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2月4日,「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成立
「二二八事件」,現代臺灣歷史上的沉痛傷痕,在威權統治時期被中華民國政府視爲言論與出版上的禁忌,受難家屬與見聞者亦受特務軍警恐嚇,而不敢公開談論其冤屈。直到八O年代,臺灣民主運動風起雲湧,許多民主前輩開始衝撞體制,設法破除言論禁忌,喚起社會大眾關注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由「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先生、陳永興醫師與李勝雄律師等人努力奔走下發起,1987年2月4日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發起單位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北區聯合祈禱會、黨外屏東聯誼會、黨外嘉義聯誼會、民進黨雲林籌備處及民進黨幹部服務處等團體聯合組成,是解嚴前最大規模的民間團體串聯。
1987年2月13日,對外發表「二二八和平日宣言」,呼籲公佈真相,平反冤屈。隨即赴全台各地演講,在風雨中,在軍警環伺下,四十年的悲情一夕之間感染全場,如潰堤的怒濤洶湧而,出激起社會迴響。
1989年1月,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和長老教會等教十個海內團體共同發起「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
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成立後,公開主張將每年二月二十八日訂為國家紀念日、要求政府公佈眞相並公開道歉、恢復冤罪者名譽、呼籲對受難家屬給予平反賠償、將二二八事件史實編入教科書,並且立刻釋放所有的良心政治犯;促進會亦透過實際行動,在全台各地舉辦公開活動與演講,引領社會大眾「重新發現」二二八事件。隨著臺灣言論自由逐漸解禁,關於二二八的出版與研究也如雨後春筍般大量湧現,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的主張也逐一實現。
🎞圖:「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成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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