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評英國皇室婚禮

評英國皇室婚禮 
黃春生牧師

英國皇室作為虔誠的基督徒後裔,沿用至今的1688年《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及1701年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都規定,只有新教基督徒後裔才擁有王室繼承權。甚至,英國國王成為英國國教會的最高世俗首領,不但擁有世俗的最高統治權,也是基督教信仰的最高捍衛者,國王任命首相(政治領袖)、任命宗教最高領袖坎特伯里大主教與約克大主教,也任命24位在國會上議院擁有席位的主教。因此,皇室婚禮不僅全面展示英國王室的精心體面,也將五百年歷史的英國國教重新帶回世人面前。

英國威廉王子(Prince William)與准王妃凱特(Kate Middleton),4月29日在倫敦韋斯敏斯德大教堂(Westminster Abbey/西敏寺)舉行盛大的皇室婚禮。英國國王自我限制王權,分權給首相與國會治理國政,但是國王還是英國真正的治理者。也因此,皇室婚禮算是國家大事,當日也成為國訂假日。英國國教會在本次皇室婚禮中安排三位主教主理,由倫敦主教夏特爾牧師(Richard Chartres)講道,西敏寺主任牧師霍爾(John Robert Hall)司會,坎特伯里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威廉斯牧師(Rowan Williams)證婚。

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以基督教立國的英國當然也需奉行聖經對婚姻的教導去行。至少,我從這場皇家婚禮看到基督教的婚姻觀被遵行:

一、看重在上帝與眾人面前的「立約」。婚姻是上帝所立,因此基督徒結婚時,極為看重在上帝與眾人面前的「立約」。當耶穌開始傳道時,祂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迦拿婚筵中。耶穌「以水變酒」,筵席上的賓客飲了那酒後,都認爲比原來的還好。這說明了,相愛的二人,必須在上帝和眾人的面前「立約」,這樣的婚姻結合是對上帝負責,也表明彼此願意彼此委身,如此才能更加蒙恩的。

二、雙方父母的祝福。因為婚姻不僅是二人的結合,而是二個家族的結合,因此自古猶太人的婚姻,必須在雙方父母的祝福下進行。威廉王子與平民凱特,如果沒有得到家長的祝福,這場婚姻就不會在教會舉行;同樣地,牧師證婚前也會與雙方家長會晤,確認家長是否祝福。所以,伊麗莎白二世、菲利普親王曾經邀請凱特的父母在宮中餐叙。凱特的祖先是木匠、礦工,因爲凱特成爲准王妃,她的家族因此獲得貴族身份的盾形徽章。

三、婚約是與上帝的立約。耶穌說:「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所以,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拆開。」(太19:6)夫妻的關係是「上帝所配合的」,表明「婚約」乃是有上帝參與在其中。因此,基督徒習慣在教堂舉行婚禮,接受上帝的僕人牧師的證婚。

皇家婚禮之後,凱特正式成爲大英帝國的王妃。她的身份轉變,在世人看來就像「麻雀變鳳凰」。但我認爲,在上帝的眼中,一個悔改信主的人更是「罪人變王子」。當然,這場婚禮也有許多值得反省的地方:

一、世俗的報導模糊神聖的價值。許多媒體報導的焦點,都是將目光放在婚紗、皇室規格等,而忘記婚禮中最重要的是新人謙卑來尋求上帝的憐憫與賜福。

二、花費鉅資的奢華。雖然這次的婚禮花費已經比1981年查爾斯王子(Prince Charles)黛安娜(Diana Frances)王妃的婚禮少了許多,但是奢華的程度也令人瞠目結舌。皇室既然以虔誠信仰為圭臬,若能將經費精簡,並資助窮困者,更能帶動國際的慈善風氣。

備註:查爾斯王子與卡蜜拉(Camilla Rosemary)2005年4月9日在倫敦市政廳舉行世俗的公證登記。儘管卡蜜拉是查爾斯王子的合法妻子,但無法擁有威爾斯王妃的地位。假使將來儲君查爾斯王子繼承王位,卡蜜拉也不會被稱為「王后」,而僅會被稱為「Princess Consort,伴妃」。
英國王儲查爾斯和卡蜜拉結婚,已遭受一連串的羞辱,包括:婚姻合法性受到質疑、婚禮地點被迫從溫莎堡改至市政廳的婚姻登記處、和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表明不參加儀式。
英國國教聖公會已同意在查爾斯和卡蜜拉的婚禮完畢後,替兩人在溫莎堡的教堂舉行祝禱儀式(非結婚禮拜),但是根據英國聖公會教會禮儀和法規之規定,若要得到教會的祝福,新婚雙方如果曾經因兩人的不當關係而對他人造成傷害,就必須先道歉表示懺悔。
英國聖公會法規及教制委員會主席──英格蘭南部索爾玆伯里郡的史丹克里夫主教,甚至通知查爾斯,在教會祝禱儀式始之前,他必須先在電視上公開為自己破壞卡蜜拉和前夫安德魯帕克鮑爾斯的婚姻而道歉,以彌補曾經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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