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2017年11月28日,首位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臺灣人李明哲

 ⭕️ 2017年11月28日,首位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臺灣人李明哲

臺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3月19日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3月29日,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遭受中國羈押調查,9月11日被強迫認罪,在監獄遭受非人待遇,即使父親過世也無法探視。

期間家屬與人權組織多方奔走,在失聯255天後,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17年11月28日一審宣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根據岳陽法院公布的微博庭審畫面,李明哲除拿著稿子「逐字宣讀悔意」外,一直低著頭。

在李明哲案之後,還有在中國失聯的臺人蔡金樹、李孟居、施正屏,皆證實被中國以各種罪名拘留審查。被任意抓捕判刑的人,政黨傾向各異,甚至不乏平常言論較為傾向中國的人。這些案例充分凸顯中國濫捕濫刑的現況,也顯示每個因為各種理由到中國的臺灣人的自由和人權都暴露在危險之中。

李明哲是首位被中國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臺灣人,更是首位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確定。

李明哲:被中共逮捕異議人士,有一種恐懼,比死還可怕...中國可以輕易讓你「依法失蹤」。


🎞圖:2018年3月19日,李明哲遭中共逮捕周年。「李明哲救援大隊」在總統府外舉辦記者會,以行動劇表達訴求,扮演李明哲的民眾戴上眼罩及鐵鍊,象徵被中國限制自由、無法與外界溝通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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