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 星期一

1930年8月17日,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

 ⭕️1930817日,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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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生牧師


1930817日,台灣地方自治聯盟在臺中醉月樓成立。


這個組織在台灣民主運動史上,或許不像台灣文化協會、台灣民眾黨那樣廣為人知,甚至曾被當時的左翼運動者批評為「妥協派」。然而,若從台灣民主化的長程歷史來看,地方自治聯盟留下了一項不能忽略的政治遺產:台灣人要求自己選舉地方議員、自己參與地方政治、自己決定公共事務。


這些今天看來理所當然的民主權利,在日本殖民統治時代,卻必須經過長期抗爭才能逐步取得。


▋從台灣民眾黨分裂而出的自治運動


1920年代的台灣政治社會運動百花齊放,從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台灣文化協會,到1927年成立台灣民眾黨,各種不同路線都在尋找突破殖民統治的方法。


然而,隨著左翼思潮興起,台灣政治運動內部的路線衝突也愈來愈明顯。一方面有人強調階級鬥爭、農工運動與殖民體制的根本改造;另一方面,林獻堂、楊肇嘉、蔡培火等人則認為,在殖民統治的現實條件下,應集中力量爭取具體而可實現的政治權利。


於是,1930817日,台灣地方自治聯盟在臺中醉月樓舉行成立大會,出席者達227人,推舉林獻堂、土屋達太郎為顧問;楊肇嘉、蔡式穀、李良弼、劉明哲、李瑞雲等五人為常務理事


聯盟將政治訴求集中在一個明確目標:「施行地方自治」。


成立之後,聯盟立即展開全台巡迴演講,向人民宣傳地方自治、選舉制度與民主政治的意義。


這是一條相對溫和的政治路線。他們主張確立民主主義,採取合法、公開的方式,要求殖民政府擴大人民參政權。


▋「自治」並不是殖民政府的恩賜


地方自治聯盟因此遭到台灣民眾黨以及左翼陣營強烈批評。


台灣民眾黨甚至決議禁止黨員加入自治聯盟,蔡培火、陳逢源等跨黨參與者遭到除名,林獻堂也因此憤而退出民眾黨。


從今天回頭看,這場爭論其實反映殖民地政治運動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面對一個不民主的統治體制,究竟應該追求根本性的政治解放,還是先爭取有限但具體的民主改革?


兩條路線各有其歷史限制。


我們不必浪漫化地方自治聯盟。它的成員主要來自地主、知識分子、工商階層及地方菁英,政治路線較為溫和;它所要求的地方自治,也不是立即推翻殖民體制。


然而,同樣不應因為它不夠「革命」,就忽略其歷史貢獻。


因為在殖民統治之下,要求選舉本身就是對權力結構的挑戰;要求人民參與公共決策,本身就是在質疑「統治者憑什麼可以不經人民同意而統治?」


1931年的大鎮壓,更凸顯它特殊的位置


1931年前後,台灣總督府對政治與社會運動的控制更加嚴厲。


台灣民眾黨遭禁止結社,台灣共產黨、台灣農民組合以及左翼文化運動也相繼遭到鎮壓,大批政治與社會運動者遭逮捕、監控。


在這樣的政治寒冬中,台灣地方自治聯盟因為採取合法、單一議題與較溫和的改革路線,反而成為少數仍能繼續活動的政治團體。


這當然也是它受到左翼批判的重要原因。


但是歷史不能只用「激進」或「妥協」二分法來評價。


地方自治聯盟所保存下來的,是殖民地台灣非常重要的一條制度民主化路線:即使政治空間極為狹窄,仍然持續要求選舉、議會、自治與人民參政。


1935年,台灣終於出現第一次地方選舉


經過台灣社會長期要求地方自治,台灣總督府終於在1935年實施地方制度改革,開放市會、街庄協議會部分議席由選舉產生。


雖然只有一半議席開放民選,另一半仍由官方任命,而且選舉權受到性別、年齡與納稅資格等嚴格限制,距離真正的普選還非常遙遠,但這仍然是台灣政治史的重要轉折。


國家檔案資料也指出,1935年的地方自治制度改革,是在台灣人民要求地方自治的壓力下出現;雖然開放程度有限,選舉期間的大規模政治宣傳,卻使台灣人民更加理解地方自治與政治參與。


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積極投入這場歷史性的選舉。


因此,1935年的選舉不能簡單描述為日本殖民政府突然「賞賜」台灣人民民主。


民主從來不是統治者心血來潮送給人民的禮物,而是人民長期要求、組織、演講、請願與抗爭,一點一滴爭取來的成果。


地方自治,是民主最基礎的學校


1930817日,227個人在臺中醉月樓聚集。當時他們所爭取的,只是今天民主社會最普通不過的事情:讓人民投票。


讓人民選擇地方代表。讓地方公共事務接受人民監督。


讓政府知道,權力不是從統治者而來,而必須得到被統治者的同意。


這也是為什麼,地方自治絕對不是民主政治的「小事」。


一個真正民主的國家,不只是每四年選一次總統。民主必須落實在地方議會、社區治理、預算監督、資訊公開、公民參與,以及人民每天生活其中的公共制度。


民主如果不能進入地方,就很容易只剩中央政治的口號;自治如果沒有人民參與,也可能只剩行政官僚的自我管理。


1930年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提醒我們:台灣的民主並不是1987年解嚴之後才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


1920年代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到1930年的地方自治聯盟,再到1935年的地方選舉,台灣人民早在殖民統治時代,就已經開始學習一件極為重要的事情:我們有權參與治理自己的土地。


將近一百年過去了,民主的形式已經改變,但這個問題從來沒有過時:誰有權決定台灣的未來?


答案不應該是殖民帝國,不應該是威權統治者,更不應該是任何宣稱擁有台灣、卻從未得到台灣人民民主授權的外部政權。


答案只能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台灣人民。


紀念1930817日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不只是回顧一個已經消失的政治團體,更是記得台灣民主道路上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


自治的核心是人民作主;民主的核心,是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共同未來。




2026年8月16日 星期日

1977年8月16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

 ⭕️1977816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

——在戒嚴黑暗中「向天借膽」

A Declaration on Human Rights by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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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生牧師


1977816日,台灣仍在戒嚴與白色恐怖的陰影下。就在人民不敢公開談論台灣前途的年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震撼台灣社會的〈人權宣言〉,公開宣告:「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


宣言更進一步促請當時政府:「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這不是今天回頭看來理所當然的一句話。1977年的戒嚴台灣,這幾乎是一句必須付出政治代價才能說出口的話。


歷史學者李筱峰形容,長老教會當年敢於發表〈人權宣言〉,可謂「向天借膽」的石破天驚之舉。因為在當時政治高壓之下,一般公共言論仍不敢公開倡言台灣獨立;直到1980年代,黨外運動才逐漸把「自決」帶進政治運動的共同訴求。


▋從外交危機中看見「台灣人民在哪裡?」


1970年代是台灣國際處境急遽惡化的年代。


197110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蔣介石的代表被逐出聯合國。隨後各國陸續與北京建立外交關係,台灣的國際空間迅速縮小。


然而,國民黨威權政權長期以「代表全中國」的政治神話處理台灣的國際地位,真正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民,反而沒有決定自己前途的民主權利。


到了1977年,美國卡特政府正推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長老教會敏銳地看見:如果國際政治只剩下「北京政府代表中國」與「台北政府代表中國」的爭論,那麼台灣人民本身究竟在哪裡?


因此,〈人權宣言〉做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神學與政治轉向:台灣不是某個中國政權可以任意處置的領土;台灣的前途首先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之人權問題。


宣言開宗明義指出,教會「告白耶穌基督為全人類的主」,並「確信人權與鄉土是上帝所賜」。因此,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政治前途。這正是長老教會將基督信仰、人權、土地與人民自決連結起來的公共神學。


▋「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住民決定」


這句話最重要的意義,就是把台灣前途的主體重新交還給台灣人民。

不是由北京決定,不是由華盛頓決定。也不是由一個未經台灣人民民主授權、卻自稱代表全中國的威權政權決定。而是——由生活在台灣的人共同決定。


這就是人民自決(self-determination)的核心精神,也是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原則:一個政治共同體的前途,應由其中的人民透過自由、民主的程序共同決定。


因此,〈人權宣言〉並非「台獨宣言」,它首先是一份人權宣言、民主宣言,也是人民主權的宣言


更重要的是,它把「台灣獨立」與「人民自由」放在同一個句子裡。它所追求的國家,不只是換一面國旗、改一個國號,而是要建立一個人民能夠享有自由、人權與尊嚴的政治共同體。


▋教會不是為權力背書,而是為沒有聲音的人發聲


這也是〈人權宣言〉留給今日台灣教會極為重要的信仰遺產。


教會存在的目的,不是成為政權的裝飾,也不是在政治壓迫面前以「信仰不要談政治」為理由保持沉默。


當人的尊嚴遭到踐踏、人民沒有選擇自己未來的權利、國家的前途受到外來強權威脅時,沉默本身也可能成為一種政治選擇


長老教會選擇的是另一條道路。


1971年的〈國是聲明〉、1975年的〈我們的呼籲〉,以及1977年的〈人權宣言〉,形成長老教會1970年代著名的三大聲明。〈人權宣言〉更將前面的關懷推向最清楚的一步:「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長老教會官方至今仍將這些文件列為重要的公共聲明歷史。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也指出,〈人權宣言〉由高俊明、鄭兒玉、翁修恭等人共同起草定稿,除函送美國總統卡特及各地長老教會之外,也刊登於1977821日《台灣教會公報》第1329號;它成為1970年代台灣極具前衛性的主體性公開訴求。


這些文字後來成為種子。


「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逐漸從教會的先知性呼聲,進入黨外民主運動,成為台灣民主化與本土化的重要政治語彙。李筱峰指出,到了1983年黨外共同政見已提出「民主、自決、救台灣」,民主進步黨成立後也進一步提出台灣前途應由全體住民以普遍而平等的方式共同決定。


▋信仰不是逃離世界,而是在世界中實踐公義


〈人權宣言〉最後沒有以政治口號結束,而是回到《詩篇》85篇:「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


這正是理解〈人權宣言〉不可忽略的神學核心。


長老教會之所以關心台灣,不是因為教會想取得政治權力,而是因為信仰上主,就不能對人的尊嚴、土地的命運、人民的自由與社會的公義漠不關心。


公義與和平並不是彼此對立。真正的和平不能建立在壓迫、謊言與恐懼之上;真正的和平必須與公義「彼此相親」。


1977年,台灣還沒有總統直選、沒有國會全面改選、沒有政黨輪替,甚至連公開主張台灣人民自決都可能遭到政治監控。就在這樣的年代,一群基督徒竟然敢公開說: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人民決定。台灣應該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近半世紀後重新閱讀〈人權宣言〉,我們紀念的不只是長老教會歷史上一份勇敢的文件,更要追問今日的自己:當民主受到威脅、人權遭到侵害、強權企圖決定台灣命運時,今日的教會是否仍然有勇氣站在人民這一邊?


1977年的信仰前輩,在戒嚴的黑暗裡「向天借膽」。


他們留下的不是恐懼,而是一句至今仍然值得台灣珍惜的民主信念:台灣的將來,由台灣人民決定。


因為疼惜這塊土地,所以追求它的自由;
因為相信人的尊嚴,所以捍衛人民自決;
因為信仰上主,所以我們不能在不公義面前沉默。


願慈愛與誠實在台灣相遇,願公義與和平在這塊土地彼此相親。




2026年8月15日 星期六

🙏 2026 文化中元祭典・記念民主先靈慰靈祈禱文

 🙏 2026 文化中元祭典・記念民主先靈慰靈祈禱文

創造宇宙及萬物的上帝,

在文化中元祭典,我們要記念為民主犧牲的亡者,我們懷著謙卑與敬畏的心,站在台灣這片承載苦難與眼淚,也孕育勇氣與盼望的土地上。

今晚,我們跨越宗教、族群與文化的藩籬,記念所有曾為台灣的自由、民主、人權與尊嚴受苦的人;也記念那些名字曾受抹去、聲音曾被禁止、生命曾被外來政權暴力奪走的人。

上主啊,

台灣曾經走過漫長的威權統治。在戒嚴與一黨專政之下,許多人因思想、言論、信仰與政治主張遭受監控、逮捕、監禁,甚至失去生命。

他們的血從地下向祢呼喊,受難者的眼淚與悲慘聲,也從未被祢遺忘。求祢安慰受難者及其家屬,使被掩蓋的歷史得以揭露,被扭曲的記憶得以還原,使尚未完成的轉型正義繼續向前。

讓我們永遠記得:

沒有真相,就沒有真正的和解;

沒有公義,就沒有持久的和平;

沒有記憶,民主就可能再次失去。

和平的上主,

此刻台灣仍面對中國極權的軍事威脅、灰色地帶侵擾、認知作戰與政治滲透。

我們不祈求戰爭,卻也不以屈服來換取虛假的和平。

求祢使台灣人民不被恐嚇征服、不被謊言撕裂,賜給我們智慧分辨真偽,賜給我們勇氣守護家園,賜給我們團結,共同守護民主與自由。

也求祢憐憫中國的人民,願他們有一天能脫離極權與恐懼,享有思想、言論與信仰的自由,使台灣與中國的人民能在自由、民主、人權與尊嚴中和平相遇。

公義的上主,

面對台灣內部的民主危機,當政黨利益凌駕國家安全,當權力企圖破壞憲政秩序、削弱民主制衡,求祢使人民保持警醒,不因政黨而盲目,不因權勢而沉默。

求祢提醒所有掌權者:

權力不是統治人民的特權,而是人民暫時交付的責任。

願立法者尊重憲政,願司法保持獨立,願媒體追求真實,願公民社會保持勇敢。

上主啊,

願先知的呼喊再次響徹台灣:「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願我們所追求的民主,不只是投票的民主,更是使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尊嚴;願我們所守護的台灣,不只是土地與疆界,更是每一個人的自由、安全與盼望。

今晚文化中元祭,

願不只是記念亡者的英靈,更成為活著之人的承諾。

我們記念民主先靈,就接過他們留下的民主火炬;我們記得失去自由的年代,就更加珍惜今日得來不易的民主。

因此,我們宣告:

自由不能買賣,民主不能典當,台灣的未來不能由任何外來強權決定。

縱然黑暗逼近,我們仍然點燈;縱然強權威嚇,我們仍然站立;縱然謊言喧囂,我們仍然說出真話。

公義慈愛的上主,

願祢的國降臨在我們所深愛的台灣:

使真理勝過謊言,自由勝過恐懼,民主勝過威權,

公義勝過壓迫,憐憫勝過仇恨,和平勝過戰爭。

願我們

以記憶抵抗遺忘,

以真理抵抗謊言,

以民主抵抗極權,

以公義抵抗壓迫,

以愛抵抗仇恨。

願民主先靈安息,願活著的人勇敢承擔,願下一代得享自由與和平。

直到公義與和平彼此相親,直到上帝國的公義、憐憫與和平,更加實現在台灣這片土地。奉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

(阿們,אמן古代希伯來語「誠心所願、願上帝旨意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