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6日 星期六

辦理婚禮要點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重新教會 辦理婚禮要點 

一、 婚前協談 
(1)男女雙方論及嫁娶時,包括訂婚、結婚,請事先告知牧師。 
(2)請結婚者於婚禮三週前與牧師聯絡,約定協談時間。 
(3)牧師將提供婚前協談與輔導,並商確婚前準備事項。 
(4)講道、證婚、禮拜程序需由本堂牧師主理或安排。 

二、 禮拜堂使用 
(1)歡迎本教會會友使用禮拜堂舉行結婚感恩禮拜。 
(2)使用時間請事先與牧師聯絡,以便事先安排。 
(3)佈置以聖潔、樸素為原則,不可滲入異端譴損。 
(4)自行佈置項目:插花、禮堂佈置、茶點…等,可代洽兄姊處理(費用自付)。 
(5)本教會會友使用禮拜堂免收費用,但歡迎為此奉獻。 

三、 邀請獻詩單位 
(1)本教會會友結婚,不論結婚者是否提出邀請,原則上聖歌隊均樂意在婚禮中獻詩。時間在禮拜六、日於本會為原則。 
(2)其他詩班則是受邀請時才獻詩或唱祝歌,但以二隊為限。 
(3)獻詩的單位婉謝獻唱的謝禮。 

四、 教會協助事項 
(1)協助佈置項目:椅子排列、舖紅毯、台前字幕(電腦割字費用請自理)。 
(2)印本會程序單300張以內,程序單自選者,費用自理。 
(3)教會贈送新人結婚紀念聖經二本。 
(4)本堂牧師無法主理,司琴需要外聘時,其邀請及謝禮由本會安排。 

五、 提醒事項 
本會基於主內一家,團契相愛互助的信仰態度,參與結婚禮拜的本堂牧師、長老、執事及事奉者婉謝任何謝禮。 
(2001/6/21制訂小會,2009/7/5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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