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迫害的台語羅馬字
歷來國民黨統治者對台語羅馬字並無友善。
簡單將台語羅馬字受著ê迫害整理如下:
2.1956年禁止各級學校使用方言,違者罰一塊錢並掛「狗牌」。
3.1957年限制《教會公報》使用台語的羅馬拼音。
4.1957.10.9 教育廳通令各縣市取締白話字聖經, 不准用台灣本土語言傳教。
5.1958.2.15 教育廳函各縣市政府暫時允准白話字使用三年。
6.1959.3.3 教育部決定暫時允准使用白話字聖經,但是希望用"標準國語聖經''來取代。
7.1963年行政院頒佈「廣播及電視無線電台節目輔導原則」,規定「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
8.1964年政府通令機關學校「辦公時間,必須一率使用國語」。
9.1970年強迫《台灣教會公報》全面改用中文。
國民黨政府打壓白話字,最早的正式通令是在1954(民43),
台灣省政府於1955年再次禁止教會使用台語拼音之公告。
(圖引自:維基百科-白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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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73年沒收香港出版、銷台灣ê Bernard L.M. Embree《閩南語詞典》(1973, 香港出版)。
12.1975年警備總部沒收台語聖經(紅皮聖經)及泰雅語聖經。
13.1976年行政院公佈「廣播電視法」,規定「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
14.1984.10.28 教育部函請內政部遏止教會使用「方言」kah羅馬拼音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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