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7日 星期六

選舉長執需要大家來關心

選舉長執需要大家來關心

小會已經公告將於11月25日(感恩節)召開會員和會,本次和會主要是選舉長執同工,以推動我們教會的宣教事工。

在教會的組織裡,小會由牧師和長老組成,依據總會法規規定,小會的職責是:傳道,執行禮拜和聖禮典,維護教會風紀和信徒的信德,管理教會財政,管理會員籍,辦理選舉及任免長執等,也是教會對外行文的代表。依據法規第九章第95條規定:長老、執事的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在選舉規則第二章第12條規定:長老候選資格需曾任執事二任以上者。

有長老制度的產生,應可追溯到摩西時代,他選立長老70人來協助他處理百姓的事務(民11:16~17),而在耶穌時代每個會堂都設有長老來維持信徒的信仰生活與風紀。在初代教會時,將長老分成「教訓的長老」和「治理的長老」(提前5:17)。教訓的長老就是「牧師」,治理的長老就是現今教會所稱的「長老」,而「治理」不是管轄,是服務(可10:12~45)。

長執會則是由傳教師、長老、執事組成。依據總會行政法規定:長執會的任務在於辦理庶務、慈善、社會服務等事工。依據選舉規則第二章第12條規定:執事的資格必須陪餐滿二年者才具備候選資格。

執事的職責偏重在教會的庶務工作和對外的慈善工作。因此,身為執事應該清楚教會的需要,如教會內的器材設備、環境清潔、禮拜用品等,甚至人力的調配,教會的維修等。此外執事也需知道教區或社區裡面有哪些亟需幫助的人,以便辦理對外的慈善工作。此外,從現代譯本裡特別將執事翻譯成「教會領袖的助手」(提前3:8)也反映出執事的定位。

使徒保羅一再提醒我們,身為長老、執事,應該知道在信仰生活上有好的見證,這樣才能成為信徒的「領袖」(提前3:1~13)。教會與社會中的社團、公司不同,教會是一群受耶穌基督呼召的人所組成,是傳揚上帝國和基督的救贖之信仰團體,講的是奉獻自己,以及「對上帝有信、對厝邊有愛、對鄉土有情」。因此,在教會裡談不上有何利益可謀,也扯不上有何地位可圖。

我們每位兄姊必須認識到,選舉長執不能以世俗的眼光為標準。我發現許多信徒不是看信仰來選,而是看社會地位來選。因此我們有必要再次思考保羅對教會領袖的要求,以深切的祈禱來面對長執的選舉,並讓聖靈感動我們所作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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