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6日 星期六

2014年9月26日,香港雨傘運動

 

⭕️2014年9月26日,香港雨傘運動

黃春生牧師


▋從雨傘運動到國安法:「一國兩制」下香港民主自由的劇烈收縮


2014年9月26日,香港學生衝入政府總部前被圍封的「公民廣場」,揭開了後來震動世界的「雨傘運動」序幕。


十二年後回望這一天,雨傘不只是香港街頭的一件日常用品,更成為一個世代爭取民主、自由與政治參與的象徵。


▋從「真普選」到公民抗命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基本法》所建立的制度框架,以「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為核心。香港政治改革長期爭論的焦點之一,就是行政長官何時以及如何實現普選。


2014年8月31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行政長官普選辦法作出決定。依照該方案,候選人必須經提名委員會產生。民主派及學生團體認為,這種制度無法提供真正開放的候選人提名與政治競爭,因此要求「真普選」。


9月22日起,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民思潮等團體發動罷課。9月26日晚間,一批學生進入政府總部前已遭圍封的公民廣場,警方隨後逮捕學生並使用胡椒噴霧。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都記錄了這場衝突,以及警方行動所引起的人權疑慮。


原先由香港大學法律學者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者陳健民與牧師朱耀明倡議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也在情勢急遽升高之際提前啟動。


9月28日,大批市民湧入金鐘、灣仔等地。警方以胡椒噴霧、警棍及催淚彈驅散示威者。人權觀察記錄,警方從9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在九個地點共發射87枚催淚彈。許多市民以雨傘抵擋胡椒噴霧與催淚氣體,「雨傘」因而成為這場運動最鮮明的象徵。


運動很快超越原來「佔領中環」的組織架構。


金鐘、旺角、銅鑼灣等地形成長期佔領區,街頭出現自發性的物資站、急救站、讀書區、藝術創作與公共討論。國際特赦組織將這場運動描述為持續79天、整體上以和平方式進行的大規模民主抗議。


雨傘運動最終未能改變北京所設定的政改框架。2014年12月,警方陸續清場,長達近三個月的街頭佔領告終。


然而,清場並沒有結束香港的政治衝突。


▋從雨傘運動到政治案件


運動結束後,多名參與者與組織者陸續面對司法程序。


2019年4月,戴耀廷、陳健民與朱耀明等人因雨傘運動相關的「公眾妨擾」罪名被定罪;戴耀廷、陳健民被判即時監禁16個月,朱耀明同樣被判16個月,但緩刑兩年。


此後香港的政治與法律環境又出現更根本性的改變。


2020年6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並將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公布實施。法律涵蓋四類國家安全犯罪: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香港政府主張,《國安法》的目的在於維護國家安全、恢復社會穩定,並表示法律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與自由;另一方面,國際人權團體、部分外國政府及香港民主派人士則持續質疑法律的廣泛適用及其對言論、新聞、結社與政治參與空間造成的影響。


▋「愛國者治港」與選舉制度重構


2021年香港選舉制度再遭大幅修改。


改革後的立法會由原本70席增加至90席,但地區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席只有20席,另有30席由功能界別產生、40席由選舉委員會產生。同時建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候選人的資格。


北京及香港政府將這套制度稱為落實「愛國者治港」、改善香港治理;批評者則認為,這使反對派參與制度內政治競爭的空間大幅縮小。


2024年3月19日,香港立法會又全票通過依《基本法》第23條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律涵蓋叛國、叛亂、煽動、國家秘密、間諜活動、破壞及境外干預等國安相關罪行,部分罪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香港政府認為這是履行《基本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批評者則擔憂相關定義與執法權力可能進一步限制公民社會與言論空間。


▋從47人案,看見香港政治空間的改變


更具象徵性的案件,是「民主派47人案」。


2020年,香港民主派為立法會選舉舉行初選,希望取得議會多數。其後47名參與者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受審,最後14人被判有罪、2人獲判無罪,因此共有45人被定罪。


2024年11月19日,法院判處45名民主派人士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刑期,其中戴耀廷被判10年,是全案最重刑期。案件引起國際社會及人權團體對香港政治自由的廣泛關注;香港政府則主張案件依法處理,涉及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非一般政治參與。


▋一把雨傘留下的問題


2014年的香港人,手中沒有武器。許多人手上只有一把雨傘。


那把傘原本只是用來遮雨,後來卻被舉起來抵擋胡椒噴霧與催淚氣體;也因此成為一個政治象徵:人民要求參與決定自己的政府,要求權力受到制衡,也要求和平表達異議的空間受到保障。


十二年過去,香港的政治制度、國安法律、公民社會與選舉制度都已發生重大變化。北京與香港政府認為這些措施恢復了秩序並強化國家安全;民主派、國際人權組織及部分民主國家政府則認為,香港原有的自治與政治自由受到嚴重削弱。


因此,雨傘運動留下來的歷史問題,並沒有隨著2014年12月的清場而消失。它反而更加尖銳:一個政府如何理解「國家安全」與「人民自由」的界線?


如果候選人的資格必須先經政治審查,選舉還能容納多少真正的政治競爭?如果和平集會、組織反對力量與爭取議會多數,都可能進入國家安全的刑事框架,那麼制度還留下多少空間讓異議者改變政府政策?


雨傘運動的歷史價值,正在於它迫使世人持續面對這些問題。


民主不只是一張選票,也不只是街頭上一場聲勢浩大的集會。民主更深層的意義,是人民能否在不必恐懼刑罰與政治報復的情況下,批評政府、組織反對力量、自由參選、和平集會,並透過制度改變掌權者。


2014年9月26日,香港年輕人跨進公民廣場。


那一步沒有立即帶來他們所追求的政治改革,後來更有許多人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然而,那把舉起來的雨傘,至今仍提醒世人:


「一國兩制」是徹底謊言,不能只看金融市場是否運作、城市是否繁華,更必須看一個社會是否仍容得下異議,人民是否仍能自由地說「不」,以及權力是否仍然接受人民的監督。


這正是雨傘運動留給香港,也留給所有關心自由、人權與法治社會的人,一道尚未結束的歷史課題。


圖:維基百科

2026年9月25日 星期五

樂見「川習會」的弦外之音——習近平聽懂《悲慘世界》了嗎?

 ⭕️樂見「川習會」的弦外之音——習近平聽懂《悲慘世界》了嗎?

黃春生牧師

2026年9月24日晚間,美國總統川普在白宮國宴款待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席間,美國軍方音樂團體演出了音樂劇《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的經典曲目〈One Day More〉。白宮公布的國宴資料證實,當晚演出陣容包括美國海軍陸戰隊及陸軍音樂團體。

這個選曲很難不令人會心一笑。

〈One Day More〉出現在《悲慘世界》第一幕結尾。舞台上的青年正準備走上街頭、築起街壘,迎向即將來臨的抗爭。歌曲唱到:「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你聽見人民在歌唱嗎?

這句話放在習近平面前,格外耐人尋味。

尤其〈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長期具有反抗壓迫、追求自由的文化象徵,在香港民主運動中更曾成為抗爭者傳唱的歌曲。相關報導也特別指出這段歷史背景。

當然,目前沒有證據證明白宮刻意以這首歌向習近平傳遞政治訊息,因此不宜把「暗諷中共」當成已獲證實的官方意圖。

然而,藝術有趣之處正在這裡:創作者或演出者未必明說,作品本身卻會說話。

當一首描寫人民走上街頭、追求自由、準備推翻壓迫秩序的歌曲,在白宮國宴中,由美國軍方音樂團體演奏給中國最高領導人聽,它所形成的政治反差,本身就已足夠耐人尋味。

更巧的是,國宴開始之前,白宮附近已有示威者高喊「Free Hong Kong」與「Keep Taiwan Free」等口號。

宴會廳裡唱著人民的歌,白宮外也傳來人民的聲音。

真正值得問的或許不是「白宮是不是故意的?」而是:當權力坐在盛宴之中,它還聽得見人民的歌聲嗎?

《悲慘世界》提醒每一個時代:宮殿可以很華麗,宴席可以很盛大,但歷史最後記住的,往往不是坐在宴席中央的人,而是那些為尊嚴、自由與公義站起來的人。

習近平有沒有聽懂,我們不知道。

但這首歌出現在這一晚,確實很有意思。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你聽見人民在歌唱嗎?


1963年9月25日,蘇東啟改判無期徒刑

 

⭕️1963年9月25日,蘇東啟改判無期徒刑

——從「蘇大砲」政治案件看威權時代的軍事審判

黃春生牧師


1963年9月25日,是台灣白色恐怖歷史中值得記住的一天。


這一天,原先遭軍事法庭判處死刑的雲林黨外政治人物蘇東啟,在案件發回更審後,與張茂鐘、陳庚辛等人改判無期徒刑;原已判無期徒刑的詹益仁亦維持重刑。這場政治案件,不只是幾個人的牢獄之災,更折射出戒嚴時代政治反對者所面對的威權統治暴力、軍事審判與人權困境。


蘇東啟是雲林北港人。1950年代開始投入地方政治,從1953年起連續當選第二至第五屆雲林縣議員。他在議會敢言直諫、猛烈抨擊施政,因此得到「蘇大砲」的稱號。1960年,他以黨外身分競選雲林縣長,與國民黨提名的林金生競爭,最後以數千票之差落選。


那個年代的台灣,真正的反對黨仍不存在。


1960年,雷震、李萬居等人推動籌組「中國民主黨」,試圖突破國民黨一黨獨裁統治的政治結構。蘇東啟也參與、支持這股組黨運動。同年9月雷震遭逮捕後,蘇東啟等人在雲林縣議會提案,要求釋放雷震。對威權政府而言,這樣一位有地方群眾基礎、敢於公開批判政府,又支持反對黨運動的政治人物,自然受到高度關注。


一年後,政治風暴降臨。


1961年9月19日,蘇東啟遭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逮捕。當局指控蘇東啟、張茂鐘、詹益仁、陳庚辛等人策劃取得武器、發動武裝行動,並以推翻政府及台灣獨立為目標。案件牽連範圍極廣,總統府後來整理戒嚴時期政治冤案時指出,陸續遭警總保安處逮捕者達四百多人,最後有五十人遭判刑。


1962年,軍事審判將案件推到最黑暗的時刻。


蘇東啟、張茂鐘、陳庚辛被判死刑,詹益仁被判無期徒刑,其餘多人則遭判處二年至十五年不等刑期。不公義的判刑傳到海外後,引發海內外關注與爭議,原判決因此遭撤銷並發回更審。1963年9月25日第二次判決,蘇東啟、張茂鐘、陳庚辛的死刑改為無期徒刑,詹益仁仍為無期徒刑。


從死刑改為無期徒刑,固然使幾個人的生命暫時逃離刑場;然而,更值得後人追問的是:為什麼人民的政治思想、組織活動與反對政府的行動,可以在欠缺民主制衡的政治環境中,由軍事司法以如此嚴厲的方式處理?


今天回顧蘇東啟案,不能只把它理解為某一個政治人物的悲劇。


國家人權博物館的「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指出,威權統治時期政府曾透過鎮壓、軍事審判等方式侵害人民權利,其中許多案件涉及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與公平審判原則。這正是今日重新整理政治案件、平復司法不法的重要歷史背景。


蘇東啟長年的牢獄,也沒有使這股政治反對力量消失。


他失去參選資格後,妻子蘇洪月嬌進入選舉政治,後來當選台灣省議員;女兒蘇治洋、蘇治芬也陸續投入公共政治。威權原本企圖藉監禁切斷一個政治反對者與社會的連結,歷史最後卻呈現另一種結果:政治參與從一個人延續到家庭,也從一個家庭擴散成地方民主運動的力量。


1963年9月25日,我們記住的不只是「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我們更應記住,一個民主社會之所以需要司法獨立、公開審判、正當法律程序、言論自由與組織自由,正因為國家一旦缺少制衡,法律就可能從保障人民權利的盾牌,變成統治者壓制異議的工具。


民主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制度,而是一代又一代人,在監獄、法庭、議會與街頭之間,付出自由甚至生命的代價,才逐步拓展出來的公共空間。


記住蘇東啟,不只是紀念一位「蘇大砲」。


更是提醒今日的我們:統治力量必須受到法律約束,司法必須保障人民而非服務權力;而人民批評政府、組織反對力量與追求政治理想的自由,正是民主社會不能退讓的底線。


因為真正值得守護的,不是哪一個政權永遠執政,而是人民永遠有權對權力說「不」。

2026年9月24日 星期四

1867年9月24日:第一次蘭柏會議——在差異中學習共融

 

⭕️1867年9月24日:第一次蘭柏會議——在差異中學習共融

黃春生牧師


1867年9月24日,來自世界各地的76位聖公會主教聚集於英國倫敦的蘭柏宮(Lambeth Palace),召開歷史上第一次「蘭柏會議」(Lambeth Conference)。這次聚會後來成為全球普世聖公宗維繫共融的重要制度之一,也標誌著聖公宗逐漸從以英格蘭教會為中心的傳統,發展成跨越國家、民族與文化的全球教會共同體。


召集人是當時的坎特伯里大主教查爾斯.朗利(Charles Thomas Longley)。十九世紀英國殖民與海外宣教的擴張,使聖公會教會遍布北美、非洲、亞洲、大洋洲等地;不同地方教會開始形成自己的教區、主教與議會制度。問題也隨之浮現:當教會跨越國界之後,彼此究竟如何維持信仰、聖禮與牧養上的共融?


第一次蘭柏會議的形成,也與加拿大主教要求全球主教共同商議教會問題,以及當時南非納塔爾主教 John William Colenso 所引發的聖經詮釋與教會紀律爭議有關。十九世紀的歷史批判研究開始挑戰傳統聖經觀,Colenso 對舊約的研究引起巨大爭議,也暴露出一個更深層的制度問題:當不同地區的聖公會彼此發生神學與教會治理衝突時,誰有權作最後裁決?


有意思的是,第一次蘭柏會議從一開始就沒有把自己定位為全球聖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朗利大主教在開幕致詞中特別說明,這次聚會並不是要成為一個可以制定約束全球各地教會法規的「總議會」(general synod),而是讓各地主教共同討論實際問題,提出可以作為未來行動指引的決議。這一點非常重要。


因為它逐漸形成普世聖公宗一個相當特殊的教會治理傳統:共融不等於中央集權,合一也不等於所有人完全一致。


全球聖公宗不是一個由倫敦總部統治各國教會的跨國宗教組織。各地方教省具有相當程度的自治與自我治理權;蘭柏會議的決議本身也不是可以直接強制各教省遵守的「普世聖公會憲章與規例」。今天普世聖公宗官方仍明確說明,蘭柏會議的決議具有歷史、牧養與協商的重要性,卻不對各自治教會自動產生法律拘束力。


第一次會議所處理的議題,包括新教區與新主教的設立、不同教區信徒與教牧之間的共融、全球聖公宗的信仰與紀律,以及不同地方議會彼此之間的關係。1867年的第四號決議尤其關注:當教會散布世界各地時,如何維護「信仰與紀律上的合一」。


這個問題直到今天仍然沒有消失。


事實上,蘭柏會議一開始甚至充滿爭議。約克大主教以及一些英格蘭主教拒絕出席,擔心這樣的全球主教會議可能逐漸變成凌駕地方教會的權力中心。換句話說,聖公宗從一開始就在思考一個非常現代的問題:


我們如何既維持共同體,又尊重地方自主?

如何既追求合一,又容許差異?

如何在沒有一個中央集權機構的情況下,仍然彼此負責?


這或許正是蘭柏會議留給今日教會最重要的遺產。


一百五十多年來,聖公宗內部從來沒有缺少爭議。聖經詮釋、女性按立、性別與婚姻、殖民主義、種族隔離、戰爭與和平、貧窮、氣候正義等問題,都曾經造成激烈辯論。


然而,「共融」(communion)的真正考驗,從來不是大家意見完全一致的時候。


真正的共融,是當我們彼此不同,甚至激烈爭論時,是否仍然願意坐在同一張桌子旁,一起祈禱、聆聽、讀聖經、辯論,也繼續把彼此視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


這種教會觀並不容易。


因為人總是喜歡迅速把不同意自己的人逐出共同體;權力也總想用命令取代對話。然而,基督的教會若是一個身體,就不能只有一種聲音。


保羅說:「身體不是只有一個肢體,而是有許多肢體。」(林前12:14)

教會的合一,因此不是把所有差異消滅,而是在基督裡學習如何承擔差異。


當然,我們也不應浪漫化蘭柏會議的歷史。1867年的第一次會議仍然深深存在於大英帝國與殖民主義的歷史結構之中;全球教會權力並不平等,許多被殖民人民的聲音並沒有真正進入決策中心。今日重新閱讀這段歷史,也必須追問:誰能坐在桌前?誰的聲音被聽見?誰仍然被排除?


真正的普世教會,不能只是讓有權力的人彼此維持共融,更必須讓被邊緣化的人有位置、有聲音、有尊嚴。


到了今天,蘭柏會議已成為普世聖公宗四個「共融工具」(Instruments of Communion)之一,與坎特伯里大主教、聖公宗諮議會(Anglican Consultative Council)及教省首長會議(Primates’ Meeting)共同維繫全球聖公宗的關係。最近一次蘭柏會議於2022年舉行,主題為「上帝的教會,為了上帝的世界」(God’s Church for God’s World)。


從1867年9月24日至今,蘭柏會議已走過一百五十多年。


它留下給普世教會的問題仍然十分深刻:教會的合一究竟建立在控制,還是共融?


若合一必須靠一個中央權力命令所有人思想一致,那或許只是組織上的統一;基督身體的合一,卻是在多元肢體中彼此聆聽、彼此承擔、彼此勸戒,也彼此相愛。


在今日充滿政治極化、民族衝突、宗派分裂與身分對立的世界裡,1867年的蘭柏會議提醒我們:真正的共同體,不是消滅差異,而是學習在差異之中仍然同行。


因為教會真正的中心,從來不是坎特伯里,不是蘭柏宮,也不是任何主教或制度。


教會真正的中心只有耶穌基督。


當基督是中心,我們便不需要靠權力強迫彼此相同;反而可以在真理中彼此辯論,在愛中彼此聆聽,在公義中為受壓迫者發聲,並且在聖靈的引導下,一同尋求上帝國在世界中的道路。


這或許就是「共融」最深的意義:不是因為我們完全相同,所以走在一起;而是因為我們同屬基督,所以即使不同,仍然學習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