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1日 星期五

2012年9月11日,日本政府完成尖閣諸島國有化

 ⭕️2012911日,日本政府完成尖閣諸島國有化

黃春生牧師


2012911日,日本政府向私人地主購得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台列嶼)中的魚釣島、北小島與南小島,完成所有權移轉,使三島成為日本國有財產。日本政府當時說明,此舉是將私人所有權轉移給國家,以求長期「平穩且安定」地管理島嶼。


然而,這項國有化措施迅速引起中國強烈抗議,中國公務船此後更加頻繁進入周邊海域,東海也逐漸成為東亞最敏感的安全熱點之一。


尖閣諸島主權問題不能只靠民族情緒理解,更應回到歷史證據與國際法。


日本政府主張,1895114日經內閣決議將尖閣諸島編入日本領土;二戰後,《舊金山和約》並未將尖閣諸島列入日本依第二條放棄的台灣、澎湖等領土,而是作為南西諸島的一部分置於美國行政管理之下;1972年沖繩行政權移交日本時,尖閣諸島也包含於移交範圍之內。


另一個值得研究的歷史問題,是北京與台北何時開始正式提出主權要求。


日本政府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方面是在1970年代才開始正式主張尖閣諸島主權;時間點正好是在1968年聯合國相關海洋調查指出東海可能蘊藏石油資源之後。日本也提出19501960年代中國出版的地圖及相關資料,作為中國過去曾將這些島嶼視為日本領域的佐證。


然而,地圖、教科書與政府出版品本身並不能單獨決定國際法上的領土主權;它們比較適合作為判斷當時政府認知、主張是否具有一致性的歷史證據。真正嚴謹的討論,仍須綜合條約、國家行為、行政管轄及其他國際法資料判斷。


美國雖然沒有對尖閣諸島主權歸屬表態;但由於尖閣諸島目前處於日本行政管轄之下,美國確認尖閣諸島的防衛適用《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不容許以武力片面改變現狀。


台灣前總統李登輝卸任後也曾多次公開表示,他認為釣魚台就是日本的尖閣諸島,並不屬於台灣。他的觀點在台灣政治上極具爭議,卻提醒我們:領土問題不能因民族主義激情而禁止討論,更不能把不同歷史與國際法判斷簡化成「愛國」或「賣國」。


今日回顧2012911日,更重要的問題已不只是「島是誰的」,而是:東亞國家準備用什麼方式處理彼此的爭議?


民主國家尤其應堅持一項原則:領土爭議應依國際法,以外交、談判及和平程序處理;不能以海警船、軍艦、軍機或其他灰色地帶行動逐步製造既成事實,更不能以武力或武力威脅改變現狀。


台灣位在東海與西太平洋的關鍵位置,更需要一個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區域秩序。因為對小國與民主社會而言,真正保障安全的從來不是「誰的拳頭最大,誰說了算」,而是各國是否願意共同遵守規則。


尊重國際法,不以武力改變現狀;和平處理爭議,維護人民安全。


這不只是尖閣諸島的問題,也是台灣面對二十一世紀印太秩序時,最值得堅守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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