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滅一個民族,就先滅他的語言
新疆自治區打算禁止學校使用維吾爾語言、文字,顯然已違反中國憲法(例如中國憲法第一章第4條;第121條)、少數民族意願,也與地方民族自治法(例如第一章第10條,第37條)相互抵觸。美國維吾爾協會主席尤沙.哈珊(Ilshat Hassan),向RFA記者表示,中國規避自己的憲法與自治區法律規定,透過「雙語教育」名目,實則意在推行漢化「單語教育」,藉以摧毀世界最古老語系之一的突厥語族(Turkic languages)。哈珊還進一步指出,在學齡前的幼兒園,就被強制教授中國普通話,無異於在搖籃期,就將維吾爾語置之死地,這跟「文化滅絕」殺伐行徑,並無不同。
台灣也曾經歷「滅族群母語」的時代!
台灣也曾經歷「滅族群母語」的時代!
民國35年(1946年)3月16日,台灣日治時期剛結束,當時的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指示要加強國語推行,5月成立「國語推行委員會」,進行語言統一運動,減少日文、台語、客語等語言的使用,首任委員為魏建功。剛開始是,使用日語將予以處罰。二二八事件後,民國47年(1958年),台灣省政府推行「說國語運動」。
民國59年(1970年)布袋戲首度被搬上電視螢幕,雲州大儒俠布袋戲曾經收視率高達97%的,幾乎每天中午播出時間一到,大家就盯著電視螢幕觀賞,原本半小時的節目加長為一小時,此節目的影響力大,而被要求加入「中國強」的角色,但最後新聞局以「妨害農工正常作息」,這個節目在583集後停播這個節目。當政府當局允許布袋戲以國語播出,但收視率不再。宋楚瑜擔任新聞局長時,也實施減少台語節目時數,逐漸讓電視節目變為全國語節目。除了禁方言電視節目,也禁方言歌曲。
至民國62年(1973年),核定台灣省各縣市「國語推行指導委員會組織章程」,教育部公佈「國語推行辦法」,所有教育單位包括小學每一個班級都要設立「國語推行委員會」,嚴格禁止使用方言,使用方言者會被加以罰錢、體罰、掛狗牌等處罰。
直到1987年7月15日起解嚴為止,許多母語教學才重新開始被重視。
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發起全省不說日語簽名運動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