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2日 星期日

刪除結婚誓詞中的「服從」

刪除結婚誓詞中的「服從」

⭕1922年9月12日美國聖公會投票刪除結婚誓詞中的「服從」。
The American Episcopal church votes to excise the words "to obey" from its wedding service's marriage vows.

羅馬帝國時代,民間的結婚誓詞大多是寫男方願意提供物質、金錢來娶得女方,並且需要女方的父親或兄長的同意。近代基督教婚禮的「結婚誓詞」與結婚儀式的歷史並不久遠,甚至東正教只有神職人員的祝福,沒有所謂的誓約。

基督教會最古老的傳統婚禮誓約可以追溯到中世紀的教堂禮儀書,而且主要是延續天主教會的拉丁禮儀。1534年英國教會脫離羅馬天主教會,成立聖公會,直到1549年9月6日出版《第一公禱書》的禮儀手冊,才將拉丁禮儀的結婚誓約翻譯成英語,今日基督教會普遍的結婚誓詞,都是從此翻譯而來。

這個婚姻禮文把「順服他」加進去,是從英國聖公會開始的,然後這個版本已經藉由1662年的版本,跟隨大英帝國(伴隨維多利亞的性道德),散播在世界各地的聖公會~ 一發不可收拾。

原本的誓詞中,新娘的誓詞有一句「你是否會順服(obey)他、服事(serve)他」,但是這個「順服他、服事他」並不是男性的誓約詞。1922年9月12日美國聖公會投票刪除結婚誓詞中的「順服」,被視為更合乎性別平等的決定,這對一百年前來說,可是劃時代的進步展現。然而但這個改變要等到1928年的公禱書出版才會看到。

基本上,1928年的公禱書是南方保守/低派的衰退。因為修訂的婚姻禮文,把男女雙方的誓約修為一致的 「你是否愛他、尊榮他、疼惜他」 男女雙方沒有差別。另外,還「祝聖」戒指。

英國聖公會在1980年推了一個修訂適用版,當時也是把obey拿掉,提供了幾個誓約可以選,但原則都是「男女雙方是一樣的」。1980的版本,是經由大主教授權,是英國聖公會合法的禮文,但1662年的版本,依舊有從國會來的法律地位。當今的英國聖公會,八、九成的婚禮都是採用1980後的修訂禮文,但是也有極少數結婚新人,堅持採用1662年禮文。

位於美國華盛頓特區內的國家教堂(屬於美國聖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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