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 星期五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罹患「約拿的惡疾」嗎?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罹患「約拿的惡疾」嗎?
——論「十年條款」的聖經檢驗與神學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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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生牧師

當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擬增列「惟外國籍(含大陸、港、澳地區)及歸化者陪餐滿10年」始得擔任長老、執事、陪餐會員、團契幹部、主日學校長等教會職務之條款時,這顯然不只是修改行政法的問題,也不只是組織安全問題,而是一個必須在福音光照之下被嚴肅檢驗的神學問題。因為一個教會怎樣看待「外來者」、怎樣處理「群體邊界」、怎樣在恐懼中訂定制度,最終都會顯露它究竟更相信上帝國的福音,還是更相信現實政治的防衛邏輯。

若要用一個聖經意象來描述這樣的危機,我以為「約拿的惡疾」是十分貼切的。約拿的病,不是他沒有民族情感,不是他缺乏國安意識,也不是他不懂敵國威脅;約拿真正的病,是他無法容忍上主的憐憫越過他所畫定的界線。他願意接受上主愛自己的民族,卻不願上主憐憫自己所厭惡的「他者」;他願意上主作審判之主,卻不願上主作那位使敵人也可能悔改、也可能被赦免的主。簡單說,約拿想把上主關進自己的國族情緒裡,把救恩限制在自己的政治焦慮所允許的範圍內。若今天教會也是因恐懼而在法規上對特定身分者築起長時間的信任高牆,那麼我們就必須承認:這不是單純的審慎,而很可能正是約拿式靈性的現代表現。


一、問題不只是條文,而是教會究竟憑什麼建立信任

支持「十年條款」者多半會說:這不是歧視,而是因應台灣特殊處境,為防範中國勢力滲透所做的必要安排。這種憂慮不是全然不可理解。台灣面對中國極權威脅是真實的,教會也不是活在真空中,不能假裝自己身處無菌室,彷彿一切政治風險都與信仰無關。問題是,真實的威脅並不能自動使任何粗糙的制度設計都變成神學上正當一個制度是否正當,不只看它動機是否善良,更要看它是否合乎福音、是否尊重人的尊嚴、是否精準處理問題,而不是用一把很大的刀,先把一整群人都切開來再說。

真正的焦點在於:教會是根據什麼來判斷一個人能否承擔職分?是根據洗禮後的生命見證、群體長期辨識、信仰成熟、服事恩賜與品格?還是根據國籍身分、政治來源與一段被制度強制延長的等待期?若部分焦慮者把原本屬靈的辨識邏輯,轉換成排他性的身分過濾機制,這就代表我們正在被焦慮者綁架,也被他們悄悄改寫基督信仰的神學基礎。

因為新約一再表明,教會領導者的資格核心不在血統、族群與政治出身,而在品格與見證。無論是提摩太前書3章、提多書1章,或使徒行傳所呈現的選立同工原則,焦點始終是:這人是否在基督裡成熟?是否有美好名聲?是否能服事群體?是否能按真道勸勉人、治理自己、愛人如己?新約從未教導:「若某人之出身地緣政治較敏感,則應以十年時間作為額外篩選門檻。」這不是說教會不能面對現實,而是說教會若要設限制,必須先誠實回答:我們究竟是在延長觀察生命,還是在延長懷疑身分?


二、加拉太書的爆炸性宣告:在基督裡,舊身份不再是進入核心的障礙

保羅在加拉太書3:27-28寫道:「你們凡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不再分為奴的自主的,不再分男的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這段經文不應被浪漫化,也不應被誤讀為取消一切社會差異。保羅不是說猶太人從此失去文化、希臘人不再講希臘語、奴隸制度立即自動消失、男女差異完全蒸發。保羅說的是更深的事:在基督裡,這些原本足以構成尊卑高低、核心與邊緣、近與遠之差別的身份記號,已不再能作為決定誰比較完整屬於上主子民的標準。

這段經文的神學震撼力就在於,福音不是把差異抹平,而是把差異從「權力排序的依據」降格為「救恩共同體中的次要條件」。教會若重新把某種身分差異制度化為長期信任障礙,就等於把基督已經拆毀的牆,又默默砌回去,而且還在牆上掛一塊牌子寫著:「這是出於愛台灣的善意。」問題是,善意若沒有被十字架淨化,很容易就會變成披著道德外衣的排除。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在加拉太書對抗的,並不只是外在的宗教規條,而是那種要求人「先補齊某些身分條件,才算真正被接納」的邏輯。加拉太書的爭議核心,就是外邦人是否需要透過附加條件來證明自己足夠合格,才算真正屬於上主的子民。保羅對這種要求極為敏感,因為它表面像秩序,實際上卻是把恩典退位,讓制度補位,把基督的充足改造成資格審查的不足。若今日教會對一群受洗、敬拜、陪餐、服事、奉獻的人說:「你們不是不能服事,只是要再多等十年,我們才能放心」,那麼這種話語在屬靈上帶出的,不是單純的管理效果,而是一種深層的次等肢體感。


三、以弗所書的教會論:基督拆毀中間隔斷的牆,不是為了讓教會重建隔間

以弗所書2:14-19是處理此議題時不可略過的關鍵經文。保羅宣告:「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這裡的背景是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長久存在的宗教、文化與身份壁壘。保羅並沒有否認這些差異曾經真實,也沒有否認彼此之間的歷史創傷與不信任;他所宣告的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和平,已經把原本彼此敵對的群體,帶進一個新的受造秩序裡,使他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上主家裡的人」。

這裡有一個極其重要的教會論原則:教會不是先有一套完成的民族邊界,再邀請基督來為這邊界祝福;教會乃是基督先藉十字架創造新群體,然後才重新定義誰是我們。若基督已經使原本互相排斥的人同為一家,教會就不能輕易使用外在身分去延遲這個「成為一家」的實際體現。當然,教會仍須有職分制度與治理秩序,但這秩序必須服務於合一,而不是反過來把合一擱置在漫長等待期之後。

若有人說:「這只是職務問題,不是得救問題。」這句話在教義上雖有區分,卻也容易掩蓋一個現實:在教會生活中,是否被允許承擔責任、是否能被群體選立、是否可進入治理與教導的位置,直接影響一個人是否被視為真正可信、真正屬於、真正被看作這個身體的一部分。換句話說,職務從來不是純技術性的;它也有深刻的象徵性與關係性。若教會長期對某些人說:「你可以在邊上服事,但暫時不能進入中心」,那麼這不是把人當家人,而比較像讓人當長期實習生。


四、舊約對「寄居者」的倫理要求:上主的子民不能用自己曾受的苦,合理化對他人的排除

支持限制條款的人也許會認為,舊約強調以色列的聖潔界線,因此教會為保全自身認同而設邊界並無不妥。然而,若我們真正閱讀舊約,會發現上主對寄居者的要求,恰恰不是排斥性的,而是帶有深刻倫理張力的。出埃及記22:21說:「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利未記19:33-34更進一步說:「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外人。

這些經文不是天真的世界大同宣言,而是來自一個深知創傷、流離、異地不安的民族記憶。以色列之所以要善待寄居者,不是因為寄居者一定沒有風險,而是因為上主不要祂的子民把自己曾經受過的屈抑,轉化為對他人的制度性冷酷。這裡有極深的神學邏輯:一個被恩典拯救的群體,不可以用自己的安全焦慮,把恩典變窄。

更值得注意的是,以西結書47:22甚至提出相當激進的異象:寄居在以色列中、在其中生養兒女的外人,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樣」。這節經文至少指出,在上帝國的終末性想像中,寄居者不應永遠停留在次等位置,而要在群體中被真實納入。以賽亞書56章則更明確地宣告,與上主聯合的外邦人不可說自己必被分別出來;上主要使他們在祂的殿中有名分,有喜樂。這正是舊約一條常被忽略的主線:聖潔不是為了排外,而是為了使群體成為可容納萬民歸向上主的器皿。

因此,若教會今天面對新住民、歸化者、外籍信徒時,第一個反應是把他們放進長期觀察與延後信任的制度框架中,那就很難說這完全符合舊約對寄居者的倫理精神。因為上主反覆要求祂的子民記得:你們也曾是外人。


五、約拿書的真正批判:不是沒有國安危機,而是不能讓國安焦慮凌駕上主的憐憫

若說「約拿的惡疾」是理解這次爭議的關鍵,那就必須更深入讀約拿書。尼尼微不是一般城市,而是亞述帝國的重要代表;亞述不是以色列的普通鄰居,而是帶來毀滅威脅的強權。換言之,約拿對尼尼微的反感,不是無病呻吟,而是有歷史、政治與國族創傷背景的。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它使約拿的恐懼與怨恨顯得「可以理解」。但聖經並沒有因此肯定約拿的狹窄,反而把他放在上主的問句之下:「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我豈能不愛惜呢?」(拿4:11

約拿書要揭露的,不是人不該面對帝國威脅,而是上主的憐憫不會被我們的敵我意識所約束。約拿最大的問題,是他想把「誰配得恩典」的判準掌握在自己手裡。當上主將憐憫延伸到他不喜歡的人時,他寧可生氣,也不願悔改。這正是教會今日最需警醒之處:我們是否把合理的防衛心,悄悄升格為屬靈正當性,進而用制度去表達對特定人的先驗不信任?

約拿想守護的是民族安全與道德純度,但上主關心的,是更大的生命現實。這不是要否定政治現實,而是要提醒:教會若把自己的制度完全建基於恐懼,它最終就會失去作為教會的自由。因為恐懼最擅長做的事,就是讓我們覺得只要先隔開、先分類、先晚一點信任,就比較安全;但福音最擅長做的事,卻是迫使我們承認:真正使教會成為教會的,不是圍牆,而是十字架。


六、安提阿教會的見證:福音不是取消本地,而是使本地能承受普世

使徒行傳11章與13章所呈現的安提阿教會,是早期教會最精彩的範例之一。那是一個在文化、語言、族群上高度多元的城市,也是教會跨越猶太界線、向外邦人展開宣教的樞紐。安提阿教會的領袖結構本身就反映這種多元:有巴拿巴、有掃羅、有稱呼尼結的西面、有古利奈人路求、有與分封王希律同養的馬念。換句話說,教會不是在多元性消失之後才得以合一,而是在多元性仍然存在時,就靠著聖靈形成共同體。

更關鍵的是,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會議所處理的正是門檻問題。當時真正的爭議,不是外邦人可不可以來,而是外邦人需不需要先跨越一套猶太身份制度,才算真正被接納。會議最重要的成果,不只是妥協出一個管理辦法,而是在聖靈的帶領下確認:不可把上主已接納的人,再用人所設的身份門檻攔在外面。彼得說:「現在為什麼試探上主,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徒15:10)這節經文像一把手術刀,直指教會法規最常犯的病:明明想守護真理,結果卻為人加上主沒有加上的重擔。

若把這段經文帶回今日教會處境,我們或可如此自問:若一位受洗多年、信仰成熟、願意服事、在堂會中已與群體共同生活的人,只因其原有國籍或歸化身分,而被附加十年門檻,這是否也是一種「額外的軛」?這軛未必完全等同割禮問題,但其屬靈結構卻有相似之處:都在問一個問題——「你是否還需要多做一點、多等一點、多證明一點,才算真正可以進入核心?」


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若認同所有住民,就不能只把「住民」當做歷史詞彙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宣稱,教會是「普世的,復釘根在本地,認同所有的住民,通過愛與受苦,來成做盼望的記號。」這段文字有極高神學密度。「普世」防止教會墮入狹隘民族宗教;「釘根在本地」防止教會成為抽象無地的普世主義;「認同所有的住民」則要求教會在其本地性中,不斷向更多共同生活於此地的人張開雙臂;「通過愛與受苦」更表明教會不是靠權力擴張,而是靠背負十字架成為盼望記號。

若如此,今天的問題就不只是某條法規是否技術上可行,而是:教會還敢不敢按照自己的告白活?如果「所有的住民」只停留在歷史上某四大族群的理解,而不能在當代處境中擴展到新住民、歸化者、跨國婚姻家庭、移工及更多實際生活於台灣、與我們一同敬拜上主的人,那麼「所有」這個詞恐怕就被悄悄掏空了。告白不是博物館中的紀念文;告白若不能在新處境中繼續被詮釋與實踐,就會淪為掛在牆上的漂亮標語。

而且,若教會真正擔心的是中國政治滲透,那麼在制度上也應更精準處理,而不是把一切外國籍、歸化者一體納入長期限制。否則,這不只是治理上的粗糙,也可能產生神學上的混亂:教會一方面聲稱自己是普世的,另一方面卻以國籍作為長期信任遲延的依據;一方面說認同所有住民,另一方面卻讓某些人即使受洗、陪餐、委身,仍在制度上被告知「請再等等」。這樣的訊號,對教會的見證傷害極大。


八、真正的屬靈危機:不是外來者太可怕,而是教會開始用世界的方法保護自己

在福音書中,耶穌最常責備的,不是那些站在門外想靠近的人,而是那些自認最會守門,卻忘記憐憫、公義與信實的人。教會歷史也反覆提醒我們:一個群體最危險的時刻,未必是外在壓力最大時,而是它開始相信,只要採取與世界相同的防衛邏輯,就能保住自己。

但教會不是靠像國家一樣思考而成為教會。國家有其公權力邏輯,安全機構有其風險管理方法,這些都有其現實角色;然而教會若完全以此模式理解自己,就會逐漸忘記:她首先是基督的身體,而不是一個以身分治理為本的政治共同體。當然,教會不能沒有制度;問題在於制度究竟服事哪一種神學。若制度服事的是恐懼,那麼教會將越來越擅長排除;若制度服事的是福音,那麼教會將越來越擅長分辨、挽回、同行與彼此守望。

這並不是要教會天真地打開所有門,毫無防備。不是。真正成熟的神學,不是取消風險意識,而是拒絕讓風險意識成為最高原則。教會可以討論如何防範特定威脅,但必須避免把一整群人制度性地放進待驗證區。因為一旦如此,教會實際傳遞的信息就是:在基督裡的合一不夠,還需要行政年限來補充;洗禮與陪餐不夠,還需要身分背景淨空才夠;福音不夠保守我們,還是制度性延後信任比較安全。

這樣的教會,也許會顯得更穩,但其實已悄悄失去福音的大能。


九、教會更好的路:不是取消警覺,而是以更合乎福音的方式建立治理

因此,對這次爭議最合乎信仰的回應,不應是簡化成「全盤開放」或「全盤防守」的二選一,而應是追問:有沒有更符合聖經與改革宗教會精神的治理方式?答案是有的,而且恐怕比「十年條款」更成熟。

教會若擔心滲透、操控或不當影響,真正需要加強的應是:職分提名與審議的透明度、堂會與中會的問責機制、教會財務及決策程序的公開、重大議題的利益揭露、異常行為的辨識與回應、教導職與治理職的清楚規範。換句話說,教會需要的是更好的制度品質,不是更長的身分等待期。因為真正的威脅往往不會老老實實寫在護照封面上;真正令人防不勝防的,常是已被收買、恐嚇、利誘、操弄的人。若教會不提升整體治理能力,而只是對某些身分者延長十年觀察,這就像下雨時忙著量鞋子,卻忘了修屋頂。

更何況,從宣教與牧養角度看,這條款對新住民、歸化者與外籍信徒的心理效果是明確的:你們可以留下,但暫時不能被充分信任;你們可以參與,但暫時不能真正共同承擔;你們可以是會友,但還不是完整意義上的「我們」。這種信號,對一個本應成為接納、醫治與和解記號的教會而言,無疑是非常沉重的反見證。

此外,或許我們可以考慮設立「跨國區會」,尊重其自主性,讓跨國基督徒自主管理,目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有日本、韓國、泰國、香港、澳門等跨國教會或族群。至於信徒會籍的流通,可由小會自主管理即可。


十、結語:教會不可讓恐懼寫成法條,卻把福音留在講台上

所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是否罹患「約拿的惡疾」?若「約拿的惡疾」意指:在真實政治威脅中,讓恐懼超過憐憫,讓身份超過洗禮,讓行政邊界超過福音合一,讓自我保全的本能超過上帝國的胸襟——那麼,教會至少已經出現了相當明顯的症狀。

今天教會最需要的,不是互相貼標籤,也不是用情緒壓過情緒,而是誠實回到聖經面前受審判。約拿書要我們記得:上主不受我們民族焦慮拘束。加拉太書要我們記得:在基督裡,舊身份不再是進入核心的障礙。以弗所書要我們記得:基督已拆毀中間隔斷的牆。使徒行傳要我們記得:不可把上主已接納的人,再加上一個祂沒有加上的軛。律法與先知書要我們記得:不可欺壓寄居者,因為你們也曾是外人。

教會若真要守護台灣、守護信仰、守護這塊土地上的人民,就更不能輕易用歧異化的制度來傷害那些已經與我們一同敬拜、陪餐、生活的人。因為教會不是靠排除而聖潔,乃是靠基督而聖潔;不是靠懷疑而安全,乃是靠真理與愛的治理而堅固;不是靠設牆而有未來,乃是靠十字架與復活的福音而有未來。

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不要讓「十年條款」成為自己靈性收縮的記號,反倒在這個艱難時代,活出比社會更寬廣、比政治更深刻、比恐懼更自由的教會見證。願教會不作約拿,只作那位被上主重新喚醒的群體;願教會不把福音鎖在國族焦慮裡,反倒在真實風暴中,仍然成為一個更寬容、更公義、更合乎聖經教導的教會。這樣,教會才不只是保住自己,而是真正成為台灣社會裡一個來自上帝國的盼望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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