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 星期五

六一二事件:人民走上街頭,阻擋「國安三法」

 ⭕️六一二事件:人民走上街頭,阻擋「國安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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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生牧師


1987612日,是台灣民主化進程中一個不應被遺忘的日子。


許多人記得1987715日解除戒嚴,卻較少人記得,在解嚴前一個月,台灣社會曾經爆發一場大規模的民主抗爭。這場被稱為「六一二事件」的街頭運動,不只是反對《國家安全法》的立法,更是人民爭取真正自由與民主的重要歷史篇章。


▋戒嚴解除,不等於民主來臨


1949519日,中國國民黨政權宣布台灣進入戒嚴狀態,並自520日起正式實施戒嚴令。此後長達38年,人民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基本權利受到嚴格限制,無數人因政治立場不同而遭受監控、逮捕與迫害。


到了1980年代,在台灣社會持續要求民主改革的壓力下,國民黨政府不得不考慮解除戒嚴。然而,威權體制並未準備真正放棄對社會的控制。


當時執政者提出所謂的「國安三法」,包括《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等相關法案,希望在解除戒嚴的同時,透過新的法律架構延續對人民的管制權力。許多黨外人士與民主運動參與者認為,這種做法只是將戒嚴體制換上新的包裝,本質上仍然維持威權統治。


1987516日,行政院院長俞國華公開表示,只要「國安三法」完成立法,政府就會宣布解除戒嚴。這項宣示更加深了民主運動人士的疑慮:如果解除戒嚴的前提是建立新的控制機制,那麼這究竟是真正的自由,還是另一種形式的威權延續?


▋反國安法運動:人民要求真正的解嚴


19876月,《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送交立法院逐條審查。


面對國民黨企圖強行通過法案,民進黨與許多民主運動團體發起大規模抗議行動,主張「反國安法、爭取真解嚴」。


610日起,來自全台各地的群眾陸續集結於台北街頭,展開為期三天的示威活動。抗議者認為,民主改革不應只是取消戒嚴令的形式改變,而必須真正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與政治自由。


這場運動不僅是政黨動員,更反映出台灣社會對民主化的強烈期待。許多人明白,若任由新的限制性法令取代戒嚴體制,人民追求自由的努力恐怕將再次受挫。


▋六月十二日:和平抗爭與衝突爆發


1987612日,抗議行動進入高潮。


當時立法委員許國泰與國民大會代表蘇培源、蕭裕珍等人,高舉民主進步黨旗幟帶領隊伍前進。賁馨儀則高舉寫著:「堅持和平原則、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標語,提醒參與者以非暴力方式表達訴求。然而,當天現場情勢卻逐漸惡化。


國民黨附屬的極右團體「反共愛國陣線」動員上百名成員前往抗議現場,高舉中華民國國旗,對示威群眾進行辱罵與挑釁。雙方發生推擠與衝突後,警方隨即以維持秩序為由展開強力驅離。


原本以和平非暴力為原則的示威活動,在媒體與官方扭曲報導中被描繪成「暴力事件」。許多民主運動人士認為,這不僅扭曲了抗爭本質,也成為當局合理化鎮壓行動的藉口。


▋六一二事件的歷史意義


從後來的歷史發展來看,六一二事件雖然未能阻止《國家安全法》的制定,但它卻具有深遠的民主意義。


它揭露了解除戒嚴前夕威權體制的真實面貌:政府一方面宣稱推動改革,另一方面卻試圖保留對人民的控制權力。


更重要的是,這場運動展現出台灣人民對民主自由的堅持。民主從來不是統治者的恩賜,而是人民透過不斷努力爭取而來的成果。


隨後幾年間,台灣陸續經歷《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除(1991)、《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廢除(1991)、國會全面改選(1992)、總統直選(1996)等重大改革。這些民主成果的背後,都有無數人在街頭、在法庭、在監獄、在教會與公民社會中付出的代價。


▋民主需要持續守護


回顧六一二事件,我們看見的不只是一場街頭抗爭,更是一代人對自由與尊嚴的追求。


歷史提醒我們,威權體制往往不會以原來的面貌出現。它可能改變名稱、修改法律、換上新的包裝,但其核心仍然是限制人民權利、削弱公民社會、擴張國家權力。


因此,紀念六一二事件,不只是回顧過去,更是提醒今日的台灣:民主並非理所當然,自由也不會永遠自動存在。


唯有記住那些曾經走上街頭的人們,記住他們堅持和平、勇敢發聲的精神,我們才能將民主自由的價值繼續傳承下去,使台灣成為一個更加公義、更加尊重人權、更加珍惜自由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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