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重新教會 牧區屬靈家長任命辦法
一、 訓練:已受洗並有固定參加本會主日禮拜及小組聚會者。
二、 推薦:
1. 有委身意願擔任屬靈家長,服事主耶穌的教會。
2. 經所屬小組長共同推薦。
三、 實習:
1. 接受牧師、區長(實習區長)、小組長之督導。
2. 配搭小組長帶領5G聚會。
3. 以5S關懷組員。
4. 接受小組長指派參與牧養及服事。
四、 任命:由牧區會議任命,並公告在週報中。
五、 督導:
1. 個別督導:區長(實習區長)、小組長之督導。
2. 團體督導:參加牧區領袖小組。
3. 接受牧區相關牧養之訓練。
(2011/9/30小會制訂,2013暫停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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