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 星期二

1947年3月25日,名畫家陳澄波遭國民黨軍惡意屠殺

 ⭕1947年3月25日,名畫家陳澄波遭國民黨軍惡意屠殺

台灣近代重量級畫家陳澄波,他的畫作於死後在蘇富比拍賣會創下華人油畫最高價紀錄。1947年3月25日,陳澄波遭國民黨軍在嘉義車站前遭公開槍決,得年五十三歲。

陳澄波1895年2月2日出生於嘉義市。家境清寒的他,13歲才進入公學校讀書。在日治時期的台灣,畫家的社會地位很高,畫作入選日本帝展會是報紙上的頭條新聞。繪畫,也成為台灣人揚眉吐氣的最佳方式之一,而陳澄波的理想就是成為一名畫家。

1924年,陳澄波已近30歲,為了繪畫的夢想遠赴日本習畫。三年之後,陳澄波的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展,成為台灣有史以來以油畫入選的第一人,之後又多次入選。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消息迅速蔓延全台,風暴很快席捲嘉義。時任嘉義市長的孫志俊要求駐守嘉義的軍方率軍隊進入嘉義鎮壓,造成市民死傷慘重,而陳澄波代表民眾擔任「和平談判代表」前往嘉義水上機場和軍方談判。豈料這根本不是「和談」,陳澄波一行和平談判代表一到機場門口,就被趕下車,雙手被鐵絲纏繞反綁在背後,被衣服蒙住臉,遭到拘禁刑求。

3月25日,正是中華民國的「美術節」,陳澄波在這一天以「叛亂暴動」罪名,遊街示眾。他跪在車上,雙手反綁,背上插著死囚牌,押著遊街。沒有經過任何審判,陳澄波在嘉義市火車站前遭到「公開槍決」。

而陳澄波的妻子張捷是台灣堅毅女性的代表,心痛心死、哀戚愈恆的她當下鼓起勇氣,請來攝影師拍下陳澄波的最後遺照。陳澄波的妻子將這張遺體照片藏在神主牌的後面幾十年,並且妥善保留陳澄波的舊衣,其中一件內衣上面有兩個洞,是陳澄波死時穿的。當然還有陳澄波的多數畫作,妻子都悉心保存。

陳澄波基金會 https://chengpo.org


🎞圖:陳澄波作品《淡水夕照》

🎞圖:陳澄波遺照,也是他們夫妻最後一次的合照。為了讓攝影師拍清楚被槍殺的陳澄波,張捷用身體撐起床板。

2025年3月24日 星期一

台灣基督徒在大罷免中的召命與責任

台灣基督徒在大罷免中的召命與責任

黃春生牧師

在這個極權陰影悄然逼近、民主自由遭受威脅的時刻,台灣社會掀起了大罷免的公民運動。這場運動不僅是公民的抗爭運動,更是信仰的試煉。對於自認身為上帝子民、願意效法耶穌基督走十字架道路的台灣基督徒而言,大罷免不只是一次投票行動,更是一次信仰與見證的抉擇。


一、從聖經真理出發:不能妥協於謊言與極權

聖經明言:「說謊的是出於魔鬼」(約翰福音8:44)。而極權中國的體制,正是建構在謊言與壓迫的根基上。無論是對真理的扭曲、對人權的踐踏,還是對信仰的迫害,中共政權都在持續與上帝國為敵。在這樣的脈絡中,台灣的基督徒若仍選擇噤聲、保持中立,甚至以「不談政治」之名實行對暴政的默許,那麼我們與信仰的核心已背道而馳。

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5:37)在當前的台灣政治光景下,對抗極權、守護民主,就是「說是就說是」的行動。


二、拒絕雙標:信仰不容選擇性介入政治

某些國語教會過去積極推動反同婚、成立政治團體,號召信徒進入「七山」策略,攻佔政治山頭,當時並未以「教會不該介入政治」為由退縮。但如今,當社會呼籲罷免那些公開支持親共政策、助長中國統戰企圖的立委時,卻轉而呼籲「政治中立」,這種雙重標準,不僅損害教會的見證,更破壞信仰的真誠性。

信仰若無法在公共領域活出一致的價值,那我們的福音便失去力量。我們不能在需要權益時呼喊「信仰自由」,在責任臨到時卻選擇逃避。走十字架的窄路,意味著我們要在不方便、不受歡迎的時刻,也勇敢為真理站立。


三、自由傳福音在於民主制度的環境

有人認為政治無關福音傳揚,然而歷史與現實都清楚地告訴我們:沒有自由的政治環境,就沒有自由的信仰生活。中國家庭教會長年遭受打壓,無數牧者如王怡、林獻羔等人因堅持信仰而身陷囹圄。強拆十字架、禁止未經審查的講道、逼迫家庭教會,這一切難道不是福音傳播所面臨的極大障礙?

反觀台灣,無論是主流教會(NCCT)、召會、靈糧堂、行道會、台灣聖經公會、校園書房、橄欖書房、以琳書房等等福音機構,乃至自媒體傳道人、各類PodcastYouTube頻道,皆能自由地傳揚耶穌基督,這一切都根植於我們尚存的民主制度。

假若親中勢力繼續在立法院壯大,扭轉法制與政策走向,當「中國模式」滲透台灣,我們現在享有的信仰自由、講道自由、出版自由、聚會自由,都可能一夕消失。那時候,無論你的方言多麼熱烈、你對聖靈多有信心、你怎麼發預言、怎麼領異象,都可能變成極權統治者監控的對象,甚至是迫害的對象。


四、守護台灣,才能成為中國福音的堅實後方

在台灣有些教會常強調「對中國有負擔」,積極派遣宣教士進入中國,或在邊境地區支援福音事工。然而,若台灣失去了作為民主堡壘的地位,那這些對中國的差傳策略將立刻土崩瓦解。支持中國家庭教會、印製聖經、出版靈修書籍、培育中國神學生這一切都建立在一個自由的基地之上。沒有台灣的民主與信仰自由,根本無從談起中國宣教的夢想。

換句話說,守住台灣,不是對中國傳福音的阻礙,而是堅實的後盾。若真心愛中國靈魂,就該優先守護台灣的民主自由,不淪陷於極權殘暴,讓台灣這片土地繼續成為光照黑暗之地的明燈。


五、為了我們的子孫,也為了我們的信仰:參與大罷免,是責任,也是見證

大罷免的公民運動,並非政黨之爭,而是價值之戰。公民不是為了任何一個政黨在戰鬥,而是為了信仰自由、民主制度、生活方式、敬拜空間而站立。如果我們不下架那些在國會裡擔任中國極權的內應、為極權張目的政治人物,那未來我們的子孫可能無法自由聚會、無法自由出版、無法自由祈禱。

上帝呼召我們不只是信而受洗,更要行道,成為世上的光與鹽。當國家面臨危機,當教會的未來岌岌可危,上帝國的子民絕不能選擇冷漠與退縮。這不是黨派的選擇,而是信仰的見證。當我們拒絕沉默,站出來投入罷免,就是在地如在天的行動,就是在促進上帝國的新世界。


結語:為台灣而罷免,為福音而戰鬥

台灣基督徒啊,今天你若仍沉默不語,明天你或許連講話的自由都不再擁有。讓我們不再作「好好先生」的宗教信徒,而要成為勇敢為主站立的門徒。與其擔心參與罷免是否「不屬靈」,不如思想耶穌若今日行走在台灣,祂會如何面對強權、如何回應壓迫、如何實踐愛與公義。

信仰從來不是逃避現實的避風港,而是面對風暴的力量源。今天的大罷免,正是一次見證我們是否真信靠上帝、是否真愛這片土地的信仰行動。我們不只是基督徒,我們是台灣的基督徒。我們不只是信徒,我們是被差遣的見證人。讓我們一同為信仰、為自由、為上帝的國,積極投入大罷免!


#基督徒挺大罷免 #守護台灣 #守護信仰自由





2025年3月20日 星期四

1947年3月20日,陳儀發布〈為實施清鄉告民眾書〉,開始血腥的「清鄉」行動

 ⭕1947年3月20日,陳儀發布〈為實施清鄉告民眾書〉,開始血腥的「清鄉」行動

1947年2月28日爆發二二八事件,3月8號中國國民黨派憲兵抵達基隆鞏固各要塞,3月9日廿一師抵達基隆隨即無差別大屠殺,其他軍隊陸續登岸增援進行全島屠殺。約同一時期,臺灣各界菁英一個接一個遭特定人員以各種理由約出後人間蒸發或被發現遭凌虐至死。

到了3月20日,陳儀以中、日文頒佈了〈為實施清鄉告民眾書〉,宣告清鄉行動的開始。中國軍清鄉行動將全臺劃分七綏靖區,進行肅清他們定義的「奸偽暴徒」。一直延續到中華民國全面逃來臺灣之後開啟的白色恐怖時期。




2025年3月19日 星期三

1973年3月19日,「臺灣人基督教徒人民自決協會」創立

1973年3月19日,「臺灣人基督教徒人民自決協會」創立,自此臺灣人民自決運動開始有組織系統的展開

1973年3月19日,黃彰輝牧師、黃武東牧師、宋泉盛牧師、林宗義長老,發起成立「臺灣人基督教徒人民自決協會」。

邀請美國、加拿大各地的代表 21名,齊集華府,經一整日的世界局勢和運動方針的檢討,以及r臺灣人民自決運動宣言」 的硏議後,於次日(3月20日)在全國記者倶樂部舉行國際新聞記者招待會,隆重地宣讀該宣言,並公開宣稱將動員海外臺灣同胞來支持「臺灣人民自決運動」(Formosa Christian for Self Determination)爭取臺灣人民決定自己命運的神聖權利和自由。

「臺灣人民自決運動宣言」鄭重聲明:「臺灣一千五百萬人民決不容許再被當作交易的商品,如已往。我們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這種基本人權是上帝所賦與的,也是聯合國憲章所承認的」。它接著堅決反對:

一、任何強國爲了自身的利益,對臺灣問題作片面的決定。
二、臺灣國民政府繼續一貫的作風,加深了臺灣的危機。
三、中共對「臺灣爲中國領土之一部份」的片面武斷的聲明。

本次華府會議也通過了「臺灣人民自決運動綱要」,將運動的目標界定爲:
一、表明基督徒對臺灣人權問題的堅決立場。
二、促進臺灣人民在政治問題上自主自決。
三、爲建設自由民主的臺灣社會而努力。

並明示下列五項爲當前的任務:
一、激發臺灣本島及海外基督徒負起對臺灣的責任。
二、培養海內外臺灣人民的政治意識。
三、爭取普遍的同情援助——包括個人的、團體的、國際的。
四、與其他爲同一目標奮鬪的臺灣團體合作。
五、促使各有關政府注意臺灣人民在政治上的要求。

宋泉盛牧師以其就職於美國歸正敎會總會之便,擔任聯絡人,設置自決運動總部於敎會大廈(Inter Church Center, 475 Riverside Dr. Fl. 18, NY, NY, 10027),並負貴編輯及發行該運動的刊物「出頭天」(Self-Determination ),其協助各地代表成立地區支部計有紐約、芝加哥、洛杉磯等14處。於此,臺灣人民自決運動乃有系統地展開活動。






2025年3月18日 星期二

1980年3月18日,美麗島軍法大審展開

 ⭕1980年3月18日,美麗島軍法大審展開

1979年12月10日,台灣仍在蔣經國統治下的戒嚴時期,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主的黨外人士,在高雄市舉辦集會遊行,要求解除黨禁以及報禁,呼籲言論自由以及政治上民主,這場集會後來引發國民黨政權強烈鎮壓,並透過軍警假扮「暴民」襲警,也假扮「愛國人士」襲擊遊行民眾。

根據台灣警備總部於當年公布的涉案人數,總計為156人。被送軍事審判者共有黃信介、施明德、林弘宣、林義雄、姚嘉文、呂秀蓮、張俊宏和陳菊八人。

此次軍事法庭審判也引起全世界矚目,蔣經國在「美麗島軍事大審」期間遭遇前所未有的國際壓力(特別來自美國),以及國內民眾對於「解嚴」以及政治言論民主化的要求。1980年3月18日,在位於景美的警總軍法處審判法庭,進行為期9天的軍法大審。

美麗島軍法大審之後,在國內外壓力下,最終蔣經國於1987年病重之際宣佈解嚴,並同時結束一黨專制的黨禁體制。1988年1月,台灣宣佈結束「報禁」,人民可自由辦報,蔣經國亦在當月去世,開啟李登輝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