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0日 星期四

1999年9月10日|蘭嶼的新夥伴關係:國家應從統治者變成締約者

⭕️1999年9月10日|蘭嶼的新夥伴關係:國家應從統治者變成締約者

1999年9月10日,總統候選人陳水扁在蘭嶼與多位原住民族代表簽署《原住民族與臺灣新政府新的夥伴關係》文件。七項承諾涵蓋承認原住民族自然主權、推動自治、締結土地條約、恢復傳統地名與領域、保障自然資源使用及改革國會代表制度。

簽署時陳水扁尚非國家元首,因此這不是完成國內法程序的正式條約,而是具有締約形式的政治承諾。2002年10月19日,他再以總統身分與各族代表簽署「再肯認協定」,要求行政部門落實相關政策。

這份文件的重要性,在於改變問題的出發點:原住民族不是等待政府照顧的「弱勢人口」,而是先於現代國家存在、具有集體權利的政治主體。國家與原住民族之間不應只有統治與服從,也應有協商、同意及權利回復。

這是對國民黨威權統治的根本反省。戰後政府承襲殖民時期將山林收為官有的規範,以國有土地、林業開發及地籍制度管理原住民族生活空間,經常忽略傳統領域;官方研究甚至記錄,行政機關曾因錯誤處理,使原住民保留地註記遭到塗銷。這些制度傷害延續至民主化之後,迫使族人耗費多年蒐集公文、尋訪耆老,證明土地原本就屬於自己的生活世界。

新夥伴關係促成若干制度進展。2005年制定的《原住民族基本法》明文要求實行原住民族自治、承認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並規定重大開發應諮商及取得部落同意。然而,第4條至今仍將自治交由另一部法律規範;過去民進黨與國民黨政府提出的自治法案均未完成立法。承諾不能只停留在典禮與文件,歷任政府都必須為自治、土地回復及知情同意尚未充分落實負責。

今日國民黨的親中論述尤其需要接受這項標準檢驗。2026年7月8日,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在中國宣稱兩岸屬於「中華民族大家庭」,又把臺灣原住民族與雲南「少數民族」相提並論,稱族人前往雲南會像「回到家」。文化交流可以自由進行,但由政黨以血緣及民族融合替各族決定政治身分,正重複黨國時代由上而下命名、同化的錯誤。

中國共產黨的立場更直接否定民族自決。中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至今仍將臺灣各原住民族統稱為「高山族」,宣稱其為中國「統一多民族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抹去了阿美族、達悟族、排灣族、泰雅族等不同民族的名稱、歷史與政治主體性,也未曾取得族人同意。

紀念9月10日,不是把政治人物的一次簽字當成恩典,而是要求國家履行承諾:土地開發之前先聆聽部落,政策形成之時讓族人共同決定。真正的夥伴關係,不是替受壓迫者安排未來,而是歸還他們決定未來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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