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1977年11月19日,中壢事件抗議國民黨選舉作票

 ⭕️ 1977年11月19日,中壢事件抗議國民黨選舉作票

1977年為臺灣舉行五合一地方公職選舉(縣市長、縣市議員、臺灣省議員、臺北市議員與各縣的鄉鎮市長),中國國民黨提名司法行政部(今法務部)調查局出身的歐憲瑜參選桃園縣長,臺灣省議員許信良也有意參選桃園縣長,但因「黨紀考核記錄不佳」,未獲國民黨提名而自行宣佈參選,1977年10月國民黨便開除許信良黨籍。

當時的選舉,由於中國國民黨在桃園縣長選舉投票過程中作票,11月19日引起中壢市市民憤怒,群眾包圍桃園縣警察局中壢分局。晚間7點,警方朝民眾發射催淚瓦斯,群眾四散待瓦斯稍退,又再回現場。黑暗中,警方從制高點開槍射擊民眾,造成國立中央大學學生江文國(苑裡人)頭部中槍不治,另一名19歲的張治平(中壢人)亦不治,一名16歲少年劉世榮(中壢人)重傷。之後民眾開始放火燒車。晚間8點多,保安警察開始撤退。晚間11點多,分局遭縱火,火勢延燒至宿舍與消防隊。此時全中壢外圍被軍憲警封鎖,車輛不得入內。群眾直到午夜3點多才散去。

《新新聞》於2014年訪問到一位自稱當年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便衣憲兵,坦承當年是他帶兵縱火。當時他們被安排混在群眾裡面搞破壞、鼓動慫恿群眾、挑起事端,並帶六個兵縱火燒中壢分局跟中壢消防局,還將雲林、嘉義榮民之家的二十幾萬人的人頭資料抄過來入籍桃園縣,投票當天由士兵代為投票,並於事後得到3,000元的加給金。

中壢事件被認為是臺灣民眾繼郭雨新事件後又一次自發性地上街頭抗議選舉舞弊,開啟爾後「街頭運動」之序幕。

中壢事件影響台灣民主發展甚鉅,為瞭解中壢事件始末,監察委員范巽綠、林郁容歷經一年多的調查。指出中壢事件當天,也發生由苗栗赴桃園工廠工作的19歲青年江文國死亡事件。監委說,江文國當天晚間因「頭部貫穿傷」昏迷5日後死亡,遺體迅速火化,死因無人追究,但是當天中壢分局前能擁槍者,軍警情特等潛伏人員可能性甚大,這侵害民眾生命的事實行為,實為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不法行為,政府至今未還江文國公道,顯有未當。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