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窈窕、施水環1956年7月24日殉難
🍀黃春生牧師|傳送門: https://portaly.cc/chunsheng丁窈窕(1927年12月21日-1956年7月24日),臺灣臺南人,曾任職於臺南郵局,白色恐怖受難者,被國民黨政府處決時,年僅28歲,並遺留三歲幼女。
在白色恐怖時期《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4條規定對因匪諜案沒收之財產,承辦人員可得獎金,造成當時冤案、錯案、假案的受害人無以計數。後因警總在裁撤時大量銷毀檔案,讓當時因獎金而發生的冤枉案有多少,加害人是誰,都難以考究。
丁窈窕被判刑已身懷六甲,入獄不久臨盆,生下一女。丁窈窕囚禁於青島東路3號的保安司令部軍法處。施水環和丁窈窕都被分配到所內設置的縫衣廠工作,當時有些女性政治犯倉促被捕時,連年幼無辜的幼童也只好一起帶進來,警總軍法處為此還特設托兒所。她女兒方秀仁在女子監獄長大,由於每次監獄臨時唱名「某某某,出來」後即逕押赴刑場,因此小女孩也知道什麼是「槍斃」。
7月24日,丁窈窕正在做衣服,她的女兒和其他孩子在一旁嬉戲。一個女性獄官來找丁窈窕:「你有特別接見。」丁窈窕以為有人來訪,就抱起女兒走向大廳。一到門口,獄方就把丁窈窕雙手反翦並上手銬,她女兒就抱住媽媽,回頭對所有在場的受刑人說:「我媽媽不是壞人,你們不要槍斃她。」眾人都把頭給低下來。獄方要把丁窈窕帶走的時候,小女孩跳上媽媽的背上緊緊抱住。獄方於是把小女孩的腳往外一折、往後一拉,但她還是用手緊緊報抱住她媽媽,依然對所有人大喊:「我媽媽不是壞人,你們不要槍斃她。」小女孩手被獄方又打開來,沒離開還咬住她媽媽的衣服,大叫:「我媽媽不是壞人!」最後獄方強行拉開,小女生把她媽媽的頭髮都扯下來了。小女孩的母親終究被拖出去槍決。同日槍決者尚有丁窈窕的好友施水環。
⭕紀念一位虔誠的基督女孩——施水環
1956年7月24日被獨裁政權槍決
施水環自1954年10月1日至1956年7月24日(槍決日),囚於台北軍法處19個月,前後寄出68封獄中家書,述說她對家人殷切的思念。
第2封家書(1954年10月10日)提到:「媽媽您不要煩惱,我們期待辦事清明的法官給無辜的我們澄清這次遭遇的災難,我們是善良的老百姓,我們的一輩子不敢做違背政府法令的事。」安慰家人之外,也表白自己信守的價值原則。
第4封家書「當每晚夢見慈祥的媽媽跪在神前為了您兒女祈禱,我眼淚暗暗地濕透了枕頭,只有您的來信,無時在我的身,入睡前一定拿起重念一遍。」
第9封信(1954年12月22日),信中提到的「信仰」開始出現轉折:「可是我的心仍然的沉重,聖誕節來臨了,祈求上帝使我們明年可在家團圓,過快樂的聖誕節。」獄中家書自此而後,不斷提到上帝賜給全家平安。
第67封信寫道:「最後願上帝的保佑及公正的法律能賜給我們一家人無受冤枉地度過這一大苦難,並讓我們早日回復自由,共享團圓,阿們!願主和您同在。」
第68封信(1956年7月22日):
親愛的姐姐:昨天接到媽媽寄來的郵包,趕快打開一看,呀!這麼豐富的肉鬆、魚鬆和水果,料想這種水果一定是我家院裏出產的,想著、想著,思鄉的淒念忽然湧上心頭,恨不得一氣跑到家裏見親愛的媽媽、姐姐,以及家人等……….。我每清早如媽媽所囑讀聖經和祈禱,祈求神的恩待。願上帝的恩典降臨在我們全家人身上。阿們!敬祝平安!
延伸閱讀:
曹欽榮,〈獄中家書〉,《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分隊及其他》,頁 455‐545。
曹欽榮,〈願上帝保佑!施水環獄中家書的信仰訊息〉,《台灣教會公報》。
⭕1949年,青島東路3號是國防部軍法局及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看守所,1967年遷至景美看守所,美麗島事件審判處。在戒嚴時期、白色恐怖時代,軍事犯、政治犯、思想犯、重刑犯皆關押於此,施明德、黃華皆曾落難於此,那年代台灣知識份子、理想主義者、反威權體制者,都走入青島東路3號,命運只有三種,幸運的人,下一站是綠島監獄;不幸的人,下一站是槍決,血濺「馬場町」;最慘的,在看守所就被凌虐至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