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重新教會 以勒宣教基金執行辦法
一、目的:本教會謹遵傳福音的大使命(使徒行傳1:8),設置以勒宣教基金提供本會相關宣教經費所需。
二、申請項目及內容:
1. 個人宣教補助:由申請者以個案向小會提出申請。
2. 國內宣教補助:本會所屬單位,按年度事工研討會通過之宣教計畫。
(1)交通補助:宣教行程必要之交通費。
(2)餐食費:宣教期間內,每人每天補助200元。
(3)教材費、訓練費:視實際所需。
3. 國外宣教補助:本會所屬單位,按年度事工研討會通過之宣教計畫。
(1)交通補助:宣教行程必要之交通費的2/3。
(2)餐食費:宣教期間內,每人每天補助500元。
(3)住宿費:宣教期間內,每人每天補助500元。
(3)教材費、訓練費:視實際所需。
4. 對神學生之助學金之挹注。另訂「神學生助學金申請要點」。
5. 小會同意之宣教相關事工之挹注。
三、經費來源:
1. 舉行宣教主日特別募款。
2. 個人及各界奉獻。
3. 其他。
四、申請與核銷:
1. 由申請之個人或單位提出書面企畫案、預算,向小會申請審核。
2. 小會得修正申請之個人或單位所提出企畫案、預算內容。
3. 小會通過審核後,由財務組撥付或預支。
4. 經費核銷使用必須符合本會「財務作業準則」之規定。
(2011/8/5小會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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