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1日 星期五

AI與教會高峰會

⭕️ AI與教會高峰會

黃春生牧師

https://pcusa.org/about-pcusa/agencies-entities/life-witness/ministry-areas/innovation/ai-and-church

http://chunsheng-huangchunsheng.blogspot.com/2026/09/ai.html


由美國聯合衛理公會、美國長老教會(Presbyterian Church, USA)、美國聖公會、美國信義會舉行「第三屆 AI & Church Summit」,2026 824–27日在 Nashville 舉行,主題是「探索AI時代的人類主體性」(Exploring Human Agency in the Age of AI)。針對這場高峰會相關報導,整理幾項重點如下:


一、最核心的神學主張:問題不是「AI 能不能像人」,而是「人是否仍然是負責任的行動者」


2026 年峰會刻意把問題從 What can AI do? 移向 What is the agency of the people of God?


也就是說,教會真正的危機不是機器愈來愈聰明,而是人類會不會把自己的判斷、責任、創造力、關係甚至道德責任外包給機器。


因此,高峰會不是簡單採取「反AI」或「擁抱AI」立場。PC(USA) 的報導把重點放在人類尊嚴、Imago Dei(上帝形像)以及人的 moral agencyAI 可以增強人的能力,卻不能因此取代人的道德責任。


這一點相當符合改革宗的人論:工具不是主體,人才是在上帝面前負責的管家。


二、AI可以成為事工工具,但不能取代教會成為「教會」


峰會與會者其實相當務實。會前調查顯示,61% 與會者已經經常使用AI或將其納入事工,主要使用於寫作、編輯、溝通與行政;反而牧養關懷使用最少。


因此浮現的原則可以濃縮為:AI可以協助 ministry,但不可取代 human ministry


例如,AI可以協助資料整理、行政、教育教材、溝通、初步研究、創意發想;但陪伴、聆聽、共同受苦、倫理判斷、牧養關係以及信仰群體的責任不能外包。


Michael Gewecke 牧師因此主張,地方教會不應只焦慮「AI會不會取代牧者」,而應先辨識教會真正的事工需要,再思考如何創造或使用適合事工的工具。


三、Imago Dei 是不可跨越的神學界線


2026 峰會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Can AI bear the Imago Dei?——AI能承載「上帝形像」嗎?


這個問題沒有被峰會簡化成一句正式教義答案,但整體討論把重點重新放在人類尊嚴,而不是機器能力。


這裡值得做改革宗的神學延伸:創世記1:26–27所說的 imago Dei,不是「智力夠高就取得上帝形像」。因此即使未來AI可以模仿推理、情緒、語言甚至神學論述,也不能單憑功能相似就推論:

intelligence → personhood → imago Dei (智慧、人格、上帝形象)。


這三者在基督教神學上不是同義詞。這也是教會不能讓「功能主義」取代基督教人論的重要原因。峰會正是在這個方向上重新追問人的尊嚴與主體性。


四、AI不是「中性的工具」:背後存在權力、資本與帝國問題


我認為 PC(USA) 的討論特別值得台灣教會注意的部分。


前一屆峰會所整理出的五項成果,第一項就是:

AI as a Site of Power, Geopolitics, and Global Inequality


也就是說,AI不能只被理解為方便寫講章、做PPT、整理會議紀錄的工具。AI背後牽涉:資料中心、能源、水資源、礦產、勞動、全球供應鏈、國家安全、軍事、監控、移民執法,以及科技巨頭對資訊基礎設施的集中控制。


PC(USA) 特別指出,AI發展可能重製殖民性的資源關係與全球不平等。因此,基督教AI倫理不能只問:「牧師可以不可以用ChatGPT寫講章?」更深的問題是:「誰擁有AI?誰提供資料?誰消耗能源?誰承擔污染?誰被監控?誰因此失業?誰得到利益?誰沒有發言權?」這已經從「科技倫理」進入公共神學與社會正義


五、教會應優先聆聽最容易受到AI傷害的人


PC(USA) 2026峰會的總結特別強調:教會的辨識應當跨世代、跨文化,並且 centering those most at risk of harm——把最可能遭受傷害者放在中心。


因此,AI倫理不能只由工程師、科技公司CEO、神學教授和牧師決定。還需要聆聽:原住民族、勞工、女性、兒少、移民、低收入者、被監控群體,以及資料中心所在地的社區。


這與彌迦書6:8的倫理非常接近:科技問題最後仍然回到行公義、好憐憫,以及人在上帝面前如何謙卑地使用權力。


六、教會既不能「科技恐慌」,也不能「科技救世論」


2024第一屆峰會開始時,其基本方向就已經不是拒絕AI,而是要求教會主動參與AI倫理的塑造;當時由 PC(USA)Episcopal ChurchELCA 等共同展開跨宗派對話。


到了2026年,問題更進一步變成:教會不是問「我們要不要進入AI時代?」——因為我們已經在其中;真正的問題是「我們要以什麼方式存在其中?」


所以峰會反對兩種極端:

1.科技恐慌(technophobiaAI都是邪惡,所以教會拒絕使用。

2.科技救世論(technological solutionismAI效率更高,所以凡是可以自動化的就應該自動化。


基督教提出第三條路:discernment——辨識。


科技必須接受人的尊嚴、公義、共同體、受造界與基督信仰倫理的審視。


七、教會必須從「使用者」進一步成為公共倫理的行動者


2025峰會曾整理出五種教會介入AI時代的路徑:

1.Moral Voice——公共宣言、倫理框架與公共倡議

2.Pastoral Guidance——牧養指引與信徒倫理塑造

3.Communal Embodiment——透過教會生活實踐另一種科技文化

4.Spirit-led Innovation——創造符合信仰價值的產品、服務與制度

5.Liberative Action——為公義採取組織與制度改革行動。


這意味著教會不能只停留在「教牧同工AI研習班」。


真正成熟的AI公共神學必須進一步問:AI被用於戰爭、監控、假訊息、勞動取代、移民控制、兒童演算法操控或政治認知作戰時,教會是否敢發出先知性的公共聲音?


六點結論:

1.AI是工具,不是主人。

2.人是道德行動者,不能把責任外包給演算法。

3.人的尊嚴不是由效率、智力或生產力決定,而根源於 Imago Dei

4.AI倫理必須優先看見最容易被科技權力傷害的人。

5.教會不能只問「AI能為教會做什麼」,還要問「AI正在對世界做什麼」。

6.教會的使命不是替科技進步祝福,而是在科技時代見證耶穌基督仍然是主。


若從卡爾巴特(Karl Barth)、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與改革宗公共神學再往前推一步,我認為2026峰會最有價值的神學問題其實不是:「AI會不會取代牧師?」


而是:「當演算法、科技公司與國家機器取得愈來愈大的權力時,教會是否仍有能力說:只有基督是主,因此沒有任何技術、企業、國家或演算法具有凌駕上帝的主權?」


我們應該把AI倫理從「牧師、信徒如何使用工具」,提升到真正的教會論、基督論與公共神學層次。

2012年9月11日,日本政府完成尖閣諸島國有化

 ⭕️2012911日,日本政府完成尖閣諸島國有化

黃春生牧師


2012911日,日本政府向私人地主購得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台列嶼)中的魚釣島、北小島與南小島,完成所有權移轉,使三島成為日本國有財產。日本政府當時說明,此舉是將私人所有權轉移給國家,以求長期「平穩且安定」地管理島嶼。


然而,這項國有化措施迅速引起中國強烈抗議,中國公務船此後更加頻繁進入周邊海域,東海也逐漸成為東亞最敏感的安全熱點之一。


尖閣諸島主權問題不能只靠民族情緒理解,更應回到歷史證據與國際法。


日本政府主張,1895114日經內閣決議將尖閣諸島編入日本領土;二戰後,《舊金山和約》並未將尖閣諸島列入日本依第二條放棄的台灣、澎湖等領土,而是作為南西諸島的一部分置於美國行政管理之下;1972年沖繩行政權移交日本時,尖閣諸島也包含於移交範圍之內。


另一個值得研究的歷史問題,是北京與台北何時開始正式提出主權要求。


日本政府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方面是在1970年代才開始正式主張尖閣諸島主權;時間點正好是在1968年聯合國相關海洋調查指出東海可能蘊藏石油資源之後。日本也提出19501960年代中國出版的地圖及相關資料,作為中國過去曾將這些島嶼視為日本領域的佐證。


然而,地圖、教科書與政府出版品本身並不能單獨決定國際法上的領土主權;它們比較適合作為判斷當時政府認知、主張是否具有一致性的歷史證據。真正嚴謹的討論,仍須綜合條約、國家行為、行政管轄及其他國際法資料判斷。


美國雖然沒有對尖閣諸島主權歸屬表態;但由於尖閣諸島目前處於日本行政管轄之下,美國確認尖閣諸島的防衛適用《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不容許以武力片面改變現狀。


台灣前總統李登輝卸任後也曾多次公開表示,他認為釣魚台就是日本的尖閣諸島,並不屬於台灣。他的觀點在台灣政治上極具爭議,卻提醒我們:領土問題不能因民族主義激情而禁止討論,更不能把不同歷史與國際法判斷簡化成「愛國」或「賣國」。


今日回顧2012911日,更重要的問題已不只是「島是誰的」,而是:東亞國家準備用什麼方式處理彼此的爭議?


民主國家尤其應堅持一項原則:領土爭議應依國際法,以外交、談判及和平程序處理;不能以海警船、軍艦、軍機或其他灰色地帶行動逐步製造既成事實,更不能以武力或武力威脅改變現狀。


台灣位在東海與西太平洋的關鍵位置,更需要一個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區域秩序。因為對小國與民主社會而言,真正保障安全的從來不是「誰的拳頭最大,誰說了算」,而是各國是否願意共同遵守規則。


尊重國際法,不以武力改變現狀;和平處理爭議,維護人民安全。


這不只是尖閣諸島的問題,也是台灣面對二十一世紀印太秩序時,最值得堅守的原則。

2026年9月10日 星期四

希伯來語感的名字 אָבִיב חַי — Aviv Ḥai

⭕️ 希伯來語感的名字 אָבִיב חַי — Aviv Ḥai

אָבִיב חַי — Aviv Ḥai
阿維夫・海/Aviv Chai

其中 אָבִיב(ʾāvîv, Aviv) 是很漂亮的聖經希伯來語。「Aviv」原本指穀物進入嫩穗、成熟初期的狀態,進而與春季、新生的季節相連。《出埃及記》13:4、23:15、34:18,以及《申命記》16:1 都出現「אָבִיב 月」(חֹדֶשׁ הָאָבִיב),即春季出埃及的月份。因此它不只是現代意義的「春天」,更帶有出埃及、解放、新開始的聖經記憶。

חַי(ḥai) 則來自希伯來語生命語彙 חיה ḥ-y-h,意思是「活著的、有生命的」。這個字在聖經神學中特別有力量:上帝是「永活的上帝」,而生命也是上帝賜予受造界的恩典。

這有一層很有意思的聖經神學:「春」不是只有四季輪替,而是與出埃及相連;「生」也不只是生物性的存活,而是 חַי——活著。於是「春生」可以被重新聽成:

אָבִיב חַי — Aviv Ḥai
從奴役走向自由,在上帝所賜的新季節中活著。









1999年9月10日|蘭嶼的新夥伴關係:國家應從統治者變成締約者

⭕️1999年9月10日|蘭嶼的新夥伴關係:國家應從統治者變成締約者

1999年9月10日,總統候選人陳水扁在蘭嶼與多位原住民族代表簽署《原住民族與臺灣新政府新的夥伴關係》文件。七項承諾涵蓋承認原住民族自然主權、推動自治、締結土地條約、恢復傳統地名與領域、保障自然資源使用及改革國會代表制度。

簽署時陳水扁尚非國家元首,因此這不是完成國內法程序的正式條約,而是具有締約形式的政治承諾。2002年10月19日,他再以總統身分與各族代表簽署「再肯認協定」,要求行政部門落實相關政策。

這份文件的重要性,在於改變問題的出發點:原住民族不是等待政府照顧的「弱勢人口」,而是先於現代國家存在、具有集體權利的政治主體。國家與原住民族之間不應只有統治與服從,也應有協商、同意及權利回復。

這是對國民黨威權統治的根本反省。戰後政府承襲殖民時期將山林收為官有的規範,以國有土地、林業開發及地籍制度管理原住民族生活空間,經常忽略傳統領域;官方研究甚至記錄,行政機關曾因錯誤處理,使原住民保留地註記遭到塗銷。這些制度傷害延續至民主化之後,迫使族人耗費多年蒐集公文、尋訪耆老,證明土地原本就屬於自己的生活世界。

新夥伴關係促成若干制度進展。2005年制定的《原住民族基本法》明文要求實行原住民族自治、承認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並規定重大開發應諮商及取得部落同意。然而,第4條至今仍將自治交由另一部法律規範;過去民進黨與國民黨政府提出的自治法案均未完成立法。承諾不能只停留在典禮與文件,歷任政府都必須為自治、土地回復及知情同意尚未充分落實負責。

今日國民黨的親中論述尤其需要接受這項標準檢驗。2026年7月8日,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在中國宣稱兩岸屬於「中華民族大家庭」,又把臺灣原住民族與雲南「少數民族」相提並論,稱族人前往雲南會像「回到家」。文化交流可以自由進行,但由政黨以血緣及民族融合替各族決定政治身分,正重複黨國時代由上而下命名、同化的錯誤。

中國共產黨的立場更直接否定民族自決。中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至今仍將臺灣各原住民族統稱為「高山族」,宣稱其為中國「統一多民族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抹去了阿美族、達悟族、排灣族、泰雅族等不同民族的名稱、歷史與政治主體性,也未曾取得族人同意。

紀念9月10日,不是把政治人物的一次簽字當成恩典,而是要求國家履行承諾:土地開發之前先聆聽部落,政策形成之時讓族人共同決定。真正的夥伴關係,不是替受壓迫者安排未來,而是歸還他們決定未來的權力。

2026年9月9日 星期三

9月9日|保護教育免受攻擊國際日:校園不是軍隊與政黨的獵場

9月9日|保護教育免受攻擊國際日:校園不是軍隊與政黨的獵場

聯合國將每年9月9日定為「保護教育免受攻擊國際日」,提醒各國保障戰爭與緊急狀態下的學生、教師及教育設施。2026年聯合國秘書長指出,過去兩年全球已有超過8,500起針對學校、學生與教師的攻擊;女孩、難民、身心障礙者等脆弱群體尤其容易因此失學。

對臺灣而言,教育遭受攻擊的歷史不只有砲火,也包括軍警侵入校園及政黨控制思想。

1949年4月6日清晨,國民黨政府派遣軍警進入臺灣省立師範學院與臺灣大學逮捕學生,是戰後軍警大規模進入臺灣校園的開端。學生社團、刊物、演講及政治思想遭到清查,有人被捕、退學或被迫離開臺灣;此後情治人員與校園線民長期監視師生。

當時確有中共地下組織企圖吸收學生,這項背景不應被隱瞞;但國家面對滲透,仍須依個別證據及正當程序處理,不能把學生自治、批評政府或閱讀左翼書籍一概當成叛亂。以反共之名取消無罪推定,正是國民黨威權統治把真實安全威脅擴張成全面思想控制的關鍵。

臺大調查報告後來認定,四六事件嚴重斲傷校園自主,成為校園白色恐怖的濫觴;但部分受害者因案件時間與法規適用問題,至今仍未獲完整補償。 保護教育不只是在校門加設防護,更應公開政治檔案、恢復受害者名譽,讓失學者及其家屬得到真相與修復。

今日國民黨已不再是戒嚴時代的執政黨,卻仍須警惕威權語言復活。2026年7月8日,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在黨官網宣稱「去中國化」違背臺灣人民的「天性」,並將反對臺獨列為兩岸政治互信的基礎。政黨可以倡議中國認同,但不能把臺灣認同描述成偏差,更不應讓北京的政治框架成為教育內容的預設答案。

中國共產黨治下的香港已顯示這條道路的後果。人權觀察記錄,香港教育當局曾要求大學管理層阻止教師參加由臺灣中央研究院舉辦的香港研究會議,學術交流亦被納入國安審查。 中共若以武力改變臺灣現狀,最先遭破壞的也將包括孩子的安全、母語教育與自由思考的校園。

學校不應成為軍隊的據點、情治機關的監視場,也不應是政黨塑造順民的工廠。保護教育,就是保護孩子不必在砲火與恐懼中上課,也保護每一名學生閱讀、質疑、說母語並形成自己認同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