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 星期五

宗教的神聖,不應逃避社會公義

宗教的神聖,不應逃避社會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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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生牧師

十九世紀思想家卡爾·馬克思(Karl Marx)在1844年《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提出一句廣為流傳的話:「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這句話長久以來常被理解為對宗教的全盤否定,但若回到原文的上下文,就會發現馬克思其實同時說,宗教也是「被壓迫生靈的嘆息」、「無情世界的心」、「無靈魂處境的靈魂」。換言之,宗教既可能是安慰受苦者的力量,也可能成為麻醉人民、讓人逃避現實苦難的工具。關鍵不在宗教本身,而在宗教是否願意面對不公義的現實。

馬克思的批判,對今日社會仍然具有強烈的提醒。當宗教只提供情緒上的安慰,卻不願意觸碰造成苦難的社會制度;當宗教只勸人忍耐順服,卻不敢質疑壓迫與不義;當宗教只關心個人得福報、得平安、得拯救,卻忽略人民在現實生活中的尊嚴與權利,那麼宗教就容易從「受苦者的嘆息」,變成「麻醉人民的鴉片」。

很可惜,這樣的現象在臺灣並不少見。臺灣是一個宗教極為興盛的社會,寺廟、教堂、各種宗教團體遍布各地,迎媽祖、宗教活動十分活躍。然而,在許多情況下,宗教生活往往集中在個人祈福、求平安、求財運或求靈驗等層面,而較少觸及公共倫理與社會責任。宗教若只停留在個人心靈的安慰,而不關心人民所面對的社會處境,那麼再多的香火與儀式,也難以展現真正的神聖性。

事實上,世界各大宗教傳統,本來就包含強烈的倫理與公共精神。猶太先知傳統不斷呼喊公義與憐憫;佛教強調眾生平等與悲憫;伊斯蘭教重視社會正義與施捨;基督信仰更強調行公義、愛鄰舍、扶助弱勢與關懷貧窮者。宗教若失去了對公義的追求,就只剩下形式化的儀式與私人化的信仰,難以成為社會道德的力量。

以希伯來先知傳統為例,先知從不只是宗教儀式的主持者,而是勇於向權力說真話的人。先知阿摩司曾嚴厲斥責那些一邊敬拜上主、一邊壓迫窮人的統治者,他宣告:「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這句話提醒我們,真正的信仰不是只存在於神龕、祭壇與禮拜堂,而是要在社會生活中彰顯公義與憐憫。

歷史上許多宗教人物,也正是因為看見社會的不公義而挺身而出。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牧師,正是從信仰出發,帶領人民反對種族歧視;南非的圖圖主教在反種族隔離運動中,呼籲以真理與和解重建社會;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學則強調,上主特別關懷窮苦人民,信仰必須與追求社會正義連結。這些歷史經驗都說明,當宗教勇於進入公共領域,它可以成為促進自由、公義與人權的重要力量。

然而,若宗教選擇遠離公共議題,只關心個人靈性與私人福祉,它便可能在不知不覺中成為既有權力結構的裝飾品。當社會出現貧富差距、勞動剝削、土地不正義、政治壓迫或各種制度性的歧視時,宗教若保持沉默,甚至為不義背書,那麼它不僅失去道德力量,也會讓人對宗教的神聖性產生懷疑。

真正具有神聖性的宗教,應該讓人更有勇氣面對世界,而不是逃避世界。信仰不應只是讓人「心裡得到安慰」,更應該讓人「站出來行動」。它應該使人關心受苦的人、保護被壓迫的人、批判不義的制度,並努力促進更符合尊嚴與公義的社會。

因此,宗教社群需要重新思考一個根本問題:信仰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是讓個人得到祝福,還是讓世界變得更好?一個成熟的信仰,不會只問「我得到了什麼」,而會問「誰正在受苦?」;不會只關心「我的靈魂是否平安」,而會關心「這片土地上的人民是否活得有尊嚴」。

宗教若真具有神聖性,那麼這種神聖必須在公共生活中被看見:在對弱勢人民的關懷裡,在對不義制度的批判裡,在對真理的堅持裡,也在對社會改革的參與裡。否則,再多的宗教語言,也可能只是遮掩現實不公的華麗辭藻。

當宗教與公義重新連結時,它就不再是「人民的鴉片」,就不再是「威權的化妝師」,而會成為受苦人民的希望。這不只是宗教的責任,也是宗教存在於人類社會最深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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