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與教會高峰會
黃春生牧師
https://pcusa.org/about-pcusa/agencies-entities/life-witness/ministry-areas/innovation/ai-and-church
http://chunsheng-huangchunsheng.blogspot.com/2026/09/ai.html
由美國聯合衛理公會、美國長老教會(Presbyterian Church, USA)、美國聖公會、美國信義會舉行「第三屆 AI & Church Summit」,2026 年 8月24–27日在 Nashville 舉行,主題是「探索AI時代的人類主體性」(Exploring Human Agency in the Age of AI)。針對這場高峰會相關報導,整理幾項重點如下:
一、最核心的神學主張:問題不是「AI 能不能像人」,而是「人是否仍然是負責任的行動者」
2026 年峰會刻意把問題從 What can AI do? 移向 What is the agency of the people of God?
也就是說,教會真正的危機不是機器愈來愈聰明,而是人類會不會把自己的判斷、責任、創造力、關係甚至道德責任外包給機器。
因此,高峰會不是簡單採取「反AI」或「擁抱AI」立場。PC(USA) 的報導把重點放在人類尊嚴、Imago Dei(上帝形像)以及人的 moral agency。AI 可以增強人的能力,卻不能因此取代人的道德責任。
這一點相當符合改革宗的人論:工具不是主體,人才是在上帝面前負責的管家。
二、AI可以成為事工工具,但不能取代教會成為「教會」
峰會與會者其實相當務實。會前調查顯示,61% 與會者已經經常使用AI或將其納入事工,主要使用於寫作、編輯、溝通與行政;反而牧養關懷使用最少。
因此浮現的原則可以濃縮為:AI可以協助 ministry,但不可取代 human ministry。
例如,AI可以協助資料整理、行政、教育教材、溝通、初步研究、創意發想;但陪伴、聆聽、共同受苦、倫理判斷、牧養關係以及信仰群體的責任不能外包。
Michael Gewecke 牧師因此主張,地方教會不應只焦慮「AI會不會取代牧者」,而應先辨識教會真正的事工需要,再思考如何創造或使用適合事工的工具。
三、Imago Dei 是不可跨越的神學界線
2026 峰會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Can AI bear the Imago Dei?——AI能承載「上帝形像」嗎?
這個問題沒有被峰會簡化成一句正式教義答案,但整體討論把重點重新放在人類尊嚴,而不是機器能力。
這裡值得做改革宗的神學延伸:創世記1:26–27所說的 imago Dei,不是「智力夠高就取得上帝形像」。因此即使未來AI可以模仿推理、情緒、語言甚至神學論述,也不能單憑功能相似就推論:
intelligence → personhood → imago Dei (智慧、人格、上帝形象)。
這三者在基督教神學上不是同義詞。這也是教會不能讓「功能主義」取代基督教人論的重要原因。峰會正是在這個方向上重新追問人的尊嚴與主體性。
四、AI不是「中性的工具」:背後存在權力、資本與帝國問題
我認為 PC(USA) 的討論特別值得台灣教會注意的部分。
前一屆峰會所整理出的五項成果,第一項就是:
AI as a Site of Power, Geopolitics, and Global Inequality
也就是說,AI不能只被理解為方便寫講章、做PPT、整理會議紀錄的工具。AI背後牽涉:資料中心、能源、水資源、礦產、勞動、全球供應鏈、國家安全、軍事、監控、移民執法,以及科技巨頭對資訊基礎設施的集中控制。
PC(USA) 特別指出,AI發展可能重製殖民性的資源關係與全球不平等。因此,基督教AI倫理不能只問:「牧師可以不可以用ChatGPT寫講章?」更深的問題是:「誰擁有AI?誰提供資料?誰消耗能源?誰承擔污染?誰被監控?誰因此失業?誰得到利益?誰沒有發言權?」這已經從「科技倫理」進入公共神學與社會正義。
五、教會應優先聆聽最容易受到AI傷害的人
PC(USA) 對2026峰會的總結特別強調:教會的辨識應當跨世代、跨文化,並且 centering those most at risk of harm——把最可能遭受傷害者放在中心。
因此,AI倫理不能只由工程師、科技公司CEO、神學教授和牧師決定。還需要聆聽:原住民族、勞工、女性、兒少、移民、低收入者、被監控群體,以及資料中心所在地的社區。
這與彌迦書6:8的倫理非常接近:科技問題最後仍然回到行公義、好憐憫,以及人在上帝面前如何謙卑地使用權力。
六、教會既不能「科技恐慌」,也不能「科技救世論」
2024第一屆峰會開始時,其基本方向就已經不是拒絕AI,而是要求教會主動參與AI倫理的塑造;當時由 PC(USA)、Episcopal Church、ELCA 等共同展開跨宗派對話。
到了2026年,問題更進一步變成:教會不是問「我們要不要進入AI時代?」——因為我們已經在其中;真正的問題是「我們要以什麼方式存在其中?」
所以峰會反對兩種極端:
1.科技恐慌(technophobia):AI都是邪惡,所以教會拒絕使用。
2.科技救世論(technological solutionism):AI效率更高,所以凡是可以自動化的就應該自動化。
基督教提出第三條路:discernment——辨識。
科技必須接受人的尊嚴、公義、共同體、受造界與基督信仰倫理的審視。
七、教會必須從「使用者」進一步成為公共倫理的行動者
2025峰會曾整理出五種教會介入AI時代的路徑:
1.Moral Voice——公共宣言、倫理框架與公共倡議
2.Pastoral Guidance——牧養指引與信徒倫理塑造
3.Communal Embodiment——透過教會生活實踐另一種科技文化
4.Spirit-led Innovation——創造符合信仰價值的產品、服務與制度
5.Liberative Action——為公義採取組織與制度改革行動。
這意味著教會不能只停留在「教牧同工AI研習班」。
真正成熟的AI公共神學必須進一步問:當AI被用於戰爭、監控、假訊息、勞動取代、移民控制、兒童演算法操控或政治認知作戰時,教會是否敢發出先知性的公共聲音?
六點結論:
1.AI是工具,不是主人。
2.人是道德行動者,不能把責任外包給演算法。
3.人的尊嚴不是由效率、智力或生產力決定,而根源於 Imago Dei。
4.AI倫理必須優先看見最容易被科技權力傷害的人。
5.教會不能只問「AI能為教會做什麼」,還要問「AI正在對世界做什麼」。
6.教會的使命不是替科技進步祝福,而是在科技時代見證耶穌基督仍然是主。
若從卡爾巴特(Karl Barth)、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與改革宗公共神學再往前推一步,我認為2026峰會最有價值的神學問題其實不是:「AI會不會取代牧師?」
而是:「當演算法、科技公司與國家機器取得愈來愈大的權力時,教會是否仍有能力說:只有基督是主,因此沒有任何技術、企業、國家或演算法具有凌駕上帝的主權?」
我們應該把AI倫理從「牧師、信徒如何使用工具」,提升到真正的教會論、基督論與公共神學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