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4日|濟南教會香港團契七週年:自由之地,成為離散者的家
黃春生牧師
2019年9月4日,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舉行第一次「香港團契」聚會。七年過去,回望香港從「反送中」運動到《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的巨大變化,更讓我們明白:自由從來不是理所當然,教會也不能把信仰自由視為永遠不會失去的空氣。
2026年9月2日,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原本正因民主派「47人案」服刑,卻在獄中再遭拘捕及起訴。依《港版國安法》,這項罪名最高可能判處終身監禁,目前法官已押後判刑,尚未公布日期。
控方指控的核心,包括黃之鋒與羅冠聰等人推動國際遊說,尋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及中國。黃之鋒自2020年11月被還押至今,已失去自由將近六年;辯方則主張其案件嚴重程度低於黎智英案,希望法院採用較低的量刑起點。
一個二十多歲的青年,從街頭運動、法院審判到漫長監禁,他的人生幾乎與香港自由空間的急速縮小重疊在一起。
這也是香港近年政治變遷最令人警醒之處:當國家安全的定義不斷擴張,國際遊說、政治組織、新聞工作、紀念六四乃至要求民主改革,都可能被重新置入「國家安全」的刑事框架。中國與香港政府主張《國安法》是恢復秩序、維護國家安全所必須;然而國際人權團體及部分民主國家則持續質疑,這套制度嚴重壓縮香港原有的政治與公民自由。
而這一切,使我們重新想起2019年的香港。
▋從兩百萬人的街頭,到離散世界的香港人
2019年6月9日,大批香港市民走上街頭,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也就是後來廣稱的「反送中」運動。
6月12日,香港立法會準備恢復條例二讀,大批市民包圍立法會,警方與示威者爆發激烈衝突,警方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等武力,引起香港社會更強烈的反彈。
6月16日,更出現香港歷史上規模最大的群眾運動之一。主辦單位民間人權陣線宣稱參與人數達「200萬加1人」。7月1日,部分示威者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運動逐漸進入更加激烈而複雜的階段。
那一年,香港人民提出「五大訴求」,其背後其實有一個非常根本的問題:一個人能不能不因政治立場而恐懼?
人民能不能自由說話、自由集會、自由選擇自己的政治未來?
當政治空間逐漸關閉,許多香港人開始思考離開故鄉。有人前往英國、加拿大、澳洲,也有許多人來到台灣。對他們而言,移居並不只是換一個居住地,而往往意味著離開熟悉的家庭、教會、朋友、語言環境與城市記憶。
有些人甚至不知道:這一離開,什麼時候才能回家?
▋2019年9月4日,香港團契第一次聚會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濟南教會開始思考:教會能為香港人做什麼?
我們不是外交機構,也不是移民機構;教會最基本能做的,就是打開門。讓離鄉的人有一張椅子坐下來,有人陪伴吃飯,有地方說自己的語言,有一個群體可以一起讀聖經、唱詩、祈禱、敬拜上主。
為了關懷與牧養來到台灣的香港人,2019年9月1日,濟南教會小會通過成立「香港團契」;三天之後,9月4日舉行第一次香港團契聚會。
隔年,2020年9月6日,教會進一步開始廣東話崇拜。
從團契到崇拜,這不只是增加一項教會事工,而是在歷史巨變之中,為離散的人保留一個可以安身、敬拜與重新建立共同體的空間。
▋在自由之地,追求信仰自由與敬拜
中國共產黨以無神論作為其意識形態基礎,近年更以宗教「中國化」、宗教事務管理、網路監管及國家安全等制度,強化對宗教團體的政治控制。當國家要求宗教必須服從政治權力時,教會就必須重新面對一個古老而嚴肅的信仰問題:教會最終效忠的是誰?
基督教信仰從來不主張政治權力不存在,也不是鼓勵人民陷入無政府狀態;但聖經同樣拒絕把任何政權神聖化。
當使徒被掌權者禁止傳講福音時,他們回答:「服從上帝勝過服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5:29)
這句話不是廉價的政治口號,而是基督教政治倫理最深刻的界線之一:國家不是上帝,政權不是救主。
任何政府都必須受到公義的衡量;任何權力都不應無限擴張到人的良心、信仰與尊嚴之中。
因此,信仰自由也不只是基督徒爭取「自己可以做禮拜」的特權。真正的信仰自由必然包含對他者良心自由的尊重,包括不同宗教者以及沒有宗教信仰者。
如果基督徒只要求自己能敬拜,卻對別人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與人身安全漠不關心,那樣的「宗教自由」終究只剩下一種宗教自保。
▋香港團契七週年:教會成為離散者的家
七年後再回頭看,香港已經不是2019年的香港。
有人仍在監獄裡,有人流亡海外;有人無法回家,有人的家庭因此分隔不同國家;也有人來到台灣,重新工作、生活、成家,學習把陌生的土地變成第二個故鄉。
因此,紀念香港團契七週年,不只是紀念一個聚會成立七年。
我們紀念的是:當有人失去家園時,教會願不願意成為他的家?
當有人因政治壓迫而離散時,我們是否願意接待?
當有人因說出自己的信念而付出代價時,我們是否仍記得他的名字?聖經說:「我作客旅,你們接待我。」(馬太福音25:35)
接待離散者,不只是人道關懷,也是基督信仰最具體的實踐之一。
因為上帝國的記號,不在於教會擁有多少權力,而在於受傷的人能不能在其中得到安慰;流亡的人能不能找到家;被噤聲的人能不能重新說話;被權力剝奪尊嚴的人,能不能重新被當作一個完整的人來對待。
2019年9月4日,香港團契第一次聚會。
七年之後,我們仍然相信:自由不是用來享受之後就忘記,而是用來保護那些正在失去自由的人。
信仰自由不是教會關起門來做禮拜的自由,而是我們可以打開教會的大門,接待流亡者、陪伴受苦者,並且在權力面前仍有勇氣說出真理的自由。
願香港有真正的自由。
願被監禁的人重新得到自由。
願離散的人找到可以安身的家。
也願台灣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與人權,不讓威權再次以任何漂亮的名字回來。
因為教會所敬拜的基督,不是站在帝國寶座旁替權力背書的基督,而是站在受苦者中間,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受壓制的得自由」的基督。(路加福音4:18)
這正是香港團契存在七年之後,我們仍要繼續守住的信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