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日 星期日
3月1日,台灣人民抗暴日
2026年2月28日 星期六
🙏二二八祈禱文(2026.2.28)
🙏二二八祈禱文(2026.2.28)
慈悲與公義的上主,我們今日站立在「中正廟」前。這座建築被刻意塑造成中國式的皇帝陵寢前,我們在此,不是要膜拜權力,乃是為了見證民主台灣的追求,更是為了守護民主的價值。主啊,79年前二二八此時
1947年的槍聲,使無辜者倒臥血泊中;外來政權以武力,屠殺無辜的人民,使家庭破碎,使社會噤聲,使恐懼成為日常。許多名字未被記錄,許多屍骨未得安葬,許多哭聲被歷史掩埋。然而,他們的血從地底下發出控訴的聲音,祢都聽見了。祢不是沉默的上主,祢是為受壓迫者伸冤的上主。
我們在此控訴威權體制對人民的暴力
我們拒絕把屠殺合理化為「歷史的必然」,拒絕把壓迫包裝為「時代的選擇」。二二八不是模糊的官逼民反的事件,而是對人的尊嚴、自由與生命的踐踏。若罪責不被指出,歷史就會被粉飾;若真相不被說出,暴力就會被美化。主啊,求祢使我們有勇氣尋求並說出真相,使記憶不再停止在過去,而成為推動轉型正義的改革動力。
我們祈求,讓記憶成為公民責任
真正成熟的民主,不建立在遺忘之上,而建立在誠實面對歷史、制度性追究責任、持續深化人權保障之上。若我們對歷史冷漠,邪惡威權便可能以不同形式重演。求祢使我們明白:紀念,不是情緒的抒發(敨氣),而是族群大生命的守望;不是族群的對立,而是價值的重新確認。
主啊,二二八從國族傷痕,走向命運共同體
我們承認這段歷史揭露了外來殖民政權的殘酷本質,也提醒我們:任何脫離人民監督的權力,都可能再次成為壓迫者。求祢賜給我們清醒與智慧,使我們堅決抵抗威權再現,無論它以何種語言、何種旗幟、何種假借和平協議之名而來。
我們也祈求救贖
救贖不是抹去責任,而是在真相與咎責之後,重建公義的秩序。願我們的社會不再以恐懼為統治工具,而以法治為共同準則;不再以領袖神話為依歸,而以人民主權為根基。讓國家的權力真正來自人民、受人民監督。做領袖的要像做僕人一樣,服事人民。
上主啊,祢曾藉先知宣告:「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祢同行。」求祢使我們在這片土地上實踐這呼召的使命。
讓我們記得,是為了更清醒;
讓我們清醒,是為了更自由;
讓我們自由,是為了彼此守望。
歷史的傷痕不會自動消失,但它可以成為力量。
當我們記得,我們就不再被謊言的統治洗腦;
當我們承擔責任,我們就不再被恐懼統治;
當我們彼此守護,我們就能促進族群大生命的共同體。
主啊,願二二八的淚水,化為民主深化的種子;願受難者的血,成為守護人權的呼聲;願這島嶼的未來,不再由外來政權決定,而由這片土地自由的人民共同來決定。
我們如此祈求,是因為相信:
公義終必成為制度,
憐憫終必成為文化,
自由終必成為日常。
感謝公義與和平的上帝聽我們的祈禱。阿們。
台北228記念行動/黃春生牧師於中正廟帶領全體祈禱
《二二八,我們仍記得:從國族傷痕到命運共同體》
時間:2026/2/28(六)上午十點
地點:中正廟 — 獨裁者紀念館堂體前階梯及廣場,安魂舞與獻花。
2月28日,台灣日(Taiwan Day)
⭕️ 2月28日,台灣日(Taiwan Day)
將二二八訂為「和平紀念日」是有缺憾的,因為有屠殺,卻無元兇的咎責,沒有公義哪來和平呢?因此,將二二八暫定為「台灣日」(Taiwan Day),或許是一種選擇。
二二八,不只是歷史課本上的一頁,而是台灣人民集體記憶中一道尚未完全癒合的傷痕。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揭開戰後外來政權高壓統治的真面目,人民對貪腐、專斷與失序的不滿,竟換來全面鎮壓與大規模屠殺。那不是單一衝突,而是對台灣社會菁英、知識分子與地方領袖的系統性清除,深刻改變了台灣的命運走向,使整個社會在恐懼中沉默數十年。然而,歷史並未在沉默中終止。進入威權晚期,三起震撼社會的政治血案,再次把台灣推向命運的轉折點。
1980年2月28日的林宅血案,發生在黨外運動領袖林義雄家中,其母親與雙胞胎女兒遭殘忍殺害。案件至今未明,但它象徵著國家暴力陰影已侵入私人家庭。1981年7月3日的陳文成命案,旅美著名數學家返台後離奇身亡,知識界與國際社會強烈質疑情治單位涉入。1984年10月15日的江南案,更將黑手伸向海外,在美國刺殺美籍作家劉宜良(筆名江南),引發國際外交風暴。
這三大血案,像三道驚雷,擊碎了威權體制的正當性。國際壓力、內部危機與社會覺醒交織之下,蔣經國於1985年12月25日公開宣示蔣家後代不再從政,1987年7月15日宣布解除戒嚴。歷史的巨輪開始轉向。當然,民主化不是統治者的恩賜,而是人民在恐懼中仍然堅持發聲、行動與守望的結果。
從1947到1980年代,台灣的民主並非直線進步,而是在血與淚中淬鍊。二二八事件提醒我們,當國家機器失去制衡,人民的生命與尊嚴可以在一夜之間被踐踏;而三大血案則證明,即使在高壓統治下,真相仍會逼近權力核心,正義的呼聲不會永遠被壓制。
紀念二二八,不是為了延續仇恨,而是為了守護民主與自由的制度。真正成熟的民主,建立在誠實面對歷史、制度性追究責任,以及持續深化人權保障之上。如果我們對歷史冷漠,歷史就可能以不同形式重演。
今天的台灣,能夠自由選舉、公開批評政府、討論未來方向,正是無數人付出代價換來的空間。紀念二二八,是對受難者的尊重,也是對未來世代的承諾:我們拒絕威權復辟,我們守護民主法治,我們讓國家的權力真正來自人民、受人民監督。
歷史的傷痕不會自動消失,但它可以成為力量。當我們記得,我們就更清醒;當我們清醒,我們就更自由。
2026年2月27日 星期五
1947年2月27日,台北緝菸血案
⭕️1947年2月27日,台北緝菸血案
1947年2月27日夜晚,台北延平北路與南京西路交會處的「天馬茶房」走廊前,發生了一起改變台灣歷史走向的暴力事件。當晚,專賣局台北分局6名查緝員與4名員警,以違反菸酒專賣為由,查緝40餘歲寡婦林江邁涉嫌販售私菸。她因戰後經濟困頓、物資匱乏,以零星販菸維生。查緝人員不僅沒收其合法與非法香菸與現金,在她跪地哀求歸還合法香菸時,竟以槍托重擊其額頭,致其流血昏厥。此一過度執法與羞辱性的暴力,立即引發旁觀民眾義憤。群眾沿街追逐查緝人員,衝突升高之際,查緝員開槍示威,卻誤殺無辜路人。這起「緝菸血案」成為翌日(2月28日)大規模抗議的導火線,最終演變為震撼全台的二二八事件。
國民黨政府戰敗流亡台灣,台灣由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治理,菸酒專賣成為重要財源。然而,官僚壟斷、配給失衡與物價飛漲,使底層人民生計雪上加霜。專賣制度本意在於財政管理,實務上卻伴隨尋租與濫權。查緝行動在缺乏比例原則與人權保障下,轉化為對弱勢的高壓執法。林江邁並非組織性走私者,而是困頓中的個體經濟行為者;國家權力卻以最粗暴的方式介入,象徵治理失能與倫理崩解。
事件發生後,時任台灣省行政長官的陳儀,並未檢討施政失當與貪腐問題,反以「共產黨陰謀煽動叛亂」上報南京,要求出兵。3月8日,軍隊自基隆登陸,隨後在全台展開鎮壓與清鄉,造成大量平民傷亡。中央決策核心人物蔣介石核准出兵,政治敘事遂由「行政暴力與民怨」轉換為「平亂」。這種將治理失能外部化、將人民抗議污名化的手法,成為威權統治的典型模式。
天馬茶房所在地已被審定為「不義遺址」,其意義不僅在於保存空間,更在於確立公共記憶:國家暴力曾在此對底層人民出手。歷史記憶不是為了反覆撕裂,而是為了建立法治與人權的底線。若社會對暴力失去記憶,暴力便可能以不同名義回返。
記得1947年2月27日,不是為了停留在憤怒,而是為了確保這片土地上的人民,永遠不再因為一包香菸而流血。當我們走過延平北路與南京西路的街角,願那段歷史提醒我們:公義與尊嚴,從來不是口號,而是需要世代守護的承諾。
2026年2月26日 星期四
1920年2月26日,日本臺灣總督府廢止「火燒島」
2026年2月25日 星期三
2月25日,杜聰明紀念日
2026年2月24日 星期二
2022年2月24日,俄羅斯全面入侵烏克蘭,迄今滿四年
2026年2月23日 星期一
1938年2月23日,松山空襲事件——中華民國聯手蘇聯首次對臺灣展開的大空襲
2026年2月20日 星期五
1994年2月20日,行政院出版《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
2026年2月19日 星期四
1963年2月19日,美國作家Betty Friedan出版《女性的奧秘》
2026年2月18日 星期三
1943年2月18日,德國納粹逮捕白玫瑰(反抗組織)的6名核心成員
2026年2月17日 星期二
2008年2月17日,科索沃宣布《科索沃獨立宣言》
2026年2月14日 星期六
1982年2月14日,旅居美國的台灣人成立「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
2026年2月12日 星期四
1817年2月12日,José de San Martín 贏得智利獨立關鍵戰役
2026年2月11日 星期三
1778年2月11日,伏爾泰在離開巴黎整整28年後,終於重返巴黎
⭕️ 1778年2月11日,伏爾泰在離開巴黎整整28年後,終於重返巴黎
1778年2月11日,伏爾泰在離開巴黎整整28年後,終於重返這座城市。當他回到巴黎時,已有約三百位仰慕者與知識分子前來探望,這一幕不僅是對一位作家的歡迎,更象徵著一個時代精神的轉變。筆名伏爾泰(Voltaire),本名法蘭索瓦—瑪利·阿魯埃(François-Marie Arouet),1694年生於巴黎一個中產家庭。他年輕時原本學習法律,卻很快投身文學與戲劇創作,以古典悲劇與詩作成名。然而,他尖銳的諷刺筆鋒,特別是對政治與宗教權威的批判,使他屢遭打壓。1717年,他因諷刺詩《亨利亞德》觸怒當局,被關進巴士底監獄近一年。
出獄後,他的筆並未因此沉寂。1726年,由於官方對其作品不滿,他被迫流亡英國。回國後繼續創作,但1734年的《哲學通信》再次批判宗教制度與政治體制,使他不得不再度離開巴黎。他在香檳地區、普魯士柏林、瑞士等地輾轉居住,期間完成諷刺小說《憨第德》(Candide)等影響深遠的作品。直到1778年2月11日,他才在長達28年的流亡之後,重回巴黎,受到熱烈歡迎,並於同年5月在巴黎辭世。
伏爾泰的回歸,象徵啟蒙思想從被壓制的邊緣,逐漸走入公共的中心。他曾因批判權威而被監禁、放逐,但晚年卻成為巴黎知識界的精神領袖。這不僅是個人命運的翻轉,更預示著法國社會思想氛圍的變化—距離法國大革命,僅剩11年。
在今日世界,伏爾泰的回歸仍具有深刻象徵意義。許多社會中,批判權力的人仍可能被噤聲、流放,甚至被迫離開公共舞台。然而,歷史顯示,思想的力量終會回到社會中心,成為改變制度的種子。
伏爾泰一生不斷對抗威權、集權壓迫,主張理性、寬容與言論自由。他的名言常被概括為:「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種精神,在今日仍是民主社會與人權價值的重要基石。
2026年2月10日 星期二
1976年2月10日,白雅燦政治迫害案
⭕️1976年2月10日,白雅燦政治迫害案
白雅燦,是台灣白色恐怖時期的重要政治受難者之一。他出生於1945年彰化花壇,成長於教師家庭,自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後,曾任軍法官與教師,關心公共事務,積極參與黨外運動。
1975年,他決定投入立法委員增額選舉,親自參選。競選期間,他印製政見傳單,公開質疑當時行政院長蔣經國的財產、家族特權與威權體制,並提出解除戒嚴、釋放政治犯、改革政治制度等主張。這些言論在當時被視為「叛亂」,他因此遭逮捕。
1976年2月10日,白雅燦未經公開審判,即被軍事法庭判處無期徒刑,關押於綠島監獄,成為白色恐怖下的政治犯。獄中環境惡劣,他曾以絕食抗議,家屬並向國際人權團體求援,才逐漸引起國際關注。
直到1988年,在國內外人權團體與民意代表持續聲援下,他才獲得釋放,前後共失去十五年的自由。多年後,政府依轉型正義相關法制,撤銷當年的判決,確認那是一場國家不法的政治迫害。
白雅燦政治迫害案提醒我們,在威權體制下,只因提出政治改革與言論批判,就可能被貼上「叛亂」標籤,失去自由與人生。今天台灣能夠享有言論自由、選舉權利與多元社會,正是許多像白雅燦這樣的受難者,以青春與生命換來的成果。
民主從來不是理所當然的禮物,而是人民長久奮鬥的結晶。記住白色恐怖的歷史,不是為了仇恨,而是為了守護自由、拒絕威權復辟。當社會再次出現壓制異議、集權統治的聲音時,我們更要警醒:唯有持續珍惜民主制度、守護人權價值,才能讓歷史的傷痛不再重演,讓自由的台灣持續向前。
🎞圖:白雅燦/臉書 邱萬興攝影
2026年2月8日 星期日
1970年2月8日,戒嚴時期泰源事件
2026年2月7日 星期六
1992年2月7日,歐洲各國簽署《歐洲聯盟條約》
2026年2月6日 星期五
1879年2月6日,台北濟南教會大禮拜堂設計者—井手薰 出生
⭕️1879年2月6日,台北濟南教會大禮拜堂設計者—井手薰 出生
2026年2月5日 星期四
1597年2月5日,日本二十六聖人殉道日
1597年2月5日(慶長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二十六位日本吉利支丹(基督徒)在日本長崎被公開釘死於十字架上。這起事件,後世稱為「日本二十六聖人殉道」,成為日本基督信仰史上最沉痛、也最具象徵性的時刻之一。
這場殉道並非偶發悲劇,而是制度性迫害的結果。1587年,豐臣秀吉下令驅逐傳教士、全面禁教;十年後,政權更以公開處刑的方式,企圖以恐懼根除信仰。被處死的二十六人,包括四位西班牙籍傳教士、一位來自「新西班牙」(今墨西哥)的修士、一位葡萄牙籍修士,以及二十位日本籍信徒,其中甚至包含三位未成年人。他們被押送至長崎,在眾目睽睽之下殉道。
迫害並未因此止息。直到1640年前後,成千上萬的日本基督徒因信仰被處決、流放或被迫潛伏地下,形成後來歷史上所稱的「隱藏基督徒」(Kakure Kirishitan)傳統。這是一段信仰被壓抑、良知被測試、人性被逼問的歷史。
日本二十六聖人的故事,並不只是「過去的宗教悲劇」,而是一面直指今日世界的鏡子。當政治權力無法容忍差異、拒絕多元聲音時,最先被壓制的,往往不是暴力,而是良心。這二十六人並未組織叛亂,卻因信仰而被視為威脅;歷史反覆提醒我們,專制最害怕的,從來不是武器,而是不肯被收編的良知。
殉道不只是教會的記憶,更是公共社會的責任。宗教自由、思想自由、人身尊嚴,從來不是「理所當然」,而是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民警醒守護的成果。當任何群體因信念而被去人化、被標籤、被消音,歷史就已經在敲警鐘。
日本二十六聖人沒有留下宏偉的著作,卻留下了一個極其清楚的訊息:暴力或許能奪走生命,卻無法終結盼望;權力或許能封口一時,卻無法永遠壓制真理。記念這一天,不是為了歌頌死亡,而是為了更勇敢地活——活出尊嚴、活出自由、活出行公義、好憐憫的生命姿態,讓上帝國度的價值,在歷史的長河中繼續被世人看見。
2026年1月31日 星期六
悼念民主前輩劉金獅的祈禱文
副署「惡法」,就是與惡同流!
副署「惡法」,就是與惡同流!
黃春生牧師
在民主法治國家中,法律的存在本應是為了守護尊嚴、自由與公共善,而不是成為權力者自肥、壓迫人民的工具。然而,當立法權背離正義時,我們必須誠實面對一個古老卻迫切的問題:惡法,究竟是不是法?
一、從「惡法亦法」到「惡法非法」:法治的分水嶺
主張「惡法亦法」(Lex iniusta est lex.)的觀點,強調程序正義與秩序穩定:只要法律經由形式合法的程序通過,即便內容不義,仍具有拘束力。這樣的立場,表面上維繫制度運作,實際上卻可能讓不義披上合法外衣。
歷史的警鐘早已敲響。二戰時期,納粹政權正是透過「依法行政」,將種族滅絕包裝成國家義務,最終造成「依法屠殺」的人類悲劇。台灣的戒嚴年代亦然:刑法一百條、《懲治叛亂條例》等法規,皆是形式合法、實質壓迫的惡法,嚴重戕害人民的思想自由與人身安全。
與此相對,進步的法治思想主張「惡法非法」(Lex iniusta non est lex.)。這一立場可追溯至奧古斯丁、阿奎那的自然法傳統,也在近代由馬丁路德金恩牧師等公民運動者具體實踐:凡是違反公平正義、基本人權的法律,在道德與實質上不具真正的法律效力。因此,人民不僅沒有遵守惡法的義務,反而被賦予抵抗不義的責任。
二、副署惡法:行政權的良知試金石
在民主憲政體制中,行政首長的副署權,並非橡皮圖章,而是一道良知的防線。當立法權明顯偏離公共利益,行政權若仍選擇副署,無異於與不義同流。
當前,中國國民黨、民眾黨在立法院強推所謂「三大修法」,正是對這道防線的公然挑戰。這些修法,與國家安全、人民福祉毫無實質關聯,卻與特定政黨與個人利益高度重疊。
三、三大修法的本質:政黨利益的量身打造
第一,修《衛星廣播電視法》——為特定媒體解套。
透過刪除主管機關得以駁回換照的關鍵條文,甚至企圖溯及既往,讓已遭撤照的電視台復播。此舉不僅為中共媒體滲透、中天鋪路,更將徹底削弱媒體監理,危及公共言論空間。
第二,修《立法院組織法》——為個人除罪。
將助理費重新定義為立委的「補助」,等同於把「詐領助理費、公積金」的行為全面漂白,形同替顏寬恒等案件量身打造免責機制,踐踏「專款專用」與反貪腐的基本原則。
第三,修《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為黨國遺緒洗白。
排除「曾隸屬於國家」的組織,使救國團、婦聯會等長年依附威權體制累積的龐大資產得以合法化,恐造成國庫高達四百億元的潛在損失,重創轉型正義。從這一點來看,國民黨過去為威權時期的邪惡道歉都是假的,台灣應該要學習德國1991年通過的除垢法(Lustration),徹底清查威權遺緒、達成社會轉型正義。
四、程序的踐踏:逕付二讀的民主倒退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些重大修法,竟未經充分的委員會審查與社會討論,而是以「逕付二讀」的方式強行表決。這不只是程序瑕疵,而是對代議民主的公然蔑視。法律若失去審議,就只剩權力;權力若不受制衡,就只剩剝奪。
五、關鍵少數的抉擇:站在人民,還是權力?
在這樣的時刻,社會自然要追問:自稱「第三勢力」、「關鍵少數」的台灣民眾黨,究竟選擇站在哪一邊?是站在國家利益、民主法治與人民權益的一邊?還是為了短期的權力算計,默許甚至支持這些自肥的惡法?很顯然的,民眾黨擁護「惡法」,選擇與邪惡同流。
結語:守住良知,才守得住法治
歷史告訴我們,真正摧毀法治的,從來不是人民的抗議,而是權力對不義法律的順從。副署惡法,不是中立,而是共犯。
願我們記得:法治的靈魂不是條文,而是正義;民主的根基不是多數,而是對每一個人的尊重。只要還有人願意為公共良善發聲、為弱勢挺身,惡法終將失去它的偽裝。促進公義的國度,才能使我們的國家及世界走向上帝國的願景。
說到底,這不是藍或白的問題,而是人民要不要繼續做一個有良知的公民,要不要促進上帝國的公義與良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