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牧函爭議的癥結點】
黃春生牧師
蔡英文女士在1月16日當選台灣總統,因為大多數人民肯定民進黨貼近人民的聲音,人民也渴望國家改革,並帶領台灣走出一條有別於傾向中國的道路。在這樣的肯定下,長老教會總會發出一封〈使台灣成為上主賜福的國家〉的「祝賀」牧函,雖然牧函沒有「宣言」位階高,但也算是長老教會的歷史文獻。要祝賀總統當選人也是可以啦,如果以「賀片」方式,就不會引起那麼大的風波。可惜的是,文中沒有提到民主選舉的價值,沒有提到社會渴望公義、自由、人權的彰顯,沒有提到政權交接、司法改革、轉型正義的呼籲,對於環境保護、經濟政策、土地正義與居住正義等議題也沒有著墨,更沒有看到以聖經向新任總統的「說教」。
總會1月19日的牧函會引起許多人的議論,主要在於引用羅馬書13:1的爭議。因為這段經文的背景是針對「封建君權」處境下所說的,過去黨國基督徒、黨國教會最喜歡直接引述這一節經文,而忽略釋經的脈絡。他們就是以此經文來約束「異己」,要基督徒順從國民黨的獨裁統治。而過去的「異己」就是長老教會,這也難怪會引發許多人的議論。
羅馬書13:1-7的背景是在君權政治時代,當時百姓一點政治權力也沒有;今日民主時代,行政權、立法權是公民限縮自己的權力,委託給行政權、立法權。
在太陽花運動時,某些傳道人及教會還引述彼得前書2:18說:「你們做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甚至有人還解釋說:「就算政府再不好,人民也應該順服。」然而,這段經文是指當時的奴隸制度而言,彼得前書的作者要那些具有奴隸身份的基督徒不要與乖僻的主人作對,以免遭到殺身之禍。引用這經文的錯誤在於,這些傳道人以為今日的我們都還活在奴隸制度底下,即人民是政府的奴隸。
在民主憲政制度下,人從新恢復上帝給人的權柄,因此認為上帝賦予人民權柄,是人民將權力委託給政府行使「行政權」、委託給代議士行使「立法權」、委託給法院行使「司法權」。今日的台灣是民主政治制度,不是封建君權,也不是共產獨裁,更沒有奴隸制度。當政府濫權時,人民可以收回權力,委託給所信任的「新管家」。又根據民主精神,人民可以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抵抗權」,這是基本人權,也就是人民對於統治者以不當的法律侵害、壓制其基本人權時,有反抗的權利。正如,德國納粹時代,有良知者甘冒生命危險去抵抗暴政,保護遭受生命威脅的猶太人。
在牧函爭議後,我建議總會在草擬牧函時,應該邀集聖經學者、教會歷史學者、神學家集思廣益。按照基督耶穌的教導,教會及基督徒在世上應該扮演的角色與呼召,應該是「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馬太福音5:13-14)對於即將掌握國家機器的民進黨,教會更應該扮演「鹽」的角色,防止其腐敗,甚至要鼓勵有公義理想性的反對黨起來,好制衡執政黨,免得其墮落。對於司法、行政、立法及社會不公義、無慈愛的黑暗面,教會應該扮演「光」的角色,照在黑暗的地方。(2016.1.22)
註:〈使台灣成為上主賜福的國家〉,《教會公報》,第3334期(2016.1.18),第13頁。
在牧函爭議後,我建議總會在草擬牧函時,應該邀集聖經學者、教會歷史學者、神學家集思廣益。按照基督耶穌的教導,教會及基督徒在世上應該扮演的角色與呼召,應該是「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馬太福音5:13-14)對於即將掌握國家機器的民進黨,教會更應該扮演「鹽」的角色,防止其腐敗,甚至要鼓勵有公義理想性的反對黨起來,好制衡執政黨,免得其墮落。對於司法、行政、立法及社會不公義、無慈愛的黑暗面,教會應該扮演「光」的角色,照在黑暗的地方。(2016.1.22)
註:〈使台灣成為上主賜福的國家〉,《教會公報》,第3334期(2016.1.18),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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