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人生最重要的三個問題

人生最重要的三個問題
◆黃春生牧師

十幾年前我在馬偕護專教「生命哲學」時,我問學生「宗教信仰的主要目的為何?」大部分的學生都會說:「所有的宗教都是勸人為善。」我告訴學生說:「這是對宗教信仰錯誤的認知。」我告訴學生說,父母、老師會勸我們為善,但是他們不是宗教家,更不是宗教本身。為善或勸人為善乃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宗教信仰不是停留在為善和道德層次的目的,宗教信仰必須回答生命的起源與終了的問題,要回應罪惡與良善的問題,要指出公義審判與慈愛救贖的超越界向度的問題。

在宗教信仰裡面,不僅要認識所信仰的神,同時也要認識人自己,才能真正了解人本身和神的關係。自古以來,人為了要了解自己,人類一直在自問:「人是什麼?」「人活著有什麼價值?」「人活著有什麼意義?」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他認為自知就是真知的開始」,他說:「我沒有過人之處,只是比別人更認識自己。」他也常常用「認識你自己」的銘言,來警戒自己和別人。

人生最重要的問題有三項:一、人從那裡來?二、人來世界要做什麼?三、人死後要到哪裡去?

一、人從那裡來?

人類渴望認識自己,就像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5.6-1939.9.23)從精神分析出發,想要探求人的原型。但是我們在此,則是以「人類起源」來回答此問題。

1. 中國神話盤古開天地:
盤古最早見於三國時徐整著的《三五曆紀》,僅部分段落存於後來的類書如《太平御覽》、《藝文類聚》之中。關於盤古開天的描述如下:
天地渾沌如雞子。盤古生在其中。萬八千歲。天地開闢。陽清為天。陰濁為地。盤古在其中。一日九變。神於天。聖於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盤古日長一 丈。如此萬八千歲。天數極高。地數極深。盤古極長。故天去地九萬里。後乃有三皇。
天氣蒙鴻,萌芽茲始,遂分天地,肇立乾坤,啟陰感陽,分佈元氣,乃孕中和,是為人也。首生盤古。垂死化身。氣成風雲。聲為雷霆。左眼為日。右眼為月。四肢五體為四極五嶽。血液為江河。筋脈為地裏。肌肉為田土。發為星辰。皮膚為草木。齒骨為金石。精髓為珠玉。汗流為雨澤。身之諸蟲。因風所感。化為黎甿。

2. 印度原人歌:
《吠陀》〈原人歌〉詩中描寫原人千頭、千眼、千足,萬物是他身上四分之一,天的不死界是他的四分之三,世界萬物都是從他的手腳生出。認為由原人的頭生婆羅門,肩生剎帝利,腿生吠舍,足生首陀羅,開啟了四姓制度之端。

「婆羅門」(Brahmin)雅利安人中掌管祭祀,負責吠陀文獻的傳承,握有宗教上之實權,掌握了神與人之間的交通。
「剎帝利」(Kshatriya)是雅利安人中的武士與國王,通稱為「王族」,從事政治與軍事等職業。
「吠舍」(Vaishya)是雅利安人中的平民,從事農、工、商等業。
「首陀羅」(Sudra)是印度原住民族,是種姓制度下地位最低者,又稱為「賤民(Dalit)」,沒有宗教、教育、獨立營生的權力,以勞動、服侍為職業,被認定死後無權輪迴,所以也稱為「一生族」。隨著民主浪潮,賤民也開始注重教育、權益問題,但基本上賤民仍被印度社會鄙視。
不論男女雙方原來的種姓為何,只要其中一方為賤民,其後裔皆為賤民。他們的工作種類多數具有卑賤性,與死亡、排泄物、血污有關,例如:皮革製品,屠宰或清理垃圾,動物屍體和廢棄物,賤民曾作為勞動力清洗街道、廁所、下水道等等,從事這些工作被認為是個人污染,這種污染被認為具有傳染性。因此,賤民通常被分開,禁止參與印度教社會生活。
另外,但還有一階層被稱為「不可接觸者」(Untouchables),此階層與首陀羅相當。

基本上,印度教四道輪迴說(種姓制度)乃是統治者的威權哲學。
「種姓」是指印度教經典所敘述的「वर्ण, varṇa」(即瓦爾那,原義是顏色),也被用來指涉實際生活中運作的「Jāti」(即種姓制度)。
「瓦爾那」是印度教經典中解釋種姓制度的分類架構,其內涵主要見於《摩奴法典》與《瞿曇》等早期婆羅門教經典。「瓦爾那」用四色來區分種姓階級,分別是白色的婆羅門、紅色的剎帝利、黃色為代表的吠舍,以及黑色的首陀羅。在《梨俱吠陀》中,這個術語可以意味著:「人的種類、部落、等級、行業」,特別是表達了在雅利安人(आर्य,ārya指潔白,光榮、高尚、可敬的,即印歐語系的統治者)和達薩人(दास, dāsa指黑色,即膚色黝黑的原住民)之間的對立。
印度獨立後已廢除種姓制度,印度憲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因種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視」;第17條明文規定廢除「不可接觸制」。憲法規定禁止階級歧視,但這項實施三千年的制度影響力難以根除,尤其在鄉村地區。印度十三億人口中,目前約有兩億是種姓制度中的「賤民」,儘管受到法律保護,在學校和求職時仍普遍遭到歧視。
柯文德(Ram Nath Kovind)將成為1997年納瑞雅南(K.R Narayanan)後,印度史上第二位賤民出身的總統。

3. 希臘神話:
普羅梅底烏斯兄弟二人,取黏土造人,另一老人盔毛修斯把他們兩兄弟造好的土人拿到太陽底下曬。有的曬過火成為黑人,有的曬的不夠成為白人,剛好就成為黃種人。

4. 佛教的緣起說:
一個人的生死是由無明引起,佛教相信萬事萬物都從因果輪迴中生出,沒有絕對的存在者,人類緣起緣滅,不知根源何處。佛教由創始者釋迦摩尼吸收印度教基本教義而來。印度學者認為 ,密宗中的巫術和咒語減弱了佛教所具有的道德力量,讓普通信眾感到有些困惑,因此佛教無法在印度深根。
印度長期處於戰亂狀態,民眾對佛陀的不殺生觀念產生了疑問。因此,佛教中的不殺生觀念在入侵者面前顯得十分蒼白,印度民眾投向了印度教,而長劍和三岔戟一直是印度教的標誌。
基本上,六道輪迴乃是延續印度教四道輪迴的說法,在本質上無疑存有統治者的哲學。

5. 進化論:
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認為當今世界上幾百萬種生物,全都是由遠古時期,地球上出現的微小原始生物變形蟲,演變而來。原生物則是在原始地球演化下,由無機物合成,人類是由變形蟲一魚類一獸類一人猿一猿人,進化而來。目前已被科學家推翻,因為世界上看不到進化一半的半人半猿的猿人。
進化論的難題:
(1)進化論還有一個顯著的錯誤,即解釋不了「中間類型」的滅絕。也就是考古學界所謂的「化石缺環」
(2)「寒武紀大爆炸」寒武紀前,地球上尚未有任何複雜的動物出現,但是到了寒武紀初葉(約五億三千萬年前),突然同時出現五十多門(比現在更多樣化的動物)不同的動物化石,並且完全沒有留下任何進化或演變的痕跡,故又名「動物大爆炸」。
(3)猿猴變人學說的錯誤,從DNA結構不同、血液結構不同(無法輸血)、生育原則不同,甚至心靈活動不同可探得。反觀人類,從心理學的研究,也顯示出人類的智能性與道德性是共通的,人與人之間可以一起學習,一起遵守良心道德之規範,這是其它不同的動物所不能達成的。 
若從生理學來看,人類只屬於一種共同的族類。各族各類的人在頭蓋上、骨學上和齒學上,都有根本的共同特徵,人類各種膚色及軀體上其他的特徵,都是因為種種不同的情況與環境所造成。 
不同膚色的男女結合,也都能生兒育女不停地繁衍。聖經使徒行傳17:24-28說:「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個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

6. 基督教的創造論:
創世記1:27說:「上帝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了人〔或譯:於是上帝造了人,使他們跟自己相似〕。他造了他們,有男,有女。」創造論的根基是建立在先有超越界—上帝的存在,然後祂創造了宇宙萬物及人類。

二、人來世界要做什麼?

從聖經裡面,我們知道上帝因為愛的緣故造人。在約翰一書4:7說:「親愛的朋友們,我們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那有愛的,是上帝的兒女,也認識上帝。」

使徒保羅從上帝那裡得到啟示說:「在創世以前,他已經藉著基督揀選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絲毫缺點的人。上帝愛我們,預先決定藉著耶穌基督使我們歸屬於他,使我們有作他兒女的名份;這是他所喜悅的,是他的旨意。」(以弗所書1:4-5)

上帝創造人之後,賜福給他們說:「你們要生養許多兒女,使你們的後代遍滿全世界,控制大地。我要你們管理魚類、鳥類,和所有的動物。我供給五榖和各種果子作你們的食物。但是所有的動物和鳥類,我給牠們青草和蔬菜吃。」(創世記1:28-30)這句話指出人來這世界的目的要與上帝同工、成為管家,管理魚類、鳥類,和所有的動物。因此,我們被造,為了享受人與上帝的關係,並且管理上帝所創造的一切。

在世生活的原則上,聖經提醒我們說:「對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你要警戒他們不可驕傲。不要把希望寄託在不可靠的財物上面,而要倚靠那把萬物豐豐富富地賜給我們享受的上帝。」(提摩太前書6:17)

人具有上帝的形象,按理要活出上帝的美善的本質。如同使徒保羅提醒我們:「要穿上『新我』;這新我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表現在真理所產生的正義和聖潔上。」(以弗所書4:24)又說:「換上了新我。這新我,由創造主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不斷地加以更新,能夠完全地認識他。…上帝愛你們,揀選了你們作他的子民。所以,你們要有憐憫、慈愛、謙遜、溫柔,和忍耐的心。」(歌羅西書3:10, 12)

我們出生為人,勞碌過一生,所追求及盼望的是什麼呢?一般所尋求的是窮苦時求財、求利,有財有利時更進一步求名聲、地位及權勢;有些人是追求智慧的成果,科技藝術的突破;有一些人是尋求個人精神生活的滿足。但是基督信仰所告訴我們的人生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恢復與上帝的關係,恢復與人的關係、恢復與受造物的關係、恢復自我的關係。

但是,因為罪的問題,人無法活出上帝的美善本質。墮落後的人常犯的罪有:
(1)不信上帝:拜偶像、將人及其它的存在物當作神來拜,不聽從上帝的話。
(2)外在行為的罪:殺人、搶奪、貪污、姦淫、拐騙、綁票、販毒、吸毒、陷害、侵佔、傷害等等。
(3)外在語言的罪:說謊、罵人、論斷人、批評人、毀謗人、恐嚇人、搬弄是非。
(4)內在心思的罪:自私、貪慾、驕傲、怨恨、嫉妒、生氣、懶惰。
(5)虧欠上帝的罪:愛心不夠、有能力行善卻不願意去做。

三、人死後要到哪裡去?

宗教信仰除了回答「人從那裡來?」、「人來世界要做什麼?」的問題之外,最後也關切生命最終的問題「人死後要到哪裡去?」

面對這問題,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是含糊、不求甚解的。例如,佛教強調輪迴說,道教強調祭拜。若是死後輪迴,就不應立牌位祭拜;反之,若是相信先人魂魄存於牌位、墳塚,那已故先人就不是去輪迴。這二者之論說彼此矛盾,但是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是二者都信,都是含糊崇拜這樣的宗教。

聖經說:「因為罪的代價是死亡」(羅6:23),每個人都要為罪付上代價,身體都會死(傳道書3:2;希伯來書9:27)。但是,人的靈魂暫時不會死!人的靈魂將來將存在等待上帝的審判(路加福音16:22-24)。

人死後均往陰間(路16:19-31),但是信耶穌之後將復活得永生(約翰福音3:16,哥林多前書15:50-52),不信的人往地獄,連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0:14)。

生命的賦予者—上帝,祂要成全公義審判與慈愛救贖計畫。

公義審判,使人必須為罪付上代價。但是,公義審判並沒有看到生命永恆的盼望,因此,上帝成為人來這世間,成為代罪羔羊,為世人付上那罪的代價,成就祂的慈愛救贖。

人犯了許多的罪,是不能靠自己的行善來補償及得救,唯一能夠得救的辦法就是要真實認罪悔改、洗禮信靠耶穌基督的救贖,得著聖靈的幫助才能夠,真正過榮神益人的生活來得救。

人生最重要的三項問題:「人從那裡來?」、「人來世界要做什麼?」、「人死後要到哪裡去?」不知我們認真尋求過嗎?是的!我認真尋求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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