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 星期二

泰源事件5義士1970年5月30日被槍決

 ⭕泰源事件5義士1970年5月30日被槍決

江炳興1939年5月5日生於台中大里,台中一中畢業後轉讀軍校,投考軍校是為了能武裝兵變推翻中國國民黨政府,就讀陸軍軍官學校第33期,3年級即因台獨案被捕,後來判處10年徒刑,1970年2月距離刑滿出獄只剩2年,為了政治理想付出實貴的生命,為「自高中時代就決死志,歷十數年不動搖的人格者。」

江炳興在其所擬、署名為「台灣獨立革命軍軍部」的〈台灣獨立宣言〉中寫道:「……為什麼台灣人只能有一種聲音?為什麼台灣人只能選一種命運?為什麼台灣人只能乖乖聽話,不能起身反抗專制獨裁的政權?……深信壓迫與奴隸存在時,為自由奮鬥是應該的。迫害與恐懼跟著時,爭取幸福是一種權利。在今天,為此努力實只是克盡天職與恢復人類的尊嚴而已。」

泰源事件5義士被槍決時,每人都高喊:「台灣獨立萬歲!」

1970年5月30日被槍決的江炳興給父母的訣別信:

「兒因此信基督、進軍校,又走入致死的道路,死,使兒心甚悲淒,但甚坦然……兒祈求主,就是耶和華上帝,祝福爸爸、媽媽,僅此數語作為留念,祝平安,兒炳興敬上。」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檢視審判過程後認定此案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及審判獨立原則,屬應平復的司法不法案件,於2021年10月2日公告撤銷全數五人叛亂罪名。

泰源義士江炳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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