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 星期二

日本攝政宮皇太子裕仁親王1923年4月16日到27日展開「臺灣行啟」

日本攝政宮皇太子裕仁親王1923年4月16日到27日展開「臺灣行啟」

在1925年日本統治臺灣30週年之前,日本攝政宮皇太子裕仁親王1923年4月16日到27日展開「臺灣行啟」,裕仁皇太子後為昭和天皇。裕仁皇太子滯臺前後計12天,參訪行程由北而南,跨海至澎湖後再轉回政經中心的臺北。除巡視各種現代化的政治、軍事、經濟、教育及文化等日本治臺建設成果之外,總督府也特意安排多種具有臺灣特色的人文活動供裕仁皇太子觀覽。從日本治臺的內外環境來看,裕仁皇太子這次臺灣行啟具有對外、對內的雙重意義。

對外意義上,日本自1867年明治維新後,想向世界展示已擠進了世界列強行列。對外呈現「日本統治下現代進步的殖民地臺灣實況」,如何宣導「日本成功統治臺灣」等信念,遂成為日本社會的一種共同期待。

在對內意義上,「行啟」具有「皇室(天皇)撫恤子民」之宣導功效。展現「政經現代化」、「內臺一體」即將臺灣視為國土的延伸。



圖:1923年4月16日,騎兵於臺灣總督府前迎接日本皇太子裕仁親王

2024年4月15日 星期一

1729年4月15日,巴赫親自指揮〈聖馬太受難曲〉(St. Matthew Passion)

1729年4月15日,巴赫親自指揮〈聖馬太受難曲〉(St. Matthew Passion)

1729年4月15日,約翰·巴赫 (Johann Bach) 在德國萊比錫教堂的耶穌基督受難日晚禱禮拜上指揮了他生前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演奏〈聖馬太受難曲〉(St. Matthew Passion, BWV 244),即根據馬太福音的經文所創作的清唱劇受難曲。 合唱作品被稱為「所有西方文明的最高文化成就」,就連激進的懷疑論者弗里德里希·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1900)聽到後也承認,「一個完全忘記基督教的人,在這裡真正聽到福音」。

巴赫〈聖馬太受難曲〉(St. Matthew Passion)BWV244





2024年4月14日 星期日

清康熙23年(1684),4月14日(農曆)大清將臺灣局部納入版圖

清康熙23年(1684),4月14日(農曆)大清將臺灣局部納入版圖

清康熙22年(1683)6月,施琅指揮清軍水師,在澎湖海戰中大勝明鄭水師,迫使鄭克塽率臣民降清。至於是否治理臺灣,大清帝國內曾有大辯論。康熙皇帝持棄臺論,認為「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因為鄭氏政權常常騷擾滿清沿海,才興兵覆滅。其他官員也認為留下臺灣將耗費大量人力、物力,不如將漢人移民遷回大清,解除叛亂風險即可。

清康熙22年(1683)12月22日,施琅則上呈《恭陳台灣棄留疏》,從國防與經濟的角度提出不可放棄臺灣的幾個理由。此事延遲了8個月之久,最終施琅說服康熙將臺灣納入大清版圖(1684年農曆4月14日),成為福建省台灣府,下設臺灣、諸羅、鳳山三縣,府衙設在臺灣府(今臺南)。當時大清並未統治全島,而僅限於這三處的漢人已開發之地。

大清依施琅之議,同時公佈〈臺灣編查流寓六部處分則例〉,嚴格規定規定:臺灣流寓之民,凡無妻室、無產業者,應逐回過水,交原籍管束。其有妻室、產業,情願在臺居住者,該府、縣即移知原籍,申報臺廈兵備道稽察,仍報明督、撫存案。若居住後遇有犯過,罪止杖笞以下者,照常發落,免其驅逐,若犯該徒罪以上者,不論有無妻室、產業,概押回原籍治罪,不許再行越渡。(失察之官司亦依輕重罰俸、降級有差。其使奸宄而流寓叢集滋事者,處以革職。)


圖:《恭陳台灣棄留疏》

2024年4月12日 星期五

1914年4月12日,美國神召會首屆大會閉會

1914年4月12日,美國神召會首屆大會閉會

靈恩運動的五旬節派,是1901年美國五旬節復興運動後出現。1914年4月2日,三百名五旬節派信徒在美國阿肯色州溫泉城的大歌劇院舉行為期十天的會議,於4月12日閉會。雖然最初只是為了召開年度會議,但在會議結束時,靈恩運動成為有組織化的教派—神召會(the Assemblies of God),也是全世界最大的五旬節教派。

台灣的神召會主要有二支:一支「中國神召會台灣區議會」(China Assemblies of God Taiwan District Council)主要來自美國差會背景的神召會團體。另一支「台灣神召會」(Taiwan Assemblies of God),採聯會制,主要是來自中國的芬蘭五旬節教會來台設立,據點大多在苗栗。

此外,尚有加拿大背景的中華聖召會,以及韓國的純福音教會(趙鏞基所創),特別是韓國純福音教會夾帶影響力深入台灣的教會。

另外,美國神召會背景的新加坡神召會(三一基督徒中心)推動環球領袖網路(Global Leadership Network,簡稱GLN)也曾透過天恩出版社,推廣至台灣。



圖:1914年4月2-12日,美國神召會大會

2024年4月11日 星期四

1985年4月11日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

 ⭕1985年4月11日,通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

基督教的信仰告白,始於門徒們對於耶穌的認識所作出的信仰確認,並奠基在聖經的真理上早期教會的使徒信經、尼西亞信條,也是根據對聖經真理的宣認與見證。信經也是早期教會的神學思想、教訓、生活的準則,以及基督徒共同的協約,堅定其信仰來對抗異端邪說,防止惡劣的 行為,進而對世界見證其信仰的真理。

在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因為要教派間的神學或信仰認識,開始有大量的信條出現,加爾文在 1537 年所著的教義問答,和法惹勒所寫的信條。除此之外,巴色信條(1534)、瑞士笫一個信條 (1536)、蘇黎克信條(1549)、法國信條(Gallican,1554)、蘇格蘭信仰告白(1560)、比利時信條(1561)、海德堡教理(1563)、瑞士第二個信條(1566),以及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1646,或稱西敏信條)等等。

隨著神學的發展,二十世紀信仰告白轉向以人類存在的處境、族群或國家苦難經驗,反映出教會期待在時代中的信仰實踐與反省。

傳統信經有三段式的告白:第一段是對上帝的告白;第二段是對基督是主的告白;第三段是對聖靈的告白。1985年4月11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年會通過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則分為五段式。第一段:對上帝、耶穌、聖靈的告白;第二段:對聖經的告白;第三段:對教會的告白;第四段:告白人人當將榮耀唯獨歸給上帝;第五段:對人的尊嚴、鄉土、世界、公義的社會當有責任的告白。

我們是怎樣的一群基督徒群體?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法規序文揭示,本教會奠基在上帝的話語,誠以使徒信經、尼西亞信條、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為信仰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