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奧地利之後,我們來到此次行程的最後一個國家捷克。捷克自從脫離共黨統治之後,極力的要成為歐盟的一份子,因此在社會福利上也效法許多歐洲國家的制 度。至少我認為他們在這一方面的努力比台灣先進與成功。例如捷克為鼓勵家庭對孩子 的照顧,每生一位小孩,國家每月補助小孩8000元克朗,母親3000元。若是生第二胎,每月補助小孩20000元。因此,有許多家庭都有二個小孩,且這 樣的補助比一人的收入還高。他們每年有給休假為一個月,且他們對母親極為優渥,產假4-6年,在這當中每個月還可領國家的生育補助。
至於納稅方面,一般受薪與基層員工是免稅的。只有管理階層與老闆需要納稅。此外,捷克政府主要的稅收就是營業稅,所以愈賺錢,繳稅愈多。在那裡我還發現一 個特殊現象,就是禮拜六、日極少商家開門,且晚間極少營業。後來才知道,在歐洲有些國家有制訂「公平競爭法」,一般商家都有工會,且工會都會規定營業時 間。若是有商店提早營業或是超過打烊的時間還在營業,他的同業就可以舉發,因為這個商店沒有按照營業時間來營業,這對其他守法的商家是不公平的競爭,因此 他就會被罰款。但是,我發現當地東方人的商店,都寧可被罰錢也要營業到很晚。
我個人極為贊成歐洲人的坐息習慣,他們極少有夜生活,而重視家庭生活。他們禮拜六、日休息,可以使身體休息,也可以到教會使心靈得到寧靜。反觀台灣,許多 夜生活與經濟活動無形之間已經使人的身心無法得到安息。畢竟,人不是為了物質的需要而生活,人還有許多層面需要被關注。
在捷克的行程中,最主要的是要去探討一段教會的改革歷史。這一段改革史比起德國馬 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還早一百年,只是那一次的改革被當時腐敗的教廷所瓦解。但上帝改革的火焰總無法被抹滅,終於在百年之後馬丁路德、加爾文等改革者 的身上實踐出來,也因此才有今日的基督教。
捷克的改革肇始於約翰胡司(John Huss,1372-1415),胡司是個極出色的講道者、學者和神學家。他一生高舉聖經,認為聖經是「上帝的律例」,因此具有無上的權柄。胡司 在當時腐敗的教會中,是上帝重用的僕人,他反駁贖罪券的功德教義,他鼓勵人民閱讀聖經,因此他本人不以教廷所規定的拉丁文主理彌撒(禮拜),而以捷克語講 道並主理彌撒。而他也讓所有的信徒都可以領受聖餐的葡萄汁,因為天主教規定只有神職人員有權領聖餐的杯,至於信徒僅可領聖餐的餅。
胡司本人相當的謙卑、勤儉,他認為當時的神職人員有權有勢,且坐擁財富,已經失去作為上帝的僕人的委身態度。因此,他主張神職人員應該與信徒一樣,而非與 貴族一樣擁抱錢財與富貴。他的主張很符合聖經,也因此獲得一般信徒的回應。特別是他的教會會友都有讀聖經,因此都很支持胡司對上帝話語的支持。但是,胡司 的主張被教廷與其他神職人員視為眼中釘,因為胡司通過聖經的主張已經擋了教會當權者的「財路」,所以就被設計加以陷害,最後被處以火刑。
胡司可說是中世紀墮落教會的改革先驅,雖然他的改革沒有成功,但是他的跟隨者迄今仍延續他的腳步,其中主要是捷克境內的波西米亞人。而捷克也將胡司視為捷克的民族英雄。
(圖片為胡司廣場的胡司銅像。該廣場是1915年紀念胡司安息500年所建的廣場。)
圖: 胡司紀念教堂內
(我與林鴻信教授脫隊,按著地圖造訪胡司紀念教堂)
(我與林鴻信教授脫隊,按著地圖造訪胡司紀念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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