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日 星期三

母親節的送禮與不送禮

上週三晚(2007/12/5)召開小會,檢討教會的經費如何用得有意義,討論至深夜十二時才結束。在會中,做了許多重要決定,其中一項就是取消不必要的禮品花費。例如,每年母親節,我們都會贈送一份三百元以下的小禮物給出席禮拜的媽媽,每年負責採購的同工都反映禮物並不好買,而且也有許多媽媽反映送的東西不實際,就堆棄在倉庫,實在很浪費。若是將這些經費挪為幫助那些真正需要的對象,且是與婦女有關的對象,那就會更有意義。若是如此,母親節送給媽媽們最好的禮物,就是幫助需要的女性或是弱勢家庭。
想想看,台灣這二十多年來物質生活越來越充裕,大家在物質生活上都已經比從前豐富、足夠,而教會贈送的禮物常常是帶回家就放著。甚至,有些教會乾脆送禮券給媽媽們,包括送給松年的禮物也是贈送禮券。微薄的三百元,很多人實在不缺,更失去贈禮的意義。若真的要送禮,留著讓自己的孩子去表示,這樣比較好。
早年台灣社會物資比較缺乏,在大家收入有限的情況下,只要有一點東西都會覺得珍貴。現在不但不會覺得珍貴,甚至有人一面拿東西,一面啐啐唸說:「送這種東西,我們家裡一大堆,不如不送。」但不送,也不行,因為這已經是長年以來的慣例,大家都覺得很自然。就算只是微薄的一件東西也沒關係。雖然有時嘴巴會說「禮輕情義重」,但是,心裏並不是很喜歡那「用不到」的禮物。所以,轉手送給朋友的人很多,當然也有不少人認為不拿白不拿,反正這是教會每年例行的公事,頂多就放在倉庫。
說實在的,送禮文化在教會裡真是需要檢討。有時中會的婦女或松年聚會中,都會贈送禮物、便當,藉以吸引人參加。但是,有些禮物實在是發的很不像話,只要是有報名的就發,也不管人有沒有出席參加,因此,沒有參加的人,有時卻會託人代領一份回來。這就好像社會上召開「股東會」一樣,很多人就是衝著有禮物不拿白不拿來參加,真正用心參加者可能有限。
說實在,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清楚,為甚麼聚會就一定要發禮物?更荒謬的是,我還聽過辦理的人說,發放禮物的目的,是希望吸引更多人來參加。要清楚,這不是佈道會,而是教會裡的聚會,是基督的愛召聚我們在一起。若是,需要禮物來「吸引人」,那麼依照這樣的邏輯,以後的主日禮拜最好都有「好康的」可以拿,才能吸引人,但這樣可以嗎?各位,違背信仰的事,千萬不要做。
若是,我們去參加教會、中會的聚會,應該拒絕拿這種不必要的禮物,並且要建議主辦單位,將這些錢節省下來做點有意義的事。例如找一間弱小教會,將這筆購買禮物的錢送過去,也是一項很有意義的事,最好還能為宣教機構奉獻,這就更美了。
幾年前,台北東門教會率先取消母親節贈禮後,有許多教會也跟進。盧俊義牧師曾表示:「不論我多麼努力要廢掉贈送禮物的陋規,最重要的還是自己的教會,如果我們教會不能帶頭有好榜樣,我就算是說破了嘴,也是枉然!」後來,東門教會簡瑞玲姊妹擔任七星中會婦女部西小區會長時,就響應盧牧師的教導。她主張聚會不發放禮物吸引人,而是把錢存留下來作為支援弱小教會的事工,甚至,她也帶領幹部討論支援的弱小教會的需要。東門教會的榜樣實在令人尊敬。
明年起母親節、重陽節,我們的教會也不再送禮,寧可將這些經費省下來支援某些需要的對象。雖然經費並不多,但只要是從愛出發,那就不是數字的問題,而是見證信仰的問題,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母親節、重陽節。但我們也不會使母親節、重陽節的紀念意義打折扣,而會更用心的設計,使這樣的節期禮拜更展現出信仰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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