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奉獻詩Offertory《獻上自己》

奉獻詩Offertory
《獻上自己》
詞/黃春生  曲/陳偉益
主啊!我們來到聖殿歡呼,獻上感恩的祭,來尊榮祢。
(取自詩篇50:23,27:6,50:23)
奉獻上帝所賜福分,藉著信獻上更美的祭,願主悅納。
(取自申16:17;來11:4)
主啊!我們來到祢的面前,做聖潔的祭司,建造靈宮。
(取自彼前2:5)
奉獻各人所得恩賜,作神百般恩賜的管家,造就教會。
(取自彼前4:10;林前14:12)
謙卑當作活祭獻上,是聖潔是上帝所喜悅,來榮耀主。
(取自羅12:1)

為了第二場禮拜奉獻後能有一首奉獻的回應詩,因此嘗試寫一首奉獻詩的歌詞,實際是節錄聖經的經文。但我想奉獻不僅在金錢,應該包括對上主的敬拜,在生活中見證主,並獻上所得恩賜來榮耀主。因此,我寫下五段歌詞,其主題如下:
1.獻上敬拜與讚美(禮拜)
2.獻上物質與金錢(因信)
3.獻上祭司的呼召(生活)
4.獻上所得的恩賜(服事)
5.態度--謙卑,目的--榮耀主

這五段歌詞都是節錄聖經,並符合神學與純正的教義。參照經文如下:
詩50:23 凡獻感謝為祭的就是尊崇我;順從我命令的人,我一定拯救。
詩27:6(現) 因此,我要勝過周圍的仇敵。我要在他的聖殿裏歡呼獻祭;我要歌唱讚美上主。
詩50:23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申16:17(現) 每一個人要照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的福份,盡自己的能力,帶禮物奉獻給他。」
來11:4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上帝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彼前2:5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

彼前4: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上帝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林前14:12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羅12:1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011年10月15日 星期六

誰要「建立一群大能的子民」?

誰要「建立一群大能的子民」?
黃春生牧師
在三重基督教會聯合會的敦促下,今天一大早就搭乘遊覽車前往竹北體育場參加「全國禱告網絡的禱告會」,抵達會場才知是「第11屆國家祈禱早餐會」。我知道前幾次來參加「國家祈禱早餐會」的總統、官員都是高高在上,甚至說些世俗價值,因此受到許多牧長的批判,也許如此,二場祈禱會才變相結合。這次「祈禱會」,正直明年總統、立委選舉敏感時刻,我也莫名的不認同起來了。果然,我們都被要求提早到,配合安檢,甚至,把迎接總統像迎接「神」的高舉方式。總之,對此我無法認同。

所謂的第二階段禱告,就是「全國禱告祭壇」。不知識哪一個教會的敬拜團隊帶領一首許多人耳熟能詳的詩歌《我要建立一群大能的子民》,這首歌收錄在「新歌頌揚」第112首。歌詞如下:
我要建立一群大能子民,一群充滿讚美的子民;
他們要靠我靈來往此地,並要榮耀我寶貴的名。
主啊!興起!建立教會,使我們靠你堅固。
成為合一,你的肢體,在你愛子的國度。 

說實在這首詩歌的神學錯誤,因此我曾在青少年敬拜中批判、反省過這首詩歌。

《我要建立一群大能的子民》,這首歌的前半段歌詞不符合神學與教義。歌詞中的「我」是指誰?如我是指「神」,那麼是神唱歌讚美嗎?不!

若是指唱歌的人,那麼歌詞所說:「他們要靠我靈來往此地,並要榮耀我寶貴的名。」那不就是在榮耀人嗎?我心想,作詞的人若缺乏神學素養,而領唱者或牧者也不察覺,那麼教會如何建立純正的信仰。因此,若有人帶這首歌,我都會提醒將「我」改為「主」才能合乎教義的純正。若是尊重作者或譯者的著作權,在不改歌詞的情況下應當拒唱這首歌。

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同意與立約

同意與立約 
黃春生牧師2011/10/13

一、同意的力量 
1. 答應:意見或情感的合一、一致、和諧、符合 
興趣或利益轉移時想法上的合一 

2. 約定:協議、協定、合同、契約(王下18) 

3. 同意會產生一個合法力量:代理權 

4. 同意的雙方都可以使用這個合法力量,去成就所同意的事情 

二、婚約的神聖 
1. 結婚戒子該戴哪一指? 

2. 天國的宴席(馬太福音22:1-14) 

三、人如何與神溝通? 
1. 身:五官 

2. 心: 
知─理性 
情─感性 
意─意志 
行─行動 

3. 靈:直覺、良知、與靈溝通(哪些靈?) 

四、信仰的核心問題 
1. 古人對神的感知 
劉向《說苑‧修文》:「神也者,天地之本,萬物之始也。」 
《詩經》:「上帝臨汝,毋貳爾心。」 
孔子《論語‧八佾篇》:「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孟子‧盡心上》:「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 

2. 聖經對神的記載 
創世記 
‧羅馬書1:19-20「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的心裡;因為神已經給 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 無可推諉。」 
‧約翰福音1:18「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只有在父神懷裡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將祂表明出來。」 

3. 神的立約 
伊甸園之約 
挪亞之約 
亞伯拉罕之約 
以撒之約 
約瑟(以色列)之約 
摩西之約 
新約─耶利米預言 
新約─上帝之約 

4. 人的同意(信) 
◎同意讓神掌權: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 

◎同意帶來法定的力量影響的例子: 創世記 
亞當同意接納夏娃,成為一體 2:23 
夏娃同意撒但吃了禁果,撒但得著權柄 3:6 
亞當同意夏娃吃了禁果,撒但得權柄 3:6 
亞伯蘭(亞伯拉罕)相信神,神就以此為他的義 15:6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永遠的約 15:9-21 

結論:善用同意的力量,為生命帶來永生的祝福

2011年9月14日 星期三

神聖

神聖
神聖意味著「超越」,對希臘人而言,神聖的事物是遠離世界或世俗,世界對神聖沒有影響力。同時,希臘人也相信,只有神聖的事物有醫治人的能力。只有當人與神聖事物接觸時,他才會得到醫治和整全。
上帝的名被稱為聖,因此意味著,上帝是遠離塵囂,超越世俗。我們不可將上帝據為己有,也不可將上帝固定在某個形像上(第二條誡命)。
上帝本身就是聖潔,當我們在主禱文中祈禱時,意味著「我們也渴望成為聖潔的」。

2011年9月7日 星期三

老人的靈性與盼望

講題:老人的靈性與盼望 (松年中心2011/9/7演講大綱)
黃春生牧師

一、社會現況:老人國
1993年台灣已經正式成為聯合國所定義的「老人國」。
2011年將上升至10%,預估2036年時將到達21.7%。
台灣老年人口佔總人口的比例從10%上升到20%所需的時間僅21年,遠較日本24年,芬蘭48年,德國54年,丹麥61年與瑞典85年的速度為快。

二、身心靈的發展
約翰三書1:2 親愛的兄弟阿、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

身:強健體魄,學校可學習到
心:知識情感,學校可學習到
靈:靈性經驗,學校無法教,教會會教

靈敏:神的靈,人的靈,天使的靈,邪靈(撒但也會化作光明的天使)
雖然身體會漸漸衰弱,但心靈卻可越明亮

三、靈性預備
詩篇71:18 上帝阿,我到年老髮白的時候,求你不要離棄我,等我將你的能力指示下代,將你的大能指示後世的人。

讀者文摘「幽明之間」,記載一位心理醫師訪問數十位因災變或大手術停止心跳或呼吸,短暫死去又活過來的人,他們大多描述自己到了另外一個世界,看到那裡的人有二種特色:一、大家真正彼此相愛;二、大家都手不釋卷,努力追求真理。

根據那位心理醫師的訪問記錄裡,那裡的人的特色是:愛和追求真理。
(一)愛:新的誡命是愛上帝、愛人,這兩條誡命是摩西和先知的總綱。
愛人如己:若是你都不愛你自己,你如何愛別人。
(二)追求真理: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約翰福音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

對基督徒而言,我們所認識所傳的真理,就是永生的奧祕。
既然是永生的奧祕,人只有謙卑受聖靈的啟示,否則人無法了解。所以耶穌才說:「天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向聰明、有學問的人所隱藏的事,卻向沒有學問的人啟示出來。是的,父親啊,這樣的安排都是出於你的美意。我父親已經把一切都給我了。除了父親,沒有人知道兒子是誰;除了兒子和兒子所願意啟示的人,也沒有人知道父親是誰。」(路10:21-22)

結論:
1.靈性的操練
2.常常思考愛與真理
3.以實際行動去實踐愛與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