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的確據
復活節是基督教一個很重要的節日,與聖誕節同樣受到重視,都是一個普天同慶的日子。但這兩個日子,復活節特別來的重要,想想如果沒有復活,聖誕節也沒有甚麼意義,因為一個死而不復活的耶穌,怎能拯救我們呢!讚美主,祂復活了,而且活到永永遠遠,現在我們所信的耶穌,是一位死而復活的主。這是我們的喜樂,也是福音的中心。
復活的信息,是其他宗教所沒有的,所以基督徒應當特別注意。如使徒保羅所說﹕「如果基督沒有從死裏復活,我們就沒有甚麼好傳的,你們也沒有甚麼好信的。…如果真的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上帝就沒有使基督復活了。…要是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幻想,你們仍然迷失在罪中。…如果我們對基督的希望只限於今生,我們就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可憐了。」(林前 15:14-15)基督徒當然不是如此。相反的,他們是最有盼望的人,因為耶穌真的復活了。每年復活節是他們最興奮的日子,成千上萬的人擁向耶路撒冷去親睹耶穌的空墳墓,以親歷「他不在這裏,他已經復活了。」(太28:6)
自古以來,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也都以無比歡欣與虔敬的心,來紀念這改變人類歷史的偉大日子。既然耶穌由死裡復活對基督徒而言是如此的重要,那麼他們是盲目迷糊地信從呢?還是在人、事、物上有足夠的證據才使他們篤信不疑呢?怎能知道主耶穌確實復活了呢﹖試看以下七個確據:
(一)主耶穌曾多次預言,馬太福音16:21,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祭司長、長老等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此外在馬太福音17:23,路加福音18:33,都有同樣的預言,如果主耶穌的預言靠不住,全部聖經也靠不住了。所以耶穌說﹕「不要疑惑,總要信」。
(二)近兩千來,空墳墓一直是耶穌復活最大的證據,這也是基督教的特點。無論哪一種反對復活的理論都不得不承認空墳墓是事實。因若非如此,基督徒怎麼可能到處傳講以耶穌復活為主題的福音呢?反對的猶太人只要把耶穌的身體公開展示,則基督教就會自然消滅?所以,空墳墓不僅是初代信徒的見證,也是所有當時的人所公認的。
不過,歷代以來有些人雖承認空墳墓的事實,卻不願接受耶穌的復活,以致對於空墳墓的產生又有以下幾種說法:
1. 小偷盜屍論:此說之可能性微乎其微。一方面在羅馬兵丁看守之下,要想瞞天過海、偷盜成功,談何容易?另一方面,耶穌是被釘十字架的囚犯,身無分文,根本引不起小偷冒險盜屍之動機;即使真有小偷光顧,也只會帶走貴重物品,何必搬走屍體?
2. 仇敵藏屍論:此說更不可能。當時,反對基督徒的人為什麼要藏起耶穌的屍體呢?他們只要拿出這身體,基督教豈不就不攻自破了嗎?
3. 門徒偷屍論:此說是當時猶太人買通了羅馬兵丁而散播流傳的說法(太28:12-15),但門徒偷屍的可能性也幾乎是零。因為:
(1) 是「不會」編此大謊。初代門徒們多為漁民、農民,頭腦單純,生活樸實。他們有五百人之眾,怎會同心一意地先行偷屍,然後編造復活的大謊言來欺世惑眾,甚至達二千年之久?
(2) 是「不必」為謊言而殉道。初代門徒因見證耶穌復活都遭到激烈的迫害,司提反被石頭打死;雅各被刀殺,其他使徒也陸續遭害。他們為何都因著一個謊言即奮不顧身,死而後已呢?他們若想創立新教門,則大可宣講耶穌崇高的倫理道德教訓,如此既有清譽美名,又可免去逼迫,一舉兩得,何必偏偏傳講一個死而復活的謊言來招惹殺身之禍?
(3) 是「不敢」冒險偷屍。當耶穌被捕後,門徒們都膽戰心驚,四處逃散。連最勇敢的彼得也三次當眾不認耶穌,甚至還為此發咒起誓!四散的門徒,躲在家中,悲傷哀痛,驚恐懼怕,迴避都來不及,怎敢冒險向羅馬兵丁挑戰、大膽前往偷屍呢?
(4) 是「不能」輕易偷屍。耶穌生前常常預言復活,故羅馬兵丁特別受到叮嚀要謹慎看守墳墓,以免被盜。羅馬兵丁訓練精良,榮譽感重,絕對不容門徒們偷盜成功的。
(三)天使之見證,也是主復活之確據。當主復活之那一天早晨,有些婦女拿著香料,想去膏耶穌的身體,但見墓門已開,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耶穌的身體。正在猜疑間,忽然有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且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天使是神之代表,也沒有騙人的。他見證主已復活,就應當相信。
(四)門徒之改變,也是主已復活之確據。當主耶穌被釘在十架之後,門徒非常懼怕,他們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約翰福音20:19)。以後非常勇敢,不怕官府限制,大膽傳福音,為甚麼有這樣大的勇氣,因為他們知道主真的復活了。今天我們若確實相信主是復活的,同樣有勇氣為主做任何工作。
(五)耶穌之顯現,更是最有力之確據。主若不復活,又怎能顯現呢﹖而且不是只顯現給少數人看,曾一次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哥林多前書15:6)。關於主耶穌復活當然還可講出更多確據,但有這五個也夠了,不應再有疑惑了。不過,不信的人,他們也可以找出他們不信的理由,但相信的人有福了。
(六)耶穌的升天和聖靈的降臨。關於耶穌的事,有七件事是分不開的,這七件事就是﹕主之降生,主之受苦受死,主之復活,主之升天,主之再來,主之審判,主之作王。這七件事,現已完成了四樣,就是降生、受死、復活、升天。
主耶穌復活四十日之後升天,主之升天,也可以說是復活之證據,如果沒有復活,又如何升天呢﹖主之升天,也是祂曾預言過的,到了所定的日子,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之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正祝福的時候,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路加福音24:50-51)。
關於主耶穌升天之事,使徒行傳1:9-11記載得更清楚,當日主耶穌對他們講完一些說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牚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為甚麼站在這裏望著天空呢?這一位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看見他怎樣升天,他也要怎樣回來。」
我們怎能知道主耶穌真正升到天上去呢﹖聖靈降臨節(又稱為五旬節)就是要告訴我們,主耶穌復活四十日後升天,升天後十日即差遣聖靈來。正如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4:2-3所說:「在我父親家裏有許多住的地方,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要不是這樣,我就不說這話。我去為你們預備地方以後,要再回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為要使你們跟我同在一個地方。」又在十六章7~8節說﹕「然而,我實在告訴你們,我去,對你們是有益的;我不去,那慰助者就不會到你們這裏來;我去了,就差他來。他來的時候,他要向世人證明,他們對於罪,對於義,對於上帝審判的觀念都錯了。」現在聖靈來了,如同一封電報告訴門徒說,「我已平安回到父家,你們可以放心了。」由此可見聖靈降臨節,是見證主已升到天父那裡的確據。
(七)教會的存在與基督徒的見證
教會的存在更是復活最恆久的見證,而歷世歷代的基督徒都可以見證耶穌是一位活著且垂聽祈禱的救主。耶穌基督改變了他們的人生,祂使罪人變成聖徒;祂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祂賜他們平安喜樂與榮耀盼望,祂就活在他們心中,作他們人生的主宰。
雖然說,少數個人主觀的經驗,不一定能證實一個客觀的事實。但是兩千年來,千千萬萬的基督徒所共有的主觀經驗足可證實一個客觀的事實!耶穌真是復活的主!
二百多年前,英國的兩位著名學者George Lyttelton(1709-1773)及Gilbert West(1703-1756),曾極力反對耶穌復活及保羅遇見復活的耶穌而悔改的事,故分頭收集資料,相約共同撰文反駁這「超自然的迷信」。1747年,他們再度會面時,二人大出對方所料,由於確證俱在,無以為辯,竟雙雙成為真誠的信徒。於是,他們各自撰文,力證耶穌的復活及保羅的悔改。此二篇文章竟成世界名著,存入大英博物館至今。
※American Antiquarian Society, Early American Imprints, No.8909 (1639-1800 A.D.), p.3.
或許「復活節對不信的人是個笑柄」,但作一位基督徒對此應更有信仰責任,為復活的基督作見證。不要怕別人對「復活」的質問,這反而是我們見證復活的救主的機會。希望各位兄姊都能成為復活的見證者。2003/4/19
復活節是基督教一個很重要的節日,與聖誕節同樣受到重視,都是一個普天同慶的日子。但這兩個日子,復活節特別來的重要,想想如果沒有復活,聖誕節也沒有甚麼意義,因為一個死而不復活的耶穌,怎能拯救我們呢!讚美主,祂復活了,而且活到永永遠遠,現在我們所信的耶穌,是一位死而復活的主。這是我們的喜樂,也是福音的中心。
復活的信息,是其他宗教所沒有的,所以基督徒應當特別注意。如使徒保羅所說﹕「如果基督沒有從死裏復活,我們就沒有甚麼好傳的,你們也沒有甚麼好信的。…如果真的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上帝就沒有使基督復活了。…要是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幻想,你們仍然迷失在罪中。…如果我們對基督的希望只限於今生,我們就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可憐了。」(林前 15:14-15)基督徒當然不是如此。相反的,他們是最有盼望的人,因為耶穌真的復活了。每年復活節是他們最興奮的日子,成千上萬的人擁向耶路撒冷去親睹耶穌的空墳墓,以親歷「他不在這裏,他已經復活了。」(太28:6)
自古以來,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也都以無比歡欣與虔敬的心,來紀念這改變人類歷史的偉大日子。既然耶穌由死裡復活對基督徒而言是如此的重要,那麼他們是盲目迷糊地信從呢?還是在人、事、物上有足夠的證據才使他們篤信不疑呢?怎能知道主耶穌確實復活了呢﹖試看以下七個確據:
(一)主耶穌曾多次預言,馬太福音16:21,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祭司長、長老等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此外在馬太福音17:23,路加福音18:33,都有同樣的預言,如果主耶穌的預言靠不住,全部聖經也靠不住了。所以耶穌說﹕「不要疑惑,總要信」。
(二)近兩千來,空墳墓一直是耶穌復活最大的證據,這也是基督教的特點。無論哪一種反對復活的理論都不得不承認空墳墓是事實。因若非如此,基督徒怎麼可能到處傳講以耶穌復活為主題的福音呢?反對的猶太人只要把耶穌的身體公開展示,則基督教就會自然消滅?所以,空墳墓不僅是初代信徒的見證,也是所有當時的人所公認的。
不過,歷代以來有些人雖承認空墳墓的事實,卻不願接受耶穌的復活,以致對於空墳墓的產生又有以下幾種說法:
1. 小偷盜屍論:此說之可能性微乎其微。一方面在羅馬兵丁看守之下,要想瞞天過海、偷盜成功,談何容易?另一方面,耶穌是被釘十字架的囚犯,身無分文,根本引不起小偷冒險盜屍之動機;即使真有小偷光顧,也只會帶走貴重物品,何必搬走屍體?
2. 仇敵藏屍論:此說更不可能。當時,反對基督徒的人為什麼要藏起耶穌的屍體呢?他們只要拿出這身體,基督教豈不就不攻自破了嗎?
3. 門徒偷屍論:此說是當時猶太人買通了羅馬兵丁而散播流傳的說法(太28:12-15),但門徒偷屍的可能性也幾乎是零。因為:
(1) 是「不會」編此大謊。初代門徒們多為漁民、農民,頭腦單純,生活樸實。他們有五百人之眾,怎會同心一意地先行偷屍,然後編造復活的大謊言來欺世惑眾,甚至達二千年之久?
(2) 是「不必」為謊言而殉道。初代門徒因見證耶穌復活都遭到激烈的迫害,司提反被石頭打死;雅各被刀殺,其他使徒也陸續遭害。他們為何都因著一個謊言即奮不顧身,死而後已呢?他們若想創立新教門,則大可宣講耶穌崇高的倫理道德教訓,如此既有清譽美名,又可免去逼迫,一舉兩得,何必偏偏傳講一個死而復活的謊言來招惹殺身之禍?
(3) 是「不敢」冒險偷屍。當耶穌被捕後,門徒們都膽戰心驚,四處逃散。連最勇敢的彼得也三次當眾不認耶穌,甚至還為此發咒起誓!四散的門徒,躲在家中,悲傷哀痛,驚恐懼怕,迴避都來不及,怎敢冒險向羅馬兵丁挑戰、大膽前往偷屍呢?
(4) 是「不能」輕易偷屍。耶穌生前常常預言復活,故羅馬兵丁特別受到叮嚀要謹慎看守墳墓,以免被盜。羅馬兵丁訓練精良,榮譽感重,絕對不容門徒們偷盜成功的。
(三)天使之見證,也是主復活之確據。當主復活之那一天早晨,有些婦女拿著香料,想去膏耶穌的身體,但見墓門已開,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耶穌的身體。正在猜疑間,忽然有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且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天使是神之代表,也沒有騙人的。他見證主已復活,就應當相信。
(四)門徒之改變,也是主已復活之確據。當主耶穌被釘在十架之後,門徒非常懼怕,他們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約翰福音20:19)。以後非常勇敢,不怕官府限制,大膽傳福音,為甚麼有這樣大的勇氣,因為他們知道主真的復活了。今天我們若確實相信主是復活的,同樣有勇氣為主做任何工作。
(五)耶穌之顯現,更是最有力之確據。主若不復活,又怎能顯現呢﹖而且不是只顯現給少數人看,曾一次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哥林多前書15:6)。關於主耶穌復活當然還可講出更多確據,但有這五個也夠了,不應再有疑惑了。不過,不信的人,他們也可以找出他們不信的理由,但相信的人有福了。
(六)耶穌的升天和聖靈的降臨。關於耶穌的事,有七件事是分不開的,這七件事就是﹕主之降生,主之受苦受死,主之復活,主之升天,主之再來,主之審判,主之作王。這七件事,現已完成了四樣,就是降生、受死、復活、升天。
主耶穌復活四十日之後升天,主之升天,也可以說是復活之證據,如果沒有復活,又如何升天呢﹖主之升天,也是祂曾預言過的,到了所定的日子,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之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正祝福的時候,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路加福音24:50-51)。
關於主耶穌升天之事,使徒行傳1:9-11記載得更清楚,當日主耶穌對他們講完一些說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牚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為甚麼站在這裏望著天空呢?這一位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看見他怎樣升天,他也要怎樣回來。」
我們怎能知道主耶穌真正升到天上去呢﹖聖靈降臨節(又稱為五旬節)就是要告訴我們,主耶穌復活四十日後升天,升天後十日即差遣聖靈來。正如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4:2-3所說:「在我父親家裏有許多住的地方,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要不是這樣,我就不說這話。我去為你們預備地方以後,要再回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為要使你們跟我同在一個地方。」又在十六章7~8節說﹕「然而,我實在告訴你們,我去,對你們是有益的;我不去,那慰助者就不會到你們這裏來;我去了,就差他來。他來的時候,他要向世人證明,他們對於罪,對於義,對於上帝審判的觀念都錯了。」現在聖靈來了,如同一封電報告訴門徒說,「我已平安回到父家,你們可以放心了。」由此可見聖靈降臨節,是見證主已升到天父那裡的確據。
(七)教會的存在與基督徒的見證
教會的存在更是復活最恆久的見證,而歷世歷代的基督徒都可以見證耶穌是一位活著且垂聽祈禱的救主。耶穌基督改變了他們的人生,祂使罪人變成聖徒;祂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祂賜他們平安喜樂與榮耀盼望,祂就活在他們心中,作他們人生的主宰。
雖然說,少數個人主觀的經驗,不一定能證實一個客觀的事實。但是兩千年來,千千萬萬的基督徒所共有的主觀經驗足可證實一個客觀的事實!耶穌真是復活的主!
二百多年前,英國的兩位著名學者George Lyttelton(1709-1773)及Gilbert West(1703-1756),曾極力反對耶穌復活及保羅遇見復活的耶穌而悔改的事,故分頭收集資料,相約共同撰文反駁這「超自然的迷信」。1747年,他們再度會面時,二人大出對方所料,由於確證俱在,無以為辯,竟雙雙成為真誠的信徒。於是,他們各自撰文,力證耶穌的復活及保羅的悔改。此二篇文章竟成世界名著,存入大英博物館至今。
※American Antiquarian Society, Early American Imprints, No.8909 (1639-1800 A.D.), p.3.
或許「復活節對不信的人是個笑柄」,但作一位基督徒對此應更有信仰責任,為復活的基督作見證。不要怕別人對「復活」的質問,這反而是我們見證復活的救主的機會。希望各位兄姊都能成為復活的見證者。200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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