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 星期二

1951年9月8日|《舊金山和約》台灣的出生紙

 ⭕️195198日|《舊金山和約》台灣的出生紙

黃春生牧師


195198日,48個盟國與日本在美國舊金山簽署《對日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通稱《舊金山和約》。這份條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一張長期被侵佔者藏起來的「出生紙」。


條約於1952428日生效。值得注意的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沒有參加舊金山和會,也不是和約簽署國。


真正重要的文字在第二條(b)。日本正式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但條約沒有寫明台灣、澎湖移轉給中華民國,也沒有寫明移轉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不是今日才出現的政治說法,而是和約本身留下的法律事實。美國國務院的官方外交史料也明確指出,該條款沒有指定台灣、澎湖的受讓者。


這也是理解戰後台灣地位爭議不可繞過的起點。


▋從《馬關條約》到《舊金山和約》


1895年,清帝國依《馬關條約》將台灣、澎湖割讓日本。無論台灣人民當時如何抵抗日本接收,從當時國際條約體系而言,日本合法取得台澎的領土權利。


1945年日本戰敗後,蔣介石依盟軍總司令的軍令前來台接受日軍投降。然而,「接受投降」、「軍事占領」與「領土主權移轉」,在國際法上並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真正處理日本戰後領土權利的和平條約,直到1951年才簽訂。


《舊金山和約》對朝鮮明文承認其獨立,對台灣與澎湖卻採取另一種寫法:日本放棄,卻沒有指定受讓國。這個差異,成為後來「台灣地位未定論」的重要法律基礎。


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另外簽訂《中日和平條約》,亦即《台北和約》,其中再次承認日本已依《舊金山和約》放棄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台北和約》的目的是要確認日本與中華民國終止戰爭狀態,其內容對於台灣主權歸屬都必須在母法《舊金山和約》來看,也就是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一張曾經很難在課本裡看清楚的「出生紙」


更值得反省的是:這麼重要的條約,為什麼幾個世代的台灣學生對它如此陌生?


威權統治時期的歷史教育長期以「中華民國正統史觀」為中心,強調《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與「台灣光復」,相較之下,《舊金山和約》及其沒有指定台澎受讓國的條文,並沒有獲得與其重要性相稱的呈現。2007年總統府公開談論此問題時,也曾指出過去台灣教科書常見《開羅宣言》,卻很少說明《舊金山和約》與《台北和約》的實質內容。


台灣民主化之後,歷史教育才逐漸改變。


1997年的《認識台灣》象徵台灣史教育走向本土化;到了2006年實施「95暫綱」,高中台灣史首次獨立成冊,《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以及「台灣地位未定論」等爭議,開始明確進入高中歷史教科書。相關研究顯示,當時不同版本已直接敘述:日本放棄台灣、澎湖權利,卻未明言轉讓給任何國家,因而成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依據。


到了108課綱,「國際局勢與臺灣地位」更成為高中歷史的重要探究課題。這種教育的價值,不在於要求學生接受某一套政治結論,而是讓下一代有能力閱讀史料、比較不同法律主張,知道台灣今天的位置究竟如何形成。


▋台灣的主人,最終應該是台灣人民


《舊金山和約》的真正意義,不只是「日本把台灣放棄給誰」的歷史爭論。

更重要的問題是:台灣的未來,究竟應由誰決定?


1950年韓戰爆發後,美國總統杜魯門宣布台灣未來地位的決定,必須等待太平洋安全恢復、與日本和平解決或聯合國考量。此後,「台灣地位」成為冷戰東亞國際秩序的一個核心問題。


但是七十多年後,台灣已經不是1951年的台灣。


從解除戒嚴、國會全面改選,到1996年第一次總統直選及其後一次又一次和平政黨輪替,台灣人民已透過民主制度持續實踐政治共同體的自我決定。今日台灣政府的公開立場也強調,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台灣;只有台灣人民民主選出的政府,才能代表台灣人民。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所揭示的原則尤其重要:人民有權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地位。這使我們重新理解《舊金山和約》留下的歷史問題——台灣不是任何帝國可以任意轉讓的財產,台灣人民更不是國際強權談判桌上的附屬物。


因此,我喜歡把195198日的《舊金山和約》稱為台灣的一張「出生紙」。


它沒有替台灣寫好最後的國名,沒有替台灣決定永遠的憲政形式,甚至留下許多國際法爭議;但它至少留下了一項無法抹去的文字事實:日本放棄台灣、澎湖,而條約沒有把台灣交給二個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張曾被歷史教育遮掩的出生紙,如今應該攤在陽光下,讓每一個台灣人自己閱讀。


而出生紙不是人生的終點。


真正決定一個民主國家未來的,不應是七十多年前的帝國、戰爭或強權安排,而是今天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台灣民主化最珍貴的歷史成就,就是把「誰有權決定台灣」這個問題,一步一步從帝國與威權統治者的手中,帶回人民手裡。


98日,記念《舊金山和約》,不是為了把台灣重新交給另一個歷史神話,而是提醒自己:台灣的出生紙可以由歷史留下,但台灣的未來,必須由台灣人民共同書寫。

2026年9月7日 星期一

當教會高喊「習大大」,我們還敢宣告「基督是主」嗎?

 ⭕️當教會高喊「習大大」,我們還敢宣告「基督是主」嗎?

黃春生牧師


今天台灣教會界傳出一則令人極度憂心的消息。


台北哈利路亞家教會最新週報竟以親暱的「習大大」稱呼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並把中共的政治口號「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描述成可能「造福世界」的願景。更值得警覺的是,相關宣教論述並非偶發失言,而是與該教會長期強調的「宣教為中國、中國為宣教」相互連結。


問題不在於基督徒能不能關心中國,更不是反對向中國人民傳福音。恰恰相反,正因為我們愛中國人民、關心中國教會,我們才不能對中國基督徒正在承受的逼迫保持沉默。


▋當中國教會正在受苦,台灣教會怎能歌頌迫害者?


哈利路亞家教會若要談「中國宣教」,就更不能迴避一個正在我們眼前發生的事件——北京錫安教會信徒維權律師王夏紅逃離中國,如今暫時來到台灣。


王夏紅是北京凱門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參與錫安教會牧師及教會成員的法律辯護。202510月,中國當局大規模拘捕錫安教會成員,包括創辦人金明日牧師在內共18人被捕,成為中國近年規模極大的家庭教會鎮壓事件之一。


而迫害並沒有停在教會門口。


當律師開始為受迫害的基督徒辯護,中共政治權力的壓力也跟著入侵律師事務所。


根據王夏紅接受美聯社訪問時的說法,中國當局要求她與同事自行解散律師事務所,否則將由官方強制關閉;事務所創辦人張凱的律師執照已遭吊銷並被限制出境,其他律師也有人遭停業。司法當局並要求相關律師停止代理錫安教會案件。


20268月,王夏紅與家人在日本期間,又接到中國當局要求返回北京接受面談的電話。面對持續升高的壓力,她最後決定不再返回中國,並於92日抵達台灣尋求人道協助。目前台灣政府已基於人道考量予以暫時安置,她則尋求未來前往第三國安置的可能。


這件事距離我們不是幾十年前,而是此時此刻的中國


更令人難過的是,當中國的人權律師因為替家庭教會辯護,被迫帶著家人離開自己的國家;當中國牧師可能因為拒絕接受國家控制而失去自由;台灣竟然有「教會」在週報裡親暱地稱中國最高領導人為「習大大」,甚至稱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可以造福世界。


這形成何等荒謬而悲哀的對照:


一邊是受迫害的中國教會;一邊是為受迫害教會辯護而遭打壓的中國律師;另一邊,竟是享受台灣民主與宗教自由的「教會」,在自由世界裡歌頌那個限制宗教自由的政權。


如果我們真的愛中國教會,就不能只愛一個想像中的「中國宣教版圖」,卻看不見一個個正在受苦的人。


真正的「中國宣教」,不是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搬進教會;而是當中國的弟兄姊妹遭受逼迫時,願意與他們站在一起。


四川成都秋雨聖約教會的王怡牧師遭判刑九年,北京錫安教會遭大規模拘捕,如今連替錫安教會辯護的王夏紅律師都因政治壓力而決定不返回中國。這些事件都逼迫台灣教會回答一個不能逃避的問題:


我們究竟站在哪一邊?


不是問「親中」還是「反中」,而是更根本地問:當權力逼迫受苦者時,教會站在掌權者旁邊,還是站在受苦者旁邊?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些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太25:40


因此,教會若真要「為中國宣教」,第一件事不是歌頌習近平,而是聽見中國受迫害教會的哭聲。


為王怡發聲,為秋雨教會、錫安教會發聲,為受壓迫的家庭教會發生。為王夏紅以及其他遭受政治壓力的人權律師發聲。為所有不能自由敬拜、不能自由傳講福音的人發聲。


因為基督徒最根本的政治告白從來不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而是:耶穌基督是主。


任何國家都不是主。

任何民族都不是主。

任何政黨都不是主。

任何政治領袖也不是主。


唯獨基督是主。


如果一間教會已經不能在受迫害者與迫害權力之間作出福音的辨識,那麼真正需要被重新宣教的,恐怕已經不是中國,而是教會自己。


▋基督教最古老的政治宣告就是:「耶穌基督是主」


初代教會宣告 Κύριος Ἰησοῦς (Kyrios Iēsous)——「耶穌是主」(羅10:9;林前12:3),從來不是一句沒有公共意義的宗教口號。


它意味著:沒有任何凱撒、國家、民族、政黨或領袖可以取得只有基督才配得的位置。


改革宗傳統尤其清楚這一點。加爾文並沒有教導基督徒把政治權力神聖化;相反地,世俗政府始終處於上帝審判之下。巴特《巴門神學宣言》的精神更提醒教會:除了耶穌基督之外,教會不能承認另一種可以支配其宣講與生命的「啟示」與最高權威。


所以問題不是「基督徒可不可以稱讚政治人物」。當然可以。但問題是:教會有沒有同時保持先知性的批判距離?


如果只歌頌掌權者的「偉大復興」,卻不談被監禁的牧師、不談遭突襲的家庭教會、不談被限制的宗教自由,那就不是完整的基督教見證。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是福音


這一點必須講得非常清楚。


教會的使命是「使萬民作門徒」(太28:19),不是使萬民成為某個民族國家政治工程的一部分。


《啟示錄》甚至提供更尖銳的提醒:當帝國要求人民把政治權力視為終極價值時,教會的使命不是替帝國加持,而是忠於被殺卻復活的羔羊。


因此,「神揀選中華兒女」如果只是表達對華人宣教的負擔,本身未必有問題;但若進一步把上帝的揀選、中華民族、中國國家與特定政權的政治願景混合起來,就必須高度警戒。


因為聖經所說的揀選從來不是民族優越論。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是要「地上的萬族都因你得福」(創12:3);保羅更宣告,在基督裡,民族身分不能成為救恩特權的疆界(加3:26–29)。


教會若把福音民族主義化,最後往往不是福音改變民族主義,而是民族主義吞噬福音。


▋真正愛中國,就應該與受逼迫的中國教會站在一起


我們反對的不是中國人民,更不是中國基督徒。我們反對的是「神格化獨裁者」。


我們應該記念王怡牧師、北京錫安教會、維權律師,以及所有因信仰良心而受逼迫的人;支持中國人民享有信仰、言論、結社與政治自由;支持中國的教會可以自由敬拜基督,而不必先證明自己效忠中國共產黨。


真正的宣教不是討好政權以換取進入中國的門票。


如果為了取得宣教空間,最後連迫害弟兄姊妹的權力都不敢批判,那我們必須反問:


究竟是福音進入了中國,還是中國共產黨的政治思想進入了教會、洗腦信徒?


▋台灣教會必須守住得來不易的自由


台灣的基督徒今天可以公開講道、批判政府、支持或反對任何政黨,也可以自由出版聖經、成立教會、傳福音,而不需要先接受政黨領導。


這不是理所當然。


宗教自由正是民主、人權與法治所保障的珍貴成果。


因此,台灣教會更應該成為中國受逼迫教會的聲音,而不是成為中國共產黨政治敘事的擴音器。


我們可以為習近平祈禱,正如聖經要求我們為掌權者祈禱;但為掌權者祈禱與歌頌掌權者,是兩回事。


先知拿單可以站在大衛面前說:「你就是那人!」

施洗約翰可以指出希律的不義。

使徒面對政治權力可以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這才是教會面對權力應有的自由。


所以,我要嚴肅呼籲哈利路亞家教會:


請停止把「習大大」、「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等政治宣傳語言帶進教會教育;請公開正視中國政府對家庭教會與宗教自由的打壓;請與正在受逼迫的中國基督徒站在一起。


因為教會真正需要問的,從來不是:「如何得著中國?」


而是:「我們是否仍然忠於耶穌基督?」


教會可以愛中國人民,可以向中國宣教,可以為中國祈禱;但是教會不能把任何國家、民族或領袖放到福音的位置,不能將獨裁者取代基督的位置。


因為教會唯一不能退讓的告白是:「唯獨耶穌基督是主。」

9月7日|1652年郭懷一事件:殖民統治下的農民反抗

9月7日|1652年郭懷一事件:殖民統治下的農民反抗

1652年9月7日,台灣爆發「郭懷一事件」。這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統治台灣期間規模最大、死傷最慘重的漢人農民武裝反抗之一,也是理解17世紀台灣殖民經濟、族群關係與國家暴力的重要事件。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甚至以「中國移民對抗荷蘭東印度公司」為題收錄相關專門研究。

荷蘭人帶來的不只是貿易,也是一套殖民經濟

1624年以後,荷蘭東印度公司(VOC)以大員為中心建立殖民統治。為發展農業與出口經濟,公司鼓勵中國東南沿海移民來台開墾,甘蔗、稻米等農業逐漸成為殖民經濟的重要部分。

問題也正在這裡:農民創造財富,殖民政府卻透過人頭稅、土地與商業制度等方式取得收入;加上部分荷蘭士兵與基層人員在查驗人頭稅時的勒索、騷擾,以及當時甘蔗產業景氣惡化,使農民承受愈來愈沉重的壓力。研究者 Robert B. Marks 等人的氣候與經濟史研究也指出,若只把事件解釋成單純的「民族反抗」,會忽略歉收、糖業困境與稅負等結構因素。

換句話說,郭懷一事件不能只寫成簡單的「漢人抗荷英雄史」。它首先是一場發生在殖民經濟、沉重稅負與權力不平等之中的農民反抗

9月7日,計畫曝光,被迫提前起事

郭懷一(荷蘭文獻常記作 Gouqua Faijit/Faet)是當時的漢人農業經營者與地方領袖。反抗者原本計畫在中秋節前後發動行動,但消息遭洩漏,荷蘭當局於9月7日下午得知郭懷一正在策畫起事,因此反抗者不得不提前行動。

9月7日至8日前後,數千名主要由農民組成的反抗者,以竹槍、刀械、農具等簡陋武器進攻赤崁一帶及普羅民遮(Provintia)。部分研究估計參與者約四、五千人,在當時已是極為龐大的動員。

然而,農具與竹槍終究難以抵擋VOC訓練有素的火槍部隊。

荷蘭東印度公司除了調動荷蘭士兵,也召集與其結盟的西拉雅等原住民族部落共同作戰。9月11日前後的決戰造成反抗者大量死亡,事件最終遭到血腥鎮壓。不同史料對死亡數字有所差異,但現代研究通常認為死亡達數千人;MIT Press刊載的研究估計約有2,500至4,000名漢人死亡。

這段歷史最需要避免的是「漢人 vs. 原住民」的簡化

郭懷一事件最值得今日台灣重新思考的,恰恰不是製造另一種民族英雄神話。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殖民統治,善於利用既存的經濟利益、村社政治與族群差異建立統治網絡;另一方面,漢人移民的農業拓殖本身,也可能與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產生衝突。因此,1652年的戰場不能簡化成「台灣人聯合抵抗外國人」,也不能簡化成「原住民幫荷蘭人殺漢人」。

歷史真正殘酷之處是:殖民體制往往使不同弱勢群體彼此競爭,甚至讓被統治者成為鎮壓另一群被統治者的力量。

這也提醒我們,台灣主體的歷史敘事若要成熟,就不能只是把中國中心史觀換成另一套英雄史觀,而必須同時看見原住民族、移民農民、殖民者與土地之間複雜而不對等的權力關係

9月7日值得記得什麼?

郭懷一事件距今374年。它留下的問題仍然非常現代:

當一個政治經濟制度讓少數權力者取得利益,卻把稅負、風險與痛苦留給底層勞動者時,社會還能維持多久?

1652年的農民沒有民主制度可以改變政策,沒有自由選舉可以撤換統治者,也沒有現代司法與人權制度可以制衡殖民政府。當正常的政治參與管道不存在,積累的痛苦最後便可能以暴力爆發,而掌握優勢武力的統治者又以更大的暴力回應。

因此,紀念郭懷一事件,不必浪漫化戰爭,更不必建立新的族群仇恨。

我們真正應當珍惜的是:讓人民能夠說話、讓權力受到制衡、讓底層人民能夠爭取權益、讓不同族群不必被統治者操弄而彼此敵對的民主制度。

民主最珍貴之處,不只是四年投一次票。

而是讓一個社會不必再用竹槍與農具,才能向掌權者說:「我們受夠了。」

1652年9月7日,郭懷一事件。

記住的,不只是一次失敗的反抗;更是一個島嶼付出數千條生命才留下的警告:

沒有公義的統治,終究不會有真正的和平。


圖:清朝的臺灣地圖只畫出西半部因為東半部為原住民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