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4日 星期日

受迫害的台語羅馬字

受迫害的台語羅馬字

歷來國民黨統治者對台語羅馬字並無友善。
簡單將台語羅馬字受著ê迫害整理如下:

1.1955年國民黨的教育部函省政府限制教會使用台語羅馬字,禁止用台灣羅馬字傳教。

2.1956年禁止各級學校使用方言,違者罰一塊錢並掛「狗牌」。

3.1957年限制《教會公報》使用台語的羅馬拼音。

4.1957.10.9 教育廳通令各縣市取締白話字聖經, 不准用台灣本土語言傳教。

5.1958.2.15 教育廳函各縣市政府暫時允准白話字使用三年。

6.1959.3.3 教育部決定暫時允准使用白話字聖經,但是希望用"標準國語聖經''來取代。

7.1963年行政院頒佈「廣播及電視無線電台節目輔導原則」,規定「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

8.1964年政府通令機關學校「辦公時間,必須一率使用國語」。

9.1970年強迫《台灣教會公報》全面改用中文。

國民黨政府打壓白話字,最早的正式通令是在1954(民43),
台灣省政府於1955年再次禁止教會使用台語拼音之公告。
(圖引自:維基百科-白話字)

10.1972年教育部函令電視台「閩南語節目每天每台不得超過一小時」。

11.1973年沒收香港出版、銷台灣ê Bernard L.M. Embree《閩南語詞典》(1973, 香港出版)。

12.1975年警備總部沒收台語聖經(紅皮聖經)及泰雅語聖經。

13.1976年行政院公佈「廣播電視法」,規定「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

14.1984.10.28 教育部函請內政部遏止教會使用「方言」kah羅馬拼音傳教。

15.1984.12.8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禁止山地教會使用羅馬字拼音的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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