千年的歷世歷代聖徒所不知道,而是出現在今天的教會中。我知道,有許多維持傳統教義的教會,他們不使用這類「新名詞」。有時這類新詞彙若是以字面來看,就常被誤解,就有人將「屬靈遮蓋」誤解是「找一個道行比較高的來護法」,當然這很違背基督教義。甚至,有人認為屬靈遮蓋,就是找牧師、長老或信仰長輩來「遮蓋」、「庇蔭」,以免受到攻擊。這樣的看法都是錯誤的。
那麼「屬靈遮蓋」這一個詞彙是哪裡來?我查考之後,發現最先使用的是美國五旬節教派,而中文乃是直接從「Spiritual Covering」翻譯過來的。這樣的「新詞彙」很容易造成教義上的誤導,如果我們不用指責的口吻來批判「屬靈遮蓋」,而以詮釋的態度來認識時,我們會有更開通的眼界。
首先,我們來想「屬靈遮蓋」的目的是什麼?如果以正面的詮釋來看,其意義至少有三:1. 避免我們犯錯。2. 赦免我們的過犯。3. 幫助我們抵擋惡者的攻擊。在聖經裡,誰可以滿足這些目的,而成為他人的遮蓋呢?答案只有一個,就是「上帝」本身。
「屬靈遮蓋」可以用在人的身上嗎?這一點是最容易引起爭議的地方。例如,有人在詮釋出埃及記17:8-15時,就認為以色列人在抵抗亞瑪力人時,得勝的關鍵乃在於摩西對約書亞的「屬靈遮蓋」,但經文並無此字句,只能說是詮釋者的個人解釋。如果硬要說這是「屬靈遮蓋」的話,或許可以說上帝是這一場征戰背後的真正「遮蓋者」,而不是摩西。
彼得前書4:8可能是最直接說到人可以彼此遮蓋,和合本聖經這樣記載:「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cover)許多的罪。」如果我們參考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最重要的是要彼此真誠相愛,因為愛能夠消除許多罪過。」可以很清楚看到所謂的「遮掩(cover)」意思是「消除、原諒」。因此,我認為若沒有出自上帝的愛,人則無法以愛去消除或原諒他人的罪。雅各書5:20b和合本及KJV的翻譯也是同樣的問題,「遮蓋許多的罪(shall hide a multitude of sins.)」在現代中文譯本則是翻譯為「罪得到寬赦」。
此外,「屬靈遮蓋」用在人的身上,也常用來指稱教會的次序、權柄,保羅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在這樣的詮釋底下,我們可以說,沒有得到權柄人物或組織的授權,就沒有次序,沒有次序就沒有遮蓋。但唯有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是教會權柄的賦予者,因此教會中真正的「遮蓋」只有基督。
若有人喜愛使用五旬節教派「屬靈遮蓋」一詞時,我沒有意見,只是希望使用者要很清楚,「新名詞」、「新教義」是否合乎聖經的教導,是否合乎「教義名詞」三項判準。總之,基督徒習慣教會生活之後,逐漸熟悉許多的「信仰語言」,但這些信仰語言或是詞彙,若不加以詮釋或認識,其實是沒有多大意義的。因此,古典的教義詞彙我們需要認識,對現代的「新名詞」我們更要謹慎使用。若能更精確使用這些詞彙,我想對我們的信仰都會有幫助的。
(原載於重新教會2009.9.27週報,修訂後登載於濟南教會2016.4.17週報)
若有人喜愛使用五旬節教派「屬靈遮蓋」一詞時,我沒有意見,只是希望使用者要很清楚,「新名詞」、「新教義」是否合乎聖經的教導,是否合乎「教義名詞」三項判準。總之,基督徒習慣教會生活之後,逐漸熟悉許多的「信仰語言」,但這些信仰語言或是詞彙,若不加以詮釋或認識,其實是沒有多大意義的。因此,古典的教義詞彙我們需要認識,對現代的「新名詞」我們更要謹慎使用。若能更精確使用這些詞彙,我想對我們的信仰都會有幫助的。
(原載於重新教會2009.9.27週報,修訂後登載於濟南教會2016.4.17週報)
1 則留言:
「在這樣的詮釋底下,我們可以說,沒有得到權柄人物或組織的授權,就沒有次序,沒有次序就沒有遮蓋。」
目前並沒有某一種方式或方法,認定或委任一個人或組織成為權威,並這方式是眾教會和基督徒都能接納和認定的。
大多數的牧者或長輩在談論屬靈遮蓋時,大多數想的是將屬神得榮耀加在自己身上,為要稱王稱帝,打壓年輕傳道人,而這就是現代教會在談的「屬靈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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