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 星期二

519 從被壓抑的殘骸中,守護自由的記憶

 ⭕️從被壓抑的殘骸中,守護自由的記憶

——5月19日「白色恐怖記憶日」的意義與臺灣民主的警鐘
黃春生牧師

2024年5月19日,臺灣第一次正式紀念「白色恐怖記憶日」(White Terror Memorial Day)。這是臺灣民主歷程中,一次對苦難記憶的新命名與公開承認。

1949年5月19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戒嚴令。自此,中國國民黨政權開始長期限制臺灣人民的基本自由與人權。集會、結社、言論、出版、旅行等自由遭到全面壓縮,形成黨禁、報禁、海禁與出國旅遊禁等高壓統治體制。臺灣社會進入長達43年的戒嚴時代。這段歷史,被稱為「白色恐怖」。

在那個年代,只因閱讀一本書、參加一場讀書會、談論對政府的不同意見,甚至只是被人檢舉、牽連、誤認,都可能遭到逮捕、監禁,甚至處決。許多人在深夜被帶走後,從此失蹤;許多家庭被迫沉默數十年;許多孩子在恐懼中長大,不敢談論父母的過去。那不只是對個人的迫害,更是一種對整個社會靈魂的壓制。

白色恐怖的可怕之處,不僅在於刑求與監禁,更在於它企圖讓人民彼此猜疑、彼此監視,讓人不敢說話、不敢思考、不敢彼此信任。極權統治最深層的目的,從來不只是消滅異議者,而是要讓人民逐漸失去「自由想像的能力」。

然而,臺灣人民並沒有永遠沉默。1980年代,黨外運動與民主化浪潮逐漸興起。1986年5月19日,黨外運動人士在臺北中山堂發起「519綠色行動」,高喊「只要解嚴、不要國安法」、「百分之百解嚴」等口號,向威權體制提出正面挑戰。

在那個年代,民主前輩所面對的,並不是安全的抗議環境,而是隨時可能被逮捕、監控、甚至失去生命的風險。他們之中,有律師、醫師、神學工作者、學生、作家、工人,也有許多基督徒。許多人不是因為想成為英雄,而只是因為不願意繼續活在恐懼裡。

1987年,美國國會通過《臺灣民主決議案》(H.R.1777),要求國民黨政權解除戒嚴、取消黨禁、保障言論與集會自由。同時,三七事件等軍方暴行也逐漸曝光,國內外壓力不斷升高。最終,蔣經國政府宣布於1987年7月15日解除臺灣本島戒嚴。

但真正的完全解嚴,並未立即到來。金門與馬祖直到1992年11月7日才解除戰地政務與戒嚴體制。換言之,白色恐怖的陰影,實際延續長達43年。

值得注意的是,白色恐怖的終結,並不是威權統治者突然良心發現,更不是黨國體制的恩賜。民主從來不是「被給予」的,而是人民不斷掙扎、抗爭、流血、坐牢,才艱難爭取而來。

因此,2024年行政院正式將5月19日訂為「白色恐怖記憶日」,具有深刻的歷史意義。這不是為了製造對立,而是為了防止遺忘。因為一個失去歷史記憶的社會,很容易再次走回威權之路。

「519白色恐怖記憶日」Logo設計,引用《殘骸書》的概念,極具象徵性。在黨國暴力之下,受難者與家屬宛如殘骸般被遺棄;而整個臺灣社會,也曾在恐懼中變得破碎、沉默、壓抑。

但殘骸不是終點。真正重要的是:人民如何從殘骸中重新站起來,如何掙脫枷鎖,重新成為自由的人。

然而,令人震驚與憤怒的是,2025年5月9日,親共傾向的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強行刪除「519白色恐怖記憶日」,進行一場政治性的「記憶清洗」。

當一個社會開始刪除受難者記憶、淡化威權歷史、模糊加害責任時,民主便開始出現危險訊號。

尤其今日的臺灣,正面對來自中國共產黨日益強烈的威脅。中共對香港的鎮壓、新疆的人權迫害、對異議人士與宗教群體的監控,甚至長臂管轄到各地,都讓人清楚看見:中共威權統治張牙舞爪的邪惡。

因此,紀念白色恐怖,不只是回顧過去,更是守護未來。

德國神學家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曾指出:「沉默本身就是罪惡。」在白色恐怖年代,許多人被迫沉默;但今日的臺灣,如果面對歷史被扭曲、民主被侵蝕、威權被美化,仍選擇沉默,那麼我們就可能再次失去來之不易的自由。

聖經中,先知以賽亞曾大聲呼喊:「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以賽亞書 1:17)

真正健康的國家,不是沒有傷痕,而是願意誠實面對傷痕。
真正成熟的民主,不是忘記歷史,而是願意記得那些曾經為自由付出代價的人。

5月19日,不只是紀念過去受難者的一天,更是提醒今日臺灣人民:民主不是理所當然,自由也不會永遠自動存在。

如果歷史會說話,它必定會提醒我們——不要再讓恐懼統治人民。不要再讓威權決定真理。不要再讓沉默成為習慣。因為,唯有記得,才能真正自由。



2026年5月18日 星期一

重新理解「共產」概念的歷史變化

重新理解「共產」概念的歷史變化

從「社會主義」到「第三國際共產極權」

全文閱讀:https://re-xi-kan-gongchan-htzp1s1.gamma.site/

黃春生牧師


重新檢視歷史上的「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不只是學術問題,更關係到我們如何理解民主、人權與現代政治歷史。

若不區分不同時代「共產」一詞的歷史語境,很容易產生歷史錯置(anachronism):把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追求勞工權利、民主改革與社會正義的人,直接等同於後來列寧式、史達林式,甚至毛澤東式的極權共產主義。這種簡化,不僅缺乏歷史學的嚴謹,也容易延續冷戰時代的威權敘事。真正成熟的歷史理解,必須區分不同時代的思想脈絡與政治文化。


▋「共產」在十九世紀原本是廣泛而多元的概念


十九世紀歐洲的「socialism(社會主義)」「communism(共產主義)」並沒有今日那麼固定的意識形態邊界。

當時包含:

* 基督教社會主義

* 工會運動

* 烏托邦社會主義

* 民主社會主義

* 無政府主義

* 馬克思主義

* 社會民主主義

很多都會被統稱為「社會主義者」或「共產主義者」。甚至這些流派之間,彼此甚至經常互相批判。


例如:馬克思與恩格斯在1848年發表的《共產黨宣言》,核心在於批判工業資本主義下的階級剝削。但十九世紀末德國社民黨(SPD)內部,也有大量人自稱 socialist communist,卻主張議會民主、普選制度、工會自治、社會福利改革。因此,早期「共產」未必意味:一黨專政、秘密警察、極權統治、黨國體制、個人崇拜。這些其實是二十世紀列寧主義與史達林主義之後才形成的政治形態。

若從這些特徵來看,某些二十世紀威權政權,包括冷戰時期的中國國民黨戒嚴體制,反而更接近「列寧式黨國控制」的結構:高度情治監控、思想審查、政治忠誠教育、黨國不分、以國家暴力維持統治。


▋第三國際(Comintern)之後,「共產」才被列寧主義化


真正讓「共產黨」一詞產生全球統一政治意涵的關鍵,是1917年俄國革命之後。列寧於1919年成立:第三國際,這時「共產黨」開始有了非常明確的組織定義:權力集中制、職業革命黨、黨高於國家、無產階級專政、革命暴力正當化、國際革命輸出。世界各地的共產黨,也逐漸被納入莫斯科體系。

此後,「共產黨」已不只是社會改革思潮的辯證,而成為一套高度紀律化、中央集權化的革命體制。後來的蘇聯、中國、北韓、東歐共產政權,大多沿著這條路線發展。因此:1919年以前的「共產」,與1919年以後的「共產」,其實已經不是同一種政治文化。

我們今天所批判的,主要是第三國際之後發展出的「共產極權體制」。而中國真正全面形成第三國際式極權文化,某種程度上,則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達到高峰:個人崇拜、群眾鬥爭、思想清洗、政治宗教化、全面監控與社會恐怖,皆在此時高度制度化。


▋用後來的「共產極權」回頭定義早期左翼,容易造成歷史誤判


這是歷史學上最重要的問題之一。

例如:

1. 臺灣日治時代的左翼人士,不等於後來的毛式極權支持者

19201930年代,許多臺灣知識份子受到:社會民主主義勞工運動、反殖民思想、民族自決的影響。包括蔣渭水、蔡培火,林獻堂周邊部分青年,臺灣文化協會左派。

當時日本殖民警察常以「赤化」描述這些運動者,但這並不代表他們支持:史達林大清洗、極權國家、毛澤東文化大革命。

許多人追求的,其實是:勞工權益、臺灣自治、民族解放、普選制度、社會公平,這與後來冷戰時代「共匪」的政治定義,差異極大。


2. 歐美許多早期社會主義者,本質上是民主派

例如:德國社會民主主義理論家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主張:議會改革、漸進民主、工會運動,反對暴力革命。

而德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羅莎·盧森堡(Rosa Luxemburg)甚至批判列寧壓制民主。她有名的一句話:「自由永遠是持不同意見者的自由。」這與後來第三共產國際的蘇聯體制有根本差異。因此,把所有「左派」都視為「極權共產主義」,本身就是歷史上的過度簡化。


▋冷戰威權體制經常把所有改革力量都貼上「共產」標籤

冷戰時代,「反共」經常被威權政權當作政治統治工具。

在冷戰期間:美國麥卡錫主義、國民黨白色恐怖、韓國軍政府、拉美軍事獨裁。都曾把:工運、農運、學生運動、人權運動、民主改革,直接貼上「共產黨」標籤。如此就能合理化:監控、逮捕、刑求、思想審查、軍事審判與屠殺。

例如:二二八事件發生後,中國國民黨統治者逮捕左派知識分子,如許強、郭琇琮、黃溫恭、吳克泰、葉盛吉、蔡鐵城、吳麗水、丁窈窕、施水環、方玉琴等人,就是貼上「共產黨」的標籤,並加以槍決。

臺灣在戒嚴統治、《懲治叛亂條例》與「刑法100條」時代,「思想傾向」本身就可能入罪。因此,今日若仍用冷戰威權語言,把所有早期左翼思想都視為「第三國際共產黨」,其實是延續威權時代的邪惡行徑。


▋民主社會主義與第三國際共產主義,本質差異極大

可以簡單對照:

| 民主社會主義 | 第三國際共產主義 |

| 多黨民主   | 一黨專政     |

| 議會政治   | 革命先鋒黨    |

| 言論自由   | 黨控制媒體    |

| 工會自主   | 黨控制工會    |

| 公民社會   | 黨國體制     |

| 社會福利   | 國家極權     |

| 漸進改革   | 革命暴力     |


因此,把兩者混為一談,就像:「因為中國自稱民主,所以民主等於中國。」這顯然不成立。


▋神學與公共倫理角度也必須避免歷史妖魔化

許多十九、二十世紀初的基督徒社會運動者:關心工人被剝削、關心貧窮、關心童工、關心殖民壓迫,因此支持某種「社會主義」。

例如:美國社會福音神學家華特·饒申布士(Walter Rauschenbusch)所推動「社會福音運動(Social Gospel)」,他並非極權主義者,而是主張:上帝國應彰顯社會公義,教會不能只關心個人得救,必須改革壓迫結構。因此,「追求社會正義」與「支持極權共產黨」之間,不能畫上等號。這是非常重要的公共倫理分辨。


▋今日臺灣更需要精確區分「民主左派」與「極權共產主義」

尤其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PRC)的威權擴張時,更需要概念清楚。因為中國共產黨如今實際上已不是傳統馬克思主義政黨,而是:國家資本主義、數位監控威權、民族主義、黨國資本聯盟。它與十九世紀許多追求民主改革的社會主義者,其實距離非常遠。在第三共產國際的龍頭蘇聯瓦解後,中共也揚棄第三共產國際路線,而宣示自己的新路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我們今天若將「社會主義」概念混亂,反而會:無法理解歷史、無法辨認真正威權、無法建立成熟公民社會。


歷史研究的重要責任,不是把所有人簡化成敵我標籤,而是理解:「不同時代的人,究竟在對抗什麼壓迫?又在追求什麼樣的社會?」只有如此,我們才能避免歷史再次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民主社會真正需要的,不是廉價的標籤政治,而是能夠誠實面對歷史複雜性的公民文化。當一個社會願意細緻區分概念、尊重歷史脈絡、拒絕思想獵巫,它才真正具備抵抗極權的能力。而這,也正是臺灣民主最值得珍惜的地方。



1843年5月18日,蘇格蘭自由教會成立

 ⭕️1843518日,蘇格蘭自由教會成立

——在分裂與合一之間,學習彼此包容與理解

全文閱讀:https://scotland-freechurch-1843-1b6cidf.gamma.site/

黃春生牧師


1843518日,蘇格蘭教會歷史發生了一場震撼歐洲基督教界的重大事件。當天,在愛丁堡舉行的蘇格蘭國教教會(Church of Scotland)總會中,以查麥士牧師(Thomas Chalmers)為首的474位牧師,集體離席退出總會,另行成立「蘇格蘭自由教會」(Free Church of Scotland)。

這場被稱為「大分裂」(The Disruption)的事件,不只是教會制度之爭,更是關於:「教會究竟屬於誰?」「信仰是否應受國家權力控制?」「教會是否能忠於上主的呼召,而不屈從政治與財富的力量?」

而令人深思的是,這場曾經尖銳對立的分裂,經過近百年的歷史淬煉,最終卻逐漸走向理解、包容與合一。這段歷史,也成為今日全球長老教會重要的提醒。


▋約翰.諾克斯與蘇格蘭宗教改革

蘇格蘭長老教會的根源,可追溯至宗教改革時代。加爾文的學生、蘇格蘭改革家約翰.諾克斯(John Knox),在16世紀將日內瓦改革宗精神帶回蘇格蘭。

1560年,蘇格蘭議會正式通過宗教改革,制定《蘇格蘭信仰告白》(Scots Confession),並建立以「長老制」為核心的教會制度。這種制度強調:

  • 教會不是由主教專權統治;
  • 教會治理應透過長老與牧師共同代議;
  • 地方教會、區會、總會彼此連結;
  • 基督才是教會真正的元首。

15601220日,第一屆蘇格蘭長老教會總會成立,並頒布《教會法規》(Book of Common Order)。從此,蘇格蘭教會成為全球長老教會的重要母會,深深影響後來的加拿大、韓國、台灣與世界各地改革宗教會。


▋政教關係的衝突:誰有權任命牧師?

然而,到了18世紀,蘇格蘭教會逐漸面臨國家與地主勢力的介入。

1712年,英國國會通過「領主任命權法案」(Lay Patronage Act),允許地主與權貴直接任命地方教會牧師。這意味著:

  • 地方會友無法自由選擇牧者;
  • 教會容易被政治與財團控制;
  • 傳道人可能依附權勢,而非忠於福音。

這與長老教會強調的「代議精神」與「基督作主」產生根本衝突。到了19世紀,許多牧師與信徒逐漸認為,若教會連自己的牧者都無法自由選擇,那麼教會便失去屬靈自主性。


▋查麥士牧師:改革不是爭權,而是捨己

查麥士牧師(Thomas Chalmers)是這場改革運動的重要領袖。他不只是神學家,更是關懷貧窮與社會改革的牧者。他曾擔任:

  • 聖安得烈大學倫理學教授
  • 愛丁堡大學神學教授
  • 蘇格蘭教會改革運動領袖

查麥士深信:真正的教會,不應淪為國家機器的附庸。因此,1843年總會召開時,他率領474位牧師離席,另組「蘇格蘭自由教會」。

最令人動容的是:這些牧師不是為了爭取利益而離開,反而是放棄利益。

他們放棄:

  • 教堂建築
  • 牧師館
  • 薪資與退休保障
  • 原有教會資產

他們選擇離開安逸,走向未知。

有些牧師甚至在寒冬裡,只能帶著信徒在戶外聚會敬拜。風吹雨打,沒有禮拜堂,沒有暖氣,但他們相信:「教會真正的根基,不是石頭建築,而是對上主忠誠的信仰共同體。」這種精神,也深深影響後來全球長老教會的宣教運動。


▋宣教的教會:從蘇格蘭到台灣

蘇格蘭自由教會強調兩個精神:「志願」(volunteer)、「捨己」。這使他們成為極具宣教熱情的教會。許多海外宣教師,都來自自由教會體系。其中,也包括後來來到台灣北部宣教的馬偕牧師(George Leslie MacKay)。

馬偕出生的1844年,正是蘇格蘭自由教會成立隔年。他家鄉的「左拉教會」(Zorra Church)也在當時加入自由教會體系。因此,某種程度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信仰精神,也承接了這場「自由教會運動」的歷史血脈。

這也是為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期重視:

  • 教會自主
  • 民主代議
  • 良心自由
  • 社會關懷
  • 公義實踐
  • 對弱勢者的陪伴

因為這些價值,並不是後來才突然出現,而是早已深植於蘇格蘭長老教會歷史之中。


▋從分裂走向合一

然而,歷史最耐人尋味的地方是:曾經激烈對立的教會,後來卻逐漸彼此靠近。1874年,「領主法案」終於被廢除。過去最大的衝突根源,也因此消失。1895年起,自由教會與聯合長老教會開始商談合一;1900年合併成「聯合自由教會」(United Free Church)。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蘇格蘭社會深刻反省國家、戰爭與教會的關係。1929年,聯合自由教會與蘇格蘭國教教會正式合併,成為今日的蘇格蘭教會(Church of Scotland)。

這段歷史非常重要。因為它提醒世人:教會並非沒有衝突。真正成熟的信仰群體,也不等於沒有差異。真正重要的是:經過歷史淬煉後,人們是否願意學習彼此理解。


▋今日的啟示:差異不必成為敵意

今日世界,包括教會與社會,都充滿分裂:

  • 政治立場的對立
  • 世代衝突
  • 身份認同爭議
  • 國族與文化張力
  • 神學觀點差異

然而,蘇格蘭教會歷史提醒我們:有時候,人們並非在「信仰核心」上完全不同,而是在「如何理解公共角色」上有不同判斷。

1840年代的蘇格蘭三大長老教會:

  • 蘇格蘭國教教會
  • 蘇格蘭自由教會
  • 聯合長老教會

其實都:

  • 採長老制度
  • 崇拜形式相近
  • 使用相似信仰告白
  • 同樣在愛丁堡召開總會

最大的差異,只在於「如何理解政教關係」。而經過數十年的歷史,他們終於逐漸理解:彼此並非敵人,而是站在不同歷史處境中回應信仰的人。這樣的成熟,非常珍貴。


▋在歷史的淬煉中,學習更深的包容

蘇格蘭自由教會的成立,不只是「分裂史」,更是一段關於良心、自由與改革的歷史。而最動人的,或許不是當年的離席,而是後來的和解。

歷史讓人明白:即使理念不同,仍能彼此尊重;即使走過衝突,仍能重新同行。真正成熟的信仰,不是消滅差異;而是在差異之中,仍願意一起尋求真理、公義與和平。這或許也是今日教會與社會最需要學習的功課。

畢竟,上帝國的新國度,不是建立在彼此毀滅之上,而是建立在真理中的誠實、以及愛中的彼此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