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5日 星期一

成為門徒

成為門徒

聖經稱靈性成熟的信徒為「門徒」。若從英文或希臘文來看,「門徒」(disciple)與「操練」(discipline)是同一概念。換言之,要成為門徒—靈性成熟的基督徒,就必須操練。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對門徒下一個定義:「不願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甚麼是背十字架?就是無論花什麼代價,都要讓基督在我們的生命中居首位。多久操練一次,多久背十字架一次,耶穌說,要「天天」背起十字架(路9:23)。換言之,背十字架或操練必須是天天,必須成為習慣。成為門徒應有的習慣有四:

一、 天天讀經。「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教訓,就真的是我的門徒了;你們會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得到自由。」(約8:31~32)

二、 常常祈禱。「如果你們常跟我連結,而我的話也常存在你們裏面,你們無論要甚麼,求,就會得著。我父親將因你們結很多果實而得到榮耀,而你們也因此成為我的門徒。」(約15:7~8)

三、 團契生活。「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世人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團契生活就是彼此相愛的生活。

四、 什一奉獻。耶穌說:「你們無論誰,除非放棄所有的一切,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是十分之一的奉獻嗎?不,是「所有的一切」。我們若連十分之一都不奉獻給上帝,怎能說已經把所有的一切都給了上帝呢? 上帝是一位給的上帝,祂給我們祂的獨生子耶穌,給我們祂自己的生命。當我們懂得「給」的時候,我們就是在學習上帝的完全。

注意申命記14:23所說「到上主面前…獻的那十分之一…。你們要實行這條例,學習始終敬畏上主。」其實上帝不需要我們的錢,什一奉獻的目的是要我們「學習始終敬畏上主」。

這四項屬靈習慣的操練,是我們從信徒成為門徒必經之路。當上帝在我們的時間、人際關係、世界關係(金錢)居首位時,我們就成為靈性成熟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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