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11日,通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
基督教的信仰告白,始於門徒們對於耶穌的認識所作出的信仰確認,並奠基在聖經的真理上早期教會的使徒信經、尼西亞信條,也是根據對聖經真理的宣認與見證。信經也是早期教會的神學思想、教訓、生活的準則,以及基督徒共同的協約,堅定其信仰來對抗異端邪說,防止惡劣的 行為,進而對世界見證其信仰的真理。
在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因為要教派間的神學或信仰認識,開始有大量的信條出現,加爾文在 1537 年所著的教義問答,和法惹勒所寫的信條。除此之外,巴色信條(1534)、瑞士笫一個信條 (1536)、蘇黎克信條(1549)、法國信條(Gallican,1554)、蘇格蘭信仰告白(1560)、比利時信條(1561)、海德堡教理(1563)、瑞士第二個信條(1566),以及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1646,或稱西敏信條)等等。
隨著神學的發展,二十世紀信仰告白轉向以人類存在的處境、族群或國家苦難經驗,反映出教會期待在時代中的信仰實踐與反省。
傳統信經有三段式的告白:第一段是對上帝的告白;第二段是對基督是主的告白;第三段是對聖靈的告白。1985年4月11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年會通過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則分為五段式。第一段:對上帝、耶穌、聖靈的告白;第二段:對聖經的告白;第三段:對教會的告白;第四段:告白人人當將榮耀唯獨歸給上帝;第五段:對人的尊嚴、鄉土、世界、公義的社會當有責任的告白。
我們是怎樣的一群基督徒群體?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法規序文揭示,本教會奠基在上帝的話語,誠以使徒信經、尼西亞信條、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為信仰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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