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地保厝殼~見證上帝的恩典
黃春生牧師
在2005年9月七星中會和平教會蔡茂堂牧師及小會員邀請我前往擔任主任牧師,經過多次的分享,和平教會很積極,所推派的長老也與我及牧師娘討論牧師館的裝潢,甚至也花費一百多萬著手裝潢新的牧師館,七星中會並訂當年12月25日預備舉行牧師監選。但是在最後一刻,我婉謝和平教會的監選安排,對小會議長盧俊義牧師及和平教會的長執、兄姊,我迄今內心仍感萬分虧欠。
我在12月4日也寫了一篇牧函《至於,我和我的家》刊登在重新教會的週報,告訴弟兄姊妹,我在幾經的祈禱中決定婉拒和平教會的邀請,是因為「羊聽牧者的聲音」,雖然蔡茂堂牧師尚未取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牧師資格,但和平教會的弟兄姊妹清楚知道蔡牧師就是他們的牧者。此外,我也無法違背「羊聽牧者的聲音」的教導,我也要聽從大牧者耶穌的聲音,我不是輕率地婉拒和平教會的誠懇邀請,而是我在祈禱中,心裡突然浮現出我在2000年9月3日(禮拜日)就任的隔日,地主林良雄先生來到教會找我,我們素昧平生,他一開口就以不客氣的口氣說:「你是新來的牧師喔!你知道教會侵占我們的土地嗎?你來了剛好,趕快拆屋還地...。」印象是如此鮮明,因此我清楚上帝託付我在重新教會有此項未完成的使命。因此,我告訴重新的小會眾長老,如果要確保教會或土地的話,我才留下來。
當我決定留下來之後,我心裡面只想,若是教會有一天要被拆除的話,應該先購買教育館,因此當年(2005)12月底,我提出要購買教育館,並在2007年教會設教五十禧年時獻堂並取名為「禧年館」。這樣的期待,果然是上帝的帶領。2006年2月16日召開第一次的建堂委員會,當時共有16名同工出席。(註1)會中討論可能的標的物之外,還通過募款計畫。2月18日牧師在週報刊登牧函《讓我們來同心協力建造禧年館》,呼籲大家一同努力。就像生孩子一樣,歷經十個月後,在12月17日第四次建堂委員會中,確定購買重新路三段128-2號4樓、128-3號4樓作為教育館(禧年館)使用,合計55坪,價約1260萬元。2007年1月10日與屋主簽約,4月3日完成交屋。2007年4月15日復活節設教五十禧年時,舉行禧年館獻堂感恩禮拜暨歷史展。
設教五十禧年的忙碌過後,我想,我留下來不是只為了購買禧年館,而是要避免教會被拆除,是教會土地問題啊!因此,我時常為此事懇求上帝帶領。在五十禧年感恩禮拜結束後不久,當年(2007)7月27日(禮拜五)晚上,舉行小會座談會,邀請地主林良雄先生前來,說明教會土地買賣事宜。接著召開小會,當時與會的長老一半贊同購買,一半認為張豐盛牧師的時代曾經提出購買教會現有土地時,曾遇到極大的反對聲音,認為教會「不應該出錢再買一次」,而應該以法律途徑索回教會土地所有權。但是,在五十年前,教會第一次購買土地時,被地主蒙騙而未辦理過戶,已經超過十五年的追訴期,於法我們已經喪失權利。
就在大家此起彼落的爭論聲中,我閉上眼睛為此祈禱,懇求上帝保守,不要因為再次購地的事造成教會內部的對立。在祈禱的時候,「買地保厝殼」這句話浮現在我的心中,當下我請長老們安靜,與大家分享我剛才祈禱的領受。我告訴大家,上帝給我「買地保厝殼」這句話,接著我說:「如果我們可以在三重,用一坪二十幾萬購得六、七十坪土地,而且又有地上物的話,那麼我們馬上搬遷。如果沒有辦法的話,我們應該回應『買地保厝殼』的聲音。」此話一出,長老們頓時有了共識。8月12日,我們召開臨時會員和會,討論唯一的議案「『買地保厝殼』教會所在地之土地購買案」,當天出席的陪餐會員全數同意購買。在吳世平長老、鄭木榮執事專業代書的協助下,10月5日以每坪23萬與其他三位地主簽約購買36坪土地,而非向最早接洽的地主林良雄購買。
感謝主,我們終於有屬於教會自主的土地,不用再擔心「拆屋還地」的夢靨,確保了教產,而我也可以向上帝交代了!
註1:第一次的建堂委員會出席人員。
小會員:黃春生牧師、吳旭民長老、林仁堅長老、吳世平長老、林忠堅長老、李武雄長老、林志芬長老、歐玉長老。
長執會代表:鄭木榮執事、黃依文執事、謝惠聰執事、周美桃執事。
會友代表:田偉程、高榮樹、何武清、蕭文岳。許棟材長老(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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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購入教會建地70.23坪,路地6.48坪。合計約有117坪。2010.8.18台灣板橋地方法院98年重訴字第195號、98年訴字第240號之判決書,地主討還土地勝訴,本會因『買地保厝殼』免於拆屋還地。
當2012年時,我們看到教會隔壁的鐵皮屋遭地主向法院索回土地時,整個拆除鐵皮違建及停車場。頓時,心中充滿對上帝的感謝,若不是2007年、2008年逐年購得教會現有土地的話,恐怕今日就是教會被拆除,而我與眾長老就成為怠惰的壞管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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