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1日 星期二

1946年8月11日,新營事件:二二八之前,槍聲已經響起

 ⭕️1946811日,新營事件:二二八之前,槍聲已經響起

黃春生牧師


1946811日,台南新營爆發「新營事件」。


新營事件與同年的「布袋事件」、「員林事件」,常被放在戰後初期台灣重大警民衝突的脈絡中理解。這些事件發生後不到一年,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隨後是軍事鎮壓、清鄉,以及此後漫長的白色恐怖。


因此,回顧新營事件,不能只把它當成一場廟會引發的偶發警民衝突。它更讓我們看見:二二八並非毫無徵兆地突然從天而降。在1945年政權轉換之後,行政失能、官僚腐敗、經濟惡化、警察權力擴張,以及外來殖民統治者暴力處理人民不滿的方式,都已經使台灣社會累積巨大的緊張。


▋霍亂下的台灣,人民承擔治理失能的代價


戰後初期,台灣公共衛生體系受到戰爭破壞、人口大量移動與行政接收混亂等多重衝擊。1946年霍亂流行,更造成嚴重的公共衛生危機,南部尤其受到衝擊。


面對傳染病,政府限制大型集會,本身並非毫無公共衛生理由。真正值得追問的是:


當政府需要人民配合防疫時,是以公開資訊、溝通協調與比例原則取得人民信任,還是依靠警察權力、命令與槍枝要求人民服從?


這個問題,在1946811日的新營,付出了血的代價。


當天正值農曆七月十五日,新營上帝爺廟舉行普渡,並搭設戲台演出酬神戲,大批民眾聚集觀看。


警方以防治霍亂、禁止群聚為由前往制止演出。警察上台要求停止演戲,引發現場民眾強烈不滿,雙方隨即發生衝突。


衝突擴大之後,警方竟然開槍。


槍聲一響,原本可以透過行政協調處理的公共衛生與民俗活動爭議,立即變成統治暴力與人民之間的流血衝突。


多人因槍擊受傷,憤怒的民眾進而包圍警察機關,並在道路上阻擋其他地區前來支援的警力。


這就是歷史上的「新營事件」。


▋二二八不是突然發生的


新營事件最值得今天台灣記取的,不只是「發生過一場警民衝突」,而是必須追問:


為什麼一個政府面對人民的不滿,這麼快就選擇使用槍枝?


民主政府與威權政府最大的差異之一,不在於政府會不會制定規則,而在於統治如何面對不服從、抗議甚至憤怒的人民。


民主政治相信,統治權力來自人民授權,因此即使人民批評政府、抗議政府,警察首先仍是保障人民安全與權利的公僕。


威權政治的邏輯卻恰恰相反。


它把人民的質疑視為挑戰,把不服從視為威脅,把警察當成維護統治秩序的工具。於是原本應該透過政治與行政解決的問題,很容易被「治安化」;治安問題又進一步被「敵我化」,最後槍口便可能轉向人民。


1946年的台灣,這種危險已經一再浮現。


同年的布袋事件、員林事件及新營事件,都反映戰後台灣社會與新統治體制之間日益加深的摩擦。官僚治理失能、警察權力的濫用,以及人民對統治當局的不信任不斷累積。


到了1947227日,台北大稻埕發生查緝私菸衝突,專賣局查緝員毆打林江邁,並向群眾開槍、造成死傷。翌日,二二八事件全面爆發。


歷史因此提醒我們:

二二八的槍聲,不是1947228日才突然響起。


在那以前,人民早已聽過槍聲。

新營聽過。

布袋聽過。


許多遭受統治權力欺壓的台灣人民,也早已感受到那個政權如何理解「人民」二字。


▋記憶歷史,不是為了仇恨,而是限制權力


今天紀念新營事件,目的不是製造族群仇恨,更不是為了「翻舊帳」。


民主社會之所以保存歷史記憶,正是因為我們知道:

沒有被記住的統治暴力,就可能再次被合理化;沒有受到監督的警察權力,就可能再次越過界線。


警察也是人民的一部分,也需要健全制度保障其執法安全與專業尊嚴。然而,民主政權的警察手中之所以可以合法掌握強制力,正因為這份力量受到法律、人權、比例原則與民主監督的嚴格約束。


槍枝不是統治人民的工具。

警察不是政權壓制異議的工具。


政府更不能因為自己掌握法律、警察、軍隊與監獄,就認為自己永遠代表正義。


1946811日的新營事件,距離二二八事件只有半年多。


如果當時的統治者願意從一次又一次的警民衝突中反省,改革警政、約束統治暴力、建立負責任的行政制度,並真正傾聽台灣人民的聲音,後來的歷史是否可能不同?


歷史沒有辦法重新來過。

但是民主可以從歷史學習。


紀念新營事件,不是為了延續仇恨,而是要讓掌握權力的人永遠記得:統治的槍口,不應該對準自己的人民。


1946811日,新營事件。


記住這一天,也記住二二八以前的那些槍聲。


因為一個真正民主的政權,不是要求人民忘記政權曾經犯過的錯,而是願意面對錯誤、追究責任、修復傷痕,並建立制度,使同樣的悲劇不再發生。


記憶,不是仇恨。
反省,不是翻舊帳。
轉型正義的目的,是讓統治暴力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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