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5月28日,台獨烈士陳智雄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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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生牧師
1963年5月28日清晨,台灣安坑刑場,一位47歲的台灣人被押赴槍決。他的名字是陳智雄(Tân Tì-hiông, 1916.02.18-1963.05.28)。
在威權統治年代,他因主張「台灣人有權決定自己的前途」,被以「意圖顛覆政府」之名判處死刑,成為因公開主張台灣獨立而遭國民黨政權處決的「台獨烈士」。在此之前已經有幾位也因主張台灣獨立而被處死,1948年第一個有明確的台獨組織是林錦文成立的台灣獨立黨。
陳智雄並不是一位暴力革命者。他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也是一位具國際視野的知識分子。他出生於日本時代的阿緱廳(今屏東地區),畢業於東京外國語大學荷蘭語系,曾任日本外務省人員。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被派往印尼,親眼見證殖民壓迫與民族獨立運動的興起。
戰後,當印尼人民對抗荷蘭殖民統治時,陳智雄以商人身分掩護,暗中協助蘇卡諾(Soekarno)領導的印尼獨立運動。他因此遭荷蘭殖民政府逮捕囚禁。1949年印尼獨立後,蘇卡諾總統感念其貢獻,授予他「印尼榮譽國民」身分,並聘為高級顧問。
然而,陳智雄心中始終掛念自己的故鄉台灣。
當亞洲與非洲許多殖民地紛紛走向民族自決與獨立建國時,台灣卻在戰後陷入另一種威權統治。陳智雄因此投入海外台灣獨立運動,加入同為基督徒的廖文毅所籌組的「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並努力讓台灣議題進入國際社會視野。
1959年,他在日本遭國民黨特務綁架押返台灣。即使他並非中華民國國籍,仍遭軍法審判。審訊時,軍法官喝令他講「國語」,陳智雄則用台語堅定回應:「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
這不只是一句語言反抗,更是一種身份認同與尊嚴的宣告。
1963年3月15日,警總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名判處死刑。5月9日,蔣介石批示「照准」。5月28日清晨,陳智雄遭押赴安坑刑場槍決。
根據後來流傳的見證,臨刑前,他遭受殘酷虐待,甚至被砍斷腳掌、封住口舌,只為防止他高喊理念。然而直到生命最後一刻,他仍奮力呼喊:「台灣人萬歲!台灣獨立萬歲!」
那不是仇恨的呼喊,而是一位相信自由與尊嚴的人,在死亡面前最後的信念。
今天回顧陳智雄,不只是為了追悼一位殉難者,更是提醒我們:民主從來不是憑空而來,而是許多人在黑暗年代裡,以生命代價爭取而來的成果。
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不應害怕歷史,而應誠實面對歷史。唯有記得受苦者,社會才不會再次崇拜威權;唯有看見曾經被壓迫的人,人民才更懂得珍惜自由、人權與尊嚴。
聖經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自由。」(約翰福音8:32)
記念陳智雄,是為了讓台灣更加明白:自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是無數人以勇氣、信念與生命守護而來的價值。
願台灣不再有政治受難者。
願人民不再因思想而被恐懼統治。
願這塊土地,真正成為自由、公義與尊嚴的家園。
備註:— 新店溪流域 刑場 —
新店溪流域在日本時代是有美麗風景與豐富人文的所在,但是中華民國來到台灣了後,新店溪變成剝奪生命的死亡流域,從北開始有馬場町刑場、螢橋刑場、水源地刑場、川端橋刑場、碧潭刑場、安坑刑場,新店軍人監獄裡面的龍泉刑場,在台北縣市就有7個刑場,還有全台灣無數密裁的場所,這些場所的存在,完全展現中華民國外來政權的無能跟糟蹋生命的殘暴,其中安坑刑場是使用最久的刑場,這個所在跟新店軍人監獄先後完工,安坑刑場最早的紀錄是在1954年初開始使用,其中有很多偉大的台灣烈士在安坑刑場走到人生的最後一步,為台灣奉獻寶貴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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