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3日 星期四

8月13日,「國際左撇子日」:當世界只為多數人設計

⭕️813日,「國際左撇子日」,祝福所有左撇子的朋友

網頁閱讀: https://left-handers-5v45lc3.gamma.site/

文字閱讀: http://chunsheng-huangchunsheng.blogspot.com/2026/08/813.html

黃春生牧師


每年的813日是「國際左撇子日」(International Left handers Day)。這個看似輕鬆有趣的紀念日,其實提醒我們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一個社會的制度、教育與工具都依照「多數人」設計時,少數人的需要是否也被看見?


1975813日,美國堪薩斯州托皮卡(Topeka)一群左撇子成立「Left Handers International」,希望喚起社會注意左撇子生活在「右手世界」中所遭遇的種種不便,並推動教育、日常用品與工具設計對左撇子更加友善。


隔年1976年起,813日逐漸被推廣為「國際左撇子日」。到了1990年代,英國的 Left-Handers Club 更積極推廣相關活動,使這個紀念日受到國際社會更多注意。


▋左撇子不是「需要被矯正的人」


過去許多社會都曾經把左撇子視為「不正常」,甚至要求兒童強迫改用右手寫字。


這背後其實反映了一種很典型的多數者思維:

因為大多數人如此,所以所有人都應該如此。


但是,左撇子並不是疾病,也不是壞習慣,更不是品格問題。現代研究普遍認為,慣用手涉及大腦側化、遺傳與發育等複雜因素,不能簡化成單純的「選擇」。


因此,教育真正應該做的,不是把左撇子「改造成右撇子」,而是讓不同身體特質的人,都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


▋我們其實生活在一個「右手設計」的世界


右撇子往往不會注意到這件事情,因為我們日常使用的許多東西,本來就是按照右撇子的習慣設計。


例如剪刀、削皮器、開罐器、部分滑鼠、課桌椅、樂器、機械操作介面,甚至某些公共設備的位置,都可能使左撇子使用起來較為不便。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社會學現象:多數人的方便,往往會被誤認為「正常」;少數人的不方便,卻容易被解釋成「你自己要適應」。


這也正是國際左撇子日最值得我們反省之處。


▋公平,不是要求每一個人都一樣


我們常把公平理解為:「大家使用一樣的東西、遵守一樣的規則。」


但真正的公平並不一定如此。


如果一張桌子的設計只有右撇子方便使用,那麼即使我們說:「每個人都使用同一張桌子,所以很公平」,實際上仍然可能造成不平等。


因此,現代社會愈來愈強調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與合理調整(reasonable accommodation:不是把所有人塑造成同一種「標準的人」,而是設計一個能容納不同人的社會。


這個原則不只適用於左撇子,也適用於身心障礙者、高齡者、兒童,以及各種在主流制度中容易被忽略的人。


一個文明社會真正的進步,不只是讓多數人生活得更方便,而是願意問:

那些不是多數的人,是否也能有尊嚴地生活?


聖經也曾注意「左手的人」


有趣的是,《士師記》甚至特別記載左手人物。


《士師記》3章提到便雅憫人以笏是「左手便利的」(אִישׁ אִטֵּר יַד־יְמִינוֹ),他正因為使用左手,而突破敵人的防備,成為拯救以色列的士師。


《士師記》20:16也描述便雅憫軍隊中有七百名善於使用左手的戰士,甚至能夠「用機弦甩石打人,毫髮不差」。


在一個以右手象徵力量與尊榮的古代文化裡,這些經文格外有意思:別人眼中的「不同」,有時反而成為完成使命的能力。


這也提醒教會,不要急著把與我們不同的人「矯正」成我們熟悉的模樣。

保羅所描繪的基督身體,從來不是每一個肢體都長得一樣:「若全身是眼,從哪裏聽聲呢?」(林前12:17


真正的共同體,不是消除差異,而是讓差異彼此成全。


813日,向左撇子的朋友說聲:「辛苦了!」


國際左撇子日不只是左手與右手的問題。


它提醒我們:不要把「多數」誤認為「正常」,也不要把「不同」誤認為「錯誤」。


真正成熟的民主社會與信仰共同體,不是要求少數者永遠適應多數者,而是願意重新檢視制度、環境與文化,看看那些我們習以為常的設計,是否無意間排除了某些人。


上帝創造的人,本來就不是整齊劃一的產品。


有人用右手,有人用左手;有人走得快,有人走得慢;有人能看見,有人以觸覺認識世界。


公義,不是把每一個人變成一樣;而是讓每一個不一樣的人,都得到應有的尊嚴與空間。


813日「國際左撇子日」,祝福所有左撇子的朋友。


今天不妨也讓右撇子試著用左手拿剪刀、開罐頭、寫幾個字。可能不到五分鐘,我們就會突然對「同理心」有非常具體的認識。



2026年8月12日 星期三

善款不是「我的錢」,而是受託管理的錢

 ⭕️善款不是「我的錢」,而是受託管理的錢

網頁全文閱讀: https://charitable-donation-rn38wor.gamma.site/

黃春生牧師


一個以慈善、節制、清淨自許的宗教公益組織,究竟應該如何對待人民一點一滴託付的善款?


近日慈濟基金會疫苗採購顧問費遭詐案件,引起社會震撼。依檢調公布案情,檢方指控陳昱瑄律師等人於COVID-19疫情期間,以具有BNT疫苗採購管道等說詞取信慈濟,使慈濟支付高達3,0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06千萬元的款項;相關被告目前已遭起訴,案件仍待法院審理,因此個別被告是否成立犯罪,仍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


然而,無罪推定並不妨礙另一個更重要的公共討論:一個掌握龐大社會捐款的宗教公益組織,究竟應建立多嚴謹的受託治理制度?


這使人想起古代希伯來智慧傳統中一段極為深刻的「亞古的祈禱」。


▋「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


《箴言》30:7-9記載:

7 上帝啊,有兩件事,求你在我未死之前成全:

8 使我不撒謊;使我也不窮也不富,只供給我所需要的飲食。

9 如果我有餘,我可能說我不需要你。如果我缺乏,我可能盜竊,羞辱了我上帝的名。


值得注意的是,亞古首先祈求的不是「讓我不要有錢」,而是:「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然後,他才談貧窮與富足。


《箴言》30:7-9並不是浪漫化貧窮,更不是主張宗教團體越窮就越神聖。這段智慧文學真正關切的,是人在金錢面前能否保持道德清醒。


亞古知道,貧窮有貧窮的誘惑:人在匱乏中可能偷竊;但富足也有富足的誘惑,而且往往更加隱密——當人擁有足夠的財富、權力、聲望與資源之後,可能逐漸產生一種危險的「自足幻覺」:我已經夠強大,所以不必再向任何人交代。


因此,第9節那句「我不需要你」(原意:上主是誰?)並不只是無神論者的問題,而可能是富足者的問題;也可能成為一個龐大宗教組織必須不斷自我警醒的問題。


▋越龐大的公益組織,越需要嚴格治理


將這段古代希伯來人的智慧放在慈濟事件旁邊,我們不得不提出一個尖銳的問題:一個掌握龐大慈善資源的宗教公益組織,是否應該比一般企業建立更嚴格的治理制度?


答案應該是肯定的。


慈濟目前仍是台灣規模最大的宗教慈善組織之一。僅以其公開的2025年度「大愛共善.救拔苦難」公益勸募資料而言,一年募款收入即超過20億元。這也說明大型公益組織所承擔的,絕不只是內部行政責任,而是高度的公共信賴責任。


因為,善款不是「我的錢」,而是受託管理的錢。


宗教公益機構最危險的一種思維,就是:「我們都是為了做好事,所以程序可以比較有彈性。」


然而,聖經倫理恰恰相反:目的越神聖,程序越應該經得起檢驗;使命越崇高,權力越需要接受監督。


十億元對大型基金會而言,或許只是財務報表上的一個巨大數字;但在它背後,可能是一位菜市場攤販省下的一百元、一位退休者奉獻的一千元、一個孩子投入竹筒裡的零用錢。


公益組織真正管理的從來不只是金錢,而是信任(trust)。


▋「我相信他」不能取代「我們查證過他」


《箴言》所說「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放到現代公益治理,就不能只停留在個人品德。


好的制度不能假設每個人都是壞人;但也不能天真地假設每個人都不會受到誘惑。


因此,大型公益法人面對鉅額交易,至少必須有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交易對手背景查核、利益衝突揭露與迴避、重大支出的分層及複數審核、法律與財務風險評估、外部會計稽核,以及董事會真正具有獨立性的監督機制。


尤其當一筆交易達到十億元等級時:「我相信他」絕對不能取代「我們查證過他」。


更值得反思的是,中央政府當年即曾公開說明,COVID-19疫苗屬緊急授權藥物,涉及供應、品質、安全與藥害責任等問題,原廠要求與中央政府交涉採購及簽約;後來政府並成立專案小組協助鴻海永齡、台積電等機構完成採購程序。


這更凸顯一個治理問題:在高度專業、法規複雜而且涉及巨額資金的採購中,任何組織都不應只依賴私人關係、掮客聲稱的特殊管道或權威人物背書,而應以可驗證的文件、原廠授權、法律意見與制度程序作為決策依據。


▋最大的危險,是失去「被質問的能力」


《箴言》30:9最尖銳的一句,其實不是「我富有」,而是:「如果我有餘,我可能說我不需要你。」


當個人或組織累積龐大財富、聲望與社會影響力之後,最大的誘惑未必只是貪污,更可能是逐漸失去被質問的能力


這對宗教組織尤其重要。


企業主管必須接受董事會與股東監督,政府必須面對國會、媒體與選民;然而宗教領袖或宗教團體卻可能因為長期累積的神聖光環,使正常的質疑被誤解成「攻擊宗教」、「傷害慈善」,甚至被視為「沒有愛心」。


但是,真正成熟的宗教信仰不應害怕監督。


真正的敬虔,不是免於監督,而是願意接受比別人更嚴格的監督。


因為信仰若真的相信人性的有限與墮落,就更不應把任何人想像成永遠不會犯錯的聖人。制度不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善,而是因為我們知道:善意本身不足以防止錯誤。


▋「遭到詐騙」與「治理失靈」是兩個不同問題


這起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司法機關必須回答的是:誰涉嫌犯罪?犯罪事實是否成立?誰應負刑事責任?


但是公益治理還必須回答另一個問題:為什麼高達十億餘元的款項,可以通過一個大型宗教慈善組織的風險控管?


這兩個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即使法院最後認定慈濟確實是詐欺犯罪的被害者,也不代表組織治理就沒有值得檢討之處。


被騙,可以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者」;但一個受託管理人民善款的機構,仍然必須向捐款者說明:當初由誰提出交易?誰進行查核?誰提供法律意見?誰核准付款?董事會如何監督?相關內控為何沒有及時發現異常?


這不是苛責受害者,而是「受託責任」(fiduciary responsibility)最基本的要求。


▋從「慈善文化」走向「受託治理」


因此,這次事件最好的結果,不應只是犯罪者若經法院判決有罪便受到法律制裁,更應促使台灣大型宗教公益法人建立更成熟的治理文化。


我們需要的不是削弱宗教慈善,而是讓慈善更加值得信任。


《箴言》30:7-9給今天所有宗教公益團體一個重要提醒:錢多並不證明上帝祝福;錢少也不證明比較聖潔。真正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忠實管理被託付的資源。


善心不能代替制度。
信任不能代替查核。
宗教聲望不能代替問責。
神聖使命更不能成為治理鬆散的理由。


亞古所祈求的「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不只是個人的靈修,也是現代公益組織應有的治理倫理。


十億餘元善款疑遭詐騙,真正需要反省的,不只是「騙子為何如此可惡」,更包括另一個令人不舒服、卻不能迴避的問題:一個制度,為什麼能讓騙子一路走到金庫門前,甚至讓門打開?


人民把善款交給宗教公益團體,其實是把自己的愛心一併託付。


越龐大的慈善組織,越不能只靠善念運作;越神聖的使命,越需要透明、專業與問責。


因為善款不是宗教組織可以任意支配的「自己的錢」。


那是捐款者的託付,是脆弱者的盼望,也是整個社會交付給公益組織的一份信任。


而敬畏上主,不只表現在誦經、祈禱、慈善與救濟之中。敬畏上主,也應表現在好好管理每一塊受託的錢。

1866年8月12日,長老教會在臺灣所得的第一個果子——高長受洗

⭕️ 1866812日,長老教會在臺灣所得的第一個果子——高長受洗

黃春生牧師


1866812日,是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上一個值得記念的日子。


這一天,在打狗旗後(今高雄旗津),來自廈門的宣教師宣為霖牧師(Rev. William Sutherland Swanson)主持洗禮,四位臺灣信徒接受洗禮:高長、陳清和、陳齊、陳圍。


其中,高長(1837–1912)後來成為臺灣早期教會最重要的本地傳道者之一,被稱為長老教會「在臺灣所得的第一個果子」。


然而,高長真正重要的地方,不只是「第一」。


更重要的是,他代表臺灣教會歷史的一個重大轉折:基督信仰不再只是外國宣教師帶來臺灣的宗教,而開始由臺灣土地上的信徒自己承擔、自己傳揚、自己受苦,也由自己建立教會。


▋從看熱鬧,到成為基督徒


高長原籍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永寧,1837年出生。1864年,約二十八歲時來到臺灣尋找姊姊並謀求工作。他的大姊住在府城西門城外外新街,以經營苧子相關生意維生。


初到臺灣的高長,曾經做過伙夫,後來也嘗試自行經商,卻遭遇虧損。在人生不順遂之際,他原本想前往廟宇卜問王爺,途中經過府城看西街,看到一群人圍在馬雅各醫師(Dr. James Laidlaw Maxwell)所設立的禮拜堂外。


那個年代,基督教仍被許多人以「蕃仔教」蔑稱。高長起初也只是好奇,跟著人群站在旁邊看熱鬧。


然而,他聽見有人傳講:「上帝是真的,人必拜祂……」這句話進入他的心。一個原本準備去求神問卜的人,就這樣停下腳步,開始思考另一條生命的道路。


此後,高長經常前往看西街禮拜堂聽道,並認識吳文水,後來經由吳文水介紹,受僱於馬雅各醫師所主持的禮拜堂,負責管理與伙食。他一面工作,一面學習聖經與基督信仰。信仰就這樣慢慢在他的生命裡扎根。


1866812日:臺灣教會歷史重要的一天


馬雅各醫師雖然是宣教師,卻不是受按立的牧師,因此無法主持洗禮。直到1866年,駐廈門的宣為霖牧師來臺,才在812日於旗後主持洗禮。高長與陳清和、陳齊、陳圍四人一同領受洗禮。


高長的受洗,不只是一個人的宗教選擇。


它象徵一粒福音的種子開始真正落在臺灣的土地上。


宣教師可以把福音帶進臺灣,但是教會若要在這塊土地真正扎根,就不能永遠只依靠外國宣教師。福音必須成為本地人的信仰,本地人也必須成為傳福音、建立教會、承擔苦難的主體。


而高長正是這個轉變的重要代表。


▋「我要去傳播道理」

受洗之後,高長繼續跟隨馬雅各醫師,並向吳文水等人學習信仰。漸漸地,他開始覺得:只是讀聖經、吟聖詩,還不夠。


他說:「我要去傳播道理。」這句話很重要。


因為真正的信仰,不能永遠停留在「我得到什麼」,而會進一步追問:「上帝要我為別人做什麼?」


馬雅各醫師起初並沒有立即答應,反而故意把傳道工作的困難告訴他。那個年代的臺灣,傳基督教絕不是一份舒適的工作。傳道人可能遭到地方勢力敵視、民眾辱罵,甚至面臨暴力、拘捕與監禁。


馬雅各甚至勸他:「你不要傳福音,在我這裡幫忙,所得的薪水,比傳道者的謝禮更多,經濟上比較寬裕。」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選擇。


留在醫館工作,有薪水、有保障;出去傳道,卻可能貧窮、受辱,甚至坐牢。


高長的回答,卻成為臺灣教會歷史上一段動人的信仰告白:「不要緊,我不是為了錢,也不是為了生活。我是為了使命,歡喜為耶穌來吃苦。」


▋第一位本地傳道者,也因傳道而受苦


當時的臺灣還沒有完整的神學教育制度,也沒有今日的神學院與教會組織。


高長所接受的,只是馬雅各醫師及其他早期教會工作者所提供的基礎聖經與信仰訓練。然而,他就這樣出發了。


沒有宏偉的禮拜堂,十字路口就是講壇;沒有完善的傳道所,人群聚集的地方就是宣教現場;沒有優渥的待遇,只有一顆相信福音值得為之受苦的心。


高長後來受造就並被派出去傳道,成為臺灣早期第一代本地傳道者的重要代表,也曾因傳道遭遇監禁。


因此,「第一個果子」若只是理解成「第一批受洗的人」,仍然太小看高長了。他真正留給臺灣教會的,是一種「本土承擔」的信仰。


福音來到臺灣之後,不再只是「宣教師的福音」,而逐漸成為臺灣信徒自己願意用生命承擔的福音。


▋「我留下的產業,就是主耶穌和一本聖經」


高長一生並不富裕。


他育有五男三女。長男高金聲為養子,與次男高篤行後來都成為牧師;三男高再得、四男高再祝、五男高再福則都成為醫師。


高家第二代,可以說是「非牧即醫」。這也十分具有早期臺灣長老教會的特色:一手傳福音,一手從事醫療;信仰不只是關心人的靈魂,也關心人的身體、疾病、教育與生活。


高再得醫師與侯青蓮女士後來育有十三名子女,其中排行第十二的,就是日後在臺灣民主化歷程中留下重要見證的高俊明牧師。


有人曾經勸一生貧苦的高長:「你的孩子多,應該買些土地,留給子孫。」


高長卻回答:「我無須留土地給子孫,高家的寶貝,就是耶穌基督。」


他也經常告訴後代:「我沒有留下金銀財寶給你們,我所留給你們的產業,就是主耶穌,和一本聖經。」


一百六十年後重新讀這些話,我們更應該追問:我們究竟要把什麼留給下一代?


房子可以留下,土地可以留下,財產可以留下;但是一個基督徒、一間教會真正能夠傳承的,應該不只是資產,而是信仰、人格、使命,以及為福音承擔苦難的勇氣。


▋從第一個果子,到臺灣人的教會


1866812日,高長接受洗禮。


那一天沒有人知道,這一滴洗禮的水,將匯入日後臺灣教會歷史的長河。

從醫療宣教、教育、文字事工,到關懷貧苦者;從建立地方教會,到關心臺灣人民的尊嚴、人權、民主與自由,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逐漸學習一件事:信仰不能只是接受福音,更要承擔福音。


高長從一個在路旁看「蕃仔教」熱鬧的人,成為接受洗禮的基督徒;又從一個受洗的基督徒,成為願意走出去的傳道者;再從傳道者,成為願意為信仰受苦的人。


這正是「第一個果子」真正深刻的意義。果子的價值,不只是證明一棵樹曾經開花,而是果子裡面還帶著種子。高長就是這樣的一粒種子。他沒有留下多少金銀財寶,卻留下信仰;沒有留下大片土地,卻留下使命。


1866812日,高長受洗。


長老教會在臺灣所得的第一個果子,最後又成為撒在臺灣土地上的種子。而今天的我們,就是站在這些前人所撒種、流汗,甚至受苦的土地上。紀念高長,不只是紀念「第一位」的歷史榮耀,更是重新聽見他留給今日教會的問題:我們信耶穌,是只為自己得到平安,還是願意像高長一樣說:「我是為了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