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5日 星期四

談青少年性氾濫

談青少年性氾濫
黃春生
希伯來書13:4「人人應該尊重婚姻的關係;夫婦必須忠實相待。上帝要審判放蕩和淫亂的人。」

以往九月開學前是「墮胎潮」,從新聞報導中得知今年似乎提早一個月。牧師做一位信仰的教導者,必須加以探討此問題。因為,青少年時期的性行為氾濫,為將來成年後的不負責任行為留下伏筆,並為將來的婚姻失敗問題鋪路,留下複雜的社會問題。這不僅是牧師必須警醒的,也是為人父母應警覺到,現代社會性氾濫的污染力,早做防範,以保青少年兒女的身心靈的健康。

台灣杏陵基金會在1998年,曾經針對台灣地區安全性行為作一調查,在北、中、南三區共600名受訪者中男、女各佔一半,每個年齡層(16-19,20-29,30-39,40-44歲)各佔了25%,職業方面,大多為全職,已婚的佔了六成左右,有小孩的佔了五成左右。調查中發現第一次性行為發生的年齡,在20歲以前有43.5%。其中通過性交易而有第一次性經驗者有(4.7%)。

此數據多少也讓我們警覺到今日台灣的性氾濫是如此的嚴重,我想導因有幾方面:由於色情資訊的鼓吹,時常可以看到隨處張貼的色情小廣告,隨意發送的色情郵件;父母疏於管教,甚至起了不良示範租借色情影片等;交了煽動性的不良朋友;當然也有所謂社為名流的不良示範等。

許多教育家和兒童心理學家認為,使青少年失去道德觀念而誤入性犯罪,有三大原因,這是值得我們警醒的:

(一)父母經常不在家:孩子若在家中得不到愛、接納和欣賞,便向潮流文化認同,以滿足自尊的需求,或是同儕的煽動等。

(二)充滿性刺激資訊:現今社會資訊發達,錄影帶流行,隨處可租借;電腦網絡,使人足不出戶,便可瀏覽各類淫穢的圖像。

(三)童年受創的報復心理:當家庭破碎或孩子的身心靈受到大創傷後,情緒沒有得到釋放,轉而易以叛逆行為進行報復。

因此,為人父母,要預防子女濫交,首先自己要保持良好的夫妻關係,健全溫暖的家,滿足子女的精神需要,以免他們向外尋找精神寄託,做出越軌的事。一個親子關係、親子溝通親密的家庭,孩子會向父母的價值觀與道德觀認同,這種向心力是抵抗性氾濫污染的最佳反制劑。此外,提供青少年正當純潔的同儕環境也很重要,而並在其中教導青少年信仰的價值觀也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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