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

復活節日期與復活節週期

復活節日期與復活節週期 (2016.3.27濟南牧函)
黃春生牧師 

每年復活節日期都不固定,但一定是在禮拜日。談到復活節日期的推算,必須先來認識猶太逾越節的計算,因為第一個復活節—耶穌的復活就是在逾越節後。猶太人計算逾越節是根據「春分」而來,古代的以色列人在春分前後,觀測到耶路撒冷出現「新月」的那天日落後,就是尼散月一日。逾越節(出埃及記12;利未記23:5)開始於尼散月十四日(宗教曆的正月,即西曆3月至4月期間),連接七天,每天要獻祭,頭一日和第七日休息,讓百姓守嚴肅會。耶穌死裡復活,是發生在「逾越節」後的第一日,而逾越節的時間可算是與「受難週」重疊。 

由於,尼散月廿一日不一定是落在「主日」,導致日後復活節並不一定落在「主日」。因此,主後325年尼西亞會議規定復活節必須在「主日」舉行。直到主後第七世紀,教會規定復活節的計算,是在每年「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主日」,慶祝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死後第三天復活的主日,也是一個為了迎接春天與新生命誕生的節日。 

「春分」是白天與夜晚剛好各佔12小時的日子,日期大致上是在3月20-21日之間。由於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禮拜天時間不固定,因此復活節的時間大概是在3月22日至4月25日之間。1573年3月21日春分是星期六又逢月圓,隔日3月22日即春分月圓後第一個主日,算是最早的復活節起算日。

此外,為何稱為“Easter”? 此稱呼通常被視為沿以古巴比倫Ishtar(月亮/月神)的音譯。也有一說,Easter 乃指太陽東方升起之處。復活節是春分後第一個月圓,因此Easter特指此日。但也有人為免混用Ishtar的巴比倫月神,因此主張捨用Easter Sunday而改用Resurrection Sunday。

在教會曆的算法,「復活節週期」是從復活節主日開始到聖靈降臨日止,共五十日。復活節是教會年曆的中心,作為紀念基督的復活,而復活是基督教會的信仰根基(哥林多前書15:14下)。按照主耶穌所說,祂被釘死之後第三天將復活。 

從復活節開始起五十日,共有七個主日,慶祝耶穌基督死裡復活,感謝祂為人類帶來喜樂與盼望。在復活節後第四十日為升天日(Ascension Day),根據使徒行傳1:3的記載,耶穌復活之後曾經向門徒和眾人顯現,並傳講上帝國的事,約有四十天之久,因此教會傳統上就將復活節後第四十天的星期四當成升天日。這日也是為了紀念耶穌復活後回到天父上帝的右邊,在神學上表達出救恩的完成,即道成肉身、由童女降生、被釘死在十字架、復活、升天等救贖工作。而從復活到升天之間有四十天的顯現,也再次驗證「主已復活,祂實實在在的復活了!」這句話。 

從升天日到聖靈降臨節前夕(Whitsun Eve)的十天期間則稱為升天節(Ascensiontide)。根據使徒行傳1:14-15的記載,在這段期間使徒和眾人約有120名都同心合意地恆切祈禱,其中並有使徒的講道。因此,教會傳統上會在此期間舉行祈禱、禮拜等聚會,以等待聖靈的降臨。因為主耶穌升天時,他曾應許要再來臨,並且命令門徒奉他的名向世人傳揚悔改與赦罪的福音,並且等候從上面來的能力(聖靈的能力)。(路加福音24:45-53) 

聖靈降臨節(Pentecost Day)在教會歷史上很早就被紀念的一個重要節日。第一次的聖靈降臨是在五旬節那一天(使徒行傳2:1-4);五旬節是指逾越節後的第五十日,這一日是猶太人三大節日之一的七七收穫節(逾越節、七七收穫節、住棚節,參考申命記17:16-17),因為是逾越節的次日算起七個禮拜,又逢猶太人收割大麥的日子,因此稱為「七七節收穫節」(民數記28:26-31)。這是可說是猶太人住入迦南地之後,開始步入農耕生活,為慶祝農作物收割的感恩節日(出埃及記34:22)。他們要把收成的穀物拿一捆給祭司,在安息日的隔日(也就是第五十天)將之獻給上帝(利未記23:15-22)。 

在耶穌基督時代的猶太人已經很少守這個猶太人的感恩節,他們已將這日用來紀念「頒布律法日」,認為這一日是摩西在西奈山得到上帝的律法,因此這一天反而成為紀念摩西頒布上帝的律法,更勝過於紀念收穫節。初代教會的基督徒在五旬節時得到聖靈的充滿,而勇敢向人傳福音,成為教會建立的肇始。原本慶祝農作物收成的收穫節,在聖靈降臨後,已經成為慶祝靈魂收割的聖靈降臨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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