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願奉獻的忠僕(2016.1.3牧函)
咱今日第一場禮拜中,要按教會規矩舉行長老、執事及教會機構首長的就任授職,也是任職者在上帝及眾人面前「誓約」的重要時刻。「誓約」是基督信仰重要的信仰告白及獻身的決志,是咱將來向上帝交帳的依據,因此,任職者要提醒自己,「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歌羅西書3:23)
在服事教會時,保羅特別提醒我們:「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
教會與社會中的社團、公司不同,教會是一群受耶穌基督呼召的人所組成,是傳揚上帝國和基督的救贖之信仰團體,講的是甘願奉獻自己,不要以「很麻煩」或其他理由來唐塞。此外,還要落實「對上帝有信、對厝邊有愛、對鄉土有情」的信仰實踐。因此,在教會裡談不上有何利益可謀,也扯不上有何地位可圖。如果想要圖謀利益、地位,勢必會敗壞教會,將來也必被天國的主人所棄(參閱馬太福音24:45-51)。
根據聖經的教導,長老可說是整個教會運作的中心,也因此,在長老教會的制度裡是「小會治會」,長執會是辦理小會交辦的事項,協調大小事務。根據《教會法規》的規定,小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 宣揚福音與關懷社會。
二 禮拜及聖禮典。
三 辦理會員籍,維護教會紀律及培養會員信德。
四 管理教會附屬機構。(附屬機構指由教會斥資經營,或行政權隸屬教會行政單位,或藉由契約使用全部或部份教會財產、設備,而受小會監督者。)
五 管理財政。
六 召開會員和會。
七 辦理牧師及長老、執事之選舉。
八 辦理牧師續聘事宜以及長老、執事之任免。
九 向中會申請有關事項。
十 選派代議長老。
十一 其他有關教會行政。
而在《行政法》第28條說明長執會的任務只有一項「長執會之任務,為辦理庶務、慈善、社會服務及小會委辦事項。」很清楚的長執會乃是承接小會委辦事項。因為執事的角色就是長老的「助手」,這一點可以在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更為清楚(參考腓立比書1:1;提摩太前書3:8)。如果小會員不願擔負起決策,或是執事不願成為「助手」,這樣的教會很容易亂了秩序。因此,擔任長老、執事的人,都要回到聖經的教導,清楚蒙召「誓約」的職份,按著自己被交託的職份,甘心樂意地服事主的教會。
基本上,長老們有兩項非常基本的職責,就是第一項:宣揚福音與關懷社會,和第二項:禮拜和聖禮典。
說到「宣揚福音」就有很多事工可討論。說到討論,擔任長老的對福音的內涵一定要清楚明白才可能討論,否則就會使宣揚福音有了偏差。因此,長老必須甘願奉獻的委身,並在信仰上是老練的門徒,明確認識:教會是以耶穌為中心,祂就是教會要見證上帝拯救的記號。這也是教會法規憲法第一條所寫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係基於聖經,相信耶穌為救主,遵從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及本教會信仰告白,而依本憲法組織之教會。」
我們的信仰是基於聖經,所以,身為一位長老,就必須先有穩固的聖經基礎,且要清楚告白教會的主,就是耶穌。而這兩項也是獻身為傳道者(牧師)的基本要件。若是沒有這樣的信仰告白,當長老的人,就會很容易把自己當作教會的主,傳道者更容易把自己當作神明一樣,這是非常危險的。
小會偏重決策,而執事的職責偏重在教會的庶務工作和對外的慈善工作。因此,身為執事應該清楚教會的需要,如教會內的器材設備、環境清潔、禮拜用品等,甚至人力的調配,教會的維修等。此外執事也需知道教區或社區裡面有哪些亟需幫助的人,以便辦理對外的慈善工作。從現代譯本裡特別將執事翻譯成「教會領袖的助手」(提前3:8)也反映出執事的定位。此外,為了擴大同工參與服事的層面,由長執任務分組的五大部門也會邀請同工一同參與服事。同工從小事上忠心,也可為將來承接擔任更大事工做預備(參考路加福音19:17)。
我期待咱濟南教會能夠按耶穌帶領門徒一樣進行「師徒制」,長老建造所屬的助手—執事,彼此在同部門內成為彼此扶持的團隊之外,藉此長老也可帶領、關懷、指導所屬執事,建立更美的屬靈關係。長老帶領所屬的執事,目的是要落實師徒制,也就是長老要成為執事的「教練」。如此,教會才能逐漸建立起「忠僕」傳承的文化。
今年(2016)咱按總會的年度目標,也擬定咱的年度目標「學基督、做忠僕」。要做忠僕,就從依據聖經—上帝的話開始,並建立教會的秩序,培養出忠僕傳承的文化。更盼望我們每個人將來回到天家,可以享受天國主人所賜的快樂(參考馬太福音25:21,23)。
長老、執事就任
依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禮典手冊」
一、長老設立
(初任稱做「封立」,次任以後稱做「設立」)
宣訓:
此刻小會奉聖父、聖子、聖靈之名聚集,要設立彭福佑,封立朱大慶、張簡慧麗為教會的長老。在舊約時代有長老、祭司與利未人一同來管理聖殿與會堂。在新約時代也設立治會的長老與傳講上帝話語的牧師,一同來眷顧祂的教會。長老的職分是與牧師共同治理教會:訪問有病的、勉勵冷淡的、教育年幼的、帶領慕道的、造就會員的信仰並做信徒的榜樣,若受委託可以代表堂會參加中會、總會,以謀求教會的發展。
※請就任者到台前
聖經:提摩太前書3:1-7
●長老的誓約:
1.問:你們要領受長老的職任,你們確信這是上帝的呼召嗎?
2.問:你們相信新約和舊約聖經是上帝的話,是你信仰和職任唯一的根據嗎?
3.問:你們是否接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承認的《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以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嗎?
4.問:你們願意做濟南堂會的長老,忠誠盡職服事教會,遵奉基督為教會之首,協助牧師治理教會,歸榮耀與上帝,你們是否願意以誠實的心如此行嗎?
5.問:長老教會是建立在上帝的聖道上,你們願意順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憲法和法規嗎?
●會友的誓約:(會眾起立)
1.問:你們已經選他們擔任你們的長老,你們是否誠心誠意接納他們?
2.問:他們依教會法規治理教會,你們是否願意順服遵從?
3.問:你們當敬愛他們、體貼他們、為他們禱告。他們為著你們的信仰生活勞苦,為要使你們得救,你們當幫助他們,使他們更能盡長老的本份,你們願意這樣行嗎?
4.問:關於維持教會的秩序,彼此若有過失,應該稟告小會處理,不可到處散播喧嚷,以致影響教會之聲譽,你們是否願意遵守?
祈禱:(受封立的長老跪著,小會議長按手祈禱。曾按手封立過的長老免)
宣告:(議長舉右手宣告)
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濟南堂會小會的權柄任命你們為濟南堂會的長老來協助牧師,也向眾會友宣告。這個職份是按照教會法規授與你們,現在聖靈任命你們為長老,當照顧上帝教會的羊群,來監督她,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樂意,當做羊群的模範,以便在大牧者顯現之時得到不朽壞的冠冕。
接納:(牧師與眾現任長老行握手禮接納)
二、執事設立
宣訓:
現在小會奉聖父、聖子、聖靈之名聚集,要授職給王君惠、周獻堂、陳銘德、黃照傑,擔任教會的執事。初代教會曾設立七人來辦理教會事務,我們也揀選人來協助牧師與長老,讓他們專心事奉上帝的聖道和聖禮。
※請就任者到台前。林信惠(1/17補就任)。
聖經:使徒行傳6:1-6
●執事的誓約:
1.問:你們要領受執事的職分,你們是否確信這是上帝的呼召?
2.問:你們願意當濟南堂會的執事,忠誠盡職,協助牧師和長老來榮耀上帝,事奉祂的教會。你們是否願意如此行?
3.問: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中唯祂是主,凡有關教會的事務,要依靠祂來處理。你們是否願意如此遵行?
4.問:你們是否願意順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憲法和法規?
●會員的誓約:(會眾起立)
1.問:你們已經選他們當你們的執事,你們是否誠心誠意接納他們?
2.問:他們辦理教會的事務,你們應該尊重他們、敬愛他們、體貼他們、為他們禱告。你們是否願意這樣行?
3.問:關於維持教會的秩序,彼此若有過失,應該稟告小會來處理,不可到處散播喧嚷,以致影響教會之聲譽,你們願意這樣遵守嗎?
祈禱:
宣告:(議長舉右手宣告)
我奉耶穌基督的聖名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濟南堂會小會的權柄,設立你們為濟南教會的執事,並向眾會友宣告,這職份是按照教會法規授與你們。現在你們領受執事的職分,要協助牧師(傳道師)和長老,當存清潔的良心,辦理教會的事務,使上帝的聖名得著榮耀。
接納:(牧師與眾現任長老行握手禮接納)