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31日,長老教會通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及家屬的道歉〉
長老教會自1987年之後持續關注二二八平反,1988年6月22日的臨時總會通過一項決議案,每年的2月28日訂為「公義和平日」,「希望透過記念這日子,使發生在台灣歷史上最悲哀的一天,能為明天的台灣帶來愛與和平。」1989年2月發表公開牧函,籲請政府訂二二八為國定紀念日。同年8 月19日,全台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落成,並在嘉義西門教會舉行感恩禮拜。
1989年,長老教會除了參與嘉義的建碑工作之外,3月31日總會期間更通過臨時動議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及家屬的道歉〉。這是由嘉義中會提出的臨時動議案,並附有道歉文草案,獲得接納後,1990年2月9日正式對外發表。
長老教會不斷建議政府應該為二二八道歉, 最後決定先從教會的反省、道歉的行動開始,是關懷二二八議題的深化,也是重要的里程碑。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及家屬的道歉〉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發生台灣歷史上最殘酷的政治屠殺事件,數以萬計的同胞及社會菁英慘遭殺害或被捕入獄。懾於執政者長期恐怖的戒嚴統治,除極少數傳教師及信徒個別對受難者及家屬付予關懷外,整體教會並未給予受難者家屬應有的聲援及溫暖。
聖經教導我們:「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翰壹書四章18節),主耶穌並且說過:「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十五章13節)。
我們的愛心誠然不足,無以勝過懼怕,為此,我們要向二二八事件全體受難者及家屬表示歉疚,並懇求上帝憐憫寬恕。
今後,我們將積極關懷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及家屬,以完成十字架復和的使命,並嚴重抗議國民黨政府四十多年來對二二八事件所表現漠然卸責的態度,強烈要求國民 黨政府應向受難者及家屬誠心道歉,同時作必要之賠償,以期撫平受難者及家屬受創之心靈,使公義與和平早日實現於台灣。
圖:〈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及家屬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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