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 星期五

9月4日|濟南教會香港團契七週年:自由之地,成為離散者的家

 ⭕️ 94日|濟南教會香港團契七週年:自由之地,成為離散者的家

黃春生牧師


201994日,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舉行第一次「香港團契」聚會。七年過去,回望香港從「反送中」運動到《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的巨大變化,更讓我們明白:自由從來不是理所當然,教會也不能把信仰自由視為永遠不會失去的空氣。


202692日,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原本正因民主派「47人案」服刑,卻在獄中再遭拘捕及起訴。依《港版國安法》,這項罪名最高可能判處終身監禁,目前法官已押後判刑,尚未公布日期。


控方指控的核心,包括黃之鋒與羅冠聰等人推動國際遊說,尋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及中國。黃之鋒自202011月被還押至今,已失去自由將近六年;辯方則主張其案件嚴重程度低於黎智英案,希望法院採用較低的量刑起點。


一個二十多歲的青年,從街頭運動、法院審判到漫長監禁,他的人生幾乎與香港自由空間的急速縮小重疊在一起。


這也是香港近年政治變遷最令人警醒之處:當國家安全的定義不斷擴張,國際遊說、政治組織、新聞工作、紀念六四乃至要求民主改革,都可能被重新置入「國家安全」的刑事框架。中國與香港政府主張《國安法》是恢復秩序、維護國家安全所必須;然而國際人權團體及部分民主國家則持續質疑,這套制度嚴重壓縮香港原有的政治與公民自由。


而這一切,使我們重新想起2019年的香港。


▋從兩百萬人的街頭,到離散世界的香港人


201969日,大批香港市民走上街頭,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也就是後來廣稱的「反送中」運動。


612日,香港立法會準備恢復條例二讀,大批市民包圍立法會,警方與示威者爆發激烈衝突,警方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等武力,引起香港社會更強烈的反彈。


616日,更出現香港歷史上規模最大的群眾運動之一。主辦單位民間人權陣線宣稱參與人數達「200萬加1人」。71日,部分示威者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運動逐漸進入更加激烈而複雜的階段。


那一年,香港人民提出「五大訴求」,其背後其實有一個非常根本的問題:一個人能不能不因政治立場而恐懼?


人民能不能自由說話、自由集會、自由選擇自己的政治未來?


當政治空間逐漸關閉,許多香港人開始思考離開故鄉。有人前往英國、加拿大、澳洲,也有許多人來到台灣。對他們而言,移居並不只是換一個居住地,而往往意味著離開熟悉的家庭、教會、朋友、語言環境與城市記憶。


有些人甚至不知道:這一離開,什麼時候才能回家?


201994日,香港團契第一次聚會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濟南教會開始思考:教會能為香港人做什麼?


我們不是外交機構,也不是移民機構;教會最基本能做的,就是打開門。讓離鄉的人有一張椅子坐下來,有人陪伴吃飯,有地方說自己的語言,有一個群體可以一起讀聖經、唱詩、祈禱、敬拜上主。


為了關懷與牧養來到台灣的香港人,201991日,濟南教會小會通過成立「香港團契」;三天之後,94日舉行第一次香港團契聚會。


隔年,202096日,教會進一步開始廣東話崇拜。


從團契到崇拜,這不只是增加一項教會事工,而是在歷史巨變之中,為離散的人保留一個可以安身、敬拜與重新建立共同體的空間。


▋在自由之地,追求信仰自由與敬拜


中國共產黨以無神論作為其意識形態基礎,近年更以宗教「中國化」、宗教事務管理、網路監管及國家安全等制度,強化對宗教團體的政治控制。當國家要求宗教必須服從政治權力時,教會就必須重新面對一個古老而嚴肅的信仰問題:教會最終效忠的是誰?


基督教信仰從來不主張政治權力不存在,也不是鼓勵人民陷入無政府狀態;但聖經同樣拒絕把任何政權神聖化。


當使徒被掌權者禁止傳講福音時,他們回答:「服從上帝勝過服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5:29


這句話不是廉價的政治口號,而是基督教政治倫理最深刻的界線之一:國家不是上帝,政權不是救主。


任何政府都必須受到公義的衡量;任何權力都不應無限擴張到人的良心、信仰與尊嚴之中。


因此,信仰自由也不只是基督徒爭取「自己可以做禮拜」的特權。真正的信仰自由必然包含對他者良心自由的尊重,包括不同宗教者以及沒有宗教信仰者。


如果基督徒只要求自己能敬拜,卻對別人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與人身安全漠不關心,那樣的「宗教自由」終究只剩下一種宗教自保。


▋香港團契七週年:教會成為離散者的家


七年後再回頭看,香港已經不是2019年的香港。


有人仍在監獄裡,有人流亡海外;有人無法回家,有人的家庭因此分隔不同國家;也有人來到台灣,重新工作、生活、成家,學習把陌生的土地變成第二個故鄉。


因此,紀念香港團契七週年,不只是紀念一個聚會成立七年。


我們紀念的是:當有人失去家園時,教會願不願意成為他的家?


當有人因政治壓迫而離散時,我們是否願意接待?


當有人因說出自己的信念而付出代價時,我們是否仍記得他的名字?聖經說:「我作客旅,你們接待我。」(馬太福音25:35


接待離散者,不只是人道關懷,也是基督信仰最具體的實踐之一。


因為上帝國的記號,不在於教會擁有多少權力,而在於受傷的人能不能在其中得到安慰;流亡的人能不能找到家;被噤聲的人能不能重新說話;被權力剝奪尊嚴的人,能不能重新被當作一個完整的人來對待。


201994日,香港團契第一次聚會。


七年之後,我們仍然相信:自由不是用來享受之後就忘記,而是用來保護那些正在失去自由的人。


信仰自由不是教會關起門來做禮拜的自由,而是我們可以打開教會的大門,接待流亡者、陪伴受苦者,並且在權力面前仍有勇氣說出真理的自由。


願香港有真正的自由。

願被監禁的人重新得到自由。

願離散的人找到可以安身的家。


也願台灣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與人權,不讓威權再次以任何漂亮的名字回來。


因為教會所敬拜的基督,不是站在帝國寶座旁替權力背書的基督,而是站在受苦者中間,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受壓制的得自由」的基督。(路加福音4:18


這正是香港團契存在七年之後,我們仍要繼續守住的信仰。



2026年9月3日 星期四

漢羅濫寫:寫出台灣家己 ê 語言

 ⭕️ 漢羅濫寫:寫出台灣家己 ê 語言


「漢羅濫寫」(Hàn-lô-lām-siá)就是漢字 kap 羅馬字做伙寫。對台語來講,尤其是漢字 kap 白話字(Pe̍h-ōe-jī, POJ)自然透濫,照台語家己 ê 語法、聲音 kap 思考方式來書寫。

寫台文 ê 時,透濫一、兩句 POJ,khòaⁿ kú--ah,慢慢仔就會熟似 Hàn-lô-lām-siá ê 好處。看愈久、寫愈慣勢,就會發現:原來台語毋免逐字攏揣一个漢字來套,mā 毋免先 tī 頭殼內翻做華語,才閣寫出來。

漢羅濫寫上重要 ê 意義,就是 hō͘ 台語照家己 ê 款式來寫。

台語有真濟詞、語氣 kap 聲音,用 POJ 寫出來顛倒閣較直接。像 ê、kap、mā、tī、hō͘、tùi、beh、ē-tàng、m̄-koh,看久自然就會熟似。這毋是漢字寫袂出來才「借」羅馬字;POJ 本身就是台灣已經使用百外冬 ê 文字傳統。

所以,Hàn-lô-lām-siá ê 目的毋是 beh 排斥漢字,而是 beh 拒絕「只有全漢字才算正式文字」ê 中國中心想像。

漢字 ē-sái 用,POJ mā ē-sái 用;啥物方式上適合台語,咱就用啥物方式。

看愈久,就愈熟似;寫愈濟,就愈自然。

當咱毋免逐句經過華語 ê 思考方式,才有法度寫家己 ê 語言,咱就開始建立台灣家己 ê 文字主體性。

用台語思考,用漢羅書寫。毋是拒絕世界,是用台灣家己 ê 聲,行入世界。

2026年9月2日 星期三

9月2日,日本正式簽署降書——戰爭結束了,台灣的命運卻沒有因此確定

 ⭕️92日,日本正式簽署降書——戰爭結束了,台灣的命運卻沒有因此確定

黃春生牧師


194592日,日本政府代表登上停泊於東京灣的美國戰艦「密蘇里號」(USS Missouri, BB-63),正式簽署《降伏文書》(Instrument of Surrender)。


這場不到半小時的儀式,為人類歷史上傷亡最慘重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畫下句點。


然而,對台灣而言,194592日並不只是「戰爭結束」的紀念日。它也是我們重新追問一個重要歷史問題的日子:日本戰敗之後,台灣究竟發生了什麼?軍事受降、軍事占領與領土主權移轉,是不是同一件事?


答案不能只靠政治口號,而必須回到歷史文件與戰後國際法秩序來理解。


▋從815日「終戰」到92日正式投降


1945815日中午,日本廣播播放昭和天皇裕仁預先錄製的《終戰詔書》。對當時絕大多數日本人民而言,這是人生第一次從收音機中聽見天皇的聲音。


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宣言》,戰爭事實上停止;但真正完成正式投降程序,則是在18天後。


92日上午,日本代表團登上停泊於東京灣的密蘇里號。

日本外務大臣重光葵(Mamoru Shigemitsu代表天皇與日本政府簽字;陸軍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Yoshijirō Umezu)代表日本大本營簽字。

隨後,盟軍最高統帥道格拉斯.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代表盟國接受投降,美國海軍五星上將尼米茲(Chester W. Nimitz)及中華民國、英國、蘇聯、澳洲、加拿大、法國、荷蘭、紐西蘭等盟國代表也先後簽署。


日本正式承認日本大本營、日本所有武裝部隊,以及日本控制之下的所有軍隊,無論位於何處,都向盟國無條件投降


至此,從1939年德國入侵波蘭所引爆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經過六年浩劫,終於正式結束。


可是,戰爭的結束,不代表所有殖民問題也在同一天獲得解決。


▋台灣日軍向誰投降?這是「受降命令」,不是領土割讓條約


日本投降之後,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General Order No. 1),安排亞洲各地日軍分區向盟軍指定的受降者投降。並透過下列5項條款規範了各司令官的受降範圍:


a.位於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16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之前日本國指揮官,以及該地駐屯之所有陸、海、空和後備部隊,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b.在滿洲,北緯38度以北之高麗部份及庫頁島境內之日本高級將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附屬部隊,應向遠東蘇聯軍總司令官投降。

c.在安達曼群島、尼科巴群島、緬甸、泰國、北緯16度以南之法屬印度支那、馬來亞、婆羅洲、荷屬印度、新幾內亞、俾斯麥群島及蘇門群島境內之日本高級將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附屬部隊,應向東南亞盟軍統帥或澳大利亞軍隊之司令官投降。

d.在日本委任統治各島,琉球、小笠原群島及其他太平洋島嶼之日本高級將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附屬部隊,應向美國太平洋艦隊總司令投降。

e.日本大本營及在日本各本土附近各小島,北緯38度以南之高麗及菲律賓之日本高級將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附屬部隊,應向美國太平洋艦隊陸軍總司令投降。


因此,蔣介石派遣陳儀前往台灣。19451025日,陳儀在台北接受日本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的投降。


這是台灣戰後歷史的重要轉折。


但我們必須精確區分:「代表盟軍接受日軍投降」與「取得台灣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並不是完全相同的法律行為。


軍隊向誰投降,首先處理的是軍事指揮、解除武裝與占領管理;領土最終歸屬,通常仍須透過戰後和平條約等國際法律安排加以處理。這個區分非常重要。


因為日本在1895年《馬關條約》中取得台灣與澎湖,是透過國際條約進行領土割讓;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正式放棄台灣與澎湖,同樣是在後來的和平條約體系中完成。


因此,不能僅從「誰接受日軍投降」這件事,就直接跳到「領土主權已經因此完成移轉」的結論。


▋從日本殖民統治結束,到國民政府接收台灣


對台灣人民而言,日本戰敗意味著自1895年開始、長達50年的日本殖民統治走向終結。


然而,歷史並沒有因此立刻進入一個自由民主的新時代。


蔣介石派陳儀來台接收之後,國民黨在中國已經呈現敗勢,因此籌劃佔據台灣。佔領時,行政、軍事、經濟資源高度集中,加上官僚腐敗、經濟混亂、文化歧視與政治壓迫,使台灣社會與新政權之間的矛盾快速升高。不到一年半,1947年爆發二二八事件。


接下來又是戒嚴、白色恐怖與長達三十八年的威權統治。


因此,若從台灣人民的歷史經驗來看,1945年的意義不能被簡化成一句:「台灣光復了。」正確來說是「二戰後再度被殖民」。


日本殖民統治的終結固然是真實的歷史事件,但「殖民統治結束」並不自動等於「人民獲得自由」。


一個統治者離開之後,真正重要的問題仍然是: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有沒有成為決定自己政治命運的主體?


▋真正處理日本戰後領土問題的是1951年《舊金山和約》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六年後,195198日,日本與48個盟國在美國舊金山簽署《對日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也就是一般所稱的《舊金山和約》。


條約於1952428日正式生效。


其中第二條明文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Formosa)與澎湖(Pescadores)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條約寫明日本「放棄」台灣與澎湖,卻沒有在該條文中指定台灣、澎湖的主權接受國。


這也是為什麼台灣戰後法律地位至今仍存在不同的國際法解釋。


當時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沒有成為《舊金山和約》的締約國;在《舊金山和約》的基礎上,1952年,中華民國政府另與日本簽訂《中日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Japan,俗稱《台北和約》),結束二國戰爭狀態,。


因此,討論台灣戰後地位,至少必須同時閱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一般命令第一號》、《舊金山和約》以及《台北和約》,並區分「戰時政治宣言」、「軍事受降命令」與「和平條約」各自不同的法律性質。


不同國際法學者對這些文件的法律效果仍有不同解釋;但至少有一點非常清楚:1945年日本投降、1945年蔣介石代表在台灣受降,以及1952年日本正式放棄台灣主權,是三個應當區分的歷史與法律層次。


把它們全部壓縮成一句「1945年台灣光復回歸中國」,並不足以完整呈現戰後國際法文件的複雜性。


▋亞洲的戰爭結束了,殖民人民的解放才正要開始


194592日,日本簽署降書,結束的不只是日本與美國、中國、英國等盟國之間的戰爭,也瓦解了日本在亞洲建立的帝國秩序。


然而,帝國日本退場之後,亞洲並沒有立即迎來普遍的自由。


越南人民面對法國殖民勢力重新進入;印尼人民為擺脫荷蘭殖民統治展開獨立革命;朝鮮半島則在美蘇占領與冷戰格局下走向分裂;中國很快重新陷入國共內戰;台灣則從日本殖民體制,再度被殖民走入國民政府統治,隨後經歷二二八、白色恐怖與長期戒嚴。


所以,92日值得紀念,但也值得警醒。戰勝法西斯,不等於世界從此沒有帝國;打敗侵略者,也不代表被統治者自然獲得民主。


真正的自由,從來不只是更換國旗、軍隊或統治者。


真正的自由,是人民可以決定自己的政府,可以批判掌權者而不必恐懼,可以透過民主制度和平更換政權,可以保存自己的語言與文化,也可以共同決定這塊土地的未來。


▋台灣需要記得的92


194592日,在密蘇里號甲板上,日本帝國正式向盟國投降。那是一場戰爭的終點。但對台灣而言,卻也是另一段漫長歷史的起點。


我們紀念二戰結束,不是為了歌頌任何一個戰勝國,更不是把歷史變成今日政權主張的宣傳工具。


我們紀念,是因為數千萬人的死亡提醒我們:軍國主義不能帶來和平,極權不能保障人的尊嚴,帝國擴張不能以「民族復興」之名合理化,而任何國家都不能把另一群人民當作可以任意支配的領土與資源。


從日本帝國主義、中國威權主義,到今日仍然存在的強權擴張與威權政治,歷史不斷提醒我們:當一個國家宣稱自己的「歷史使命」、「民族復興」或「領土完整」高於另一群人民的自由意志時,戰爭的種子往往已經埋下。


台灣走過殖民、戰爭、二二八、白色恐怖、戒嚴與民主化。因此,我們更應該明白:國家的主人不是帝國,不是政黨,也不是任何自稱代表歷史必然性的強權,而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


194592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了。八十多年後,我們紀念這一天,最重要的不是重新排列誰是戰勝國、誰是戰敗國,而是記住戰爭留給人類最沉重的功課:和平不能建立在侵略者的善意上;自由不能寄望於獨裁者的承諾;而一個人民的未來,最終應當由這個人民自己決定。


這才是92日留給台灣最值得珍惜的歷史功課。


圖:194592日,麥克阿瑟將軍(中坐者)以盟軍最高統帥的身分在日本《降伏文書》上簽字接受日本投降。正式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畫下句點。(美國國家檔案館/U.S. National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