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十字架的日子
黃春生牧師(2015.10.16)
(教會公報報導)
昨日(2015.10.15)自由時報刊登一則關於馬偕醫院的事,報導中指出衛福部10/8火速暫停馬偕董事長的職權,引發爭議,被疑政治力介入,進行違法行政指導,報導中又說黃春生牧師自承偽造文書等。這一則報導是立委趙天麟、立委林淑芬10/14質詢衛福部蔣部長及醫事司王司長所爆出來的。
我生平被銓派擔任董事,都是教會機構遭遇危機時,一次是2003年突然間被台北中會指派擔任台灣神學院董事。那一次居然沒有牧師願意被銓派擔任台神董事,只因台神發生六位優秀老師集體辭職的棘手事件,而我卻被指定擔任董事。
當時,咱濟南教會林良信長老也是台神新任董事,他與林永頌長老在盧俊義牧師的建議下,來到重新教會拜訪我,讓我知道台神危機。出於正義感及信仰的使命感,在聖靈的感動下,我決定投入台神這場危機。因為,我知道我被安排擔任台神董事乃是為了這個時刻(參閱以斯帖記4:14)。
很快的,有一天晚上我們幾位新任董事邀請六位老師到台大校友會館碰面,了解事件的原委。之後,我也拜訪時任台神院長的廖上信教授,與他對話。廖院長劈頭就說:「你是我的學生,學生怎能質問老師?」我說:「老師對不起,今天我的身份是董事,有必要深入了解六位老師辭職的始末。」
知道原委之後,我認為廖院長應該屆齡退休,六位老師也以「切結」表達善意,感謝主,半年後事件平息。為此,同為台神董事的莊某等三人,因此與我有了嫌隙,竟然在中委會中發送未署名的文件「黃春生牧師十大罪狀」,指我違反中會議決等等無中生有的事。我當面請求議長務必處理此黑函,我陳明:「中會何時對台神事件有過任何議決?從來沒有!何來我違反中會議決。」又指「黃春生牧師不聽本中會多數董事的決定。」我說:「今天另外三位董事都是長老,而我是牧師,對於神學院的事件,他們應該來請教我。況且他們三人是舊董事,把學校搞成如此對立,已經不適任。」我要求議長務必要處理黑函,但議長宣布把黑函收起來,這件事情就當它不存在。但我永遠記得,我背十字架的日子。
台神老師集體辭職的事件落幕後,我建議董事會邀請林鴻信教授從新加坡回台神擔任院長,因為我擔任董事會書記,因此由我接洽與執行。我隨即打電話給王怡方牧師,經詢問才知道林老師離開新加坡三一神學院,到中國短宣,我請王怡方牧師轉達董事會的誠意,蒙林老師的允諾回來擔任院長。2004年8月我向董事會建請邀請鄧開福教授從新加坡三一神學院返台任教,董事會予以支持,我代表董事會寫了一封信,並請蘇美珍老師翻譯成英文是要轉給新加玻三一神學院看,我們誠摯邀請鄧老師回來擔任希臘文及新約教授。此邀請後三年,我已經卸任董事,在2007年8月鄧開福老師終於回到台神任教。
此後,每年台北中會選舉時,我都請假,不願被選為中委或幹部。2012年我的學生年輕一輩的牧師及幾位資深牧師,打電話給我,請我務必參與中會的服事。之後,我第二次被台北中會銓派擔任董事,也是教會機構遇到危機的時刻。
當時馬偕醫院第15屆董事長在沒有受到中會、總會銓衡情況下,違反章程選任自己為董事長。在此緊急情況下,總會幹部緊急召開會議因應,在律師的建議下,向法院提起對莊焜明等人提起假處分案,限制其行使不合法的董事職權。因為事出緊急,總委會會議通過,要求台北中會、七星中會的議長及法人董事長務必簽署同意書及用印。在律師的建議下,所有的印鑑都另外刻一套放在總會以利用印時效。於是,總會總幹事張德謙牧師承總委會議決辦理,指示我預備印章,於是我請幹事去刻印。交由總會秘書,再由秘書在文件上用印。
總會總幹事張德謙牧師與我都認為,我們不應該推給「總委會」的議決,我們應該一起來揹起這個十字架,於是我們在法庭坦承,我們是基於教會的體制下而做,因為議長已經允諾簽署,財團法人董事長也必須簽署。我們不知,這就是犯了「偽造文書」的公訴罪。
因聲請人其中之一,財團法人北部基督長老教會七星中會及其法定代理人林信明牧師,在第一時間未依中會議長指示辦理,延宕簽名授權,其授權書之日期(10/23),係在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狀(10/1)之後,係屬文書製作之疏失。雖該文書有製作之疏失,但並未造成財團法人北部基督長老教會七星中會及其法定代理人林信明牧師之損害。且林信明牧師對此在偵查期間,明確向檢察官陳述「基於教會體制與慣例,其有義務按照其中會議長指示辦理,其並無拒絕之權利。」基於教會體制,他必須遵守教會決議,對於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聲請並無意見,對於在授權書出具前先刻印及使用乙事,並不予追究,是以檢察官而予以緩起訴處分。總會議長對我及總會前總幹事張德謙牧師,為了執行總會議決,因為遵照教會體制及程序,為長老教會背十字架,而承受這樣的指控,對我們二人為確保馬偕醫院的教會產業表達敬意。
但此事,卻被莊焜明拿來做文章,莊焜明又向衛福部糾舉長老教會三間醫院每年繳交總會負擔金,因此衛福部就拿這二件事來逼迫馬偕董事會必須修改章程、章則。林林總總,台北中會非常憤慨,在10/12日發函(台基長(64)北委字第172號)要求城中教會小會「宣告停止莊焜明會員權」,並在今年12/31前將處理結果函復中會。
為了馬偕醫院,這是我生平第一次走進法院成為被告。因為是為了福音、為了教會,我將它視為背十字架的榮光。就像耶穌被捕、受難,彼得、保羅受審判及監禁。回顧長老教會的歷史,都是充滿了為信仰、真理和自由而奮鬥的史實,也可以稱它是一個在受難中成長的教會。不但在宗教改革時代受了很大的迫害,在以後的發展與宣教事工上,也繼續面對各種不同的挑戰和困難。
今日,看到教會及機構內部,因為少數權謀、野心,使人跌倒,我為此多次落淚祈禱。原本以為在馬偕醫院的服事已經要「下車」可以專心牧會了,無奈,衛福部違法停止我董事長的職權,使得第十七屆董事的產生、交接都發生攔阻,甚至官員配合所謂的「檢舉」,欲行官派董事來接管馬偕醫院。衛福部驟於10月12日發文要求馬偕基金會應於一個月內修改章程,否則不許可第17屆董事選任,同時要脅將停止馬偕醫院門診或住院業務,甚至停業。衛福部此舉嚴重影響馬偕醫院門診或住院業務,並有處罰過當問題。對此,我邀請大家迫切為馬偕醫院代禱,相信在歷史中掌權的上帝,也在今日教會遭受困境時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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