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9年12月4日,英屬印度的第一任總督威廉·本廷克勳爵(Lord William Bentinck)立法禁止「娑提」(sati,另譯「薩蒂」)儀式。這是一種古老的印度教習俗,寡婦要在丈夫的葬禮上在柴堆裏投火自焚。
當時還是孟加拉總督的本廷克徵求了49名高級軍官和五名法官的看法,認為應該「洗刷不列顛統治下的一個污點」。他們認定印度教的「娑提」習俗是「違反人的自然感受」,此習俗其實令印度教徒驚駭,但卻也無人抵抗這項「邪惡」。
法規指明,因「協助或教唆」燒死印度教徒遺孀而被定罪者,「無論她本人是否自願犧牲」,均會被定為謀殺。這一規定賦予了權力,對於那些以武力迫使或協助燒死「因被施藥而不能行使自由意志」的寡婦者,法庭可強制執行死刑。這項立法完成後,300名知名印度教徒在拉姆·莫漢·羅伊(Raja Rammohun Roy)的帶領下向他致謝,說他「拯救了我們,從此不再與蓄意謀害女性的惡劣污名相聯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