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29日 星期二

公益的糖衣,心靈的毒藥

公益的糖衣,心靈的毒藥
黃春生牧師  見《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政府以推行社會福利之「公益」為由發行彩券,表面上看來很堂皇,但是其本質卻很邪惡。許多發行彩券的國家發現,會購買彩券的民眾以貧困、低階層人士為主,因為彩券「販賣希望」(selling hope)給窮人,他們期待一夕之間脫離貧窮。也因此他們遺忘逐步踏實的奮鬥,轉而養成投機、貪婪的心態,甚至忽視國家意識、人性價值的重要性,儼然「彩券」才是他們生活中最大的寄託與希望的所在。在基督教裡,我們反對以別人的損失為享樂的娛樂方式,更反對賭博背後的不勞而獲心態。

根據財政部規劃彩券盈餘分配,國民年金百分之四十五、全民健保百分之五、社會福利百分之五十。表面上雖然挹注在社會福利上,但這種所得逆分配的方式卻是不公義。因為,真正購買彩券多半是中下階層,有錢人並不需要藉此發財,以中下階層的錢去貼補全民健保與國民年金,反而造成「劫貧濟貧」的結果,不符社會正義原則,更何況這些錢也只是取代既有國家社福預算,並未增加弱勢者的福利。這讓人覺得政府發行彩券,只為了轉移群眾的焦點,去忽視經濟結構的不公義。政府若是有心要推展健全的福利制度或國民年金制度,應該建立公平的稅賦制度,富者多徵收,貧窮者免賦;而不是以公益為名包裹的賭博彩券財源,不僅由弱勢族群承擔發行彩券的道德風險,其衍生的社會問題付出更多成本。

早在民國三十九年台灣就發行「愛國獎券」,目的說是要籌募「建設經費」。但是發行之初並沒有「發行條例」來規範經費的使用,直到民國五十七年,也就是獎券發行近二十年後,才訂出利潤的用途。換言之,有十九年的獎券收入被不明不白的「挪用」。這樣變相的歛財行為,在戒嚴時代沒人敢提出質疑。直到民國七十四年八月,才在反對黨的抗議下,國民政府才逐漸提高獎金額度。但此時台灣人民已經不再將「愛國獎券」當成支持政府推動建設之用,反而將「愛國獎券」當成賭博工具。於是「大家樂」、「六合彩」孕育而生,愛國獎券也背負罪名而停辦。可惜「愛國獎券」對台灣社會的傷害,遠遠超過「愛國」、「建設」。

此次政府作莊發行「公益彩券」,在我看來乃是包著「公益」的糖衣,裡面卻藏著心靈的毒藥。因為,這一層糖衣強化、合理化「賭博無罪」的認同感。又加上台灣迷信風氣盛行,許多人開始不務正業,向陰宅、野塚、神明求明牌。在我看來:神明也會在賭博上參一腳,這樣的宗教信仰是很邪惡,且不利於人類的心靈重建。不僅如此,也有三流電視以獨家新聞來報導「神桌報明牌」,也有以星座運勢等匪夷所思的怪力亂神節目來扭曲人的心靈。甚至,居然也有人見到車禍不是先救人,而是先觀察傷者的姿勢來推測明牌,或是以車號來簽賭。

樂透獎金累積到一、二億元,儼然已成為「全民運動」,就像十幾年前股市狂飆時,員工不甩老闆,老師忙下單,家庭主婦買菜買到號子裡,一切的倫理與價值觀全亂了,這絕非台灣人民之福。若是這樣扭曲心靈的賭風繼續下去,必定也會發生過去大家樂時期的現象,就是隨處可見斷手、斷腳,或是被燒的「神像」。試想,當人連「神明」都不怕時,還會怕「人」嗎?到時候再訴諸法院和法律制度,或是訴諸道德良心恐怕已經為時已晚。

黃春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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