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8日 星期四

淺談伊斯蘭教與可蘭經


淺談伊斯蘭教與可蘭經

隨著美阿戰爭開打,許多人也開始問牧師:伊斯蘭教(Islam,回教)是怎樣的一個宗教。談到伊斯蘭教,必須也一同談到可蘭經與回教先知穆罕默德。

可蘭經(Koran)是伊斯蘭教的聖書,阿拉伯文意為「背誦」。回教徒認為可蘭經是阿拉真神(即耶和華上帝)無誤之道,透過天使長加百列直接傳給先知穆罕默德,經歷二十年之久。現在版本的可蘭經,是第三代先知攸曼(Caliph Uthman)於643-656年期間寫成,共分114章或段。它的編排大體上是長的放在前頭,短的殿後;無論怎樣,回教徒認為不僅可蘭經的經文是神聖不可改,連其形式與次序編排也是如此。

可蘭經的內容強調上帝的獨一及全能,人死後的賞與罰,另加伊斯蘭的律法、倫理及制度等;裡面亦有穆罕默德的講道,主要是根據猶太教和基督教的材料寫成,特別是哈加達(Haggada,猶太歷史遺傳,及拉比對舊約的解釋),和新約的次經。這與穆罕默德(約570~632)在年輕時接觸基督教與猶太教有關,因為在阿拉伯地區之內,亦有阿拉伯基督徒與猶太教徒的部落,因此他們時有密切的接觸。

可蘭經引用某些基督教倫理的價值,如謙卑(5:85),和某些倫理要求(2:136; 29:46);但卻批評基督教某些教義,如稱耶穌基督為上帝的兒子,以及三位一體論。這乃是可蘭經作者對基督教信仰的誤解。其實,可蘭經裡面有六大先知:亞當、挪亞、亞伯拉罕、摩西、耶穌和穆罕默德。伊斯蘭認為穆罕穆德是最後的先知,也是最重要的先知,而他是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山升天,因此耶路撒冷成為回教的三大聖地之一。

穆罕默德早期接受的啟示較短,強調回教徒必須順服道德與宗教的命令,因為他們將來是按順不順服而接受審判;晚期的啟示較長,是關於怎樣建立一個合乎阿拉真神心意的社會。回教徒是以聆聽和背誦可蘭經作靈性修為的途徑,並包括個人的道德責任,和群體在社會與政治的見證,因此可蘭經成為回教文化一個終極的標準。

可蘭經對回教徒既具有如此決定性的權威,怎樣解釋可蘭經便成了十分嚴肅的事情。回教的釋經稱作tafs|{r,回教教士及學者都用tafs|{r來註解可蘭經;但不同派別的人對tafs|{r均有不同的了解來支持自己的教義。其中也包括極端的回教基本教義派,阿富汗神學士政權就是屬於此類。

回教徒認為穆罕默德領受的阿拉伯文啟示,就是屬天的啟示,因此是不能改的,甚至也不可翻譯成其他文字,因此全世界的回教徒均是以阿拉伯文背誦可蘭經,並以阿拉伯文可蘭經向阿拉禱告,不管他們明不明白。但是,穆罕默德的阿拉伯文可蘭經卻有許多不同的抄本,且現今所存的是出於第三代先知之手,因此沒人知道哪一本才是穆罕默德的「原版」。近代可蘭經被譯成許多國文字,但伊斯蘭不稱為譯本,而叫「意譯」(paraphrases),目的只在幫助信徒明白經文的意思,牧師手中就有一本簡體字的可蘭經,若是你想要一窺究竟,可以向牧師借閱。

可蘭經否定贖罪(6:164),認為上天堂的方法就是遵行可蘭經的五大教義:
(1)公開表明信仰:「我相信只有獨一真神,而穆罕默德是祂所差派的先知」當然他必須行過割禮。
(2)每天固定面向麥加禱告五次,禮拜五需到清真寺與眾人禱告(僅男人可進入)。
(3)守每年一次的齋戒月,齋戒期間從日出到日落不可進食。
(4)賙濟窮人,有固定數目且需公開,一般都在清真寺奉獻。
(5)若是經濟許可,一生去麥加朝聖一次。這些教義都是很表面化的儀式,卻是回教徒恪遵的教誨。

此外,伊斯蘭還有第六大教義,就是所謂的「聖戰」(Jihad)的觀念。原本聖戰的意義乃在於回教徒為了功課己身,盡力去抵擋一切使人遠離上帝的試誘。後來因為回教地區戰亂頻頻,於是演變成「為上帝的名而戰」,又加上可蘭經「手足之情」的教導,於是衍生出「攻擊一個阿拉伯人,即是攻擊整個阿拉伯」。又回教徒認為任何人只要因伊斯蘭之名而戰死者,就可以不經審判直接上天堂,也因此造就許多人甘願為聖戰犧牲。

此外,回教徒大多數相信,先知的禱告能使上帝對人息怒。再者,可蘭經暗示先知知道有代贖獻祭這回事(37:107)。可蘭經否認基督之死亡;他們說耶穌被捕時,就連身體被提到天上(他們將耶穌視為先知)。不過可蘭經對這些事件的記述似乎頗不一致,它在別的地方,又似乎提及基督的死亡、身體復活,和被提到天上(3:54-64;4:157及下;19:33等)。

回教認為上帝接受人的悔改是有條件的,人必須以信心及好行為來驅走邪惡。回教相信人出生是無知和軟弱的,使他們犯罪的,是他們的軟弱;但先知卻是無罪的,一生都如此。

回教極重視貞潔與婚姻,因為婚姻能使人持守貞潔;姦淫是嚴重的罪行,鞭100下;婚前性行為亦如是;婚外亂搞男女關係要用石頭打死;誣告人的要打80下。

回教極重家庭生活,鼓勵人結婚,可蘭經認為人只在特殊情況下才可守獨身(如經濟問題)。到神祕派興起才有守獨身為一宗教行為,因他們認為女人叫人心邪,不能過敬虔生活。

可蘭經容許多妻制,但規定男人同時不能有四個以上的妻子,並且要作丈夫的持守公平的原則。伊斯蘭男人要休妻很容易,女人要與丈夫離婚,程序則非常複雜。可蘭經說,人的婚姻生活不快樂,就可以把妻子休了,「離婚比維繫不愉快的婚姻關係好」。儘管回教容許多妻,現實上一夫一妻的家庭還是多數;但因丈夫能輕易休妻,女性仍多受壓迫。近代回教國家開始立法,保障婦女在婚姻及家庭的地位。不過回教社會的部落意識相當濃厚,譬如可蘭經申明女兒可同得父業,但為了保守產業不隨女兒外嫁而流失,很多回教社會公然違背,不把產業分給女兒。也有極端基本教義派,如阿富汗神學士政權,主張婦女仍舊需要蒙面,單獨外出甚至會被認定為不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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