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日 星期五

閱讀審美的品味

閱讀審美的品味
黃春生牧師

為何我們常容易去「論斷」他人,特別是關乎「美」的事?

就以「哪一種形象的老師感覺比較專業呢?」來談好了。下列哪一種外型是專業的老師?是夾腳拖加短褲、時髦新潮、旗袍、西裝革履,還是舞台裝扮呢?我的答案是都未必。人們往往被既得觀念制約而不自知,一個老師認不認真、專不專業怎能從外表評斷呢?有誰會質疑穿著短褲、拖鞋,留著白鬍子的台大數學系教授楊維哲不專業呢?台大有許多特色老師,王靄農教授喜愛穿著短褲短袖,甚至連冬天都是如此。

大多數的人看問題都看表面,好在有許多哲學大師,他們深入精闢的思維幫助我們看到更根本(根源)的問題。按照德國哲學家高達美(Hans-. George Gadamer)的分析,人文主義的四個主導概念:「教化」(Bildung)、「共通感」(sensus communis)、「判斷力」(Urteilskraft)、及「品味」(Geschmack)是人文主義留給我們最根本的東西。品味由判斷力所規定,品味就是一種審美判斷力,對內在感受所具有的獨特創造力。

我們的審美經驗也是一種自我理解的模式,但是許多人習慣以既有概念來框架他人,對他人的審美進行道德批判、品味批判,卻不知論斷使得關係決裂,不再有人際關係的美感。耶穌說得好:「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此問題的重點不在於表淺的相互尊重、瞭解,而在於懂不懂得「閱讀」他人的「品味」,而不是以「暴力」去閱讀他人的「品味」。在友善的「閱讀」下,我們的「品味」會逐漸與他人的判斷力互涉、交往,捨棄「暴力」的手段才能邁向「共通感」。對於「暴力」的論斷者,我們只能說他們距離品味與文明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應捨棄的「暴力」就是對本質、內涵視而不見,而去惡意解讀、論斷其外在的事物。就一位老師而言,其本質、內涵就是專業的教學、課室的經營、生命的影響,而不在於外在的形式,更不在於形而下的;不是頭皮之上的,而在於頭皮裡面的。箴言18:12「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挪去自我驕傲的暴力,謙卑才能出現友善的「閱讀」。

應捨棄的「暴力」就是既得觀念、封建思維,大清帝國最後一個太監在看到皇帝制度要結束時,說:「沒有了皇帝,國還能成為國嗎?」既得觀念者所說的話還真類似,有人說:「台灣在廢省後,省還能成為省嗎?這不就叫台灣省民去跳海,叫台灣省的學生沒有學校唸嗎?」既得觀念、封建思維讓我們喪失友善「閱讀」及「品味」的能力。記得十幾年前來到重新教會牧會,有位青年與我年紀相當,染得一頭金髮,也引來旁人的議論。但我對他的讚美,讓他倍感訝異,我欣賞他的金髮,是因為他充滿色彩創意的細胞;就如同我欣賞盧俊義牧師那頭愛心斯坦式的灰白捲毛頭髮,是因為他的頭髮底下是充滿諸多的智慧。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