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66年8月12日,長老教會在臺灣所得的第一個果子——高長受洗
黃春生牧師
1866年8月12日,是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上一個值得記念的日子。
這一天,在打狗旗後(今高雄旗津),來自廈門的宣教師宣為霖牧師(Rev. William Sutherland Swanson)主持洗禮,四位臺灣信徒接受洗禮:高長、陳清和、陳齊、陳圍。
其中,高長(1837–1912)後來成為臺灣早期教會最重要的本地傳道者之一,被稱為長老教會「在臺灣所得的第一個果子」。
然而,高長真正重要的地方,不只是「第一」。
更重要的是,他代表臺灣教會歷史的一個重大轉折:基督信仰不再只是外國宣教師帶來臺灣的宗教,而開始由臺灣土地上的信徒自己承擔、自己傳揚、自己受苦,也由自己建立教會。
▋從看熱鬧,到成為基督徒
高長原籍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永寧,1837年出生。1864年,約二十八歲時來到臺灣尋找姊姊並謀求工作。他的大姊住在府城西門城外外新街,以經營苧子相關生意維生。
初到臺灣的高長,曾經做過伙夫,後來也嘗試自行經商,卻遭遇虧損。在人生不順遂之際,他原本想前往廟宇卜問王爺,途中經過府城看西街,看到一群人圍在馬雅各醫師(Dr. James Laidlaw Maxwell)所設立的禮拜堂外。
那個年代,基督教仍被許多人以「蕃仔教」蔑稱。高長起初也只是好奇,跟著人群站在旁邊看熱鬧。
然而,他聽見有人傳講:「上帝是真的,人必拜祂……」這句話進入他的心。一個原本準備去求神問卜的人,就這樣停下腳步,開始思考另一條生命的道路。
此後,高長經常前往看西街禮拜堂聽道,並認識吳文水,後來經由吳文水介紹,受僱於馬雅各醫師所主持的禮拜堂,負責管理與伙食。他一面工作,一面學習聖經與基督信仰。信仰就這樣慢慢在他的生命裡扎根。
▋1866年8月12日:臺灣教會歷史重要的一天
馬雅各醫師雖然是宣教師,卻不是受按立的牧師,因此無法主持洗禮。直到1866年,駐廈門的宣為霖牧師來臺,才在8月12日於旗後主持洗禮。高長與陳清和、陳齊、陳圍四人一同領受洗禮。
高長的受洗,不只是一個人的宗教選擇。
它象徵一粒福音的種子開始真正落在臺灣的土地上。
宣教師可以把福音帶進臺灣,但是教會若要在這塊土地真正扎根,就不能永遠只依靠外國宣教師。福音必須成為本地人的信仰,本地人也必須成為傳福音、建立教會、承擔苦難的主體。
而高長正是這個轉變的重要代表。
▋「我要去傳播道理」
受洗之後,高長繼續跟隨馬雅各醫師,並向吳文水等人學習信仰。漸漸地,他開始覺得:只是讀聖經、吟聖詩,還不夠。
他說:「我要去傳播道理。」這句話很重要。
因為真正的信仰,不能永遠停留在「我得到什麼」,而會進一步追問:「上帝要我為別人做什麼?」
馬雅各醫師起初並沒有立即答應,反而故意把傳道工作的困難告訴他。那個年代的臺灣,傳基督教絕不是一份舒適的工作。傳道人可能遭到地方勢力敵視、民眾辱罵,甚至面臨暴力、拘捕與監禁。
馬雅各甚至勸他:「你不要傳福音,在我這裡幫忙,所得的薪水,比傳道者的謝禮更多,經濟上比較寬裕。」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選擇。
留在醫館工作,有薪水、有保障;出去傳道,卻可能貧窮、受辱,甚至坐牢。
高長的回答,卻成為臺灣教會歷史上一段動人的信仰告白:「不要緊,我不是為了錢,也不是為了生活。我是為了使命,歡喜為耶穌來吃苦。」
▋第一位本地傳道者,也因傳道而受苦
當時的臺灣還沒有完整的神學教育制度,也沒有今日的神學院與教會組織。
高長所接受的,只是馬雅各醫師及其他早期教會工作者所提供的基礎聖經與信仰訓練。然而,他就這樣出發了。
沒有宏偉的禮拜堂,十字路口就是講壇;沒有完善的傳道所,人群聚集的地方就是宣教現場;沒有優渥的待遇,只有一顆相信福音值得為之受苦的心。
高長後來受造就並被派出去傳道,成為臺灣早期第一代本地傳道者的重要代表,也曾因傳道遭遇監禁。
因此,「第一個果子」若只是理解成「第一批受洗的人」,仍然太小看高長了。他真正留給臺灣教會的,是一種「本土承擔」的信仰。
福音來到臺灣之後,不再只是「宣教師的福音」,而逐漸成為臺灣信徒自己願意用生命承擔的福音。
▋「我留下的產業,就是主耶穌和一本聖經」
高長一生並不富裕。
他育有五男三女。長男高金聲為養子,與次男高篤行後來都成為牧師;三男高再得、四男高再祝、五男高再福則都成為醫師。
高家第二代,可以說是「非牧即醫」。這也十分具有早期臺灣長老教會的特色:一手傳福音,一手從事醫療;信仰不只是關心人的靈魂,也關心人的身體、疾病、教育與生活。
高再得醫師與侯青蓮女士後來育有十三名子女,其中排行第十二的,就是日後在臺灣民主化歷程中留下重要見證的高俊明牧師。
有人曾經勸一生貧苦的高長:「你的孩子多,應該買些土地,留給子孫。」
高長卻回答:「我無須留土地給子孫,高家的寶貝,就是耶穌基督。」
他也經常告訴後代:「我沒有留下金銀財寶給你們,我所留給你們的產業,就是主耶穌,和一本聖經。」
一百六十年後重新讀這些話,我們更應該追問:我們究竟要把什麼留給下一代?
房子可以留下,土地可以留下,財產可以留下;但是一個基督徒、一間教會真正能夠傳承的,應該不只是資產,而是信仰、人格、使命,以及為福音承擔苦難的勇氣。
▋從第一個果子,到臺灣人的教會
1866年8月12日,高長接受洗禮。
那一天沒有人知道,這一滴洗禮的水,將匯入日後臺灣教會歷史的長河。
從醫療宣教、教育、文字事工,到關懷貧苦者;從建立地方教會,到關心臺灣人民的尊嚴、人權、民主與自由,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逐漸學習一件事:信仰不能只是接受福音,更要承擔福音。
高長從一個在路旁看「蕃仔教」熱鬧的人,成為接受洗禮的基督徒;又從一個受洗的基督徒,成為願意走出去的傳道者;再從傳道者,成為願意為信仰受苦的人。
這正是「第一個果子」真正深刻的意義。果子的價值,不只是證明一棵樹曾經開花,而是果子裡面還帶著種子。高長就是這樣的一粒種子。他沒有留下多少金銀財寶,卻留下信仰;沒有留下大片土地,卻留下使命。
1866年8月12日,高長受洗。
長老教會在臺灣所得的第一個果子,最後又成為撒在臺灣土地上的種子。而今天的我們,就是站在這些前人所撒種、流汗,甚至受苦的土地上。紀念高長,不只是紀念「第一位」的歷史榮耀,更是重新聽見他留給今日教會的問題:我們信耶穌,是只為自己得到平安,還是願意像高長一樣說:「我是為了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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