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祂為我們承受羞辱

2016受難週靈修默想~祂為我們承受羞辱
320(禮拜日)棕樹主日
祂真是個義人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祂究竟犯了什麼罪呢?我查不出祂有該死的罪狀。我要叫人鞭打祂,把祂釋放了。」群眾繼續大聲喊叫,堅持把耶穌釘十字架;他們的呼喊終於得勝。
羅馬統治者與猶太當局有過協議,即羅馬不過問猶太宗教事務,但死刑仍必須經過羅馬統治當局的許可,因此要以宗教問題來促成羅馬當局判定耶穌死刑,有實際上的困難。
猶太宗教領袖以帶有叛亂罪責的狀子告耶穌,彼拉多審慎審判後,認為查不出耶穌有任何罪狀,甚至強調說:「連希律也查不出他有罪。」他不認為可以把耶穌判死亡,頂多是「叫人鞭打祂,然後把祂釋放了。」彼拉多如此堅持三次,換言之,控告耶穌的罪名根本就是虛構,不能成立的。真正的問題是在群眾的「呼喊終於得勝」,作者用這句話刻劃出整個審判的結果,根本就是冤枉、扭曲事實。
把「群眾繼續大聲喊叫」的景況拿來比較前不久他們曾站在耶路撒冷城門口歡呼:「讚美上帝!願上帝賜福給那位奉主的名而來的!願上帝賜福給以色列的君王!」就會發現是同樣的群眾、同樣的呼聲,卻是生死不同的結果。
1815622日,法國名將拿破崙因戰敗退位,被人押去聖赫勒拿島準備度過餘生。在走過街道要去搭船時,群眾夾道罵他,向他吐痰、丟雞蛋、丟蕃茄,辱罵他「賊!叛國賊!」這情景使他想起1804528日,他以勝利者姿態成立帝國時,那時群眾也是夾道簇擁,高聲喊叫:「拿破崙萬歲!拿破崙萬歲!」當時他是權勢高漲到連羅馬教宗也得聽他指揮。但經過短短11年,當他戰敗,同樣的群眾、同樣的人民,喊叫的話卻全然不同。因此,拿破崙說了一句話:「最歡迎你的人,也可能是後來最討厭你的人。」又說:「耶穌是如此際遇過,我也這樣體驗到!」
默想:我們是否也像當年那些群眾一樣,喊叫著要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今日的教會是否活出十字架苦難的意義?若是沒有,十字架對我們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沒有意義就如同是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因當時喊釘十字架的人也是如此,他們認為耶穌一死,問題就解決了。對他們來說,耶穌的存在是沒有意義的,因此,希望藉釘死耶穌,把祂永遠除掉。

321(禮拜一)訓誨日
真正跟隨耶穌
耶穌說:「由她吧!這是她留下來為我安葬之日用的。常常有窮人跟你們一起,但是你們不常有我。」
馬利亞對主真的愛與猶大對主假的愛,成了強烈的對比。猶大說得很好聽:「為什麼不拿這香油膏去賣三百塊銀子,來分給窮人呢?」把香膏賣掉,一大筆錢獻給主,放在錢袋裡不好嗎?猶大欲以假的愛來獲取別人的認同與支持,表面上他很有愛心,記念窮人、關心窮人,但私底下他卻是「常常盜用公款」。他心裡應該是在想,如果有這一筆錢,他就有機會從中竊取利益。
耶穌沒有立即審判猶大,乃是要給他再一次悔改的機會。耶穌說:「常常有窮人跟你們一起,但是你們不常有我。」行善有很多機會,我們可以隨時行善,但有時候愛主的機會過去就沒有了,所以要抓住機會來愛主。
在此同時也讓我們看到,要除掉不好的動機與行為,就是需要以耶穌正確的教導來取代。這一點也是耶穌要給猶大的機會和教導。同樣的,我們如果有不好的、邪惡的動機與行為,就必須以耶穌的話語來修正。在此,我們知道馬利亞才是真正跟隨耶穌的人。
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後,便前往耶路撒冷的路途中,由於撒都該人不相信死人復活的事,如今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使他們感到頭痛。除非採取適當行動,否則他們的權力基礎、影響和教訓都站不住腳。因此,他們計畫把拉撒路這個證據先行除滅,他們壓抑真理,以鞏固本身的地位和影響力。對猶大、撒都該人而言,追求自我中心的利益乃是生命中最強有力的行為動機。
默想:自我中心的人,無法成為真正跟隨耶穌的人。馬利亞為了愛主,付了代價,極貴的香膏要用很多的錢才能買到,她不是一個有錢的人,但為了愛主卻甘願付出了所有!跟隨耶穌不是口頭說說,而是需要付上代價。你曾為了跟隨耶穌付上什麼代價?

322(禮拜二)辯惑日
埋入的生命
我鄭重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如果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在神學院教課時,有學生問我,一項服事要多久才合宜?一位牧師在一間教會多久才合宜?這沒有標準答案,但我通常會這樣回答:「最好是先埋個45年再說。」長老教會的法規就是在實踐這樣的精神,長老、執事一任4年,如果沒有「埋」的決志,就會搖擺,無法成就更美的服事。跟隨耶穌的人,必須像一粒麥子埋入的生命。
「埋」代表捨己。既然是捨己、犧牲,就沒有什麼利益可言,反而是要付出時間、恩賜、金錢。上帝揀選亞伯拉罕時說:「我要賜福給你,使你大有名望;這樣,人要因你蒙福。」(創世記122b)既然財富、才幹、恩賜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因此,知道對上帝心存感恩是非常重要的(參考申命記811~20)
「埋」代表專一。當一個人很專心讀書時,我們會說他「埋入書堆」。有時我們也會聽到「與其誇誇其談,不如埋頭苦幹。」「埋」也代表「專一」在上帝所交託的服事上。
「埋」代表辛苦。台語諺語「做到流汗,互人嫌到流涎」,就是表達這種吃力不討好的辛苦。但感謝主,上帝的話語帶有應許,「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詩篇1265)之前所付出的辛苦,在上帝的保守下,最後都值得了。
「埋」代表孤單。埋下去,意謂著看不見陽光,沒有掌聲、沒有肯定,有時是很孤單的。有時上帝會刻意讓我們經歷一段孤單的操練。孤單並不代表孤獨、寂寞無伴,有時上帝要以孤單的環境來操練我們。例如,約瑟在成為埃及宰相之前,經歷13年的牢獄與奴隸的孤單生活;耶穌在曠野也經歷40日的孤單操練。
默想:「埋」才有機會經歷上帝的應許:如果死了、埋下去,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如果不願意「埋」,就永遠看不到上帝的應許。

323(禮拜三)退修日
悔改或執迷不悟
耶穌說了這話,心裡非常傷痛,就宣佈:「我鄭重地告訴你們,你們當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
耶穌為了罪人而心裡傷痛,說:「我鄭重地告訴你們,你們當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此時主耶穌心情必然倍感傷痛,因為祂親自揀選、朝夕相處、真心所愛的門徒,剛才還親自為他們洗腳;耶穌親自謙卑自己做模範為門徒洗腳的教導,也挽回不了猶大為了私自利益,而企圖出賣祂。
相對的,誰才是耶穌所鍾愛的門徒?是側身挨近耶穌懷裡那一位;像孩子依偎在父母的懷裡一樣,這是多麼溫馨、感人的一幕。其實,我們每一個人跟主耶穌的關係都可以如此親密,只看我們願不願意。成為主所鍾愛的門徒或成為出賣耶穌的人,在於是否存有敬畏上帝的心。
耶穌愛所有的門徒,祂給予猶大悔改的機會,說:「我蘸一塊餅給誰,誰就是了。」主耶穌暗示出賣祂的人就是猶大,同時對猶大說:「你所做的,快做吧!」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鼓勵他去做出賣主耶穌的事,事實上是經過指明之後,給他悔改的機會。
雖然主耶穌藉著暗示、提醒,讓猶大有悔改的機會,但非常可惜,猶大並沒有把握,他仍是執迷不悟、一錯再錯,導致落到自盡的地步。
默想:猶大與耶穌所鍾愛的門徒成為強烈的對比;一位是執迷不悟沒能把握悔改的機會,另一位是挨近耶穌,與祂親近。在記念耶穌基督的受苦時,你是否把握悔改的機會,挨近耶穌?

324(禮拜四)洗足暨聖餐日
立約與謙卑服事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老師,我尚且替你們洗腳,你們也應該彼此洗腳。我為你們立了榜樣,是要你們照著我替你們做的去做。
將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故事,比較馬太福音書與路加福音書記載耶穌在曠野受撒但試探的故事;撒但提供給耶穌的條件是「一切權柄和財富都給祢」,這豈不是很誘惑人的東西嗎?台灣有很多人爭著要選總統、縣市長、立委、各級民意代表,甚至在教會裡也有很多人十分在意議長、中委、長老、執事選舉,但是多少人是心存當「僕人」之心?
耶穌在出來傳道之先,就先經過很嚴酷的考驗,在飢餓難捱中,試探者提供了食物、權柄、財富的誘惑。因此,當耶穌看到門徒一再爭論著誰大誰小時,祂用當時奴僕替主人接待客人最基本的工作──洗腳來訓練、教導門徒,也讓門徒知道,我們不會因為替別人「洗腳」,就變得比別人矮一截,使自己在上帝面前失去了光彩。假若我們有真實愛人的心,用愛別人的心志謙卑自己去為別人服事,在上帝眼中我們仍是尊貴的。
主耶穌藉用「洗腳」,做了屬靈的教導,即指蒙主寶血洗淨的人,是已經得救的人;就像洗過澡的人全身都乾淨了,只需要洗腳。也因此,我們發現謙卑洗腳更深層的意義就是得救的屬靈意義。藉由洗腳的表面意義,讓我們認識到與上帝立約的意義,進而謙卑服事。
默想:為人洗腳的人,必須自己先洗腳,才能為他人洗腳。事奉人的人,必須先潔淨,以潔淨的心與上帝立約,才能事奉他人。

325(禮拜五)受難日
與基督同受苦
耶穌出來,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到了「髑髏岡」(希伯來話叫各各他),在那裡,他們把祂釘在十字架上。
難道一定要藉由保留給奴隸的死刑──釘十字架,才可以使世界得救嗎?這不僅是一種慘死,還是一種恥辱。一定要藉由一具屍體使猶太人得救嗎?屍體是不潔之物,應當盡力從他們當中除去。一定要藉由一個被判處死刑、懸在刑架上,身帶上帝咒詛印記的人,使人得救嗎?加略山上的觀眾嘲笑耶穌,要祂從十字架上下來。
至於門徒,我們自然可以想像他們是如何的驚恐無措。彼得雖然剛剛承認耶穌為彌賽亞,卻不能承受耶穌所宣布的苦難和死亡。耶穌在受難前宣布了大家都要為祂的緣故而跌倒,祂大聲祈禱、流淚祈求(希伯來書57),祂是多麼地孤單無助啊!祂的母親和那些跟隨祂的女子們,眼見心中的最愛即將逝去,情何以堪!她們為祂嚎啕痛哭,心如被刀刺透。這是她們心中沉重的十字架。
有誰受苦比祂所受的更甚呢?耶穌那忠誠服事的一生並沒有平和寧靜而終,祂並沒有罪,卻忍受了深切無法測度的痛苦,祂在十架上的呼喊:「上帝啊!為什麼離棄我?」
痛苦在基督裡究竟有何種意義?十字架確實是絆腳石,然而一個隱藏的奧祕藉由十字架啟示出來。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不單如此,祂為那些釘祂的人們禱告;祂饒恕了加害於祂的人。十字架成為救贖人類的工具,上帝也因此而赦免了世人的罪,與迫害、死亡、苦難、血等都成了很重要的名詞,使我們憶起救贖大恩。十字架不再是一種恥辱,首先是給基督的,其次是給基督徒的一種要求、一種榮譽的頭銜。
默想:基督徒蒙召去分享的,是否就是這痛苦?是的,我們蒙召與基督結合,甚至在基督的痛苦裡與祂結合。

326(禮拜六)墳墓日
公開認主
這些事過後,有一個亞利馬太人約瑟向彼拉多請求,准他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准了他的請求,約瑟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
當耶穌被埋葬時,有兩位很特別的門徒出現,一位是亞利馬太人約瑟,另一位是尼哥德慕;這兩個人都是暗暗作門徒的人。尼哥德慕因自己是法利賽人、猶太公會的議員,所以不好意思在白天公開找耶穌,擔心如果被人看到會遭受議論。因此,他偷偷、暗地裡來見耶穌,詢問耶穌關於重生的問題。而亞利馬太人約瑟也是暗暗作了耶穌的門徒,原因也是怕猶太人知道,而有損自己的利益。然而當耶穌死的時候,兩人都決定不再暗暗作門徒了,如今他們要公開宣揚他們是耶穌的門徒。
此事對初代信徒與我們來說是何等的鼓勵!你是否也曾經在暗處作基督徒呢?在家人、親友、同事間,不敢公開作見證,也不敢向人宣揚耶穌的福音,因為我們怕被人譏笑,怕被人知道我們是基督徒。求上帝憐憫我們!

默想:當我們越思想耶穌的救恩,祂為我們的罪被鞭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那是何等羞辱的事情,耶穌卻願意為我們承受這樣的羞辱。我們為什麼只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為了我們的軟弱,而不願意承認耶穌是我們的救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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