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4日 星期六

要喜樂

要喜樂

要常常喜樂, 不住地禱告, 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帖撒羅尼迦前書 5:16-18)

「要喜樂」是一條新約的誡命。既然是誡命,就意味著你沒有選擇的餘地,你得勝的秘訣就是「要喜樂」。 

喜樂不是一種順服上帝的附屬品。喜樂本身就是順服上帝! 不喜樂就是不順服上帝,就是對上帝失去信心。

喜樂是一種順服上帝的行動。上帝命令我們要靠主喜樂,要以祂與我們同在而喜樂。 

魯益師(C.S.Lewis)說的好:「基督徒的責任就是要每個人盡其所能地喜樂!」

我們的人生是上帝賜給我們的,為讓我們使用每一天來榮耀上帝。我們所做每一個決定,所說的每一句話,所想的每一個想法都是為了榮耀祂的名。我們選擇與祂同在的喜樂就是榮耀上帝。自怨自艾、仇恨、抱怨、苦毒,不原諒人都無法榮耀上帝。 

當你用喜樂來面對水深火熱的困境,你就榮耀上帝!你要接受上帝的話語,順服聖靈的帶領,下決心下一次面臨困境時要真正地以喜樂面對。上帝的話語清楚教導我們,不要害怕火一般的試煉...,我們要做的是「要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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