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 星期四

加爾文的公民不服從

【加爾文的公民不服從】

約翰.加爾文基本上遵循「政教分離」的兩個王國理論。加爾文相信,在上帝所設立的世界秩序中,政治扮演積極且高尚的角色。但加爾文認為人性的軟弱,因此也對政府的功能與權力做了相當程度的限制與規範。

加爾文認為政府是上帝所設立的,要賞善罰惡,維持對上帝的禮拜。面對不公義的統治者時,他認為「私民」(private person)的基本態度應該要忍受並祈求上帝的拯救。但他相信上帝會興起祂的僕人,或藉由惡人,來除滅暴君。

約翰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說:「地上君王違背上帝的時候,就是他們失去權力的時候,並且他們也不配被人指望。我們應該斷然地向他們挑戰,而不是順服他們。」

加爾文也強烈主張,在政治體制中的監督者或「次要官員」(lesser magistrate)都有抵抗暴君的責任。最重要的是,當統治者違反上帝的旨意時,人民不應該服從之。

在十六世紀的處境中,加爾文所提倡的是「體制內的革命」以及「不服從的公民抵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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